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跡識人 唐山事件背後暴露人性!

王新宇教痕跡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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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觀看·2026年8月30日
唐山的事情估計全國人民都已經知道了
那幾個暴徒大家發現了嗎
打人動作如此熟練
而且毫不猶豫說明什麼
說明過去一貫如此啊
也就是在他們的經驗中
這種隨意傷人的事情
只需要花點錢就能搞定
是吧
不會有其他代價
也就是花錢能平視法律無所謂
因此他們背後是不是有保護傘
就很值得好好查查
有不少鍵盤俠
包括明星都表示了
對在場其他男性的這種蔑視啊
比如說有血性之類的
我在很多群裏也見到了
關於說如果你在現場
你是否會出手相救的討論
我仔細想了想
如果換成我會出手嗎
我自己認爲我沒有達到那個境界
因爲以我的體格
用有些網友的評價
就是去送人頭的
面對那幾個暴徒
我估計半分鐘之內
他們就能讓我失去知覺
先給大家講兩個小例子
假如你身高兩米
體狀如牛
一個人走在偏僻的山裏
沒有攝像頭
沒有旁觀者
突然在你面前出現一個赤手空拳
身高不超過一米二
一小矮人
說你好讓我摸一下
或者我弄死你
猛一點
我估計一腳給他踹山底下了
好一點
他可能摁在地上摩擦一會兒
那現在換個角度
還是在同樣的場景下
而你面對的是一個身高兩米
體狀如大象
手持兇器的人
也同樣叫囂
要摸一下
或者弄死你
我估計大多數人都得從了吧
包括那些鍵盤俠
當我們面對讓我們不爽的人
和不爽的事的時候
如果不想忍耐
你得比對方強大
對吧
但比對方強大
你就一定不用忍嗎
也不一定
現在假如你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頭
我估計大多數人選擇都是算了算了
我懶得跟你計較
其實這時候你比他強大
但你爲啥會選擇忍耐
如果你真的跟他吵起來
老頭一激動
掛了
你不賠個幾十萬估計都過不去
這個小例子告訴我們什麼呢
讓我們不忍耐的
還有另外一種方法
就是比劍
比誰的下限低
誰下限低
誰就不用忍
那麼對於我們這個社會來講
法律就是讓無下限的人
給他們強制定出下限來
但是這個下限定的是不是有問題呢
我們來去思考
高派出所
警察關心的不是打架的理由
關心的是兩個關鍵問題
第一誰先動的手
第二有沒有還手
警察給的結論就是
只要你還手就算活
如果不接受調解
就一個人打架都關鍵
那捱打還手不行嗎
我說那難道就得眼睜着捱打
警察說你不會跑
顯然如果真的被行政拘留
肯定不可能接受的
所以最後以雙方的調解
對案件的結局
當遇到讓我們不爽的人
和不爽的事的時候
是否忍耐取決於
我們對未來正面結果的預期
第一種是忍了以後
那麼如果兩個人發生衝突的時候
誰忍的更多取決於什麼
本質上取決於價值觀
比如說拘留這件事情
對於我們絕大多數人來講
這都是非常糟糕的事
但對於唐山打人事件中
那幾個渣渣來說
都坐過牢
拘留幾天怕什麼
所以同樣的法律手段
對於不同人來講
產生的約束力是完全不一樣的
對於好人來說
行政拘留的後果已經非常嚴重
所以約束力很高
但對於那些渣渣來說
這個根本就不算什麼
甚至可以成爲
這就意味着那幾個人
就算刑滿釋放了
大概率還是社會的禍害
所以如果要讓他們學會忍耐
就必須加大他們的犯罪成本
因此在法律手段上
是否應該考慮加重
對於這些有過前科的
犯罪分子的懲戒力度
這個力度是否足夠
是否可以考慮讓視頻中那些人渣
即使刑滿釋放
依然要繼續受到懲戒
比如說取消公民的一般性福利待遇
出獄後多少年以內
必須得戴電子腳鐐
不得進入飯點
KTV等娛樂場所
總之讓他們後續的人生
都要付出巨大的代價
而不僅僅是做紀念了
我在網上看到一張截圖
就是羅翔個人建議活賣
要我說活賣之前
應該讓受害人採用同樣工具
以同樣時長
暴打那幾個人渣一頓
然後再賣
讓受害者進行一次情緒宣泄
當然這也就說說氣話
希望最後的結果能讓老百姓滿意
法律不光要懲戒壞人
更要保護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