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無黨籍議員張芳麗爭取連任,卻因過去在議長選舉中收賄、判刑定讞,被中選會判定不具登記資格。她10月26日開記者會,質疑各地審查的標準不一致,並提出4項訴求;基隆市選委會回應,依法她不能登記為候選人。

1. 資格審定經過

依基隆市選委會的說明,中選會在10月16日的第628次委員會議中,根據選罷法作出張芳麗不得登記為議員候選人的決議,基隆市選委會18日再發函告知本人。她遭判刑的原因,是以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投票權人的身分觸犯《刑法》第143條;基隆地院判她有期徒刑7個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之後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都駁回上訴,判決確定。

2. 張芳麗的質疑

張芳麗在記者會上舉新北市為例,指出新北市選委會曾就金山區一名里長參選人重新檢視判決,撤銷原處分並准予登記。她認為,主管機關若判斷兩案的事實或法律適用不同,就應具體說明理由,而不是只公布結果。她表示,參選前曾諮詢多位律師,對方都認為她的判刑不影響參選資格。

3. 四項訴求

張芳麗強調,她要的是「公平」,不是「特權」。她的4項訴求分別是:說清楚兩案的差別、依法再審視她的資格、交代救濟程序目前走到哪裡,以及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她表示,自己在10月20日已向北高行提出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聲請,同時向中選會提起訴願,但法院迄今沒有答覆,盼主管機關說明進度。

4. 選委會回應

基隆市選委會以新聞稿回應,表示尊重參選人循法律途徑救濟的權利,但依規定,訴願或訴訟的提出,並不影響行政處分照常執行。選委會說,接下來會等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作出決定,或北高行作成裁定後,再依結果處理。

5. 從政經歷

張芳麗曾任基隆市議長,原屬國民黨。2022年12月第20屆基隆市議會選舉正副議長時,31席中國民黨13席、民進黨12席、親民黨2席、無黨籍4席,她投票支持民進黨的童子瑋,童子瑋以16票對14票當選議長。她當時表示是為了報答童子瑋祖父童永過去的照顧,並說會主動辦理退黨。

張芳麗的假處分聲請與訴願仍待審理,基隆市選委會表示將依訴願決定或法院裁定辦理。

精華 FAQ

Q1:張芳麗為何不能登記參選?

她因正副議長選舉收賄觸犯《刑法》第143條判刑確定,中選會依選罷法認定她不得登記。

Q2:她提出哪4項訴求?

說清楚兩案差別、依法再審視資格、交代救濟程序進度,以及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Q3:提起訴願後資格處分會暫停嗎?

不會。基隆市選委會表示,訴願或訴訟依法不停止行政處分的執行。

資料來源:鏡新聞、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