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單元17:暴利行為、法律行為之方式、不動產交易書面或公證?

楊智傑教授法律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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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
楊智傑,民法總則,單元17:暴利行為、法律行為之方式、不動產交易書面或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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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概述
AI 生成本影片詳細解析民法第74條關於「暴力行為」(趁人之危)的撤銷要件,以及第73條關於「法律行為法定方式」的法律實務。重點在於法院對「急迫性」的嚴格審查,以及不動產交易契約在法律形式上的演變與現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