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世界近代史》(全71講)向榮 P25 - 25. 4.3.1 法國絕對君主制的成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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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捷克戰狼老師給大家講到歐洲主權國家形成中西班牙和英國的情況
這一節的話我們來看一下德國的情況
前面上老師也提到關於近代歐洲主權國家的話
尤其是關於近代歐洲的國家有幾個不同的概念
包括所謂的新興體系國家
絕對主義國家
主權國家還有民族國家
那麼在一般的學者看來的話
法國可以說是絕對主義或者是絕對君主制的一個典型
絕對君主制的一個典型
英國出名的馬克思主義學者佩裏安德森
他在絕對主義國家的細部中
他就將法國看作是西歐最強大的絕對主義的大牆壁
所以在談到法國絕對君主制
它的一個成長的這樣一個歷程的時候
我們首先有必要對絕對主義這樣一個詞的話
做一個辨析
因為目前不管是關於它的定義
還有關於它的研究的話
基本上都有存在一些誤區
以及還有最新的一些發展
所以我們簡單的跟大家來介紹一下
實際上絕對主義原本它是特指歐洲近代歷史上
在季中世紀的等級君主制之後
出現了一種或者說發展起來的一種中央集權的君主制
我們稱它為絕對君主制
也就是所謂的absolute monarchy
那麼絕對主義這樣一個詞
這樣一個詞的話
它不是當時人就已經創立的
它實際上是最早由法國大革命之後的革命者
在1797年的時候
首先創立的這樣一個名詞
那麼它創立的這樣一個名詞的話
實際上主要是用來取代
法國大革命所推翻的舊制度的政治組織
當然absolutism這個詞的話
它有它的詞根
就是absolute
absolute power絕對權力這個詞
是從古羅馬時期就已經有了
所以它是有一個這樣的發展和傳承的關係
那麼在法國革命者看來
他們既然以否定的方式來定義
他們所推翻的舊制度的政治體制
所以在他們看來
尤其是他們受到啟蒙思想家的影響
他們是將絕對主義
看作是專制主義的對等物
所以他們認為自己推翻了
1789年推翻的
就是法國的專制統治
當然這個觀點可能也長期是被中國學界所接受的
所以我們當然在傳統可以看到
法國的這個專制制度這樣的說法
但是實際上從19世紀開始
西方學者他們就已經開始
以一個客觀的角度來定義絕對主義
那麼一般的話是將絕對主義
看作是西方近代歷史上
一種特有的政治體制和政治制度
而且它與專制主義是有著不同含義的
那麼實際上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的話
專制主義它是測試東方的專制主義
而這個絕對主義的話
它是測試近代早期歐洲特有的
這樣一種政治形態
當然專制主義和絕對主義的話
是有相似之處的
那麼它們的相似之處的話
主要在於它們都是一種中央集權的君主制
但是這兩種體制的話
它也存在一個很大的差別
那麼絕對君主制的話
現在大多數的哲學家都已經接受
那麼法國的絕對君主制並非是專制政體
君主的話確實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但是這種權力的話並不等同於君主
個人他就可以任意專斷
他不可以隨便的做出
憑藉自己的意願來做出決定
他必須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
那麼這些法律包括基督教中的神法
自然法還有習慣法
以及一些基本法的約束
那麼法律是對君主的權力是有一定的約束力的
而專制的話按孟子時代的定義
它是無法制的個人獨制
無法制的個人獨制
所以首先的話關於絕對主義和專制主義的話
那麼國內學界是長期將絕對主義譯為專制主義
將絕對君主制譯為專制制度或者專制君主制的話
包括我們吳奇本的教材中
使用的也是專制制度
而且提到的也是法國是最典型的專制主義國家
最新的帕爾默的教材中
他的英文版用的是
翻譯的時候也是翻譯的專制制度
所以這兩個詞實際上就今天的新聞語境來說的話
那麼它是不能等同的
所以把絕對主義翻譯成專制主義的話
那麼這個譯法應該說是不合適的
這裡的話就是提醒大家以後在刊出的過程中
要注意一點
那麼除了定義本身之外
西方學界對法國絕對君主制
它的認識
實際上也經歷了一個很大的變化
那麼18和19世紀初
就是在經歷啟蒙運動和法國大革命之後
那麼對於絕對君主制的話
就像以否定的方式來定義它一樣
主要是以一種批判的態度來看待它
到19世紀70年代之後
法國的學術界開始以一種更為客觀的眼光
來研究絕對君主制
而且的話在很大程度上
甚至於全盤否定了之前
則是提出的這樣一種定義
對王權理論的話是進行了全面的肯定
但是到20世紀70年代
對絕對主義
對法國絕對君主制的看法
又經歷了一個修正主義的這樣一個發展
那麼一直到今天的話
可能還有我們所稱的一些
後修正主義學派的一些看法
所以一直到今天
關於法國絕對君主制的研究
實際上都是備受學者關注
而且也是一直爭論不休的
那麼關於修正主義和傳統的觀點
也就是從19世紀70年代到20世紀70年代
之間的這樣一個傳統觀點
兩者之間的對和錯
那麼主要是體現在兩個層面
一個方面的話
就是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之前
西方學者的話都普遍接受絕對君主
它是擁有絕對權力的
而且是絕對強大的
那麼這樣的一種看法的話
主要的這個觀點就是認為
絕對主義它在構建的過程中
實際上體現出來的
就是君主或者是國王與貴族
與各種各樣省級的自治權
還有像高等法院這樣一些主權法庭
以及還有擁有各種特權和自由的
法國的一些不同的社會群體
進行長期鬥爭的這樣一個結果
所以君主政府所有的這種努力的話
它都是在於鎮壓民眾和貴族的反抗
消除地方特殊主義
並且最終達到一個
就是不受限制進行統治的這樣一個目的
但是這樣的一種觀點的話
這樣的一種觀點的話
以這個法國學者
喬治帕瑞斯為代表
那麼他認為絕對君主的權力的話
是在路易十四時期達到了一個巔峯
國王的行動幾乎是可以不受任何的約束
不受任何的約束
但是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開始
那麼整個西方學界的修正主義
我們知道都是一股很大的潮流
那麼修正主義學者的話
他們就對傳統觀點提出了質疑
他們是從地方研究和自然研究出發
主要是集中於對在這個絕對君主
他們的權力包括在各個方面的體現
包括司法還有行政
以及尤其是財政還有軍事等等
這樣一些領域的權力實踐進行具體的考察
那麼通過研究的話
他們就提出了一種跟傳統觀點完全不同的看法
他們認為絕對君主的權力實際上並不絕對
他們在實踐的過程中要受到非常多的限制
而且所謂的絕對主義
只不過是一個人為創造的神話
所以這樣一種觀點的話
那麼在西方學界是引起非常大的一個爭議
確實就是很多學者就指出
那麼實際上法國的話
它確實是在從1614年之後到1789年之間
是沒有一個能夠挑戰君主權威的
這樣一個我們所說的待遇制機構
像英國的T或者這樣一個國民待遇制機構
但是修正主義學者他們指出
雖然沒有全國的三級會議
但是在法國實際上存在非常多的半獨立的這樣一些實體
那麼這些實體包括教師會議
尤其是包括各種各樣的省級三級會議
還有像這個市政會議
以及各種各樣的協會或者是行會
那麼這些實體的話
他們都擁有來自於習慣法
或者是來自於君主授予的各種特權和自由
所以他們在一定程度上實際上是限制著國王的行動自由
其中最突出的體現就是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話因為它擁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權力
就是它能夠擱置王室的政命
王室的政命需要經過他登記之後才能生效
所以他通過這樣一個權力的話
那麼可以上書進諫
這樣的話那麼雖然說法國沒有全國三級會議
但是高等法院的這樣一種形式
在學者們看來
那麼也是將這個相互牽制的這樣一種權力的相互牽制的這樣一種形式
陷入到了法國的政治體制中
所以有學者認為
實際上王室就是君權和高等法院之間的衝突的話
它實際上也可以看作是16到18世紀法國憲制式衝突的一條主旋律
因此的話
那麼在經過修正主義的這樣一個質疑之後
那麼很多女學家都接受這樣一個觀點
就是絕對主義國家
它不是作為一個理論上的絕對概念而存在
而是具有很大的相對性
那麼這個是修正主義對這個絕對君主制研究的第一個方面的修正
另外一個方面的話
就是在國王和精英階層
與像貴族這樣一些精英階層的關係上
傳統的觀點的話
認為因為國王是通過壓制他們
通過壓制他們的反抗來擴張自己的權利
所以他們是處於一種對立和衝突之中
但是修正主義學者的話
那麼認為國王與貴族這樣一些精英階層
他們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傳統上的這種對立和對抗
而是一種妥協和合作的關係
其中非常著名的一位美國的歷史學家
威廉·貝克
他就將這樣的一種關係的話
稱之為社會合作
社會合作
就是說妥協與合作
那麼在修正主義學者看來
法國的國王的話
他實際上並不是我們所說的
這個專制制度下的一個暴君
他實際上更多的是一個最高
王國的最高總裁者的這樣一種身份
王國最高總裁者的這樣一種身份
那麼他最主要的一個目的的話
實際上是為了保證全國形形色色的各種團體協會
還有各種這樣的等級和利益實體的一個和諧
以及整個王國的秩序
所以如果是從這樣的一個角度來看的話
那麼絕對君主制它和特權和利益
還有和精英階層和貴族這樣一些精英階層
他們之間的話並不一定就是衝突的這樣一種關係
相反那麼修正主義學者認為
君主通過授予這個特權或者讓步一定的利益
給這個貴族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精英階層來換取他們的合作
以保證權力的一個有效的運行
那麼這樣的一種方式的話
實際上就意味著
所謂的這個特權
所謂的這個利益
所謂的這個特殊主義的原則
它並非是絕對主義運行的一個障礙
而相反它是絕對主義的棚頂石
是絕對主義的一個基礎
就是因為這樣的一個原因
所以法國的歷史學家Jean-Marie Gauguin
他就曾經說
絕對主義的政治上的成就
在今天看來
似乎正是貴族和精英階層共同服從的結果
那麼這個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之後
修正主義學派他們對傳統觀點提出的主要的兩點之一
當然在其他方面他們也進行了非常多的修正
但是後世的學者
那麼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之後
尤其是到兩千年之後
那麼也有很多學者通過地方治安研究
他們提出了出現於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
一批地方研究的修正主義的一個批判
最主要的一個批判的話就是集中在
因為早期的研究
那麼學者主要都是集中在對法國的一些邊界省區
就是在法國史中稱之為
而在近代早期法國的行政書法中稱之為三級會議省
一些邊界的大省
一些邊界的大省保留了三級會議的這樣一些省份的研究
而在這些省份中的話
那麼國王一般因為距離中央權威非常遠
所以國王他往往不得不通過讓渡一些特權和利益來換取地方
經營社會的這樣一個支持
而相反的話
那麼這樣的一種研究是否具有普遍性
是否具有一個普遍的適用性的話
這個是受到後來的學者質疑的一個地方
而且尤其是可能因為資料的缺乏
那麼對法國的直屬財政省
就是實際上也是佔法國一半以上領地的
這些直接由國王控制的省區的研究
相反他們來說並不是特別的多
所以這也是我們可以說是後修正主義
或者說後世的研究者對修正主義者的一些質疑
修正主義對法國絕對君主制的研究
因為他們是從自然研究出發
可以說是具有一定的說服力的
但是如果我們過多的糾結於修正主義學者的觀點的話
那麼很可能會讓我們對近代早期法國的政治和社會性質
究竟應該如何定性的話會無所適從
所以無論如何的話
那麼與當時整個歐洲其他國家相比的話
法國人家可以說我們可能更多的還是偏向於佩裏安德森的觀點
那麼法國他確實是相比歐洲其他國家
他確實是可以說是歐洲當時最強大的絕對主義國家
那麼關於絕對主義
它絕對君主制的一個發展
那麼雖然我們說絕對君主制是到路易十四時期達到了頂峯
但是它的建構
它的一個基礎的話
實際上是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紀
甚至於到中世紀晚期的百年戰爭
百年戰爭的話
它是推動了法國向民主國家和主權國家邁進的步伐
因為在百年戰爭結束之後
在百年戰爭結束之後
為了重建毀於戰火和瘟疫的國家
那麼從路易十一一直到亨利二世
幾位法國君主可以說都是歷經圖治
歷經圖治
這裡簡單的因為涉及到法國近代早期時
所以簡單的跟大家說明一下這個王朝的圖形
那麼法國的瓦努瓦王朝
法國的瓦努瓦王朝的話
它實際上是加密王朝的一支
加密王朝的一支
那麼到路易十一
和查理八世的話
仍然是這個瓦努瓦王朝的這個直系
就是唐系中的主要唐系中的這個國王
但是到了查理八世
1498年去世的時候
他因為沒有子女
所以他將這個王位傳給了瓦努瓦王朝的另外一個唐人
就是奧爾良的這個瓦努瓦王朝的唐人路易十二
而路易十二的話也同樣沒有子嗣
那麼最終這個王位又轉到了這個瓦努瓦王朝
另外一個唐人
唐古萊姆江湖的弗朗索爾一世
那麼亨利二世是這個弗朗索爾一世的兒子
而在這個宗教戰爭
或者說16世紀下半葉繼位的
就是在亨利二世之後繼位的三位國王的話
實際上都是亨利二世的兒子
到亨利三世的話
那麼因為他也是這個吳世
所以瓦努瓦王朝絕世
絕世之後的話
依照這個順位繼承
是由波旁王朝的亨利四世繼承了王位
開創了這個波旁王朝
密度五大王朝
到1789年國家革命
那麼從這個路易十一
從路易十一一直到這個亨利二世
這個君主在強化政治司法
還有稅收軍隊
這些方面實際上都取得了比較大的發展
所以在這個過程中
實際上中央集權化的心態已經在不斷的強化
這個階段也是為法國絕對君主制
發展奠定基礎的一個時期
所以法國史學家的話
那麼是有一種說法
是將這個十五世紀晚期到十六世紀
君主制的這個發展的話
稱之為這個政治的
第一個階段的現代化
法語叫Napoleon Modesty
但是這樣的一個過程
中央集權化的傾向
以及這個絕對君主制的一個初步的發展
這樣一個過程的話
那麼到1562年的時候
被完全的中斷
那麼1562年到1598年
法國是爆發了長達36年的宗教戰爭
這個宗教戰爭
它使得法國再度分裂
那麼國家統一和中央集權化的過程也被打斷
所以我們這裡首先來簡單的看一下宗教戰爭
它發生的原因
實際上從宗教改革以來的話
我們知道宗教戰爭在歐洲的話
是隻有發生的
但是持續時間最長
鬥爭也最為慘烈的
還要屬法國的宗教戰爭
那麼法國的宗教戰爭
雖然說持續36年
當然這36年也不是說一直在打仗
是時打時停的這樣一個狀態
那麼這場戰爭或者說這場內戰的話
它的源頭是在宗教信仰之間的對立和衝突
但是它之所以能夠持續30多年之久的話
它又不僅僅只跟宗教有關
還有著其他更為複雜的一些因素
首先的話
它的一個根源是這個宗教思想的傳播
宗教改革思想的話
它在法國實際上早就已經有傳播
也是在1517年
馬丁路德開始發動宗教改革之前
法國的一些人文主義者
他們就已經提出了
或者說萌發了回到聖經上去的
這樣一種思想
那麼到16世紀20年代之後
路德教也開始在法國傳播
但是對法國影響最大的是
在16世紀30、40年代之後
開始在法國傳播的教爾文教
教爾文教徒在法國也被稱為胡格洛教徒
所以法國的宗教戰爭
也被稱之為胡格洛戰爭
教爾文教在法國傳播的速度
也是非常之快的
那麼這個教派在法國
它的一個最主要的信奉者的話
是以中產階級
以法國南部的一些大貴族為主
因為法國的南部和西部相對來說
它的手工業還有商業貿易比較發達
所以它更容易接受新教的思想
更容易接受新教的思想
那麼在1559年的時候
在教爾文的創立之下
還是各個地方的新教會的代表
在巴黎市教的生日舉辦了
一個首次法國新教牧師大會
新教牧師大會的這樣一個成立的話
實際上是意味著
法國出現了一個和天主教平行的
這樣一個新教會
到1561年可以說是
法國新教在法國發展的一個頂峯時期
那麼當時法國的人口
大概是在1600萬左右
但是新教徒的人數
可能按歷史學家最高的統計
可能達到200萬左右
也就是說佔到人口的10%以上
那麼這是因為新教徒在不斷地擴大
但是法國又是一個傳統的天主教國家
那麼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間的衝突
也開始不斷地激化
最初的時候
在新教開始傳播的時候
那麼法國國王弗朗西斯一世的話
他是出於各種政治還有外交
這樣一些因素的影響
他對新教實際上是採取了一個寬容的態度
但是隨著新教的一個持續發展
那麼他逐漸意識到
如果允許他繼續發展下去
可能會對自己的權利造成很大的威脅
所以他開始對宗教運動
對新教開始進行鎮壓
這個轉折的標誌的話
是發生在1534年10月的一個所謂的告示事件
因為當時的新教徒
他們也模仿路德的行為
在巴尼阿爾良還有圖爾等等這樣一些城市
就是到處發放新教傳單和佈告
甚至這個佈告被貼到了國王寢宮的門上
那麼弗朗西斯一世知道之後
國安大怒覺得這個做法非常的過分
所以他開始下令嚴懲新教徒
1540年的時候
弗朗西斯一世是頒布了封山百路
施明斯亞尼對新教徒進行殘酷的鎮壓
那麼他的兒子康利二世也是繼承了
他的這樣一個鎮壓新教的做法
在1547年的時候
在巴尼專門成立了一個火焰法庭
用來迫害新教徒
到16世紀中葉的時候
在法國圍繞著天主教與新教之間的爭端
那麼逐漸地形成了兩個互相敵視的集團
這個就是以吉斯家族為主的天主教陣營
以吉斯家族為主的天主教陣營
吉斯公爵的話
實際上他是以國王的外戚的身份
試圖要把持王政的
因為他把自己的妹妹嫁給了蘇格蘭國王
嫁給了武士
那麼他妹妹的女兒瑪麗斯普雅特
瑪麗斯普雅特
我們知道她是後來蘇格蘭的女王
瑪麗一世
但是吉斯公爵他為了確保自己在法國的權利
他促成了瑪麗斯普雅特和阿密二世的兒子
弗朗索瓦
就是後來的弗朗索瓦二世的一個非常短暫的婚姻
所以吉斯家族或者說吉斯公爵的話
實際上就成了法國國王的舅舅
法國國王的舅舅的這樣一個身份
所以他是以外戚的這樣一個身份
試圖要擔任作為天主教的首領來影響朝政
那麼他們的勢力的話
是主要集中在法國的北部和東部地區
所以他對這個王權的話
是有著一個舉足輕重的影響
而另外一派的話就是以納瓦爾國王安波萬
安波萬的話是後來亨利四世的父親
納瓦爾國王安波萬
還有孔代親王路易
以及海軍上將克里尼為首的新教陣營
那麼他們的勢力主要是分佈在
法國的西南部和西部地區
西南部和西部地區
王權的話又被夾在這個中間
那麼兩派貴族
在兩派貴族尤其是還有來自於
這個羅馬天主教會的一個不斷的煽動之下
新教兩個陣營之間的行動也不斷的升級
這個是宗教方面的原因
但是宗教戰爭它能夠持續三十多年之久的話
那麼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就是這個時期的王權的示威
弗朗索瓦一世和亨利二世的話
都是兩位非常有作為的君主
那麼在他們之下的話
也是這個王權比較強大的時期
但是在亨利二世1559年去世之後
那麼他的王位的話是相繼由
他的三個兒子弗朗索瓦二世
迦尼九世以及亨利三世繼承
弗朗西斯二世迦尼九世都是幼年繼位
所以他們基本上談不上說對國家的正義
而亨利三世的話
這個人本身也沒有太多的這個治國方略
所以從1559年之後的三十多年
實際上打國的政治權利
主要是掌握在王太后凱瑟琳的每一期
來自於每一期家族的凱瑟琳的手中
既然王權失威的話
那麼上面的兩個天主教陣營和心教陣營的話
他們都試圖利用機會來控制王權
那麼王權被夾在這兩派
勢力非常強大的兩個陣營中間的話
究竟何去何從
凱瑟琳跟每一期的話
她可以說是一位非常典型的馬基雅維尼主義者
她非常擅長於搞這個陰謀詭計
所以她的使用
她在整個宗教在她主政期間
整個宗教戰爭期間
她使用的一個策略的話
那麼就是不停的在這個天主教陣營和心教陣營之間玩平衡
心教勢力強大的時候
她就轉向天主教陣營
天主教勢力強大的時候
她又轉向這個心教陣營
當然她的目的是無可厚非的
她的目的的話始終都是為了維持王國的一個和平和秩序
強化國王的權力
但是她的這樣一種平衡術的話
大多數情況都是迫於形勢所逼
做出的臨時的這種決定
所以她一旦沒有緩和天主教和心教陣營之間的衝突
反而加劇了他們之間的衝突
那麼宗教戰爭持續如此之長的時間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來自於國外勢力的支持
在宗教戰爭期間的話
那麼西班牙和英國可以說是最主要的參與者
最主要的參與者
但他們都是試圖通過利用法國的這場內亂的話
試圖達到自己的目的
做出漁翁之利的
那麼英國的伊麗莎白女王
她是支持心教陣營
而西班牙國王的話
則主要視為這個天主教陣營
吉斯公爵這一派來是以元首
所以在整個宗教戰爭期間
他們都是分別為兩方提供了大量的這個軍事和經濟支持
尤其是到16世紀80年代的時候
那麼可以說法國的宗教戰爭
實際上成為了英國和西班牙在法國的戰場
英國和西班牙在法國進行對戰的戰場
當然英國在支持心教的過程之中
它還有一個隱匿的目的
就是它試圖想奪回1558年
就是在亨利二世統治時期的話
那麼丟掉的法國北部的加萊港
而西班牙的話
它同樣也有領土擴張的一個野心
它是一直試圖想把比利留斯山北部的納瓦爾王國
吞併進來
這樣將這個比利留斯山南北的納瓦爾王國連成一片
所以他們也有這個擴張領土的野心
那麼總體上來看
大多數歷史學家都認為
雖然宗教戰爭它的爆發是起因於宗教衝突
但是這場戰爭從本質上而言
它實際上是一場奉獻貴族爭權奪利的戰爭
爭權奪利的戰爭
也就是說它是一場打著宗教之名進行的權力之爭
以宗教之名進行的權力之爭
像凱瑟琳的話
很顯然她的目的並不是說要在法國建立一個統一的宗教
她其實更多的是出於一種強化王權和建立國內和平的這樣一個目的
而赫密斯氏的話更是如此
她在這個過程中她多次的改宗都是迫於
在形勢需要的時候她多次的改宗
所以宗教因素的話並不是一而萬之的
尤其是到後期的時候我們一會兒才會談到
接下來簡單的說一下宗教戰爭的過程
1562年3月的瓦西大屠殺的話
可以說是揭開了法國宗教戰爭的巨幕
1562年3月1日的時候
吉斯公爵在香檳省就是在巴黎的東面
香檳省蒞隆城西北的瓦西城內屠殺集會的信教徒
據說是殺死了25個人打傷了100多人
那麼這樣的一場大屠殺的話引起當時孔奈親王的憤怒
所以孔奈親王號召信教徒拿起武器
與這個天主教徒進行對抗
雙方都開始集兵布陣
那麼由此拉開了內戰的序幕
實際上法國的宗教戰爭
歷史學家是一般把它分成八次宗教戰爭
但因為我們課時的原因的話
我們就不再詳細的去講這個具體的過程了
我們終點看一下其中比較有影響的事件
還有一點就是
由於在宗教戰爭期間那麼很多宗教首領
宗教派別的首領
他們都是死於政治或者是宗教刺殺
所以歷史學家的話
也把這樣一個時期稱之為刺殺政治時期
在宗教戰爭的戰火點燃之後
天主教徒和新教徒開始在各處的話
起兵對抗
為了平息宗教戰爭
剛剛打響了這個宗教戰爭
實際上凱瑟琳的話也是做了非常多的努力
她是相繼在1563年
1566年
1570年多次頒布宗教寬容次令
但是都不計於事
那麼為了達成最終的和解
或者說為了調解兩派的利益
凱瑟琳最後決定將自己的女兒
瑪格麗特德瓦尼瓦
嫁給年輕的納瓦爾國王亨利
在他的父親安德萬去世之後
那麼他繼承了納瓦爾王國的頭銜
成為納瓦爾王國的國王
嫁給納瓦爾國王亨利
這場婚禮是在1572年8月18日在巴黎舉行
那麼很多的新教貴族
他們都從這個地方來到巴黎
為亨利祝賀
但是在8月22日這一天的時候
天主教更名的基斯公爵和安儒公爵
趁機派人去刺殺新教首領克里尼
就是海軍上將克里尼
克里尼這個人也是一個
可以說是一個非常虔誠的新教徒
非常虔誠的一個加爾文教徒
那麼他實際上是一個非常勇敢的軍人
但是他最終拿起武器的話
並不是為了他本人或者說他家族的祕密而戰
他確確實實就是出於一種很純粹的目的
是為了捍衛信仰而戰
所以這個是在當時的這個宗教領袖中
並不多見的
但是因為這個刺客的話
笨手笨腳
身手不是特別敏捷
所以他並沒有把克里尼刺死
而只是把他刺傷了
但是這樣的一個刺殺事件的話
引起了聚集在巴黎的
胡格勒教徒的激憤和騷亂
在面臨這樣一種情況的時候
那麼凱瑟琳她害怕胡格勒教徒在巴黎聚眾鬧事
所以她勸服了當時的國王查理九世
對聚集在巴黎的胡格勒教徒展開屠殺
那麼這個屠殺的話
是發生在8月23日到8月24日的夜裡
僅就一個晚上的時間
那麼巴黎有3000名胡格勒教徒被殺
因為8月24日是聖徒巴託羅繆的忌日
所以歷史上的話
胡格勒教徒把這一場屠殺定義為
聖巴託羅繆大屠殺
或者是聖巴託羅繆之夜
這一場屠殺的話
那麼不僅僅是在巴黎展開
很快的話也蔓延到法國的其他的城市
據統計的話
那麼在一週之內
大概被屠殺的宗教徒是在三萬人以上
聖巴託羅繆大屠殺的話
可以說是法國宗教戰爭史上
或者說整個歐洲宗教戰爭史上
非常血腥的一夜
從這裡的話
實際上它不僅暴露出的是
宗教信仰鬥爭的殘酷
而且我們說把它稱之為
它實際上也暴露出了
馬基雅維尼主義的這種政治思想的殘酷
就是在政治鬥爭中
大家都已經不再講道德了
但是實際上
雖然說政治不能完全靠道德去維繫
但是也不能完全不講政治
它是應該在政治和命運中
能夠找到一種平衡可能是最好的
那麼也正是這樣的一場大屠殺的話
將法國的胡格洛教徒逼上了極端
那麼他們直接將這個矛頭
轉向了當時法國的國王
在1579年的時候
法國的胡格洛教徒
發表了著名的反抗暴君宣言
反抗暴君宣言
那麼這樣的一個反抗暴君宣言
是公開與王權決裂
它可以說是歐洲歷史上
第一份呼籲人民
採取反抗君主行動的聲明
所以它實際上也為反抗
甚至於處死非正義的君主
提供了理論依據
因為它宣稱在世俗權力
或者說世俗權威
它違背上帝法律的情況之下
人們應該把上帝的法律放在首位
它的影響的話也是非常之大的
它在1648年的時候
被依承英文
為1649年英國議會處死法理
提供了一個理論依據
很顯然這個大屠殺
它是不能夠解決
新教和天主教之間的矛盾的
反而使這個矛盾愈演愈烈
羅亨利和孔誕新王
他們是在通過改宗天主教之後
才得以脫身
但是他們逃出去
他們逃出巴黎之後
又立刻宣佈恢復了新教信仰
並且發誓要為大屠殺中
被屠殺的這些葫蘆教徒復仇
他們隨後得到了
來自於德意志新教諸侯和英國的支持
吉斯家族得到了西班牙的支持
所以在此之後進入到16世紀80年代
整個的宗教戰爭的規模
和它的殘酷的程度都在升級
尤其是到了宗教戰爭後期
這些國際勢力的介入
使得所謂的宗教信仰之爭
完全站位於政治鬥爭和權力之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