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檢察署11月6日偵查終結,以違反《國家安全法》與《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4人,對高金素梅求處14年徒刑,已出境的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則求刑15年。高金素梅當天發表聲明否認犯行,表示將在審判中提出證據。

1. 起訴內容

被告除高金素梅與張俊傑外,還有助理林怡君、陳智葟。檢方認定,2005年至2016年間,4人把部落工作隊與國會團隊合併為「祖靈之邦團隊」,對外以兩個名義運作,競選、問政與部落聯繫由張俊傑、陳智葟負責。林怡君則代表高、張兩人往來台灣與中國,轉達中共官員的指示。起訴書所列罪名包括國安法的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以及收受職務上行為的賄賂。

2. 資金與議事

依檢方說法,中方資金總額約新台幣1億7千萬元,一部分以捐助原鄉部落建設的名義公開進帳,另一部分經由親友帳戶匯入,實際用在國會辦公室運作與高金素梅的連任選舉。檢方列出她在立法院的多項作為,指與這些資金有對價關係,包括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的記者會、質詢要求刪除日本代表處預算、反對軍購、以程序委員身分影響法案排程,以及在委員會支持課綱微調。

3. 求刑理由

高檢署表示,高金素梅身為監督政府的民意代表,卻依對岸指示在國會發聲,偵查期間推卸責任且毫無悔意,因此請法院從重量刑。張俊傑被控主導團隊運作,安排人員赴中國參加統戰訓練並深入部落,檢方形容他意圖把這些人當作「第五縱隊」,加上棄保潛逃,求刑高於高金素梅。林怡君與陳智葟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刑期。

4. 高金素梅回應

高金素梅在聲明中說,她沒有替中共發展組織,也沒拿過中資,赴日本與聯合國抗議靖國神社、反對軍購與課綱調整都是一貫立場,與對價無關,部落工作隊一事在另案已釐清與她無涉。她指出,自己11月2日才首次接受國安單位與高檢署訊問,律師當場指出時序與金流有重大瑕疵,3天後就被起訴,質疑檢方是因張俊傑逃亡而轉移焦點,並對事隔十年、選前起訴提出疑問。

5. 協助出境案

張俊傑10月28日深夜在基隆港先上一艘漁船,再跳到鄰船「滿瑞富6號」離境。專案小組查出,該船中國籍代理船長陳華亭事前接到一名中國男子來電,對方開價數十萬元,要他把人送到海峽中線交給中國漁船。陳華亭事後分給參與漁工每人1萬元到數萬元。陳華亭、船長黃新嘉與4名印尼籍漁工已遭聲押禁見,船東李鳳華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全案已移送法院審理,陳華亭等6人的羈押與否由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決定。

精華 FAQ

Q1:高金素梅被控哪些罪名?

檢方以《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以及《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職務上行為賄賂起訴,求刑14年。

Q2:檢方指控的資金規模多大?

約新台幣1億7千萬元,部分以部落建設捐助名義進帳,部分經親友帳戶匯入。

Q3:張俊傑如何離開台灣?

他10月28日從基隆港搭上滿瑞富6號出境,檢方查出代理船長收取數十萬元報酬,要把他送到海峽中線。

資料來源:鏡新聞、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