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輔助論文寫作之著作權法與學術倫理/楊智傑教授

楊智傑教授法律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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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輔助論文寫作之著作權法與學術倫理/楊智傑教授
114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區基地2025/6/4舉辦之「AI 學術倫理與輔助寫作並進之路」
所發表的線上演講,使用 AI 協助論文寫作的學術倫理與法律/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楊智傑教授
AI 生成·可能包含錯誤
視頻概述
AI 生成本演講探討 AI 輔助論文寫作在著作權法與學術倫理間的關係。講者分析美中對 AI 生成物著作權認定的差異,分享 AI 在法律研究中的四個實務應用面向,並引用 ICMJE 規範指導研究者如何正確揭露 AI 使用情況,以確保符合學術倫理並避免學術不端。
AI輔助論文寫作
大家比較關心學術倫理
那我自己本身在研究法律
主要研究智慧財產權
那所以我的專長呢
是從著作權法這個角度
跟學術倫理有很多共通之處
那我也簡單自我介紹
剛剛提到我是學法律的
待會我演講後半段會講到
我自己用AI來協助我的研究
有哪些部分
那當然在投稿的時候
我們要注意什麼事情
所以我覺得不同的學術領域
他會用AI協助
會用不同的協助方式
那這邊我先說明一下
我自己的學術領域
我這個法律學門呢
主要是以中文發表為主
去研究外國的法律
當然可以想見在AI的協助上
我在讀外文資料的時候
可能就會透過AI協助
那因為我們以中文發表為主
那最近幾年我開始用英文發表
但是一樣就是說
在英文寫作上會比較
不像其他學門這麼流利
那我也會用AI來協助
這個待會我會去說明
現在的前半段呢
我先
我們雖然是要講學術倫理
但是我是專攻著作權法
所以我會從著作權法的角度
去跟學術倫理做一個類比
我們先看在著作權法
目前的一些討論
那著作權法他裡面
也會去處理這個作者
誰是作者
因為誰是作者呢
他就會擁有相關的著作權
包括人格權
那人格權就是姓名錶示權
就會把他的名字放在論文上
但我們在寫論文
如果有抄別人的東西
也會構成侵害著作權的抄襲
可是如果我們
能夠用合理的引用方式
在著作權法上叫做合理使用
就可能不會侵權
那麼至於在著作權法上說
我是找別人代寫
我用契約約定找別人代寫
甚至我現在使用AI
我跟AI的系統服務提供商
其實就有一個線上的契約
那麼從著作權法來講
找人代寫或找AI代寫
其實是一個商業的約定
是沒有問題的
可是它對應到學術倫理
可能就有問題
那對應到學術倫理
作者是誰
那是誰都可以把名字掛在論文作者嗎
會不會有這個亂掛名的問題
那現在問題就是
我們透過AI來協助
那我要不要把AI寫成
是我的共同作者
那如果說不準許把AI寫成共同作者
那我要在什麼地方去說明
AI對我研究上的貢獻
好
那論文我們以前是怕有抄襲的問題
但是我們現在發現是
現在的學生比較多
他現在已經不抄了
他就叫AI寫
以前是我們怕抄襲
所以我們也要有什麼正確的引註
摘寫、改寫
那現在直接叫AI寫
但是我們也不知道AI的資料來源
那我要怎麼引用
因為我不知道AI的資料來源
那我可以直接引用說
我是引用這個AI幫我生成的
至於AI他是去從哪邊看來的資料
我們好像比較沒辦法確認
那麼現在學生或老師部分
只要AI來寫的話
這個部分的學術倫理的問題
我剛剛講在座右權法上可能沒問題
可是在學術倫理上可能有問題
好
那以下呢
我先講從座右權法的一些角度來分析
要稍微說明一下座右權法的基本觀念
座右權法呢
我們雖然都叫座右權
其實他有兩種權利
人格權跟財產權
那他的相關的人有兩種
一種是著作人
也就是作者
作者他一定有著作人格權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姓名錶示權
但是作者未必是著作權人
著作權人
有的時候作者可能就是著作權人
像我們大部分的老師
我設計是作者
我就是著作權人
但有的時候
假設他是一個公司的員工
那麼他去公司上班
那可能著作權是在公司
好
那我們以論文投稿來看的話
我
通常我們大部分的作者
老師自己就是著作權人
沒有問題
那我投稿我會很強調
我的姓名錶示權
你要把我名字放上來
我投稿的時候我會授權期刊
所以這個相關
投稿時需要用到的權利
就是我有權授權老師
現在的問題就是用AI來協助創作
在著作權法上
幾個主要的先進國家
已經有一些案例出來
第一個是美國
以下我介紹兩個美國的案例
美國最早的案例是有一個團隊
研究AI的團隊
他們宣稱他們的AI可以自己創作
他把他的AI命名叫DABA
可以自己進行創作
創作了這幅畫
美國有一個很特別的制度
世界各國的著作權法
我們一般會說
創作完成自動獲得保護
不用去跟政府登記
但是美國至今保留了一個登記制度
好 那麼他保留登記制度
主要是說你要告別人侵權之前
一定要先去登記
目前為止發生AI創作
有引起相關的侵權案例
還比較少 但是已經有了
他還沒有真正發生侵權案例
但是他因為有一個登記制度
所以他這個AI團隊
他就故意說
我去向美國著作權局
說我想登記
那登記就會做審查
所以他雖然沒有侵權案例
但是他透過這個登記的審查
來確認說AI協助完成的創作
到底有沒有著作權
所以這個團隊就由他們團隊的
說開發AI的這個泰勒博士
他把這個作品命名為
最近進入天堂
然後向美國著作權局登記
可是他在登記的時候
做了一個很刻意的選擇
他宣稱說作者只有AI
沒有自然人
泰勒博士不是這個作者
並不是泰勒博士叫AI去創作
而是他說AI自己就創作了
著作權局就認為說
我們只有人類才能當作者
人類才能為作品
算是創作作品
這個創作的概念
一定是人類纔有創作
AI不叫創作 只叫生成
只有人類才能當作者
那既然這是你們自己宣稱的
你們申請人自己宣稱說
本案全部都是有AI完成的
沒有人類的參與
當然所有人都會懷疑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現在使用AI
是要人來下提示詞
然後AI才會生成
按照我的提示詞
去生成一些可能的東西出來
給我們挑選
但是這個團隊
他其實就是故意來挑戰
所以他宣稱沒有人類的創作
美國著作權局就說
既然你那麼堅持
那我就只好駁回
你的想要來登記的案子
因為我們在著作權法上
認為只有人才可以當作者
只有人的創意才值得保護
那AI不是人
然後AI的創意
不受著作權的保護
這是美國的第一個案子
後來這個案子在法院
他後來又一直去打官司
在法院也是支持
美國著作權局的立場
後來美國著作權局
碰到第二個案子
這個案子呢
2023年出現的
很有趣的一個案子
他是一個漫畫家
叫Kashtanova這個漫畫家
他說他的作品呢
叫做黎明的Zarya
是一個美式漫畫
短篇漫畫
他一樣去跟美國著作權局
做登記
那美國著作權局
一開始準許他登記
因為沒有發現說
他有AI創作
因為你自己沒有講
我們看不出來
等到他登記成功了之後
這個Kashtanova
自己在社群網站說
我這個其實是透過
圖像式深層次AI
Meet the Journey
協助深層的
個別的圖像
結果著作權局說
那你這有點欺騙我們
所以就要求這個案子
重新調查
那調查結果呢
認為說
這個漫畫裡面的文字部分
都是由作者自己創作
那麼這個文字的部分
像是他的情節
這個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的語文著作
這個可以登記
至於我們剛剛看到這個
他說這裡面的每一幅畫
都是AI生成
可是漫畫
他總是要做一個決定說
哪一幅畫擺在哪一個位置
擺在右上角還是左下角
配什麼材質
所以這裡面呢
他就認為說
你輸入提示詞
叫AI生成
那AI生成了
你會選擇你滿意的
你再去做編排
編排到你覺得想放的位置
所以你對圖像的選擇編排
是有基本的創意
這個展現了
人類基本的創意
所以這個也是
可以受到保護的
那麼其他的部分
就不受保護
其他因為這個個別的圖
都是mid-join生成
你只是下提示詞
然後他去生成這個圖
這些個別的圖呢
縱使你有投入
大量時間建立
因為我們都知道
他會一直去下
正確的提示詞
對於生成結果不滿意
我再去修改我的提示詞
一直修改提示詞
然後讓mid-join生成到
我滿意的結果之後
我再選定我滿意的話
那麼但是
著作全局認為說
不管你花了多少時間
下提示詞
去做篩選
時間精力的投入
這些都不叫做創意
所以呢
都不能夠就這個部分
主張你是著作人
那所以最後他的
那再來這個
Kashiyama還有說
其實跟我們使用AI的經驗
可能有點類似
就是他生成的結果
我會做一些修改
那他有附證據說
這個是原來他生成的結果
我用Photoshop去做一些修圖
可是這個修圖的結果
美國著作全局認為
修圖的結果很不明顯
不明顯到認為
沒有達到著作全法
要求你有人類創意的
投入的門檻
所以你有修圖
他是想要強調
他對個別的修圖
有投入創意
那麼個別的圖
能不能獲得保護呢
美國著作全局認為不行
所以最後的結果認為
只有文字的部分
文字的部分
劇情的部分可以
以及呢
你對AI生成的東西
你去挑選圖
你去安排位置
這個部分是你的創意
這些可以
可是呢
他要明確的說
明確的說
這個個別的圖
是AI生成的
個別的圖
都不受到保護
你也不能夠宣稱
你對個別的圖
你是作者
你只能夠宣稱這個文字
跟這些圖的排列組合
你是作者
那可以看得出來
美國著作全局的態度
從最早這兩個案子
是因為別的國家
當時都還沒有
發生侵權案的時候
就有這兩個案子
去嘗試去問著作全局說
你覺得誰可以當作者
產生了這兩個案子
這兩年呢
是因為之前美國的
拜登總統的要求之下
要求說著作全局
你仔細去檢討說
著作全法跟AI之間的關係
那著作全法跟AI之間的關係呢
最主要的一個問題就是
在跟我們今天有關的
到底誰可以當作者
尤其我們用人類
利用AI協助創作
那麼AI算不算是
跟我共同作者
那如果不算是共同作者
那我人受到保護的部分
是不是隻有我有創意的部分
那AI生成的部分
都不受到保護
要求呢
美國著作全局去檢討
並且提出報告
最後美國著作全局呢
就提出了分了三個部分
因為覺得涉及的問題很多
分了三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三部分
其中這個第二部分呢
是在今年的一月公佈
但附帶講一下
這個第三部分
涉及到說AI訓練的時候
用了別人大量資料去做訓練
會不會侵害別人的
著作權的問題呢
在今年的五月
剛公佈的這個報告
就一公佈報告之後
美國著作權局長
就被川普總統開除了
川普總統對於這個報告的結論
是很不滿意
認為說你的意思就是說
用別人的東西來訓練AI會侵權
那你不就是阻礙AI的發展嗎
我們待會是主要介紹
他的報告的第二部分
那麼他的報告第二部分
其實就反映了
他剛剛在前兩個案子的
一貫的立場
好 這個報告的第二部分呢
大概分成三類
他說人類單純下提示詞
是沒有辦法控制
AI會生成什麼內容的
你只是提示一個創作的方向
這個提示詞就prompt
他會很強調
這個只是一個prompt
而不是一個指令
他會強調說
AI叫做生成而不是創作
所以呢
你不管你花多少時間
去修改你的提示詞
你都沒有
不是很能夠完全控制
它所生成的內容
所以你人類是不足以
生成成為作者
當然AI也不能當作者
有沒有可能說
我人類不是隻下提示詞而已
我人類在整個創作的過程
不是光下提示
是我用我已經先創作完
一半的半成品
我人類有一個半成品
再去讓AI來協助我
修改 修得更好
如果說以我們寫論文來講
像我現在
假設我寫一個比較破的英文
我透過AI
把我修得比較好的論文
那麼這個時候
我並不是隻是單純下提示詞
我能不能說
我至少就我的原來的半成品
或我的初稿
我還是有我的創意所在
但是我對於
AI修出來的結果很滿意
那整個部分
我還是能不能受到保護
這是第二種問題
那第三種問題就是說
我對AI生成的東西
我有去選擇組織編排
或者做一些修改
能不能受保護
在這三大類裡面
第一大類就是剛剛的第一個案子
它所反映的
它說如果
其實剛剛第一個案子
什麼最近進入天堂那幅畫
它的創作團隊
是不承認說我有下提示詞
它說是AI自己生成的
不過就算你承認你有下提示詞
一樣
它會認為說你只有下提示詞
那麼你沒有辦法控制
AI生成什麼東西
所以人類也不會是作者
AI也不會是作者
那至於這個第三大類
就是我們剛剛看到的
第二個案子說
它畫了一個美式漫畫
那它說你對於別生成的圖像
你最後去做選擇
組織你整個畫面編排
所以你對於這個
AI所生成的個別的部分
你去組織安排
最後完成你完整的作品
你至少就完整的作品
是可以受到保護
可是你個別的圖像
不受到保護
好 那在這個報告裡面
其實它有舉更多的例子
那其中第二類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它是用那個影像式的例子來說明
但是我剛剛講
你可以把它想成說
我們是用寫好的論文出稿
我的破英文
但是我請AI幫我修認成
更流暢的英文
好 它舉的這個例子說
假設一個人類
先畫了一個草圖
這個草圖之後呢
它有下一個提示詞
它說你我這個草圖呢
把它用什麼風格來畫呢
它說用這個照片的寫實的風格
或者影像打光
這個比較影像打光的風格
或高度的寫實主義的風格
高度細節的風格
幫我把我的草圖上色
這個就好像說我寫了
一樣我寫了一個破英文的出稿
我跟大家講說
請你用美式英文
但是要用專業的法律用語
幫我修得更通順
我有把提示詞下出來
它完成
那麼在它所舉的例子裡面
它說因為
你這個就不是光下提示詞
你是一開始有你的出稿
在你的出稿下
你下了一個很明確的指示
所以它完成了這幅畫
很有趣的是
美國的作權局的立場還是很強硬
它說好這個是可以受到保護
可是保護的呢
它說只有保護的
不是說這個完稿全部受保護
而是完稿裡面
可以看得出你的出稿
而你真正受保護的
還是你的出稿
因為你人類可辨識出的人類的出稿
這個是本來就是人類的創意
所以值得受保護
但是這樣的結果其實已經夠了
至少對我們學者來講
我是說好
我的論文出稿是受保護
雖然我經過人家AI幫我修飾
但是別人拿去用的時候
勢必不會只侵害最終的結果
還是會侵害我出稿的創意
它的細部的說明就是說
當人類輸入自己的
可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
例如說我的出稿
請AI去修
那AI的輸出結果還是可以看出
我人類原來的出稿的時候
至少我可以就我原來的出稿
它說這個部分的輸出內容我是作者
也就是說我不是全部的
並不是說整幅圖
我都可以宣稱我是作者
但是至少人家來侵權的時候
我可以宣稱我還是出稿的作者
所以我至少還是受到保護的
第三大類剛剛講對生成內容
創意選擇組織編排或創意修改
其實你可以想著剛剛那個
短篇漫畫的那個案例
他認為說
你現在是叫AI生成的內容
但是你再去做一些創意的選擇
組織安排
或者你做一些創意的修改
那麼你是事後做這些修改
只要是事後的修改
看得出你的創意
那麼這個是受保護
不過還是強調是說
你對個別的圖不受保護
你對個別原來AI生成的內容
是不受保護
但是他還是保護到你
你最後有創意投入的部分
就是你對個別圖生出來之後
你的創意選擇組織編排
或者修改
除了剛剛的這個漫畫案例
他具體又再舉一個案例
他是說在
他以這個mid journey為例
mid journey有開發一個功能是說
你生成完之後直接
可以在裡面直接做編修
而不用說生成完之後
拿到別的修圖軟體去修
例如說
他一開始生成說
我希望生成一個什麼草原的小徑
等等
生成四張圖
選定一張圖
選定一張圖之後呢
我對這個小徑
想要把它換成河流
那他說你這個就不用再改用
別的修圖軟體修
你直接在我這個mid journey所提的功能
你可以把這個想修的部分框出來
框出來之後呢
你又再下提示詞說
我想要改成一個小溪流
AI根據你的指示
只去修這個部分
這個框出來的部分小溪流
那四個小溪流讓你選
最後我就選定了這個小溪流
一樣了
我又覺得說在整個圖裡面
我這邊想要加個熱氣球
所以我又框出來
我又下提示詞說
這邊能不能幫我加個熱氣球
或這邊加個城堡
那麼
他這個例子呢
是想要強調說
其實這裡面的個別元素
都是AI生成的
但是呢
這些個別元素的組成
其實還是我
直接在事後的篩選
所以可以來講說
整個最後的構圖
是我有創意
所以我還是可以宣稱
整幅圖的構圖
我有創意
我受到保護
可是呢
美國作者群會強調
你只能說你整個構圖
是受到保護的
但是他說
這些工具能夠讓使用者
控制個別創意元素的選擇或擺放
那麼個別創意元素
其實還是AI的東西
你不能主張受保護
但是你的選擇或擺放
這個就是你的構圖的部分
你可以主張你是有數的選擇
也就是你是部分的作者
好
以上這個是美國的
其實我們大家看出來
美國態度是很強硬
因為他透過登記制度
他要求說
你要講清楚你的創意在哪裡
那哪些是AI的創意
AI的創意的部分
你說清楚可能不受保護
那你受保護的是你的部分
可是到底受不受保護呢
因為那個並不是到法院去
告侵權的案例
所以他也不知道
將來到法院去會怎麼樣
只是他說在登記
訴訟全局這邊登記的審查
他就很嚴格
可是我們也看到別的國家有
別的國家地區有不同的角度
會採取很寬鬆的
另外一個AI的大國就是中國大陸
那中國大陸呢
因為他也是AI的大國
所以他在2023年、2014年
都已經有幾個大案子出來
而且很有趣的是
他們是直接到法院告侵權
最早的一個案子
是北京互聯網法院
2023年的一個案子
是有人用AI生成了一個圖
當然是下了很多提示詞
他說有一個李某
用這個AI Stable Diffusion
用了非常多的提示詞
然後一段不斷地修正
最後選出了一幅美女圖
放在他的小紅書
結果呢
不久之後
發現有另外一個平臺上
就有人盜圖
這個盜圖的人
好像是誰叫劉某
所以李某就去告這個劉某
因為他是用互聯網法院
所以速度也非常快
就線上開庭
線上就判了
最後法院的判決是認為
李某確實是擁有著作權
也就是劉某確實侵害了李某著作權
那麼可是這個李某
他的著作權在哪裡呢
他對整個圖都是AI生成的
他的創意在哪裡
他就說因為他有做這些軟體
要來使用這個AI軟體
先做一些設定
你會下很多提示詞
下提示詞
他輸出的內容你不滿意呢
你會一直修改你的提示詞
修改參數
叫AI不斷地修正
最後你最終選了你滿意的結果
那他認為整個過程呢
下提示詞
修提示詞
選擇都涉及了你的選美選擇
個性判斷
所以他說你這樣的過程
都是你去展現你的創意所在
所以他說這樣就整幅圖
你就擁有創意
所以別人侵害你的圖
就構成侵權
我們第一個案子
你就可以看得出來
中國大陸互聯網法院
他是對於人類利用AI創作
採取了非常寬鬆的立場
認為人類利用AI創作
創作出來的東西
全部都屬於人類
那人類也是有創意投入
我們大家可以講說
人類是有創意投入是沒錯
他認為下提示詞跟選擇
都有創意投入
但是AI也有投入
但是他最後的結果是說
整個都屬於人類的著作權
另外有一個非常接近的案子
是在2023年後期
到2024年正式判決的
他這是另外一個人
他也是用AI去下了很多提示詞
他說希望是一個夜景
這個可能是杭州的一個湖
是一個夜景
夜景要有倒影
那關鍵作品是強調說
他這叫做一個心
在湖上面放了一半的心
但是因為有倒影
完成了下面的心
他這個就強調說
他這個作品叫做半心
而他說他是透過mid journey
去下提示詞不斷的修正
最後選了這個
他說最關鍵的
其實就是提示詞
下了很多修正
不斷修正最後才完成
但是他完成之後
他還用Photoshop
再做了一個小修
是這樣子的一個作品
他在中國大陸有試辦登記制度
但是這個登記制度
他只是一個試辦制度
並不是一個強行的制度
不過他有去試辦登記
中國大陸的反權局
也認為說
這個是可以獲得保護的
結果就真的發生侵權案
那侵權案主要是有建商
建商想要推一個湖邊的建案
就用了他的概念
幫他取一個建案名字
叫愛在晴湖
用了他這個圖的創意
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圖
其實是跟這個圖
不是用原來的圖
但是是用了他的創意
甚至這個建商更誇張的是
直接把氣球做出來
挑了一個倒影
可以比較好呈現的地方
因為晚上其實倒影是看不太出來
除非你打光燈很強
就拍了一個建案的宣傳照
那麼我們可以看得到
他其實侵害的是
這個人的創意的部分
他不是直接侵害這個原圖
而是侵害這個圖的創意
最後法院是認為是侵權
不過這個侵權很有趣是說
這個拍成的圖是侵權
剛剛包括拍成照片
至於實際你擺在湖裡面的
實體的裝置不侵權
因為我們在著作權法上說
著作權法倒不會保護說
沒有阻止你去真的在湖
真的湖上面擺一個氣球
沒有禁止
那麼我們簡單的這樣子回顧
目前為止
大概全世界各國
發生AI生成作品的侵權
或者要登記
去判斷你有沒有著作權的案子
我們可以看得到
美國很強硬的認為說
你整個著作
你想要登記整個著作
但是整個著作裡面
其實是AI的成分很高
只有裡面少數有人的部分
也許我可以同意
這個是人的部分你受到保護
那我就登記這個
但是AI的部分
他要強調這個不受保護
將來你告了
你也不能針對AI生成的部分
去告別人
但是我還是勉為同理
只要有人的部分在裡面
你可以就作品
認為你是這個作品的部分作者
你有貢獻的部分受到保護
在其他國家
因為他沒有強制的登記制度
所以他其實他沒有沒有登記
那我們是說
創作完成制度獲得保護
所以創作完成制度獲得保護
我們會認為說
我用AI創作的東西
我都是作者
那也就是說
我人把AI的東西就吃進來
吃進到我人裡面都是我的
可是也許到法院打官司的時候
會不會像中國大陸的立場
中國大陸目前的判決會認為
人確實把AI
AI就像我的研究助理
所以AI的東西通通都被我人吃進來
這可能是一種立場
但是也有可能
也有可能另外一種立場
是到法院打官司的時候
法院也會像美國一樣
認為說
只有人有創意的部分才受到保護
人的部分
那麼AI的部分不受到保護
好
這個是我簡單的一個比較分析
但是未來會怎麼樣還不知道
那麼我們趕快拉回來說
我們還是關心
我們用AI來寫論文的學術倫理問題
不過我們會受到著作權法那邊的影響
因為你可以看得出來
在著作權法上
如果像美國政府這麼堅持
會強調說
人只能就你自己的創作
才宣稱你是作者
那AI的部分
你不能宣稱是你的
甚至你要誠實地講出來說
那是AI幫忙的
好
那麼以下要說明說
那我要怎麼樣去講說
AI協助我哪些部分
所以我必須要誠實地講出
AI協助我哪些部分
好
那以下是我個人經驗
因為每個學門
他對AI的使用會做的協助不一樣
那我整理出四個面向
第一個我剛好提到說
因為我們法律面比較強調研究外國法律
所以過去比較多是把外國的法律
用中文寫成中文的論文
比較少寫英文
那我這幾年也開始用
把臺灣特殊的法律寫成英文
給外國人看
那可是呢
過去呢
要寫完英文出稿的時候
覺得說因為各國的法律專業用語
很專業
甚至有的時候
他不只是專業用語
他可能是慣用語都很專業
所以一定要找論稿社
而且要指明說
我要投英國期刊
一定要找英國人
那個Native speaker來幫我論稿
那如果是投美國期刊
也要指明是美國人
他會很明顯有不同
但是自從有了TraderGP之後
就有同儕就告訴我說
你不要再找論稿的翻譯社了
你直接自己寫的英文段落或句子
請AI修飾
或者是部分的是中文原稿
直接請AI翻譯
你再確認他有沒有達到你的意思
我到這兩年確實就用AI這麼做
我就幾乎就沒有再找論稿社
這是第一個面向
我相信各位可能都有在用
那第二個面向是因為
我們的研究比較會是研究
外國的法律
那麼外國的法律
或者外國的法規
或重要判決怎麼去找
那過去要怎麼去找
因為那種等於是大海撈針
你要怎麼找
其實過去都是先讀論文
才論文會告訴你說
哪些外國重要判決
或外國重要法規你去找
現在往往是
我有時候可能會直接省略
讀論文這塊
我直接問AI說
你告訴我
最近有沒有一個熱門的判決
或最近有沒有重要的法規
你直接跟我講
那前兩年我們會發現
AI有時候都會亂回答
但是現在發現說
那因為他亂回答
我都要去查說
到底有沒有這個判決
有沒有這個法規
我現在都還是會查
但是我現在才發現
AI回答越來越準
他告訴我有一個最新判決
我一查還真的有最新的判決
這等於說
外國的法規是我的研究的對象
而我的研究對象是怎麼找出來的
是AI協助我找出來的
第二個 輔助面向
第三個
我的研究對象找出來之後呢
我們過去如果是寫成中文
也是要把它翻譯成中文
那麼過去呢
因為我自己比較只看英文
好 那我自己看
英語系國家的東西
我都可以自己看
沒有問題
但是現在發現
有AI的協助之後
因為我們有時候也覺得說
很多重要國家
說日本 南韓
或者歐洲其他國家
德國 法國等
都有很好的東西值得參考
可是我們看不懂
我們語言的限制看不懂
可是現在呢
覺得好像AI協助可以看懂
但是怕AI翻錯
因為我自己看不懂
例如說韓文的東西
我自己看不懂
AI翻的它對嗎
我也無從確認
但是我會用
想辦法用各個方式
核對說它翻的到底對不對
例如說我會去
我一方面叫
它把南韓的東西用AI翻出來
但是我也去找
南韓官方有沒有英文翻譯版
我去核對這個翻譯
是不是可能是正確的
這是它協助我的地方
那我這邊舉一個例子
像這個部分呢
我是真的有在用
例如說我在幫政府做研究案
這個是我最近交稿的一個研究案
我就翻譯韓國的一個法律文件
我上面說是我翻
可是我這邊又註明說
這其實不是我翻
我說是AI幫我翻
但是我也怕AI翻錯
所以我有翻得不對
怪怪的時候呢
我又說那不然你翻成英文
我就英文跟中文再對
或用各種方式
或者我找別的AI再翻一下
等等去確認它
可能比較順的意思
這裡我要說明
因為這個是一個最新的法規文件
所以當時也沒有官方的英文版
我沒有辦法用英文版去核對
所以我只能夠用不同的方式
想辦法去對它
比較可能是正確的意思
當然只有在我覺得
它翻出來的東西很不合理的時候
好
最後第四個面向是
最近我在一個
聽到別人的AI的演講的時候
聽到他們介紹很多AI的軟體
其中講到一個
NotebookLM這個軟體
那我想可能部分的
你們有用過或者有聽過
但是我一聽是覺得非常有趣
我就馬上回家用
它告訴我說
這個AI最怕它只是用過去的資訊
然後去綜合回答
有時候它會亂講
那麼NotebookLM有一個功能就是說
你可以輸入五十篇文獻
然後你問問題
而且要求說你不要就是亂回答
你必須從這五十篇文獻裡面
去用這五十篇文獻的內容來回答
那麼這個好處就是說
它AI就不會產生AI幻覺又亂回答
它的回答一定是根據這五十篇文獻
而且它甚至做到
就是它每一個回答
它告訴你是根據哪一篇文獻的
哪一個段落它會秀給你看
所以它的回答是有根據的
聽起來它似乎可以直接幫我
做文獻回顧
整理這五十篇文獻各有什麼面向
然後我剛剛講它會標示原字
它回答的這句話會標示原字
五十篇文獻的哪一段
告訴我
我就回去試用看看
結果非常令人驚艷
那我底下這個揭露說
我自己最近要做一個研究
要投稿一個論文
我要研究原住民的
傳統的智慧財產權的東西
跟一些正義理論的關係
那我就找了一些相關的文獻
但這個比較理論
我讀得比較慢
但是我先讀了幾篇之後呢
我就把我找到的十篇
就丟到這個Notebook LLM
我就問它
這就是我的問題
問說到底這個原住民的智慧財產權
跟這個正義理論的關係
有哪些
它就幫我整理這幾個重點
這幾個重點呢
每一個地方都告訴我說
這個是來自文獻一文獻一
你點下去就可以看到
文獻一哪幾段有講到這句話
有的是來自文獻六
有的是來自文獻八
好
我所謂點下去的畫面
例如說它這個來自於文獻一
這個文獻一我點下去呢
它就告訴我
它講的這句話確實有所本
就是來自這篇文章的哪一段
好
我剛剛講
我覺得試用的結果
非常令人驚豔
因為我確實有先讀過了
這其中的幾篇
發現它整理的確實
都是很正確的重點
所以呢
這個確實可以幫我做
假設我只是做文獻回顧的話
我覺得這個很好用
那麼像我們法律
也像社會科學嘛
確實有很大一部分
需要做文獻回顧
這個是蠻有幫助
但是呢
馬上就有人問我說
那它能不能直接幫我註腳都做好
我說當然沒有那麼好啦
它可能也考量到說
不能真的幫人家寫論文
所以它這個是
你點了之後
它會呈現給你看
但是它不會直接幫你做成註腳格式
註腳格式就是
這個Steven Moser
2009年的一篇第幾頁
它不會自己幫你做這個註腳格式
所以也許它的AI的設計者
還是希望說你自己核對之後
你要寫成論文格式
你還是得自己稍微確認一下
在第幾頁
哪一個年份你自己去標這樣子
好
以上我先講了這四種可能的
我自己的
我這個領域
我用AI協助我的部分
接下來就是說
那我在投稿的時候
有用到AI來協助我在這四個面向
那我要怎麼做
我到底要怎麼做
我要說AI是我的共同作者嗎
還是我要說AI是我的研究助理
還是我要很清楚地講說
AI到底協助我哪些面向等等
好
那目前呢其實
我也查詢了世界各國
有沒有比較明確的這種法規文件
說我們用AI來協助論文寫作
投稿要遵守什麼規定
有沒有什麼各國法規文件
我一樣也是問AI
但我也用Google做一些查詢
那目前我看到比較完整的
就是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
他們是常常會去改版
說他們會去建議
建議投稿審查等等的一些
學術倫理的規定
他常常更新
他們在前兩年出來的時候
就已經加入了其中跟AI有關的部分
AI協助科技的創作
那麼你能不能當作者
那你不能當作者
你要怎麼樣把他的貢獻講出來
好
那我就解錄這個最新版裡面
跟AI有關的部分
他就提到
這剛剛講說
這個AI可以算作者嗎
那不算作者
你要怎麼樣把他貢獻講出來
好
這個我們就詳細的來讀
他說在投稿時
期刊要要求作者揭露
是否在撰寫投稿作品的過程中
有使用AI輔助技術
那如果有使用的話
要在投稿信或論文的適當章節
好
這個適當章節到底在哪裡
待會看
去說明我怎麼樣用AI協助
他說一種最典型的方式
就是好像我們在致謝詞
有時候會感救研究助理
因為有的學門會把研究助理
直接當成共同作者
有的學門會只在致謝詞中
感謝一些研究過程中的協助的人
在這個醫學期刊
他的邏輯是這樣
假設你認為這個AI的協助者
他不能算是作者
當然AI就一定不能算是人
就不能算作者
所以你只能把這個AI的協助的部分
當成是一個非作者貢獻
在致謝詞裡面去感謝
感謝或者直接講清楚
AI的貢獻在哪裡
這是一個
第二個則是說
他說假設用AI進行資料蒐集
分析圖表生成的話
他說在研究方法裡面
就要講說
你到底是怎麼樣用AI
幫你去蒐集資料
蒐集分析圖表
只有在這三個
涉及研究方法
要在研究方法講
那其他的部分
例如說幫你修飾論文的語句
甚至幫你找論文
找論文應該可能不算是
這邊的研究資料蒐集
那你只要在致謝詞中講
所以老實講
他說你要揭露
但是AI不能是作者
那你要揭露
揭露在哪裡
可以在致謝詞
或者在研究方法
他說在致謝詞
如果是用AI協助寫作的情況
在致謝段落中說明
那他認為因為AI不能是作者
所以你這種對於非作者
或者說他的貢獻
不足以成為作者
其實AI的貢獻
並不是不足以成為作者
而是AI他不是人
所以不能當作者的貢獻
你只能在致謝詞中講
那另外一種
就是在研究方法
他說使用AI技術進行研究作者
要在方法章節中
詳細說明使用情形
以便他人能夠重現該研究方法
那這個是指說
人家要驗證你的研究
如剛剛所講的
這個可能是你的資料的
蒐集分析圖表生成
要讓人家能夠驗證
所以你到底是怎麼做的
你在這個研究方法中
要更清楚地交代
你對AI這怎麼用
甚至連提示詞
如果有需要
你要把你當初
怎麼問的提示詞
都要寫出來
好
那麼再來他有提到
特別說AI是不能當成作者
AI不是人
不能當作者
而且他也沒辦法
為論文的正確性
完整性
原創性負責
那麼只有作者
纔能夠對這些事情負責
所以用AI生出來的東西
都要由人類負責
那麼當然
AI生成的東西
我們人類作者
都應該要再去檢查
因為AI的幻覺
就AI亂講話的
之前是很嚴重
但現在越來越修正
但是你還是不放心
所以你對AI生成的東西
都要逐一的檢查
他說你不能把AI
當成共同作者
你沒有辦法去引用它
引用說我這個來源
這段話是來自AI
給我的回答
他說沒有辦法這樣的引用
那麼再來
AI給你的東西
會不會其實是
AI去抄別人的東西
那AI抄別人的東西
那因為我又沒有辦法引用AI
那我也不知道他抄誰的
那我直接用下去
會不會變成
我就是在抄襲了
所以當然
我們最安全的做法
就是AI生成的東西
我們要想辦法再去找
有沒有真的有這個資料
或這個見解
找到原始出處
我們再去引用原始出處
而不是引AI
所以他就說
人類作者必須確保
所有的引文材料
真的有標示出處
並提供完整引文文獻
而不能說
我只看了AI跟我講這段話
我就去把AI這段話
直接放進來
而應該
AI講的這段話
是要確認
AI講這段話有沒有根據
是來自哪篇論文
來自哪個文獻
我再去把文獻調開來
看確定是不是這樣
那麼引用
就是一樣
他說
這個是不能把
這個在引用的時候
是AI生成的內容
是不能引用AI
說這個段話來自AI
他說你也不能把
AI就是你主要的參考文獻
這個不行的
不能接受
所以當然他的建議就是
你應該要再去核對
AI的這句話
他所根據的
又是來自哪個文獻
或者哪個資料
那麼他也提到說
對
編輯對AI的使用
應該要保持警覺
他說
這個有點延伸出去了
就是說
稿件處理
如果有時候我們希望
用AI來協助我們審稿
那會不會把
整個原稿丟給AI去處理
可能會違反保密原則
那麼一樣
這編輯交給審稿人的時候
要提醒說審稿人
最好不要把人家的原稿
丟給AI
那一樣這邊他也提醒說
審稿人在審的時候
也是最好不要把整個稿件
上傳給AI
說幫你寫審查意見等等
最後呢
我根據了
我著作權法
對作者的身份要求比較嚴格
到我自己
剛剛講我寫論文
會用的幾個面向
包括看了這些
國際上醫學雜誌的建議
我最後提出一個
我的建議
但這個建議只侷限說
因為我的研究方法
只會用這幾個方法
第一個
我可以向AI來問
問有一些
外國有沒有什麼重要判決
請他幫我查一查
那麼
他告訴我的答案之後呢
我對他的答案
我其實都充滿懷疑
我要自己再上網查
確定是不是有
真的有這個文獻
或有法規
確保他的回答是正確
因為怕他亂講
亂回答
那麼
有的人就是說
那我找到文獻
能不能直接透過AI
幫我整理文獻重點
甚至剛剛講
Notebook LLM
甚至可以幫我
一次整理五十篇
做整個
整個領域的文獻回顧
好
那我覺得還是
就算他幫你整理重點
你還是要稍微確認一下
這篇文獻
你稍微對一下
這篇文獻是不是確實
有相關的段落是講這個
你要確保
他給你的重點整理是正確的
那麼
能不能請AI
幫我把外文資料翻譯
我個人是很常用
但是翻譯完
我還是怕他有翻錯
所以我會逐一檢查
那可能有時候是
尤其我發現
學生交給我包常常有問題
就是他翻譯出來的中文
有濃濃的大陸中文的味道
那為什麼有濃濃大陸中文的味道
主要就是因為
AI當初可能用更多的
大陸中文去訓練
所以他就習慣用大陸中文
這個時候一定要再
逐一確定他翻的對不對
好當然
也就是因為這樣
我們更容易去辨識出
學生的東西是不是
用AI寫出來
這是一個方法
好
那麼剛剛講說
我能不能直接引用
AI生成的段落呢
包括剛剛說這個234
234點
就是說我請他問問題回答
然後一個文獻幫我
講重整理
或者AI翻譯萬文
我個人覺得說
還是要確認原始資訊的真實性
然後我要逐一修正
然後去引用呢
一定是引用原始來源
文獻來源
沒有辦法去引用這個AI
所以他說
這個絕對不可能說去引用AI的
那麼目前為止
也沒辦法發展出
我要怎麼引用AI
而且剛剛
醫學的這個期刊
他也是建議說
我絕對不要去引用AI
最後有一些問題
也許可以留到
問題討論的時候
再一起回答
那以上就是我的報告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