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I寫論文?輔助法律研究?可以怎麼用、不能怎麼用/楊智傑教授

楊智傑教授法律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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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次觀看·2026年9月18日
用AI寫論文?輔助法律研究?可以怎麼用、不能怎麼用,示範使用AI協助研究/楊智傑教授
不能怎麼用?
*絕對不能叫AI憑空寫論文
*不能把paper丟給AI叫AI幫我摘錄重點,卻自己不看paper
*不能叫AI把生成的內容加上假註腳
可以怎麼用?
*楊老師示範幾個研究的方向,操作AI
*可以跟AI對話 問新的研究方向 外國新的資訊 請AI給提示,但AI給的新資訊一定要自己上網查詢是否為真
*法律條文或判決太長 一時難以理解 看不懂,請AI解釋給我聽,但也要自己和對原條文或原判決,看AI的理解是否錯誤
*可以請AI翻譯外國條文、外國判決,但也要檢查AI的翻譯是否正確
AI 生成·可能包含錯誤
視頻概述
AI 生成法律研究的核心在於對「一手文獻」(法條、判決、權威學者原著)的精讀與整理。研究者必須親眼確認原始文本,而非依賴他人轉述或AI憑空生成。AI應定位為輔助工具(如翻譯、方向指引、條文解釋),而非替代閱讀與寫作的工具。論文撰寫應重視精讀少數關鍵文獻並詳盡標註註腳,避免無文獻支撐的AI生成內容。
我們法律學的研究方法
像社會科學它的研究方法
它是去做問卷
去做訪談
甚至最近很紅的說什麼
去抽血 驗血
做人體實驗
但是我們法律學呢
都沒有在做問卷
沒有在做訪談
那我們的研究方法是什麼
大家可能就覺得說
好像就是把很多不同的法條
判決
不同的學者見解去整理
沒錯 其實
我們的研究方法就是去
所以我們的研究
必須要有文獻
現在覺得最大的問題就是
各位如果都叫AI寫
等於是各位是沒有文獻
憑空就生出一個論文
那你等於沒有任何的研究
然後那個AI寫的
裡面有錯
或什麼的你都不知道
我們基本上的研究方法呢
沒有像人家有去做問卷
做訪談
去做實驗什麼的
但是我們的研究方法就是要有
扎扎實實的文獻
而這個文獻呢
具體來講可以分成
我們研究的是法條
所以你要研究的東西
你一定要看那個法條
或者我研究的是判決
我一定要看那個判決
我一定要親眼看到那個判決
我不能夠說看一個別人的論文
他去介紹這個法條
或者別人的論文
去介紹這個判決
然後我根本就沒看過
法條或判決 不行
所以你一定要親眼
看到這個最原始的文獻
或者我們叫做
primary source
一手文獻
我們法律所研究的一手文獻
就是法條判決是一手
或者這個重要學者
原始怎麼說的
一定要去找來看
不管中文英文
這個就是我們法律研究的
最重要的
我們的研究方法就是看文獻
所以你在寫論文
就是你要找到文獻
然後把文獻裡面的資料
開始抄進你的論文裡
好
那麼再來呢
碩士論文有個特色
碩士論文
它像是一本書一樣
它很多頁
它跟我們真正在期刊論文上
有一個不一樣
期刊論文比較短
那碩士論文比較長
所以為什麼我這邊會
書名會說別再剪貼論文
就是因為長期以來
其實法律界的寫論文的方法
往往就是去剪貼別人的論文
為什麼剪貼別人的論文
因為剛剛講文獻很重要嘛
所以他去找別的學者的原始文獻
那因為他的論文又很厚
厚到他也不知道怎麼濃縮
他就乾脆把學者的
那些原始的段落都剪貼
以前沒有辦法剪貼用打字
現在有辦法剪貼就剪貼
但是呢
縱使他在做這種剪貼的時候
整段整段貼的時候
他都會有文獻 有註腳
可是呢
最近你們教給我的東西
我發現都是AI寫的話
等於是沒有文獻
你們是沒有文獻的
然後憑空AI生出來的
那這樣是不行的
我可以容忍的是
你找到學者的文獻
可是不太會濃縮
所以你就像很多別的學生一樣
就整段整段的抄
其實我還比較能夠允許你整段整段抄
只要你每一段都有下註腳
例如說
我抄了林子儀大法官的論文
抄了十段
但是我每一段都有下註腳
這我還可以忍受
可是你不能沒有文獻
你都不去看林子儀的文章
然後你就叫AI寫美國的言論自由
他AI就幫你寫出來
然後AI完全沒有文獻
或者AI會幫你生出一些假文獻
那這樣子是
就等於沒有在做研究了
這時候呢
如果我去抄中文的別的學者文章
我不太會改寫
會被人家說抄襲
那我就可以選擇去抄英文的文章
但是我把它翻譯成中文
我甚至是全文翻譯
但是因為做了翻譯的
過了一層翻譯
所以比較不會被人家說抄襲
那麼現在AI可以幫我們協助
就是在翻譯的時候
可以幫我們節省我們大量的時間
再次講我們法律研究就是去讀這些文獻
整理這些文獻
或者去抄這些文獻
但是你要先有文獻
那中文的文獻你照抄
你可能怕被人家說抄襲
其實不用太怕
你每一段都下註腳就好
那英文的文獻呢
你可以把它幾乎是全文翻譯
那還比較不會被人家說抄襲
因為你有過一個翻譯
但是用AI協助你翻譯
這是AI可以給你的第一個協助
那AI可以給你的第二個協助是
你可以問AI的一些方向
例如說老師說要讀英文文獻
關於這個主題有哪些英文文獻
或者是外國文獻
我們是要去看外國有什麼法律
有什麼制度
那我們就可以問AI
我們開始跟AI對話
問說外國有這個法嗎
外國法的名稱是什麼
在第幾條
然後一直跟他對話
然後你就真的去把那個條文找出來讀
你要真的去把那個條文找出來讀
因為那個法條就是我們的一手文獻
最重要的文獻
你一定要把那個原來的條文找出來
或原來判決找出來
好 例如說澳洲網路安全法
我們就來看你叫AI幫你整理的
AI是可以告訴你說
澳洲網路安全法有什麼重點
快速移除有什麼重點
好 AI跟你寫得漂漂亮亮
可是呢
你會發現說
那他到底有沒有講第幾條
因為我們法律的研究
不可講來講去都是空的
就第幾條都不知道
那這個研究等於沒有研究
你念了法律研究所
結果你寫的法律論文
一個條文都沒有看過
他講到這個澳洲網路安全法
他這邊好像講了很多
可是年齡限制在第幾條
你怎麼有辦法說
我其實連一個條文都沒看過
我卻有辦法把澳洲網路安全法的
全部的重點都整理出來
所以我就可以跟你打包票
這一定是AI寫的
因為我自己有時候會問AI說
這個關於兒童上網要保護兒童
不要被網路影響
他有沒有什麼各國的一些重要法規
AI就跟我講說
有一個可以參考法規
叫澳洲網路安全法
然後我就會跟他對話說
那這個法有什麼重點
他就跟我講這些重點
好 這些東西都是AI
告訴我一些大方向
可是AI他沒有幫我講細節
他只是給我一個頭
然後我現在用這個頭
就開始在網路上找
他就出現了說
有一個Online Safety Act 2021 Australia
那澳洲網路安全法
這個是全文
但是澳洲的法律體系
也算是在各國寫法條裡面
寫得比較囉嗦的
我有看過各國法條
英國跟澳洲都是寫的條文偏囉嗦的
甚至有時候那個囉嗦程度
是比美國的條文還要囉嗦
然後你看他這邊左邊有目錄說
第25條 第26條 27條
好 然後因為法條太多的時候
他會分章解
但是分章解下面
他又會有具體的條文
那我們跟AI做對話的時候
我就問這個AI
澳洲的網路安全法
提到就是剛剛
AI告訴我說什麼16歲以下
禁止16歲以下
那我會問他說
因為我自己看比較慢
所以假設我覺得這是一個重點
那AI會幫我看
但是你不能夠相信AI講的
因為他有時候都會講錯
所以他居然跟我說
澳洲網路安全法
並沒有禁止16歲以下
蛤 前面不是AI跟我講說
16歲以下禁止他持有嗎
那他確認確認說沒有
那我乾脆又把他當時講的話
整個再貼給他
說你確定是沒有
還是你不知道第幾條
你看他的回答
講來講去都不跟我講第幾條
他說什麼非單一條文
那到底在第幾條
你看AI講不出來
為什麼
因為他也沒有認真去讀過這個法
好 我再問他一次說
到底你當初整理的這個重點
是來自澳洲的哪一個法的第幾條
你能不能講出來
我再問他看看
有時候你一直跟他逼問
也許他就認真去找
你看他會上網再去找找看嘛
然後他說他找到了
說有通過但是沒有第幾條
或者他其實他是
根本就找不到第幾條
因為他就是沒有那麼聰明
因為你叫AI寫
他講來講去他就不告訴你第幾條
因為他沒有像我們法律的訓練
就是說我們一定要知道第幾條
我們一定要知道條文怎麼寫
包括說處罰什麼
他講了老半天也不跟我講
處罰在第幾條
假設他跟我講了說
確定就是這個Online Safety Act
假設確定就是這個法
只是他就是講不出第幾條
那麼我們就來自己看這個條文
在每個國家的法律的體系
它的資料庫不一樣
像這個資料庫
它左邊是有目錄的
其實這個版本已經是全文
好 我光看到澳洲網路安全法
是以澳洲為對象的話
我覺得這個法就超複雜
我馬上就會跟你講說
你這個論文根本就可以
不要考慮說什麼
以外國來講
澳洲 美國 中國大陸就太多了
你光研究一個澳洲
就可能就頭昏了
就研究不清楚了
假設我先說說
我就研究一個澳洲
但是我要怎麼樣把它研究出來
你說看英文我就看不懂
可是我就可以用AI協助
一種AI協助是我之前有介紹說
沉浸式翻譯你可以快速的
用沉浸式翻譯做中英對照
那中英對照只是我稍微速讀一下
就是說大概看一下這個架構吧
這個架構它的第一條
第二條大概是什麼
假設我就是隻是用這個中英對照
稍微快速
第六條大概是講網路霸凌
然後第七條是關於說
拍成人的虐待影片
然後第八條是說這個冒犯
冒犯 我不太確定是哪方面冒犯
不一定是色情
這個沉浸式翻譯它是做中英對照
但是沉浸式翻譯
它翻的畢竟沒有AI的順
我通常是在快速的尋找資料
或者我想要稍微快速的瞭解
所以我用沉浸式翻譯
但是一旦我決定要深入的研究這個東西
而我要再次強調
我們法律的研究方法
就是認真的去讀
你找到的中文資料跟英文資料
像法條本身就是我要認真讀的
所以當我決定這個法條
我是要認真讀
我乾脆就把它的電子檔
整個抓下來
我轉回英文
整個抓下來之後
我就一條一條
或一次三條一次五條
叫AI幫我翻譯好了
例如說這個
它這個第十三條
定義什麼叫做社群媒體服務
然後相關電子服務
或指定的社群媒體服務等等
我大概知道說
AI一次可以給它多少東西
它翻得出來
我就會這樣子
我說請你幫我翻譯
網路安全法的條文
翻成中文
然後但有時候你要再講一下說
請用專業的法律用語翻譯
前後用語一致
為什麼
因為早期
它像人家寫作文
不喜歡用同一個字用太多
它前面用這個字
它後面就換字
可是對我們法律來講
你不要一直換字
你這個法律的用語是很精確的
你前面用什麼字
後面就用什麼字
你不要一直換字
所以它就幫我翻譯等等等
我的意思是說
光一個澳洲網路法
我就可以跟它磨很久
那我可以把全文抓下來
然後就一條一條翻譯
例如說我給各位看
我最近做個人資料保護法
我是研究這個日本的個資法
韓國的個資法
然後一樣
我其實只是要研究
其中一個叫做退出權
我只是要研究這個
跟退出權有關的條文
而不是全部
可是呢
若沒有人告訴我
日本的個資的退出權
到底在日本法第幾條
我其實一時之間
我也不太確定是第幾條
然後一樣
我就先找到了日本法
那都是日文
我也不一定看得懂
那可是你看
我花了很多時間
大概花了兩個小時
我把這個
我感覺比較有關的條文抓下來
日本的條文抓下來
然後一次丟兩三個條文
請AI翻
然後翻了之後
就是等於說
整個日本法的整個條文
我有一個自己的翻譯版
那我自己翻譯版
並不是說
我要把這個翻譯版
直接當論文
因為我們中文讀起來
我主要是有一個中文版
我比較能夠確定
這一條跟那一條的關係
因為他常常會提到說
這一條又跟別條的關係
所以你不能只看一條
那我是要研究退出權
退出權主要是
所謂的第35條停止利用
但是因為
他在講第35條停止利用
又跳到27
28一直跳來跳去
那我就想要搞懂這一條
我核心就是要搞懂這一條
可是這一條又說
他跟第18第19條的關係
20條的關係
又跟27條28條的關係
所以我索性就把
整個這個法
我覺得重要的條文
就全部都抓下來
然後我就叫AI幫我翻
然後把我翻譯出來之後
我就通通有一個檔案
然後將來我寫論文的時候
我就是要去講這個第35條
可是有時候他翻出來
這個35條太長
長到我都看不懂
我有閱讀困難看不懂
這個條文好複雜
第一項跟第二項到底差在哪裡
這個時候我也還是會跟AI聊天
因為AI讀東西比較快
我就會把這一條
再丟回AI說
AI你幫我解釋一下
第一條跟第二條到底差在哪裡
他會告訴我
讓我去讀懂
例如說
像我們剛剛一次丟三條
一個叫做社群媒體服務
一個叫做相關電子服務
一個叫做指定網際網路服務
假設你就算他幫你翻
你都懶得看
那我還是說請AI幫我說明一下
這三條講的三種服務
有什麼重大差異
在澳洲的網路安全法下
有什麼不同規定
好
也許我透過跟他對話
是幫助我去理解這個外國的條文
假設他幫我們理解的
解釋的也不錯的話
也許你可以以他為基礎
然後也許他的分析比較也不錯
你就把它寫到你的論文裡面
也可以啦
部分的
可是你絕對不能說
我一次就要研究很多
然後可能都是AI幫我丟出來的
可是哪一條都不知道
因為我這樣看起來
講到澳洲網路安全法的
講了老半天
一個條文都沒有
然後看起來分析很多
好像他搞得很懂
事實上他什麼都不懂
這個AI就在亂寫
我再拉回一個
如果我們的文獻是中文的文獻
也可以
但是就怕同學也是整段整段貼
但是你每一段都引註
那英文文的文獻
尤其我們要研究外國
外國法或外國判決
我也是可以幾乎全部的條文
整個判決
通通全部丟進來
早期比較辛苦是要自己去翻譯
那現在你用AI協助
你可以更快的幫助你翻譯
但是你還是要確定一下
他可能翻錯哦
為什麼可能翻錯
其實有時候他翻出來的
我會稍微再讀一下
我讀一下有時候
第一個可能發現他用語怪怪的
第二個有時候真的讀一讀
又發現說我一開始也跟他講說
用語要一致
可是為什麼前面這個用語
跟後面用語不太一樣
然後我要稍微再對一下英文說
他是不是有翻得不好的地方
好 那這個叫做一手文獻
一手文獻就是法條本身
判決本身就是我們最關心的一手文獻
但是我們論文也會看二手文獻
二手文獻就是學者的分析文獻
那學者的分析文獻也是
它是英文資料
但是一樣我可以去找一個英文的paper
現在同學會說我把這個paper丟給AI
AI你告訴我這個paper的重點在哪裡
你幫我寫成中文
那這樣等於你沒有讀嘛
好 我要再次強調
我們的研究方法是
我要去自己讀中文資料
英文資料包括中文判決
中文法條英文判決英文法條
我要自己讀
只是我可以叫AI幫我翻
或叫AI解釋給我聽重點在哪裡
但不代表你就不用讀了
你千萬不能說找到一篇paper
然後我說你AI幫我讀
然後你AI幫我下註腳
那等於從頭到尾你都沒讀
而且你甚至
你不但沒有讀原始的文獻
你連AI寫什麼你也不知道
AI有沒有寫錯你也不知道
因為假設我們的目標
我先把歐盟的健康資料空間規則讀懂
然後我也把臺灣的衛生福利資料草案讀懂
然後我纔有辦法比較
重點就是說
他說EHDS制度的核心有三大核心
然後他有分成什麼初級跟二級
初級使用
其實就主要使用了
次級使用
這個翻譯都怪怪的
那其實原來的問題意思
是關心這個健康資料的二次利用
翻成次級怪怪的
當然這是你
你AI當時翻的
但你也沒有自己的去體會
翻成初級跟次級都怪怪
應該是二次利用
就是原始目的以外的二次利用
那這個二次利用呢
他到底是在他的第幾條
好這邊有提到一個53條
然後又去跟GDP比較
在我看來我會覺得說
欸其實你好像53條
是不是還沒有先完全看懂
然後你就去跟GDP去做比較
那這比較有可能是
要嘛是AI幫你整理
或者是你看了一篇文獻
那個文獻就是簡介53條
然後他就直接去跟GDP比較
因為在你的論文裡面
你沒有特別一個地方去研究GDP
你怎麼那麼快就知道
53條跟GDP差在哪裡
太厲害了
太快了
諸如此類
那這些東西感覺
還有這個
這個就是很明顯的AI味
我們很多地方可以看到AI的痕跡
包括這個
其實你常常AI對話
他就前面就
他可能是想要強調專有名詞
這個有點像是那個
英文的兩個豆豆
所以你就會出現這個
表示你連這個AI生成的
他留下的一些奇奇怪怪
我要強調
我們不是叫AI幫我寫
而是我要先讀懂
那讀懂這個法條呢
就是我要去讀懂這個EHDS
然後去看他內容
那一樣這個EHDS呢
我們先去找出來
那找出來這個EHDS
叫European Health Data Space Regulation
可是呢
你如果這個第一個檔案點進去
其實找來找去還是找不到條文
因為他只是對這個東西的介紹
那歐盟呢
他有一個資料
就是前面都加LES
等於是歐盟法規的一個大彙整
這個EULES
那這個點進去呢
就是他的正式通過的權威
今天假設你已經讀了一些資料
說你知道分成這個
Primary Use跟Secondary Use
可是呢
我們的問題意識是比較集中在
Secondary Use
如果是要只是先快速掌控一個架構
我可以點這個陳靜茲翻譯
幫我做中英對照
只是讓我速讀
因為這個條文太多
我稍微速讀掌握一下說
第幾條
而且這個法條他們也是有結構的嘛
Primary Use
他說Chapter 2是Primary Use
他從第三條以下
都是Chapter 2
反正這個Primary Use不是我要研究的重點
那我大概看一下他的架構
好 到了Chapter 4
Secondary Use
終於找到Secondary Use
然後是在50條以下
這關於這個Secondary Use
他又做一些
法條的
他自己有一些分類嘛
所以他有什麼Section 1 Section 2
那我也可以稍微快速
用這個陳靜茲翻譯
只是幫我快速稍微大概知道說
每一條大概是在講什麼東西
可是要細看的話呢
我說可以用一個方式
就像我剛剛講的
那我一樣
因為我當初要想要搞懂這個
什麼健康資料安全空間規則的時候
我也是一樣
就是
我知道他有時候條文會跳來跳去
所以呢
我就索性把這些我覺得Secondary Use的條文
我全部都把它刷下來之後
我也都保留英文
然後叫AI幫我翻
然後我就自己稍微有一個
中英對照版
比較幫我快速
那這個中英對照版
你說跟這個陳靜茲翻譯的中英對照版差在哪呢
是因為陳靜茲翻譯的中英對照版的中文
也許不是那麼精準
但是我抓下來
我用AI翻的會更通順
當然我要強調他翻的也不一定準
像這個之前
到底叫做數據存取機構
還是叫做資料存取機構
那因為大陸就喜歡翻成數據
那我們臺灣喜歡叫做資料
然後還有這個存取
他我看他翻譯
有時候翻成存取單位
有時候存取機構
就是你要最後要統一嘛
所以我都是這樣抓下來
我真的把他搞懂了
說第幾條跟第幾條關係
然後
第幾條跟第幾條關係搞懂了
然後關鍵是在哪幾條之後
我才開始去寫說
第幾條我好好來分析
然後好好分析之後呢
才進入部去跟臺灣的條文
那臺灣條文也是一樣
我一定要把臺灣的條文每一條都去看過
然後纔有辦法說真的去搞清楚說
跟我們的條文差在哪裡
我再次強調我們法律的研究
就是研究
你可以說就是研究他這個文本
文本就是法條啊
判決啊
或者學者寫的論文
就是我研究的對象
所以我一定要有這個東西
我們臺灣的這個法條版本
衛生福利資料是第一版
後來呢
出了一個叫做全民健保資料
那這兩個都是我研究的對象
那我也要稍微對一下說
他兩個條文有沒有哪邊改的
然後我都去搞清楚
就開始寫論文的時候呢
我就不要貪心
真正你做研究
你可能是在讀這個條文
讀了老半天都搞不懂
例如說你在讀這個歐盟的這個法規
讀了老半天
真正關鍵的條文哪邊都搞不懂
可能某一章都還不確定寫得出來
或者你在研究澳大利亞條文
可能一直找不到最關鍵的條文
或者有時候沒有辦法正確理解
但是你們居然一次就給我全部的東西
那個是不可以的
那真正AI可以幫助我的是
我再講一次
可以幫助我翻譯這些外國的條文
因為我們論文雖然研究的
主要的文獻是條文或判決本身
但是我也可以去找論文來看
接著我有可能可以去
網路的資料庫上找論文
然後一樣英文文
但是我不用求多
我不用說
我一次要讀十篇二十篇論文
我有時候甚至就是一篇論文
我就精讀
一樣我甚至
有時候挑到一篇最關鍵的論文
我真的是精讀
就一段一段我也是慢慢讀
然後讀不懂我也叫AI翻譯
甚至我還跟AI對話說
奇怪他這個英文的文法
我覺得跟你翻譯出來的中文的意思
我不太理解
我就很精讀
因為我要強調
我研究的對象就是這個文本
這個學者這一段話
他到底怎麼說的
然後才慢慢去寫出這個論文
好
這個是AI可以給我的協助
然後你們在引用論文的時候
一定要引條號
條文
那如果是引判決
就要引判決
然後如果是引學者的文章
你就要引學者文章
而且最安全的方式就是
每一段話都要
我最近
人家找我寫一個這個宗教自由的
然後我就想說好吧
我直接問確實GP說
你直接告訴我
最近美國跟這個宗教自由
有沒有什麼最新的判決
他就直接列了三四個
然後一樣我說三四個
你跟我每一個講給我聽
大概是什麼故事
然後他就跟我講了這個案
然後每次都覺得AI會亂講
我說你確定有這個案
他說確定
然後我又用這個案子名字
丟到網路上去查
真的有這個判決
接著呢
我就決定說
這個研討會呢
我只要把這個案子搞清楚
當然這個案子涉及的條文
其實往往就那幾條
這個案子涉及的條文呢
第一個就是
憲法所規定的宗教自由
所以憲法所規定的宗教自由
就是那一條
你要當然是把它搞清楚
再來呢
那個案子裡面
他說的中小學的教育裡面
要去教這個性別多元這件事
什麼同性戀異性戀這些事情
我在讀那個判決的時候
他說他有規定在法條裡
那對我來
我學法律的
我雖然現在我所研究的這個文本
就是這個判決
可是這個判決裡面講到的法條
我更關心說
到底這個條文是怎麼寫的
那裡面就講到說
如果你父母不希望小孩子學這個東西
你可以跟學校講
然後學校說
那這一堂課
你的小孩可以不用上這門課
我在讀這個判決
我對法律的研究的方法
就會提醒我說
不行我一定要看原條文
一定要知道原條文怎麼講
你判決這麼說
你只是簡化
但是原條文真的是這樣寫嗎
那各位可以看到我下面這個
都只是在引這個判決的段落
說這個是在判決的哪一頁
這一段是在判決哪一頁
好這是一個頁數
這個判決哪一頁
所以看起來我都只是在
把這個判決一段一段的讀
然後因為是一段一段讀
所以我就只是在引用他的
那個這一段
就在哪一頁
然後你看
例如說你看這個二三四六頁
我引了幾次
二三四六
二三四五到二三四六頁
我二三四六頁就引了五次
表示這一頁裡面有五段
那我基本上就是把這五段
詳細的讀
那不瞞你們說
我也是就丟AI幫我整理出來
然後可是
但是有時候我
我會看一下他翻的
我就會翻的怪怪的時候
我就對英文修一修
對我來講
我設定的說我這個小文章
只是把這個案子介紹清楚
所以我就把二三四六頁的這五段
每一段都請AI翻出來
然後我要確認他翻的對不對
好
因為這個是研究一個判決
然後他涉及的條文
也許比較簡單就幾條
一個是憲法上的條文
再來就是幾個
他們州的什麼教育的法規
就是說因為他們是
法條本身不多
所以他們就是會有
以前的舊的案子
舊的重要的案例
舊的案例有一些重要的標準
他的判決雖然有介紹
可是我覺得他講的太簡略
然後我就覺得我一定要確認說
尤其這個1972年優達案
他一直說這個1972年的優達案
是一個最重要的潛力
跟這個案子非常的接近
然後他雖然有做一些簡介
但是我覺得說
他這個簡介不保險
所以我一定要再去看一下
這個原來的優達案到底怎麼說的
所以我還是去至少稍微點了一下
這邊你可以看到
本來這個案子
他這個Taylor案的本身是兩千多頁
可是我中間呢
覺得這個優達案
我要確認原來的優達案
到底是怎麼講的
所以我點了這個優達案
因為篇幅的關係
就不用再好像
優達案的從頭講到尾不用
就只要挑說他們人家講的
那個關鍵的那個標準的那幾頁
什麼211頁那幾頁
我就特別去看211頁
還有218頁那幾段
到底原來原話怎麼講
好 類似這樣
我是去整理判決
而且我是精讀一段一段讀
同樣的如果你所研究的東西
假設是法條但沒有判決
像這個一個很新的法條沒有判決
但是他有論文
那同樣我論文就可以精讀
我不要貪心說
一次十篇二十篇叫AI幫我讀
你十篇二十篇叫AI讀
你等於一篇都沒讀
而是要挑一兩篇感覺不錯的
感覺他這個論文的架構還不錯的
然後我就精讀
一段一段精讀
然後甚至就是每一段我都引
都沒有關係
但是每一段都要引註
婦女會不會因為懷孕
然後就有一些職場的歧視的問題
那一樣就是嘗試做一些比較
假設我們今天是完全不討論比較
我就說以我國為
那現在問題是我們做法律研究
到底我國要怎麼研究
第一個當然我國的法條找出來
這是最基本的
那我國的法條找出來
再來是那我國的判決
有沒有我國判決
如果法條就那麼簡單
那幾條那我國有沒有判決
那判決裡面有沒有什麼實務案例
讓你看得到了什麼樣的問題
我國的判決
然後再來找我國的學者的論文
學者的論文有沒有更深入的分析
不管是法條判決或者學者論文
我們的研究就是在讀這些資料
然後我們讀了
我就把它寫到論文裡
然後引用
不管是引用判決
或引用論文
引用論文要引用第幾頁
甚至你一篇論文
說這篇論文太精彩
我從頭到尾都要引用這篇論文
這篇論文很精彩喔
它可能一頁三段
十頁我都覺得太精彩
我引用它三十段
嚴格來講也沒有不可以
只要你每一段都下註腳
所以不要貪心
就是從一篇論文一篇論文去讀
然後去整理
不要貪心說
人家好像別人的論文都一次引用
三十篇論文五十篇論文
然後我一篇好像都覺得要讀很久
你不要管人家
你就是一篇一篇讀
然後你一篇就好好讀完之後
可能有三十段你都覺得很精彩
你就引用
它的可能有十段是在講這件事情
有十段是在講懷孕歧視等等
你就把它引進去
好
那假設我們是要去比較國際公約
那也一樣
我們透過
我們可以跟AI對話
讓它告訴我說
哪一些國際公約可能比較有關
或者有沒有甚至有一些案例
可能有關
去對話
然後對話之後
這個東西是怎麼來的
為什麼會寫出這幾個案例
就是跟AI對話來的
我就是用AI去問說
這個美國有沒有什麼案例是
因為懷孕產生的歧視問題
然後他就說也有一個重要的法
然後有幾個重要案例
但是那時候我還是很懷疑
我都很懷疑他跟我講的那個案子
會不會是假的案子
所以要在上網去查有沒有這個案子
然後在網路上都可以找到這個判決文
好
假設網路上找到判決文呢
接下來就進入到細讀
就不要貪心就是說
而是我把那個判決找出來之後
就一段一段讀
所以一段一段請AI翻
然後翻出來之後
第一個稍微要確認他翻得對不對
修一修
然後哪幾段是我們要的
我們的論文裡面要介紹這個判決
甚至像楊老師一樣
我的論文設定的就是一篇小論文
我只談這個案子
所以我這篇小論文呢
就一萬字
就像你們的論文一張
一萬多字就是你們論文一張
我就只談這個案子
所以我對這個案子是精讀
我就慢慢讀
我也不貪心
我就想說我花兩三天
好好把這個案子讀完就好了
而不是你們很急著說
自己讀得很慢
我乾脆用AI一鍵幫我讀完
你們用AI用一鍵讀完的
寫出來等於你什麼都沒讀
好
不是這樣
我再次強調
我們法律的研究
不是網路上的文章亂貼
或者叫AI亂寫
一定是我研究的對象是什麼
是法條還是判決
中文的法條還是英文的法條
然後判決是中文的判決
英文判決
然後論文
是要那種比較學術的論文
好的論文
我來精讀個幾篇
當初我們可能設定說
也許美國有重要的判決
我們就把這個判決找出來
然後我們先鎖定一個判決
我就慢慢讀這個判決
我不要貪心
例如說1987年這個判決找出來
我就花個一兩個禮拜
好好讀這個判決
用AI的協助好好讀這個判決
然後把註腳弄好
我就不要貪心
不要想說一下就要把它弄完
同樣的
中文的判決也是
找出來之後
也是要一段一段慢慢讀
真的去讀懂
而且這只是判決
其實一般來講
我們還是需要有論文
就是別人寫過
同樣這個主題
別人寫過論文
然後我們看一下別人的分析
人家會提出一些分析
有一些角度不同
對這個案子有什麼不同的角度
我們也可以挑幾篇來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