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版《遼史》卷四十三·志第十三

元朝   脫脫等 著

       曆象志中

       月份的天數不足,就產生了朔日的虛空;天體運作有餘,就是節氣盈餘。盈餘和虛空相互懸殊,歲月於是分離,積累分離而產生偏差,寒暑相互更替,各種莊稼不能成熟,各項政事不清楚。聖人用北斗七星的鬥柄來驗證,用歲星來作為標準,於是建立了閏月的方法,以誠信治理百官。因此閏月正確那麼月份就正確,月份正確那麼年份就正確。年份和月份正確了,頒布政令和考核業績,就沒有不合時宜的。國家史書校正年份來敘述事件,沒有比這更重要的了。遼國開始時向梁朝、唐朝徵用曆法。進入後晉之後,擁有了帝制,《乙未曆》、《大明曆》,曆法兩次改變。穆宗應歷六年,後週使用顯德年間的《欽天曆》;應歷十年,宋朝使用建隆年間的《應天曆》。景宗乾亨四年,宋朝使用《乾元曆》。聖宗統和十九年,宋朝使用《儀天曆》;太平元年,宋朝使用《崇天曆》。道宗清寧十年,宋朝使用《明天曆》;大康元年,宋朝使用《奉元曆》;大安七年,宋朝使用《觀天曆》。天祚皇帝乾統六年,宋朝使用《紀元曆》。五代時期曆法三次改變,宋朝總共八次改變,遼國從頭到尾兩次改變。曆法不統一,所以確定朔日和設定閏月,常常不同,閱覽者感到困惑。因此寫作《閏考》。 (表格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