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合成回顧)潘焯鴻:不接受獨立委員會有助加快宏福苑火災調查進度的說法,缺乏傳召權無助還原事件全部真相。(2025.12.9首播)

香江望神州
939 位粉絲
#宏福苑
——————————————
請踴躍訂閱「乾淨世界」👉 https://www.ganjing.com/zh-TW
「乾淨世界」的「香江望神州」頻道:
https://www.ganjingworld.com/zh-TW/channel/1f1sdvt9eno1RKEtFHcqb7IOb1ic0c
現在政府成立了一個獨立委員會
但是這個似乎沒有之前有些在加拿大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
這個情況你認為是什麼呢? 潘先生
簡單說就是我參加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是香港法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
裏面其實是附了權力給調查委員會
調查委員會可以召集證據證人或證供
甚至進入現場搜索
甚至進入單位搜證
即是好像警察那樣爆門進去
這個權力來自法律和特首一個terms of reference
即是特首可以因為這件事覺得嚴重
他可以因應他要查的對象
去查的內容和時段裏面
給一個權力給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
這個可以說是香港在憲政上
第二個最高層次的調查機構
最高就是立法會的權力集團法案
那個更加大規模
但是這兩個現在政府決定不用了
用一個叫獨立委員會
我到現在都未見到律政方面
是給足夠調查的procedure
即是程序公義
他未表出來
即是說系統如何建立
李家超就有講到
他就說其實可以找有權力調查的政府部門
去幫手調查
其實這個沒有意思的
你一個罪犯去到警察那裏
落警戒口供
最叻的就是甚麼都不講
有揸物權的香港
不要笑我中文差
即是說如果你有一個獨立的委員會
你想找出一個事實
從而去解決問題
包括找誰的責任
追究責任
或者加上建議政府如何改善
跟著法律和體系
如果你連事實找不出來
你就會出了問題
雖然你說我加上消防
加上勞工署
加上家居署
加上審查組
加上政府
加上警察
他們全部個別都對某些法律有調查權
但是那些權力
譬如警察最簡單
他來自刑事罪行條例
你有刑事罪行條例裏面的一個嫌疑
他就有權
很簡單
你詔我
我沒有嫌疑
哪個部門可以詔我
我又沒有犯過法
你去到我詔物的話
你又奈我不何
整件事很簡單
一個事件
現在發生了之後
後面看你就是見到
掉了在地上的拼圖
五千張拼圖
全部散散收掉在地上
現在獨立調查委員會
現在的調查委員會
獨立委員會
其實就是在地上找回拼圖出來
拿回上來
跟著由委員會裏面
比較專業的人
勁抽的大律師
部門的高層
去將拼圖砌出來
就可以找回我們實際上事實的答案
從這個事實答案
我們可以找回追究責任
究竟紹恩是什麼
有什麼發生了
和有什麼改善
但是你砌拼圖的時候
本身我沒有權去撿起地上的拼圖
拼圖裏面
我明明見到這塊重要
這塊可能重要
但一張拼圖都沒有
我一定要找
沒有人合作找不到
結果拼圖砌出來
都砌到一個框架
但是五千張拼圖裏面
可能只是找到一千五百張
五千張拼圖裏面
找一千五百張
你就看不到那個全面的畫面
跟著這個委員會做的一些建議
或者下的一個判斷
我自己都會覺得
你有沒有公信力
五千張拼圖裏面
你找到一千五百張
你跟著說這個是
那你剩下的那三千五百張怎麼樣
我找出來
可能砌一個拼圖出來
完全不同
甚至你差一粒
都可能改變了事實
那就是說
我覺得最好就是高層次的調查
不過政府做了這樣的決定
那不知道政府怎麼樣補救
政府的說法就是說
獨立調查委員會
會慢過獨立委員會
即檢討這個
你覺得這個時間性
快慢
是不是一個考慮呢
對公眾是不是一個公道呢
這個說法很有自願的思考
第一就是獨立調查委員會
本身用term of reference的
特首可以分期拿報告的
可以有中期報告
可以前期報告
三個月給我出個前期報告
六個月出個中期報告
一年之內出個全報告可以的
這個沒理由想不到
律政這麼多人
幾十萬一個月
這個說出來笑死人
而另外你說
那個獨立委員會
和獨立調查委員會
因為有時間的差異
所以我們要找一個efficient一點
簡直不接受
獨立委員會的決定性
也沒有一個法律框架
其實有人擔心
獨立委員會的設立
有可能隨著李家超的任期
或者是政府的年期而終結
也沒有一個公眾的監察權
請問對於這個設立
或者政府的這個立場
你們怎樣看
政府到現在都沒有出term of reference
其實李家超
理論上
我不知道律政怎樣
因為李家超不是律政
他一定在內部談了很多東西
有個決定出來
集思廣益在內部
李家超纔出來講
所以我expect
如果李家超出來講
成熟一點的
一講獨立委員會五個字
你跟著伴隨來的
就是李家超告訴你
有什麼term of reference
有什麼調查權力
有什麼範圍
多久要交報告
應該講出來
他沒有的
ok 律政講
律政到現在都躲起來不講
去了哪裏
律政司
出過來沒有
去了哪裏
明天投票
是不是
簡單就是
最少李家超不講
律政應該出來補飛
而且這麼多天都沒有補飛
即是說你沒有想清楚
現在我們問這個問題
答不到
即是說
整個決定本身已經 mature
即是跟本身一開始
陳國基出來講
足排有問題
跟著我們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來講
說排網是合格
沒問題的
一樣道理就是
你未 mature
你走出來講
講完出來又不懂補救
我們這麼多
是斷億的
整個政府的官員
加上特首政策組
可能幾億元
一年洗我們
原來你們這樣都想不到
我覺得很失望
對於這次黃福的事件
有些是外場
和排網中間
有些洞
有些木板封住
方便工人出入
而濃煙密佈的走廊
涉嫌是因為
那個木板封得不好
給工人出入口那個木板
你對於
譬如還有些用發泡膠的
就更加出現問題
這兩個問題
加上潘先生的意見
發泡膠就是離譜的
任何一個人
幼稚園都知道
發泡膠是易燃和危險的
發泡膠燒著之後
就會燒一股氣體出來
所以用發泡膠
本身就罪無可恕
第二就是每一個
那個住宅住著
工人怎樣去
爬出棚架外工作
所以一般這些維修
都會在走火梯
在走火梯的緊窗那裏拆了
跟著每隔五層
四至五層
就出一個活動門
但是如果做得好的
我們有見過
真是用防火板做的
活動門如果用防火板做
就沒有這個問題
它自動會關閉的
就不會出現那些煙
濃煙攻入走火梯的問題
但是如果有木板
木板上面還有洞的
又不會自動關閉的
工人呢
要自己工人
靠人去關門
這個問題
第一就是火災的時候
木板燒了
第二那個洞本身
一開始火災
煙已經進來了
無論如何
煙都攻進來了
第三就是
就算你關不關
煙都阻擋不了
結果就令到
本身走火梯
這個功能沒有了
還有香港現在消防
不是著重救火的
是著重走的
著重逃生的
所以譬如那些電梯設計
一分鐘一定要到地面
所以公屋
居屋就可能
兩高低座設計
高座就停不愛低座
放棄
在高座的範圍裏面
一分鐘就下到地下
這個就是消防電梯的一個設計
整個設計
包括我們走火梯
一條安全
沒有煙進去的走火梯
讓人正常可以
在一至兩小時之內
仍然可以經過走火梯
逃生的
下到地面的
這個就是香港現在消防
最大的一個保障
但現在我們發覺
這個保障失去了
就是那條走火梯
因為大維修
它拆了一些緊窗
導致煙進來
緊窗的目的
就是不讓人開窗
當然導致煙進來
這些全部都是我們要檢討的
當然還有一個很大的原則
就是市民要認識
因為市民不認識
不認識就看到之後
不知道的問題
如果我們將來再政府
或者有些
可能很多有心之士
他講多一些給市民聽
市民知道了
譬如防煙門一定要鎖住
不是鎖住
關了
又或者
縫有這個緊窗的
其實就是逃生梯
逃生梯的窗一定是緊窗
一塊玻璃看穿
消防員可以打爛
不是你可以打爛
如果緊窗被人拆了
換了一些活動門
都可以馬上報給消防
如果市民的認識多了
就可以減低這些風險
但現在市民知道
機會小
消防署
我見到
我都有跟了很多個案
消防署譬如在商場裏面
商場的食肆走火通道
很嚴的
真的做得很好的
他就會見到任何的火災風險
甚至阻礙逃生
他都會馬上出order
移除火災危險通知書
但在建築工地裏面
當消防署如果是new build
即是新建建築物
他來到如果有火災風險
他一樣會動手
但007大維修工程
他們就似乎有些怠慢
尤其是消防來
特別一些
消防不是坐車來
消防是坐消防車來
所以距離
很矚目
很矚目的
即是消防署出動
市民一定知道的
不會不知道的
不同勞工署那些
走完來你都不知道的
在消防來
譬如這個屋苑
他有來的
但我見到來的幅度不多
即是
好人來完之後
亦都看不到問題
譬如你剛才說
這個屋苑都是用發泡膠封窗的
他一樣看不到出來
那就問題了
即是包括我們都有跟消防
甚至去到署長說
他說完你
我們去到署
署的署再想去到署長
提出了一些火災風險
很簡單
消防應該做的事
就是移除火災危險通知
他馬上就出移除火災危險通知書
給相關單位
就沒得不做的了
馬上要做的了
但他沒這樣做
那就形成一個陋習
同時有時你要明白
這些維修商
他們互相都會留意
對方其他地盤的狀況
當他見到
知道
哎呀
那個資深潘仔在吵甚麼
瑞和園
但政府不理
即是政府默許
我屋企我不用理
因為政府覺得沒問題
瑞和園還是用了發泡膠
曹園也是用了發泡膠
我屋企就要用
運覆在瑞和之後
即是遲了十個月開工
各個部門都可能有些
不是那麼跟得緊
導致這個大災難發生
肯定了
這個必然
災難不是天然
火種產生的火種
肯定是人為
即是有人說
網上有人說有人放火
又或者火種從哪裏來
譬如是否煙頭
沒人知道
你當然有段片
二十五十一分段片拍到
有些拍不到裏面
究竟發生甚麼事
但我們見到一個小火
的確有火種產生了
小火
然後形成了很大的火
這個原因
包括材料問題
包括原來我們幾年之後
可能十幾二十年
累積來一個
在監管上的一個鬆動
而導致那些維修商覺得
政府根本一直放生我們
因為你要明白
包括政府在北部都會區
都在說拆牆鬆綁
即是說可能香港
現在建築的條例
或者要求太高
導致香港建築價格高
沒人知道他拆牆鬆綁
想說甚麼
即是我在從業員裏面
我都猜不到
接著對於政府不執行的法律
或者不執行的規條
可能我們會認為
政府其實認為
那個就是拆牆鬆綁的一個清單
這個就很難去
很難去有一個判斷
但是就簡單說
你如果做好
一開始
法律在這裏
沒人可以擺任何一個空間
給這個法律的
沒承諾的
如果你執行的
今天就不會有這件事
也都不會有人反映這件事
也都不會全港有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