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50集】《犯罪心理學》 西南政法大學 梅傳強 【慕課版】 P17 - 17.第17講 人的需要如何影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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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同學們好
下面是犯罪心理學第17講
人的需要如何影響犯罪
那麼首先我們需要明確需要的概念
需要它是指的個體和社會生活中必須的事物
在人們頭腦當中的反應
那麼從這個概念可以看出
需要它包括個體的需要和社會的需要
需要的產生通常是由於個體生理上或者心理上
存在某種缺乏或者不平衡的狀態
當人們需要某種東西的時候
就會把缺少的東西視爲必須的
爲了求得心理平衡
人必須要進行相關的活動
那麼需要它是我們個體活動的積極性源泉
是人進行活動的內在基礎和基本的動力
人的各種活動
從飲食難理
學習勞動
創造發明
以及犯罪行爲
都是在需要的基礎上產生的
所以需要是人們一切社會行爲的一種內在的基礎
從犯罪心理的生成過程和機制來看
無論是犯罪動機的生成
還是犯罪意識罪過心理的形成
都是以行爲人追求需要的滿足有關
那麼人的需要是多種多樣的
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對它們進行分類
你比如說
馬克思就將人的需要劃分爲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兩個類型
以至生成需要
享受需要和發展需要三個層次
我們通常在日常生活當中
是通過二分法將人的需要分爲生理需要
心理需要
物質需要
精神需要
個體需要
社會需要等等等等
在近幾十年
對需要研究比較重要的
或者說有重大影響的是人們族的哲學家馬斯諾的需要層次理論
馬斯諾認爲人的需要是多種多樣的
那麼從低級到高級分爲五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生理需要
這是任何人都必須的
第一個層次叫滿足意識作性性的需要
其中意識作性是個體要生成的需要
性的需要是發展種族延續種族的需要
那麼如果一個人生理需要滿足了
就會在這個基礎上產生對安全的需要
就希望過安樂的生活
希望逃避危險
希望健康
如果安全的需要得到滿足
就會產生第三個層次的需要
叫做愛和歸屬的需要
那麼人就希望獲得愛
有一定的歸屬
有一定的團體
那麼在愛和歸屬當中
尋找自己的生活的意義
如果第三個層次的需要得到滿足
那麼就會在這個基礎上產生第四個層次的需要
叫做自尊的需要
人就希望有一定的社會影響
也有一定的滿足自己的自尊心
如果自尊的需要獲得滿足
人就會產生第五個層次的需要
叫做自我實現的需要
就需要最大限度的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
希望自己能夠得到更多的理解關懷
希望整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
那麼如果第五個層次需要得到滿足以後
人的整個需要又上一個臺階
所以他的生理需要
安全需要
愛和歸屬需要
自尊的需要
又在以前的基礎上整體上臺階
馬斯洛就認爲
人的需要
它是按照這樣一個階梯
一步一步地往上面發展
那如果低層次的需要得不到滿足
可能高層次的需要就不會產生
用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
來探討犯罪心理
或者來通過需要
來研究人心
可以給我們很大的啓示
那麼在我看來
我們人類的需要和動物相比
它有兩個明顯的特點
這兩個特點
它可以反映出人性的一些基本的東西
第一
人的需要的內容無止境
或者說人的慾望無情
人性補足舍吞相
這個是人性的一種真實的描述
那麼人的需要的內容無止境
我們可以從縱向和橫向發展
都可以得出這個結論
從縱向看
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
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
人的需要總是由低層次的向高層次的
由簡單向複雜
人的需要不斷地在發展
不斷地在變化
一個需要滿足了
又會在這個基礎上產生另外的需要
那麼從橫向看
也是無限的
比如說最低層次的生理需要
意識作型
這是最基本的生理需要
那裏面我們在食上面
吃不飽的時候
追求的是要吃飽
能夠吃飽了
可能追求的是要吃好
能夠吃好了
追求的可能是要吃得營養健康
所以人的需要
甚至伴隨着人的整個一生
總是在追求需要
一個需要滿足了
又追求又出現另外的需要
另外的需要滿足了
又出現更高層次的需要
所以正是因爲人的一生
是不斷地在產生需要
滿足需要
這促成人不斷地去成長
去發展
不斷地去進步
人的需要的第二個特點
就是滿足需要的受自由性
儘管人的需要可以多種多樣
可以慾望無情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需要就能夠得到滿足
那人要滿足需要
他要受到個人的能力
和社會生活條件的自由
有些需要雖然是正當合理
但是個人沒有這個能力去滿足需要
或者有的需要雖然正當合理
但是現實的社會生活條件
也還不能提供滿足
所以人的需要受自由性
這是一種典型的特點
那麼一方面需要無處
另一方面滿足需要也要受自由
這就形成了一個矛盾
如果行爲人試圖用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手段
或者不正確的方式來滿足需要
那就很可能阻犯行理
因爲社會生活當中
每個人都有需要追求
都想滿足需要
所以社會爲了有序的發展
它必須要對人們滿足基本需要的一些手段
一些基本方式所限制
那麼就形成一些規範
一些道德
能力
甚至法理
來約束人的行爲
來引導人們滿足需要的方式
所以從這個角度講
在社會生活當中
人的社會化
它實際上就是社會在告訴一個人
要用什麼樣的手段
通過什麼樣的方式來滿足需要
那麼這就是一個人在社會生活當中
要受到道德
能力
社會規範
法律規範的約束
要如果不進行規範的約束
那人類又變成了動物界的弱肉強食
那麼這樣我們每個人的需要可能都得不到滿足
所以從這個角度講
人的需要的這種特徵
它實際上就構成了我們犯罪的一些人性的基礎
那麼犯罪人和正常人相比
在需要上
他的特徵可能有三個特點
首先是需要的結構不合理
我們通過大量的調查可以發現
犯罪人的需要結構不合理
他不合理就表現在低層次的需要特別突出
而高層次的需要可能發展不足
正是由於低層次的需要突出發展
所以他追求的可能就是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
而對高層次的
比如說自尊
自我實現
那麼這些需要顯然是不夠的
所以正因爲高層次需要不足
所以影響到他的價值觀
世界觀
人生觀
可能就是處在比較低層次的
第二個特點
就是需要的內容不現實
有些犯罪人
儘管他追求需要是合理的
比如說希望過好的生活
希望追求更美好的生活
這本身是可能的
但是自身的條件
有些需要現在沒辦法滿足
那麼這種現實無法滿足的需要
我們只能是採取揉搓自己的衝動
那麼第三個特點
那可能是滿足需要的方式不合法
有些需要
比如說
我們每個人都要尋求自尊
自尊的需要是正常的
但是如果是通過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方式
來滿足自尊
那顯然可能主犯心理
另外
我們追求財產的滿足
追求經濟的滿足
那也是正常的需要
但是如果是用違法犯罪的方式
來獲取財富
那顯然就可能主犯心理
所以犯罪人和正常人相比
他的需要
內容
需要的滿足方式手段
可能有差異
那麼我們通過對犯罪人的需要的分析
可以看他的人格
可以看他犯罪的動機
所以需要
它是我們研究犯罪心理的基礎
也是我們探討一個人走向犯罪道路
不能輻射的主要內容
那麼這一講就到這裏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