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10月29日報導,美國官員認定新加坡資料中心業者Megaspeed的中國籍主管黃樂(Alice Huang)替北京蒐集情報,她過去曾兩度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訪台。內政部長劉世芳30日表示,若查出她在台違反《國安法》或《反滲透法》,會先依法處理,再評估是否驅逐出境。
1. 報導內容
依《紐約時報》的說法,美方以電子監控掌握黃樂持續把情報傳回北京,她也與黃仁勳建立了個人及業務上的密切聯繫。兩人同姓,但沒有親屬關係。美國情報單位經由「解密程序」(unmasking)確認,與她通訊的美國公民就是黃仁勳;為了不讓監控行動曝光,美方一直沒有向黃仁勳做防禦性簡報。報導指出,美方原本認為黃仁勳並不知情,隨著調查深入,開始對此存疑。
2. 晶片調查背景
Megaspeed是美方調查的重點對象。報導引述貿易紀錄稱,該公司設在馬來西亞的子公司,從2024年6月到2026年2月,買進含輝達技術的先進AI設備,金額達48億美元,並在柔佛州等地興建大型資料中心,再把算力出租給阿里巴巴等中國企業。調查人員懷疑部分輝達晶片已被非法運進中國。美國商務部在2024年立案調查,案件目前已轉由司法部進行刑事偵查。另據消息人士,川普約一年前聽取過相關簡報,但沒有採取行動。
3. 台灣政府回應
劉世芳30日受訪時,被問到移民署會不會將黃樂列為永久禁止入境對象,她說政府會依規定辦理;如果調查確認此人在台期間有違反國安法令或《反滲透法》的情形,「在台灣把她依法處理完了之後」,才會考慮是否適時驅逐出境。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則說,具體情況還在掌握和查證,中國籍人士申請來台,本來就要經過嚴格審查。
4. 企業與中方說法
輝達發言人里佐(John Rizzo)表示,黃仁勳每年要和數千名客戶主管往來,與Megaspeed的接觸屬於執行長的日常工作,沒有不尋常之處。輝達稱Megaspeed只是一般區域客戶,能拿到的只有一般商業資訊,碰不到公司的敏感機密,也與任何國安資訊無關;公司先前已調查並駁回其走私晶片的說法,並一向遵守美國出口管制規定。Megaspeed發出聲明,表示已聘請律師、全力配合調查。中國大使館則稱,相關指控是「無稽之談」。
此案目前由美國司法部偵辦;台灣方面,陸委會表示相關情形仍在查證中。
精華 FAQ
Q1:黃樂是什麼人?
她是新加坡資料中心業者Megaspeed的中國籍主管,美國官員認定她替北京蒐集情報,她曾兩度隨黃仁勳訪台。
Q2:台灣政府打算怎麼處理?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若查出她在台違反《國安法》或《反滲透法》,會先依法處理,再評估是否驅逐出境。
Q3:輝達如何回應?
輝達表示黃仁勳與Megaspeed的接觸屬日常工作,該公司只能拿到一般商業資訊,碰不到敏感機密或國安資訊。
資料來源:鏡新聞、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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