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11月2日報導勞動部「不贊同」把育兒留職停薪放寬到子女9歲前,勞動部當天發布新聞稿說明,這是錯誤資訊。勞動部表示,在朝野黨團協商中已多次表態,同意把育兒假與育兒留職停薪適用的子女年齡,放寬到9歲以前。

1. 澄清內容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表示,勞動部一直支持放寬這兩項制度的適用年齡,並非報導所說的反對。勞動部指出,10月8日與10月21日立法院朝野黨團進行法案協商時,勞動部都已公開表達同意放寬到9歲以前。勞動部新聞聯絡人蔡佳恬主任也說,主管機關的立場沒有改變,呼籲各界不要聽信不實訊息。

2. 放寬後的權益

依勞動部的說明,若適用年齡順利放寬到9歲以前,家中有0至8歲子女的勞工,都可以依法申請最長2年的育兒留職停薪,其中包含60日育兒假。勞動部表示,這項規劃可讓家長在孩子學齡前與國小初期有更多照顧上的彈性,協助家庭兼顧工作與親職。

3. 現行制度

三立新聞網5月報導,依當時的制度,家有3歲以下子女的勞工可在兩年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其中30天可以按日申請,期間可領原薪資8成的補貼。勞保局統計,按日申請累計18,408筆,接近育嬰津貼申請總數的4成;4月男性申請者有1,916人,比3月增加近5成,而前一年男性申請比例為27.8%。勞動部當時就表示,已著手規劃提高適用子女的年齡上限。

4. 按日申請情形

勞保局分析,和一次請假半年相比,按日申請的方式能配合孩子接種疫苗、突然感冒或學校活動等需要,較符合雙薪家庭的情況。依5月的統計,每10位請領育嬰津貼的家長中,約有4位選擇按日申請。部分男性勞工表示,過去擔心請長假影響工作,改為按日申請後,較能分擔照顧孩子的工作,回到職場的壓力也比較小。

5. 修法進度

勞動部表示,期盼朝野黨團在強化勞工育兒權益的同時,也兼顧企業調度人力的需求,儘快審議《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勞動部說明,草案若能早日在立法院三讀,勞動部和各產業才有較充足的時間,為明年要實施的新制做好配套與準備。

放寬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年齡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仍待立法院審議通過。

精華 FAQ

Q1:勞動部是否反對放寬到9歲前?

勞動部表示報導是錯誤資訊,它在10月8日與10月21日的朝野協商中都已同意放寬到9歲以前。

Q2:放寬後家長可以請多久?

依勞動部說明,有0至8歲子女的勞工可申請最長2年育兒留職停薪,其中包含60日育兒假。

Q3:修法需要通過哪些法律?

需要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就業保險法》的修正草案。

資料來源: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