【全50集】《犯罪心理學》 西南政法大學 梅傳強 【慕課版】 P11 - 11.第11講 無意識影響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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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
同學們好
下面我們介紹十一講
無意識影響犯罪嗎?
這個問題在二十世紀以前
沒有人思考過
二十世紀初
有奧地利的精神病學家
心理學家弗洛伊德
創立了無意識理論
創立了精神分析學的學派
那麼對無意識做了一個研究
弗洛伊德的無意識理論認爲
人的心理活動
除了我們能夠感知
能夠控制的這一部分
稱爲意識活動以外
有相當一部分心理活動
是我們不能感知
或者不能控制的
睡眠當中的做夢
就是一種典型的無意識
那麼弗洛伊德認爲
無意識儘管我們不能感知
不能控制
但是它對我們的行爲
會有很重要的意義
因爲它常常是
我們現實生活當中
不能滿足的一些願望
情感
被壓抑到潛意識裏面去了
弗洛伊德根據無意識理論
創設了人格理論
他認爲一個人的人格發展
包括三個方面內容
那麼最先是本我
本我實際上就是
人的一種先天本能
它的特點就是無方向
無邏輯
它只根據快樂原則進行活動
然後在本我
隨着人不斷地長大
慢慢和現實社會發生聯繫
就逐漸地形成自我
自我實際上就是一種
現實化的本能
那麼本我
在和現實發生作用的過程當中
它會慢慢地發現
一些情感
願望
不是想滿足就能夠滿足的
它會受到現實的扭曲
限制
所以本我
它又只根據現實原則進行活動
那麼人在社會生活當中
不僅要考慮自己
社會爲了發展
還要制定一些規則規範
還要制定一些道德
來弱處自我
所以在自我的基礎上
又發展成超我
超我實際上就是一個人的良心
就是一個人道德化的自我
道德化的自我
那麼超我
它主要就是按照理性原則
道德原則進行活動
弗洛伊德認爲
作爲正常人
本我
自我
超我
應該是彼此聯繫
相互自由
形成協調的統一體
如果一個人的人格結構的三個部分
不協調
不統一
產生分裂或者衝突
就會形成雙重人格
人格障礙
甚至嚴重的會成爲精神病
這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
那麼首先
用無意識理論來解釋犯罪的
並不是弗洛伊德
而是德國的犯罪學家
艾奇浩
艾奇浩就認爲犯罪人和正常人相比
他們在人格結構上有差異
比如說
犯罪人常常是
本我
突出發展
超我不足
這是犯罪人的人格里面
產生缺陷裂痕
不能按照社會道德的規範
來要求自己的日常行爲
爲了滿足自己的本能
而不拆手段
主犯行律
那麼以後
犯罪學家
又試圖
用本能
來尋找犯罪的原因
形成了一些分支血派
比較有代表性的
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個是侵犯本能說
那麼這個學者的
他的一個主要觀點
就認爲
人之所以會產生犯罪心理
或實施犯罪行爲
是由於人的侵犯本能
突出發展所致
因爲人是從動物進化來的
在動物界
裸肉強食
實則生存
所以要生存下去
就必須要去侵犯
所以侵犯本能
實際上是任何人
都有的一種先天本能
只是在文明社會
由於社會的揉搓和監督之下
人的侵犯本能是處在隱蔽狀態
是在潛意識裏面
但是當法路或者受到
激烈爭鬥的時候
這種無意識的侵犯本能
侵犯衝動
就會不自覺地流露出來
那麼這個學說
它通常可以解釋諸如殺人
搶劫
強姦這種連中暴力行爲的
行爲動機
第二個學說
叫做利於本能說
它的主觀點就認爲
人的生存慾望
生存的需求
是產生犯罪心理的原動力
生存慾望就是利於心
這是人的一種行爲內需力
當一個人的利於本能
長期得不到滿足的時候
便可能謀求不正當的補償滿足
從而誘發犯罪心理和行爲的產生
也就是我們通常講的
人爲財死
鳥爲食亡
所以人的犯罪
特別是一些追求財產
經濟利益方面犯罪
可能是受利於本能所驅使的
第三個學說
是性本能說
它的主要觀點就認爲
性本能
性衝動
是產生犯罪心理的唯一原因
是一切犯罪的原動力
甚至有的人認爲
十個案子
九個間
絕大多數刑事案件
從表面看
可能是
搶劫
盜竊
財產犯罪
或者是殺人
傷害
侵犯人身權利的犯罪
但是背後的原因
可能就是爲情殺人
爲情貪財
所以背後深層次的
可能是滿足自己的性本能
性衝動
所以性本能說
就認爲性的衝動
是產生犯罪的原動力
第四個學說
叫做權欲說
權欲
那麼它的主要觀點
就認爲
人具有保存自己
追求優越
崇尚權利的慾望
當這種慾望
長期得不到滿足的時候
就會形成自卑感
犯罪
就是人爲了克服自卑感
而進行的
過度補償的結果
要追求權利
不拆手段
過度補償
所以導致了犯罪
那麼這個學說
我們可以解釋
一些貪官
通過行賄受賄
獲取權利
然後獲取權利以後
又搞權利儲租
通過這種方式
來滿足自己的權欲
滿足自己的所謂的自尊
滿足自己的所謂的優越感
在權利補償方面
如果得不到控制權欲
可能推向人
走向犯罪的深淵
精神分析學派
它實際上是從犯罪動機
先天本能來探討犯罪
那麼無意識理論
來解釋犯罪動機的時候
有它的合理性
你比如說在理論上
它研究的領域
擴大到無意識
從人性的角度
去探討犯罪心理
擴展了犯罪心理的研究領域
另外在實踐上
這個理論的一些理論
一些學說
對偵破其他案件
特別是一些
比如變態殺人的
精神分裂的
或者是一些離奇案件
可能從人性的角度
從人的無意識角度去分析
能夠提高我們的偵查效率
另外對罪犯的教育改造
它也有自己獨特的效果
但是精神分析學派
也有它明顯的缺陷
它的缺陷表現了三個方面
一是研究的方法不夠科學
主觀色彩濃厚
因爲它講的精神分析
講的本能的無意識的探討
事實上從現代科學來看
是一種主觀推理
主觀的色彩非常濃厚
第二個缺陷表現在
它研究的對象是精神病人
而不是犯罪人
把精神病人的一些特徵表現
推廣到犯罪人身上
這裏面也有一個差異
第三研究的結論有荒謬之處
因爲按照精神分析學的觀點
人的犯罪好像是受本能驅使的
是與人的自由意志無關
這顯然是錯的
人的犯罪它雖然有滿足
自己本能需要的成分
但主要還是受個人的自由意志所支配的
所以精神分析學派理論
我們可以借鑑
但是一定要帶着辯證的批判的眼光
來看到這個理論的一些觀點
這一講就到此結束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