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版《遼史》卷四十四·志第十四
元朝 脫脫等 著
曆象志下
朔考
古代太史掌管確定歲月以安排事務,國史依事件繫於日期,按日、月、季節繫於年份。季節月份不準確,則敘事不統一。因此兩種史官合為一職,頒布曆法、授定時令,必須保持大一統。遼、後漢、後週、宋都施行夏歷,各自擬定曆法。國史中的閏月和朔日,頗有異同。遼初年使用《乙未元曆》,原本依據何承天的《元嘉曆》法,後來又用《大明曆》,原本依據祖沖之的《甲子元曆》法。何承天認為日食發生在晦日或月初,一章中必須有七個閏月;祖沖之認為日食一定在朔日,有時四年一閏。使用《乙未曆》時,後漢、後周大多相同;使用《大明曆》時,則偶爾與宋不同。國史敘事,幹支沒有差別,但閏月朔日多有不同,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耶律儼的《紀》用《大明曆》的方法追溯校正《乙未曆》的月朔,又與陳大任的《紀》有時產生矛盾。考察古事的君子,往往對此感到困惑。
採用《五代職方考》記載契丹州軍的體例,作《朔考》。曆法不同稱為“異”,傳寫錯誤稱為“誤”;遼史不寫國號,耶律儼、陳大任的偏見各自並列見於各書名;其他史書以國名冠於朔日之前。一併註釋於後。
(表略)
宋元豐元年十二月,詔令司天監考察遼及高麗、日本國的曆法與《奉元曆》的異同。遼己未年的節氣朔日與《宣明歷》相合,日本戊午年與遼曆相近,高麗戊午年的朔日與《奉元曆》相合,節氣有所不同。戊午年是遼大康四年,己未年是五年。在遼、宋並存的時期,兩國的司天官原本就互相參考。
高麗進獻的《大遼事蹟》記載了諸王的冊文,較多顯示月朔,因而附入。
象
孟子說:「天極高,星辰極遠,如果推求它們的運行規律,千年之後的冬至日也可以坐著推算出來。」多麼深刻啊,聖人的用心,可以說是廣大精微,達到極致了!
太陽有晷影,月亮有明暗,北斗有建除,星星有昏旦。觀測天象的變化而製造儀器來候測,八尺的表,六尺的筒,百刻的漏,日月星辰都顯示在手掌上。運行一旦明察,度分一旦審知,於是仿照天圓來顯示運行,設置地櫃來檢驗出入,渾象就製作出來了。天道運行的常理,在咫尺之間可以俯察,陶唐氏的渾象就是如此。設定三儀來明確度分,用一根管和一根衡來校正辰極,渾儀就製作出來了。天文的變化,在六合的表像中可以仰望,有虞氏的璇璣就是如此。質地沒有比金更堅固的,功用也沒有比水更方便的。熔金造器、引水流動,不出門就能知曉天道,這就是聖人之所以成為聖人的原因。
歷代儀象表漏,各記載於誌書中。太宗大同元年,獲得了後晉的歷象、刻漏、渾象。後唐清泰二年已經聲稱損毀折斷不能使用,那麼運到中京時的情況大概可以想見了。古代煉銅,要等黑黃白青之氣全部散盡,然後使用,所以能持久。唐代僧人一行人鑄造渾天儀,當時稱為精妙,不久銅鐵逐漸滯澀,不能自行轉動,就放置不再使用。金質不精,水性不暢,何況還移到了寒冷的地方呢!
刻漏
後晉天福三年製造。 《周官》記載絜壺氏,懸掛壺時必須以火加熱。地方即使寒冷,大概還是可以施打的。
官星
古代官星有名號的有一萬多個。遭遇秦朝焚毀圖書,世代秘密不傳。漢朝收集散佚,得到甘德、石申、巫鹹三家的圖經。經緯合計一千多個官星,僅存十分之一。分為三垣、四宮、二十八宿,以兩極樞要,以北斗建立,以五星為緯,日月交替照明,尊貴如太一,卑賤至屎糠。佔驗決斷的用途,也可算是完備了。司馬遷的《天官書》已經全部記錄,後世負責保章守候的,沒有超出三家官星之外的。天象昭然垂示,歷代不變,但漢、晉、隋、唐的史書屢次記載天文,近於繁冗餘了。況且天象吉兇,律令有禁止,寫入前朝史書,會誤導學習者,不應書寫。其中日食、星變、風雲、震雪等祥異,都已記載在《帝紀》中,不再重複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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