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防制毒駕的修正條文10月31日起施行。汽車駕駛初犯最高罰15萬元,機車12萬元;首次拒絕檢測罰27萬元,涉案車輛不論登記在誰名下都會沒入,明知駕駛違規仍搭車的成年乘客也要受罰。
1. 罰鍰級距
新法上路後,汽車駕駛初犯的罰鍰上限由12萬元調高為15萬元,機車由9萬元調高為12萬元。10年內第二次違規,以最高額度再加9萬元,之後每犯一次都在前次金額上再加9萬元,沒有累計上限。拒絕接受毒品檢測的處罰更重:第一次27萬元,舊制為18萬元;10年內第二次45萬元,第三次起每次加18萬元,同樣不設上限。
2. 駕照與車輛
駕照處分由吊扣改為直接吊銷。台中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永昌說明,吊銷後3年內不能重新考照,若再次違規,或因此肇事造成他人重傷、死亡,最重終身不得考領。即使當下沒有開車,只要警方認定有施用毒品的事實,也會吊銷駕照,2年內禁止考照。車輛方面,違規或拒測者所駕駛的汽機車,就算車主是別人,也一律沒入。
3. 乘客連帶責任
這次修法首度把同車乘客納入處罰。年滿18歲的乘客,若知道駕駛人有毒駕情形卻仍搭乘,將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例外情形有三種:70歲以上長者、心智障礙者,以及搭乘汽車運輸業車輛的乘客,都不在處罰範圍內。台中市警方呼籲,同行的親友應出面制止,以免自己也觸法。
4. 台中查緝數據
台中市警局統計,今年1月至9月共查獲2,125件毒駕案,前一年同期為652件,增加約226%。警方說明,件數大增不是道路狀況突然惡化,而是去年11月20日起第一線員警全面使用唾液快篩試劑,攔查時即可當場檢驗。符合羈押要件的嫌犯,警方都會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目前法院准許的比例約七成。
5. 執法方向
警政署表示,這類行為嚴重威脅道路安全,新法以提高罰款、擴大沒入車輛、管控駕照及增訂乘客責任等方式加重處罰,警察機關將加強取締勤務,維持零容忍原則。警政署並提醒,只要一次心存僥倖,就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警政署表示,各地警察機關將持續強化路檢與專案查緝,落實新法規定。
精華 FAQ
Q1:首次拒絕檢測要罰多少?
第一次拒測罰27萬元,10年內第二次45萬元,之後每次再加18萬元,沒有上限。
Q2:車子不是自己的也會被沒入嗎?
會。新法規定,違規或拒測者所駕駛的車輛,不論登記在誰名下,一律沒入。
Q3:哪些乘客不會被處罰?
70歲以上長者、心智障礙者,以及搭乘汽車運輸業車輛的乘客,不在處罰範圍內。
資料來源: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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