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版《北史》卷十七·列傳第五
唐朝 李延壽 著
景穆十二王上
景穆皇帝有十四個兒子:恭皇后生了文成皇帝;袁椒房生了陽平幽王新成;尉椒房生了京兆康王子推、濟陰王小新成;陽椒房生了汝陰靈王天賜;樂良厲王萬壽、廣平殤王洛侯的母親都缺失記載。孟椒房生了任城康王雲;劉椒房生了南安惠王楨、城陽康王長壽。慕容椒房生了章武敬王太洛;尉椒房生了樂陵康王胡兒;孟椒房生了安定靖王休。趙王深早年去世,沒有傳記,母親缺失。北魏舊制中,太子後庭沒有位號,文成皇帝即位後,景穆宮中那些有兒子的宮女,都稱為椒房。
陽平王新成,太安三年受封,後來擔任內都大官。去世,諡號為幽。
長子安壽繼承爵位,孝文帝後來賜名頤。多次升遷至懷朔鎮大將。擔任總督三道諸軍事北討,皇帝下詔徵召他回京,勉勵他徵戰之事。他回答說:「應當仰仗朝廷的策劃,使呼韓邪單於像渭橋之禮那樣歸還。」皇帝讚歎說:「大王的話真是豪壯啊,這正是我所期望的。」還沒出發,遭遇母親去世,皇帝下詔派侍臣以軍務緊急敦促他,喪事辦完後就出發了。他與陸睿集合三道諸將商議進軍路線。於是中路軍從黑山出發,東路軍直奔士盧河,西路軍向侯延河進軍。軍隊越過大沙漠,大敗柔然。頤入朝,皇帝下詔說:「大王先前的話,果然不假。」後來被任命為朔州刺史。等到恆州刺史穆泰謀反,派人推舉頤為首領,頤秘密將情況上報。穆泰等人被處死,皇帝非常嘉獎他。宣武帝景明元年,在青州刺史任上去世,諡號為莊王。封國傳到孫子宗胤。孝明帝時,因犯殺害叔父罪被賜死,爵位被廢除。
頤的弟弟衍,字安樂,賜爵廣陵侯,官至梁州刺史。上表請求假借王號,以增加威嚴。皇帝下詔說:「可以說是貪得無厭,所請之事不合規矩。」轉任徐州刺史。到州後病重,皇帝命令徐成伯乘驛馬車前往治病。病癒,成伯返回。皇帝說:「你真是名醫。」賞賜絹三千匹。成伯推辭,請求接受一千匹。皇帝說:「《詩經》說:『賢人如果去世,國家就會困病。』由此來說,難道只是三千匹嗎?」他就是這樣被皇帝看重。後來生母雷氏去世,上表請求解除刺史職務。皇帝下詔說:「先君餘尊的壓制,是《禮》的明文規定。末世禮制衰廢,這種典製或許被廢棄。侯既然是親王之子,應當遵從餘尊之義,可以服大功喪。」後來在雍州刺史任上去世,諡號為康侯。
衍性情清廉謹慎,所到之處廉潔,又不經營產業,歷任四州牧守,都有稱頌的政績,去世時沒有入殮的衣物。
他的兒子暢,字叔暢,跟隨孝武帝入關,被任命為鴻臚,封博陵王。大統三年東徵,陣亡。
他的兒子敏,嗜酒且花費很多,家庭因此貧困。他的女婿柱國乙弗貴、大將軍大利稽祐家產都有千萬,常常接濟他。敏隨即揮霍一空,而皇帝也不怪他。乙弗貴、大利稽祐後來斷絕了接濟。敏官至儀同三司,改封南武縣公。
暢的弟弟融,字叔融,身材非常矮小丑陋,但驍勇過人。莊帝想謀殺爾朱榮,任命融為一體直閣將軍。等到爾朱兆進入洛陽,融逃到民間。後來跟隨孝武帝入關,封魏興王,官至侍郎、殿中尚書。
衍的弟弟欽,字思若,官至中書監、尚書右僕射、儀同三司。欽面色特別黑,所以當時人稱他為黑面僕射。欽與堂兄元麗的妻子崔氏通姦,被御史中尉封回彈劾,遇到大赦免罪。不久被任命為司州牧。欽少年時好學,早年有好名聲。當時的人說:「皇族中傑出者,只有壽安、思若。」到了晚年位高權重,不能有所匡正補益,議論的人輕視他。欽曾委託青州人高僧壽為兒子找老師,老師到了,不久就逃走了。欽因此責備僧壽。僧壽性格滑稽,反而對欽說:「一般人斷絕糧食七天才會死,才過了五天,他就逃走了,拋棄食物而追求誠信,確實有所缺失。」欽非常慚愧,於是對待賓客更優厚了。後來被任命為司空公,封鉅平縣公。在河陰遇害,追贈假黃鉞、太師、太尉公。
他的兒子子孝,字季業,早年有好名聲。八歲時,司徒崔光見到他感到驚異,說:「後輩中的領袖,一定是這個人。」當孝武帝入關時,他來不及跟隨車駕。後來奔赴長安,封義陽王。
子孝容貌儀表優美,善於談笑戲謔,喜歡喝酒,愛惜士人,士大夫都歸附他,賓客經常滿座,終日不知疲倦。性情又寬厚慈愛,敦厚和睦親族。於是在家中設立學館,聚集家族子弟,日夜講讀。並且供給衣服飲食,與自己的兒子相同。後來歷任尚書令、柱國大將軍。子孝因為國運逐漸轉移,深自貶低隱晦,日夜縱酒。後來按例降為公爵,恢復姓拓跋。不久去世,兒子元趙繼承爵位。
京兆王子推,太安五年受封,官至侍中、徵南大將軍、長安鎮大將。子推個性深沉文雅,善於安撫接洽,秦、雍兩地的人佩服他的威望恩惠。入朝任中都大官,審理案件有譽。獻文帝想禪位給子推,因為大臣堅決勸諫,於是傳位給孝文帝。孝文帝即位後,任命他為侍中、本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還沒到任,在路上過世。
他的兒子太興繼承爵位,被任命為長安鎮大將。因貪污財物被削除官爵。後來被任命為秘書監,恢復原先的爵位,改封西河。轉任守衛尉卿。起初,太興患病,請僧侶行道。將所有資財,一次佈施出去,祈求病癒,稱為散生齋。齋後,僧人們都四散而去,有一個僧侶正說乞求剩餘的齋飯。太興開玩笑說:「齋飯已經吃完了,只有酒肉。」僧侶說:「也能吃這些。」於是拿出酒一鬥,羊腳一隻。僧人吃完,還說沒飽。等到告辭出去後,酒肉都還在。出門追他,什麼也沒看見。太興於是在佛前祈禱:「剛才那位師父,應當不是凡人。如果這次病能好,我就捨棄王爵出家。」不久病癒,於是請求當僧人。上了十多次表章,才被允許。當時孝文帝在南徵軍中,詔令皇太子在四月八日為他剃發,施捨帛二千匹。成為僧侶後,法名僧懿,住在嵩山。太和二十二年去世。
他的兒子元昴,字伯暉,繼承爵位,去世。
元昴的兒子元悰,字魏慶,繼承爵位。孝靜帝時,多次升遷至太尉、錄尚書事、司州牧、青州刺史。在州上去世,追贈假黃鉞、太傅、司徒公,諡號為文。元悰寬厚和氣有度量,容貌俊美,風度聲望莊重嚴肅。得失之間,不表現在臉色上。性情清正節儉,不經營產業,過世的時候,家中沒有多餘的財產。
元昴的弟弟仲景,性情嚴厲苛刻。孝莊帝時,兼任禦史中尉,京城秩序肅然。每次到禦史台,常駕著紅牛,當時人稱他為「赤牛中尉」。太昌初年,任河南尹,奉公守法,沒有私心。當時吏部尚書樊子鷂的部下橫行不法,又做盜竊之事。仲景秘密加以搜捕,全部抓獲,立即執行刑罰。於是豪門權貴感到恐懼。孝武帝將要入關,並任命仲景為中軍大都督,留守京城。齊神武帝高歡要前往洛陽,仲景於是拋棄妻子,追趕上皇帝車駕到達長安。於是被任命為尚書右僕射,封順陽王。
仲景失去妻子後,就娶了原爾朱天光的妻子也列氏。也列氏本是歌妓,有美色,仲景非常寵愛她。經過幾年,原配妻子叔袁紇氏從小路從洛陽來到。也列氏於是搬到別的宅子居住。過了很久,發生了姦情。事情暴露,皇帝下詔讓仲景殺掉也列氏。仲景更寵愛她,假殺了一個婢女,蒙上她的屍體並厚葬來替代。也列氏被轉移到隱密處,沒人知道他的詐欺。仲景的三個兒子元濟、元鐘、元奉,是叔袁紇氏所生,都因為是宗室,很早就擔任清要官職。仲景因為也列氏還在,擔心妻子洩露,於是想謀殺叔袁紇氏。叔袁紇氏先察覺到了,又想暗害也列氏。也列氏對隨從奴僕說:「如果叔袁紇氏殺了我,一定會把我扔到廁所裡;我去告訴丞相,也許能不死。如果她不肯認罪伏法,還希望把我埋在好地方,你替我告知。」奴僕於是告訴了周文帝宇文泰。周文帝依照上奏,下詔打仲景一百板,免去右僕射職務,以王的身份回家。也列氏因為主動告發而被驅逐。仲景還是私下與她來往。又有人告發,下詔再打一百板,交給宗正,官爵全部削除。仲景仍然與她私通。後來周文帝因為他歷任有美名,而且曾杖策追隨皇帝入關,於是上奏恢復官職爵位。也列氏、叔袁紇氏於是住在一起。大統五年,被任命為幽州刺史。仲景家中多有亂倫之事,後來在州上被賜死。
仲景的弟弟暹,字叔照。孝莊帝初年,被任命為南兗州刺史。在州上兇猛殘暴,殺害很多人。元銖進入洛陽,元暹據守州城不屈服。莊帝回宮後,封他為汝陽王,多次升遷至秦州刺史。先前秦州城人多次反叛,元暹將他們全誅殺,倖存者只有十分之一二。普泰元年,被任命為涼州刺史,貪婪暴虐到了極點。想謀取府中人和商胡富人的財物,假造一份尚書省符命,誣告諸位豪強,說要加以賞賜。一時間全部屠殺,所有資財奴婢,全部沒收歸己。孝靜帝時,官至侍中、錄尚書事。去世,追贈太師、錄影。兒子元衝繼承爵位。沒有兒子,封國斷絕。
太興的弟弟遙,字太原,有器量聲望。以左衛將軍身份跟隨孝文帝南徵,賜爵饒陽男。宣武帝初年,遭遇生母過世,上表請求解除職務。下詔以餘尊所壓制為由,不允許。孝明帝初年,多次升遷至左光祿大夫,仍舊兼任護軍。
當時冀州僧人法慶搞妖幻活動,於是說服勃海人李歸伯。歸伯全家跟著他,招集率領鄉人,推舉法慶為主。法慶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稱大乘。殺一人者為一位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又配製狂藥,讓人服用後,父子兄弟之間不再認識,只以殺人為事。刺史蕭寶夤派兼長史崔伯驎討伐,在煮棗城戰敗,崔伯驛戰死。兇徒於是勢力大盛,到處屠殺寺舍,斬殺僧尼,焚燒經像,說:「新佛出世,除去眾魔。」皇帝下詔以元遙為使持節、都督北徵諸軍事,討伐擊敗他們。擒獲法慶,以及他的妻子尼姑惠暉等人。斬殺法慶,傳首京城;後來擒獲李歸伯,在都市處死。
起初,元遙的大功兄弟都是景穆皇帝的孫子,到孝明帝時本服喪期已盡,所以除去元遙等人的宗室屬籍。元遙上表說:
「我聽說聖人之所以南面而治理天下,其不可改變的是親親與尊尊。四世而緲麻服盡,五世而袒免,六世而親屬關係就盡了。自此以往,還維繫著同姓而不加區別,聚合在一起飲食而不加特殊。又《律》中所說的議親,不僅指帝的親屬,也指當代同姓的親屬。業。王元提被分出屬籍之初,高祖賜帛三千匹,是為了重視分離。
古人說:'百足之蟲,至死不僵',是因為輔助它的眾多。我實在不敢妄自親近朝廷,苟求厚待自己,只是傷心大宗一分,則天子的屬籍不過十數人而已。在漢代,諸王的兒子,不限多少,都分封土地,稱為侯;到了魏、晉,沒有不廣泛分封山河,稱為公的,這是因為厭惡大宗的不穩固,骨肉之恩疏遠了。
我離皇上雖是五世之遠,但對先帝來說,便是天子的孫子。高祖之所以賜給國家秩祿稅,又供給衣食,而後族只給賦稅,不給衣食,是為了區別內外,限定異同。如今對諸廟的感念,在心中未忘;行路的悲傷,忽然已經到來。那些受封的人,去世之日,三年服喪終了,然後才改奪。如今朝廷還在居喪之中,就議論此事,實在不合適。 」
皇帝下詔交給尚書廣泛討論後上報。尚書令任城王元澄、尚書左僕射元暉上奏同意元遙的表章,靈太后不聽從。元遙去世,諡號為宣公。
元遙的弟弟元恆,字景安,粗略涉獵書史。元恆根據《春秋》的義理,取名不用山川之名,上表請求改名芝。歷任太常卿、中書監、侍中。後來在河陰遇害,追贈太傅、司徒公,諡號為宣穆公。
濟陰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受封,很有軍事謀略。庫莫奚侵擾,皇帝下詔新成討伐。新成於是製作了許多毒酒。賊兵逼近,便棄營而去。賊兵到來,爭相飲酒。於是挑選輕騎縱兵攻擊,斬獲很多。後來官至外都大官。去世,追贈大將軍,諡號為惠公。
他的兒子元鬱,字伏生,繼承爵位。官至開府,任徐州刺史。因貪污被賜死,封國被廢除。
長子元弼,字邕明,性情剛正有文才,官至中散大夫。因為是嫡長子,應當繼承先輩爵位。但被叔父尚書僕射元麗憑藉於氏親寵,強行奪去王爵,轉授給同母兄的兒子元誕。於是元弼斷絕人間事務,假託有病回到私宅。宣武帝徵召他為侍中,元弼上表堅決推詞。後入嵩山,以洞穴為房,穿布衣吃粗糧。去世。建義元年,兒子元暉業申訴恢復王爵。永安三年,追贈尚書令、司徒公,諡號「文獻」。當初,元弼曾夢見有人對他說:「您自己不能傳代受封,繼承先爵位的,是您的長子紹遠。」元弼醒來,就告訴了元暉業,最終果然如夢中之言。
元暉業年輕時淺薄輕佻,常與盜賊交往。長大後改變操行,涉獵諸子史書,也頗能寫文章,而且慷慨有志向節操。歷任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齊文襄曾問他:「近來讀什麼書?」回答:「多次研讀伊尹、霍光的傳記,不讀曹氏、司馬氏的書。」元暉業因時運漸漸衰落,不再圖謀保全自身。只從事吃喝,一天吃三隻羊,三天吃一頭牛犢。又曾賦詩說:「昔居王道泰,濟濟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鬱縱橫。」齊初,降封為美陽縣公,開府儀同三司、特進。
元暉業在晉陽時,無所交往,平日閒居,於是撰寫了北魏藩王家世,稱為《辨宗錄》四十卷,流傳於世。地位名望隆重,又因性情氣質不同尋常,常被猜忌。
天保二年,隨駕到晉陽,在宮門外罵元韶說:「你連一個老婦都不如,將玉璽背著送給人,為什麼不把它打碎!我說這話,知道馬上會死,但你又能活多久!」文宣帝後殺了他,並斬了臨淮公元。元孝友臨刑時驚慌失措,元暉業神色自若。於是鑿冰沉沒其屍體。
元暉業弟弟元昭業,頗有學問志趣,官至諫議大夫。莊帝將前往洛南,元昭業站在閻閔門外,攔住馬進諫,莊帝避開他通過。後來慰勞勉勵他。官至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去世,諡號文侯。
元鬱弟元偃,官至太中大夫。
子元誕,字曇首。當初,元誕伯父元鬱因貪污被賜死,爵位取消。詔令以元誕為元偃正妃之子,立為嫡孫,特許繼承封爵。累遷齊州刺史。在州中貪暴,成為百姓大患。牛馬騾驢,無不強奪,家中奴隸,都強迫良家女子為妻。有僧侶為元誕採藥,回來見到元誕,他問外面消息,回答說:「只聽說大王貪婪,願大王早日被替代。」元誕說:「齊州七萬戶,我到這裡來,一家還沒得到三十錢,怎說貪?」後來被御史中尉元纂彈劾,遇赦免罪。去世,諡號靜王。
子元撫,字伯懿,繼承爵位。莊帝初年,被堂兄元暉業申訴奪去王爵。
元偃弟元麗,字寶掌,官至兼宗正卿、右衛將軍。遷光祿勳,宗正、右衛照舊。當時秦州屠各人王法智推舉州主簿呂苟兒為主,號稱建明元年,設置百官,攻逼州郡。涇州人陳瞻也聚眾自稱王,號稱聖明元年。任命元麗為使持節、總督,與楊椿討伐他們。呂苟兒率眾十餘萬,屯駐孤山,分據各處險要,圍逼州城。元麗出擊,大破賊軍,進軍水洛。賊眾迎戰,元麗夜間擊退他們。行秦州事李韶在孤山打敗呂苟兒,乘勝追襲,俘獲父母妻子。各城圍困之敵,也都奔散。呂苟兒率領其王公三十多人到元麗處請罪。元麗乘平定賊兵之勢,枉法掠奪良善七百多人。宣武帝嘉獎其功,詔令有關部門不得追究。
任雍州刺史,為政嚴酷,官吏百姓畏懼。其妻崔氏生一男孩,元麗就放出州中獄囚,死罪及徒、流罪案未報中央的,一時全部釋放。遷冀州刺史,入朝為尚書左僕射。皇帝問:「聽說你在州中殺戮無理,冤枉濫殺不止一件,又大殺道人。」回答說:「臣在冀州可殺道人二百左右,又何曾多?」皇帝說:「一件事處理不當,就如同將它放入溝壑罪不算殺道人二百,還賜說多件事!」去世,諥號威。
子元顯和,少年時有節操,歷任司徒記室參軍。司徒崔光每次見到他,說:「元參軍風流清秀,舉止閒雅,是宰相之才。」授徐州安東府長史。刺史元法僧反叛,元顯和與之交戰被擒。元法僧拉他手命他同坐。元顯和說:「顯和與阿翁同源別派,都是磐石宗親,一旦因地方外叛,若遇到董狐,能無愧色?」於是不肯坐。元法僧還想安慰勸導。元顯和說:「寧可作死鬼,不能作叛臣!」臨殺時,神色自若。建義初年,贈秦州刺史。
汝陰王元天賜,和平三年受封,後來任內都大官。孝文帝初年,殿中尚書胡莫寒挑選西部敕勒中豪富且兼有丁壯者,任殿中武士,而大肆收受賄賂。眾人憤怒,殺死胡莫寒及高平假鎮將奚陵。於是各部敕勒全部反叛。詔令元天賜與給事中羅雲討伐。前鋒敕勒假降,羅雲相信。副將元伏說:「敕勒神色變動,恐怕有變,如今不設防,將被所圖。」羅雲不聽。敕勒襲擊殺死羅雲,元天賜僅得自全。累遷懷朔鎮大將。因貪殘獲罪,免死,削除官爵。去世,孝文帝在思政觀哭吊,追贈本爵,按王禮安葬,諡號靈王。
子元逞,字萬安,死於齊州刺史任上,諡號威。
元逞子元慶和,任東豫州刺史,被梁將攻擊,全城投降。梁武帝任他為北道總督、魏王。到項城,朝廷出兵討伐,望風退走。梁武帝責備他說:「說話像百舌鳥一樣多變,膽子像鼴鼠一樣小。」於是流放合浦。
元逞弟元泛,字普安,從元士漸遷營州刺史。性貪殘,百姓不堪其命,相繼驅逐他,元泛逃到平州。後來授光祿大夫、宗正卿,封東燕縣男。在河陰遇害。
元泛弟元修義,字壽安,頗有文才。從元士漸遷齊州刺史。元修義因齊州多次喪刺史,多次上表堅決推辭。詔令不許,聽任其隨意設立官署。元修義於是移治東城。為政寬和。遷秦州刺史。明帝初年,上表陳說庶人元禧、庶人元愉等,請求寬恕前罪,並賜葬陵域。靈太后詔令說:“收葬之恩,事由上旨,藩王怎能越職幹預陳請!”
在州中多接受賄賂。累遷吏部尚書。及在選拔官員之任時,只從事賄賂,授官大小,都有定價。當時中散大夫高居,有旨先錄用。上黨郡缺職,高居於是請求。元修義私下已答應別人,仰視高居不與。高居大聲出言不遜,元修義命左右拉拽他。高居對大眾呼天喊賊。有人問高居:「光天化日在公庭,哪裡有賊?」高居指著元修義說:「這位坐上的,違背天子明詔,財物多者得官,京城公開搶劫,這不是大賊嗎?」元修義變了臉色。高居邊走邊罵出去,後來想攔車告元修義罪狀,左僕射蕭寶夤勸導才停止。
二秦反叛,假元修義兼尚書右僕射、西道行台、行秦州事,為諸軍節度。元修義性好酒,常連飲數日,於是患風病,精神昏亂,雖到長安,最終沒有部署的益處。元志敗亡,賊兵東至黑水,改派蕭寶夤討伐,任元修義為雍州刺。死於州任,贈司空,諡號文。
子元均,官至給事黃門侍郎。後入西魏,封安昌王,官至開府儀同三司。去世,贈司空,諡號平。
子元則,字孝規,繼承爵位,官至義州刺史。仕週為小塚宰、江陵總管。
子元文都,個性梗直,仕週為右侍上士。隋開皇初年,授內史舍人。煬帝即位,累遷禦史大夫,因事免官。不久,授太府卿,很有當時聲譽。大業十三年,煬帝駕幸江都宮,詔令元文都與段達、皇甫無逸、韋津等同為東都留守。煬帝駕崩,元文都與段達、韋津等共同推舉越王楊侗為帝。楊侗任命元文都為內史令、開府儀同三司、光祿大夫、左驍衛大將軍、攝右翊衛將軍、魯國公。
不久宇文化及立秦王楊浩為帝,擁兵至彭城,各地震動。元文都勸楊侗派遣使者與李密通好。李密於是請求歸降,因而授予官爵,對其使者禮遇很厚。王世充不悅,元文都知道此事,暗中計劃誅殺王世充。楊侗任元文都領禦史大夫,王世充堅持反對而止。盧楚勸元文都誅殺王世充,元文都於是懷揣奏表入殿。有人將此事告知王世充,王世充馳馬返回含嘉城。至夜間發難,攻東太陽門而入,在紫微觀下拜,說:「請斬元文都,交給司寇治罪。」楊侗見兵勢強盛,派其所署將軍黃桃樹押解元文都出來。元文都回頭對楊侗說:「臣今早死,陛下也當傍晚跟上。」楊侗悲愷哭泣送他,左右無不憐憫沉默。出至興教門,王世充命左右亂刀斬殺,諸子同時被害。
元則弟元矩,字孝矩,西魏時,繼承祖爵始平縣公,授南豐州刺史。當時見元氏將危,暗中對兄弟說:「宇文之心,路人共見。傾覆而不扶,還用宗子做什麼!」被兄長元則阻止,於是作罷。後周文為兄子晉公宇文護娶其妹為妻,情誼很密。及宇文護被誅,牽連流放蜀地。後授司憲大夫。隋文帝看重其門第,娶女為房陵王妃。及為丞相,授少塚宰,位柱國,賜爵洵陽郡公。及房陵王立為皇太子,立其女為皇太子妃,親禮更厚,授壽州總管。當時陳將任蠻奴等多次侵犯江北,又以元孝矩領行軍總管,屯兵江上。後因年老,上表請求退休。改任涇州刺史。死於任上,諡號簡。子元無竭繼承。
元矩次弟元雅,字孝方,有文武才能。開皇年間,歷任左領左右將軍、集沁二州刺史,封順陽郡公。
元雅弟元褒,字孝整,少年時有成人器量。十歲時喪父,被諸兄撫養愛護。善於侍奉諸兄。諸兄商議想分居,元褒哭泣勸諫,不聽從。家素來富有,多金寶,元褒一無所取,脫身而出。仕週,官至開府、北平縣公、趙州刺史。隨韋孝寬平定尉遲迥,因功授柱國,進封河間郡公。
隋開皇年間,授原州總管。有商人被賊搶劫,懷疑同宿者而抓了他。元褒觀察其神色冤枉而言辭正直,於是釋放。商人到朝廷告元褒收受金帛放縱賊人。隋文帝派人追究,使者按簿冊責問元褒為何貪利而放盜。元褒引咎沒有二話。使者與元褒一同到京師,於是因此免官。那盜賊不久在別處被抓獲。皇上問:「何至於自己誣陷自己?」元褒說:「臣受任一州,不能平息盜賊,臣罪之一;百姓被人誣陷,不交法司,立即釋放,臣罪之二;不顧及形蹟之事,以致被人懷疑,臣罪之三。
煬帝即位,授齊郡太守。及遼東之戰,郡官督事者前後相繼。有西曹掾當出行,假稱有病,元褒杖打他。西曹掾大聲說:「我將去行在所,想要告狀。」元褒大怒,於是杖打百餘,數日後死。因此免官,死於家中。
樂良王元萬壽,和平三年受封,授徵東大將軍,鎮守和龍。性貪暴,徵召回京時,途中憂憤而死,諡號厲王。子康王元樂平繼承。去世。子元長命繼承。因殺人被賜死,封國取消。
子元忠,明帝時,恢復前爵,官至太常少卿。孝武帝在天泉池泛舟,命宗室諸王陪宴。元忠愚鈍無智,性好服飾,於是穿紅羅短襖,繡作衣領,碧綢褲,錦為邊飾。皇帝對他說:“朝廷衣冠,應有常規,為何穿百戲衣?”元忠說:“臣小時所愛,鍾情於綺羅,歌衣舞服,是臣所願。”皇帝說:“人之無良竟到這種地步!”
廣平王元洛侯,和平二年受封。去世,諫號殤。無子,後以陽平幽王第五次元匡為後嗣。
匡字建扶,性格耿直,有氣節。孝文帝器重他。對他說:「叔父一定能成為國家的楷模,輔助我,現在可以改名為匡,以成就善始善終的美德。」宣武帝即位後,匡多次升遷至給事黃門侍郎。茹皓開始得寵,百官都略微畏懼他。皇帝曾從山陵回來,下詔讓匡陪乘,又讓茹皓上車。茹皓提起衣服將要上車,匡進諫,皇帝推茹皓讓他下去,茹皓怨恨匡,臉色大變。當時人們認為匡忠誠正直。宣武帝親政後,任命匡為肆州刺史。匡已經觸犯了茹皓,害怕被他陷害,就廉潔謹慎地自我修養,很有聲譽和政績。升任恆州刺史。徵召為大宗正卿、河南邑中正。
匡上奏說親王以及始封藩王、二藩王的妻子,都有妃的稱號。但三藩王以下的妻子,都稱為妻。上不能同於妃的名稱,下又不及五品以上官員有命婦的稱號,我私下感到疑惑。詔書說:「丈夫在朝廷顯貴,妻子在家庭榮耀,婦女沒有固定的品級,隨從丈夫升遷。三藩王既然已經開啟王封,妃的名稱也應同等。妻是齊的意思,理應與自己齊等,可以依照妃的條例。」從此三藩王的妻子,名號才確定。隨後任命匡為度支尚書。匡上表引用樂陵、章武的舊例,請求繼承洛侯的封爵。詔令交付尚書討論。尚書上奏允許襲封,以顯示興滅國的意義。
當時宣武帝把政事委託給高肇,宗室都傾側畏懼,只有匡與高肇對抗。匡事先自己造了棺材,放在廳堂上,打算抬棺材到朝廷,論述高肇的罪惡,以死勸諫。高肇聽說後憎恨他。後來因為與太常卿劉芳爭論權衡度量,就與高肇發生爭執。禦史中尉王顯上奏彈劾匡說:
自從晉朝失去統治,眾多偽政權競相興起,禮樂崩壞,倫理敗壞。高祖孝文皇帝以睿智聖明統禦天下,得以恢復舊典。於是命令已故中書監高齲,廣泛表彰儒林,推究樂府,用黍粒裁度寸,打算與週、漢的舊制相合。正值宮室營造中遷,尚未完成。高祖睿智深遠,參考經傳記載,用一黍的大小,作為分體,以此為準製作尺,頒布施行。
到了正始年間,已故太樂令公孫崇擅自立義,用十二黍為一寸,另外製作尺度,定律刊刻鐘磬。都快要完成了,上表請求觀看試驗。當時敕令太常卿劉芳,因為公孫崇的製作已經完成,請求召集朝廷英才,議論其是否得當。劉芳懷疑公孫崇的尺度與先朝不同,考察其製作,與經史又有差異,推斷製作缺乏依據,不應當施行。當時尚書令高肇、清河王元懌等,認為公孫崇的製作乖謬,與《週禮》不同,於是上奏讓劉芳依照《週禮》重新製造,完成後測量校對,採用其中好的。而劉芳認為先朝的尺度,事情合乎古典,於是依照前詔書,用黍粒刊定寸,並呈報朝廷,用來裁定律管。當時議論的多數認為劉芳正確。只有黃門侍郎孫惠蔚與公孫崇附和相同。兩種途徑參差不齊,多次經過考議。而尚書令高肇認為劉芳製造。公孫崇死後,孫惠蔚也製作了一尺,仍然說附和。用來比較公孫崇的尺,自相違背。考量再三,認為劉芳的一尺為正確。而尚書匡上表說,劉芳、孫惠蔚的兩種尺,長短相互傾斜,考察兩種律管,所容黍粒差異很大,說取中等黍粒,比較這兩家,都說參差不齊,無法折中,自己另立一種途徑,請求評議判決。當時議論的人,有的贊同匡,兩種途徑乖舛駁雜,沒有即時定奪。高肇又說:“權、斛、鬥、尺,頒布施行已久,現在所議論的,怎能超越先前的旨意?應當依從先朝舊尺為定。”
從此以後,匡與高肇在朝堂上厲聲爭論,聲色相加,高下失去了常理,尊卑沒有秩序。匡又上表列舉,稱自己有十點正確,說劉芳有十點錯誤。又說:「高肇先前被敕旨,與劉芳共同營督,謀求設立鐘石的名聲,希望傳播製作的聲譽。於是憑藉樞衡的尊位,依靠舅氏的權勢,給予奪取隨心所欲,褒貶由自己,阿附劉芳,阻遏我的事。間閉口。實在不是大臣的體統,深失為臣下的道義。
然而匡的職務是掌管出納,獻可替否所在,鬥尺權度正是他所主管。如果他自己有見解,能夠熟悉好壞,應當首先提出義理端緒,及早辨別各種疑惑,為什麼默然隨從,不關涉一言,看到劉芳成事,才說出這些話?估計劉芳的才學,與匡相差懸殊,見識的深淺,不應相匹敵。現在才發作,恐怕這是出於私心,藉智於他人,圖謀成就虛名。況且匡上表說:「所依據的銅權,形狀如同古志,明顯是漢朝製作,不是王莽另外製造。」及考察權上的銘文,「黃帝始祖,德佈於虞;虞帝始祖,德佈於新」。如果王莽輔佐漢朝時,哪有銘文寫上偽新的年號呢?又查王莽傳,說王莽居攝,就改變漢朝製度。考校這兩個證據,不是漢朝權是明確的。又說「劉芳所製造的,又比先朝的尺短。臣已經比較過,權與尺相合。」又說「劉芳尺與千金堰不同。」臣又量比較,於是看到差異,多處浮濫,難以作為依據。又說「共同構造虛端,妄作疑似,託以先朝,說不是自己製造」。臣考察這種欺詐,在於匡,不在於劉芳。為什麼要這樣說呢?
劉芳先前被敕令,專門製造鐘律,管籥的優劣,是他所裁定的,權斛尺度,本來不是他的事務。例如此前門下省索要劉芳的尺度,而劉芳的牒文回報說「依照先朝所頒布的新尺,再應下黍,更不增損,為了製造鍾律,調正分寸而已」。在核查匡製造時,在牒文後一年,劉芳在那時,匡還沒有與他爭論,已經有這個牒文,難道是詐欺嗎?計算公孫崇製造寸,積黍十二,眾人共知。而劉芳製造寸,只有十黍,也都被看見。先朝詔書,以黍成寸,首尾清楚,哪有擅自想自己獲取的道理?高肇位居尚書令,百官是仰望,言行動靜,必須符合眾人瞻視。如果依仗權勢阿附黨羽,假託先詔,將指鹿為馬、移天換日,就是魏國的趙高,怎麼能宰制萬物?高肇如果沒有這些,匡既然誣毀宰相,誹謗時政,阻惑朝廷聽聞,不敬至極。請求將高肇、匡一並關押尚書省,推究根源,交付廷尉定罪。
詔書說「可以」。相關單位上奏匡詬陷高肇,判匡死刑。宣武帝饒恕死罪,降為光祿大夫。又兼任宗正卿。出任兗州刺史。當匡臨出發時,皇帝在東堂接見,慰勞勉勵他。匡仍然認為尺度金石的事情,是國家的大法,先前雖然被南台彈劾,但還允許重新商議。如果商議的那天,希望允許臣暫時赴都。皇帝說:“劉芳學問高於一時,深明典故。他所依據的,與先朝尺相比一寸多出一黍,怎麼能再說先朝的本意呢?兗州既然所執不經典,以後商議時,何必等待赴都呢?”
明帝初年,匡入朝任禦史中尉。匡嚴格於彈劾糾察,開始彈劾於忠,其次彈劾高聰等免官,靈太后都不允許。違背了他糾察惡人的心意,又擔心匡辭職,想要獎勵安撫他,進號安南將軍,後加鎮東將軍。
匡多次請求重新權衡,沒有停止,於是詔書說:「謹慎權衡審度,自古以來是好的法典,定章革曆,是往代良規。匡是宗室賢明之人,留心已久,可讓他再召集儒者顯貴,按時驗定。務必使恭得中,讓他是死不死。宗的後代,英年去世,封國廢除祭祀斷絕,無人祭祀。太師、高陽王元雍等議,認為「晉中書監荀勖所造的尺,與高祖所定,毫釐大致相同。侍中崔光得到古象尺,當時也準議令施用。仰思孝文皇帝德行超越前王,睿明下照,不可更改的式樣,事情難以提議。
匡每次有奏請,尚書令、任城王元澄時常加以阻撓。匡剛愎狹隘,內心於是不平。先前所造的棺材,還放在僧寺中,就又修整,準備與元澄相攻。元澄很知道這事,後來將赴尚書省,與匡相遇,騎士互相毆打,朝野驚駭。元澄因此上奏匡罪狀三十多條,廷尉處以死刑。詔令交付八議,特別加以寬宥,削去爵位除去官職。三公郎中辛雄上奏為他申理。後來特任為平州刺史,調任青州刺史。不久任關右都督、兼尚書行台。遇病,回京。孝昌初年,去世,諡號文貞。後來追複本爵,改封濟南王。
第四子元獻襲爵,死。兒子元祖育襲爵。武定初年,墜馬去世。兒子元勒叉襲爵。北齊受禪,爵位按例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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