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非法關押的經歷(43) ------ 作者:方斌
接前 2023年7月7日,我把《申訴書》交到武漢中級法院後,過了兩天就接到中級法院的電話,說是要我到中級法院去,要開個庭審調查會,我去了後,他們問我還有什麼要說的沒有,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沒有?我說還有,我說,我再寫個補充材料吧。他們說好吧,寫完了儘快交上來。然後,我又分別寫了兩份補充材料交了上去,

接前
2023年7月7日,我把《申诉书》交到武汉中级法院后,过了两天就接到中级法院的电话,说是要我到中级法院去,要开个庭审调查会,我去了后,他们问我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没有?我说还有,我说,我再写个补充材料吧。
他们说好吧,写完了尽快交上来。
然后,我又分别写了两份补充材料交了上去
其中也列举了一下宪法的内容。
例如: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另外,我还说,我在这次涉案的几期视频中,所发表的言论也都是合法的言论。
1、我所号召的“全民反抗还政于民”的口号,是完全符合《宪法》的口号,政权本来就是人民的,我要求把本来属于人民的政权还给人民,这是再正常不过的要求了。
2、我在视频中所说的中共是暴政,是在江岸区警方三番五次来我家骚扰我的情况下,是在警方骚扰我不过的情况下,我向当事的警察说,全国人民都说我是对的,那么中国政府为什么不能顺从民意,在公开承认我是对的前提下,展开和平谈判呢?为什么不能用和平的、文明的方法解决问题呢?为什么一定要用强制的手段,用违法的手段、用一抓了事的粗暴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呢?所以,我当时叫他们向上级反映我的意见,我希望与中国政府展开对等的、和平的、文明的对话。尽管我是主人中的一员,尽管政府官员是我们的仆人,我仍然提倡对等,我仍然没有以主人的姿态把政府官员当成下人来看待,就是这种美好的愿望,说好是等三天回话,可是三天过后,等来的还是强制与粗暴,这就等于是逼着我把我心中想的话说出来了。再加上当时听到李文亮医生因染病去世的消息时,让人们更觉得暴政的残酷了。
再说,我说中共是暴政,也是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的评说,并不是恶意的攻击。例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就说,国家就是个暴力机器,而且还说无产阶级就是通过暴力革命来取得政权的。这种理论就是公开的毫不掩饰的暴政理论。
再说,中共在现实中也有很多暴政的例子,例如,我妻子冯蕴青,只是因为信仰和宣传法轮功就被判7年徒刑,而在中国现行的刑法中并没有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可是中国的法院却能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判人有罪,这不是严重违反了法无明文规定则无罪的规定吗,这不是一个典型的活生生的暴政的例子吗?
再如,2020年1月30日,武汉市汉阳区的警察,在没有任何正式的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闯进我家里,强行把我从家里带走,而且还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搜查我家,这一行径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的规定。而且还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私自扣下我的两台电脑,虽然口头上说,叫我自己去汉阳区新桥派出所去拿,但是,这次我出狱后,我去找他们要电脑时,他们却说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而且还说没有任何证据,叫我不要再找他们要电脑了。警察类似这些违法乱纪而不受到任何处罚的例子,就是暴政的具体表现。
还有,2020年2月14日,江岸区公安分局,将我关押在江岸区拘留所108室时,在我没有违反任何监规和暴力相向的情况下,当天晚上几个人就把我的手和脚全都锁绑在一个很粗的不绣钢的床上,长达近十个小时,这种行径,是在有监控和其它警察看着的情况下发生的,可是,事后也没有得到任何处理,这种违反中国现行《宪法》任意体罚人而不受追究的事情,正是暴政的体现。
又如,在我被关押在江岸区看守所期间,说是,在我认罪认罚的前提下,江岸区检察院给我的建议刑期是半年至一年,而且还白纸黑字拿来叫我签字,可是,我当时没有签字,没有认罪认罚,结果却判我三年徒刑。按照认罪认罚的规定,如果认罪认罚,那么会在基本刑的基础上,减轻20%的处罚。根据对等原则,反过来讲,如果不认罪认罚,则加重的刑期也不应该超过基本刑期20%。可是江岸区法院的做法,却是加重处罚的刑期超过了基本刑期的好几倍,这是典型的权力大于法的做法。就算是按减轻处罚的刑期是1年来算,我的基本刑期最高也应该只有15个月,怎么最后会是三年呢?
还有,刑事诉讼法中明文规定,法院开完第一次庭后,再次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如果确实需要延期的,经过上级法院同意后,最多也不能超过6个月,就算是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上报到最高法院,最长期限也不能超过9个月,先且不说,我的案件本来就非常的简单,江岸区检察院对我指控的所有的事情我都承认,分歧只是我认为我所做的一切不仅无罪而且有功,而江岸检察院却认为我有罪,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个体单案,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重大复杂的事情,却说是要报到最高人民法院去,而且所延期限远远的超过了9个月,实际延期是从2020年11月一直延期到2022年7月,延期长达20个月之久,这期间我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对我延期处理的法律文件。
3、我所号召大量的转发我的视频,大量的宣传我的“还政于民”的主张,正是广泛宣传宪法的正义行为,正是广泛宣传人民当家做主的正义之举。只有全社会都知道,只有全国人民都知道,国家是人民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担当起当家做主的主人公的精神起来,人民全都真正担当起做主人的责任出来,这样才能杜绝浪费,这样才能杜绝贪腐,这样才杜绝官僚,这样才能杜绝官场中的形式主义,这样才能杜绝官员包养二奶三奶甚至几十奶的堕落的行为;这样才能使官场风清气正;这样才能使民风纯朴;这样才能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而不用成天高喊着反腐败的口号,成天忙着反腐,而腐败越来越多的怪现象出来;才能形成良性的社会循环,才能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这不仅对全中国人民有极大好处,就是对执政者来说,对当权者来说,也是一件莫大的好事情。所以,我说我不仅无罪而且有功。
政府不仅不应该限制我的行为,不仅不应该打压我,而且应该支持我,应该宣传我,如果政府真的是想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话,那我做的事情不正好是政府要做的事情吗?我提倡“全民反抗还政于民”的口号,就是叫人民行动起来,听从我的号召,拿出主人公的姿态出来,恢复本来就应该属于人民的正当权力,这样做的不正好是正本清源的好事情吗?这不正好是树立社会正气,打击社会邪气,昂扬社会精神的大好事情吗?政府为什么不去支持我,反而还要去打压我呢?
4、我所说的疫情源于暴政,是中国传统社会历来对于全国性的大的疫情的说法,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凡是出现全国性大的疫情时,各个朝代的执政者,都会检视自己的执政,看是否有冤狱的问题,是否有暴政的问题,如果疫情过大,执政者都会向全国人民道歉,甚至发罪己昭,以请求人民的原谅。难道说,现在的中国政府,还不如封建时代的执政者吗?连发生新冠这么大的疫情,都不敢发罪己昭,向全国人民道歉吗?我不仅没有看到一份向全国人民道歉的公文,反而还把我这个说真话的给抓起来了。
5、全世界各国人民和各国政府,都认为我的言行是正确的,是英雄的行为,是值得赞扬的行为,而为什么只有中国政府反而判我有罪呢?习近平一直在说,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全人类都来遵守民主价值和自由价值。那么具体到我这个案子上,为什么反而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背道而驰呢?所以对我有罪的判决,不仅违反了中国的现行《宪法》,而且还违反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神。
五、中国现政府一直都在宣传,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都听从人民的意愿。
在2020年疫情之初,我所发的所有视频和所有的言论,都被广大的中国人民群众广泛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广大的中国人民都对我赋予了极高的热情,无数的中国人民,向我表示感激之情,无数的中国人民对我表示关心与爱护之意,甚至有无数的中国人,说我是英雄,说我是民族的希望,说我是中国这几十年来才出现的一盏明灯,甚至很多中国人民听到我的讲话还感动得泪流满面,我只要是一打开微信,一天之内就有几千的人上万的人加我好友,我只要是新建一个微信群,几秒钟就满员500人。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事实,中国政府当时主管网信的人员能够证明这一点,正是因为加我微信的人太多了,这些管网信的人就武断地把我的微信给封了。
那么,中国政府不是说一切依靠人民吗?不是说一切为了人民吗?不是说一切都听从人民的意愿吗?那么,在我这件事情上,人民的意愿再清楚不过了,人民希望表扬我,人民希望赞扬我,人民希望奖励我,人民希望把我做为人民英雄让人民来尊敬,让人民能够追随英雄的脚步前进。如此顺着民心的好事,中国政府不仅不去成全,反而还把我给抓起来了,还以寻衅滋事罪判我徒刑三年。这种做法不仅自己违反了自己的法律而且还干了一件大失民心的事情。
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不要怕人民去说,更不要怕人民去做,“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事情是千万做不得的,民心只能顺,千万不要逆,一定要爱人民,不要怕人民,一定要鼓励人民去说,千万不要限制人民的嘴。
一个政权的稳定不是靠压制而得来的,反而是靠宽松和守信而得来。人民不敢说话了,对一个政权来说,不仅不是一件好事,反而是件坏事,为什么呢?因为有权的官员就可以大肆违法乱纪了,就可以大贪特贪了,就可以利用权力随意欺压民众了。
正因为如此,中国历代的执政者,都非常重视开放言路,在政府里面还专门设置言官,言官的主要作用,就是说不同的意见的,就是干着找缺点、找不足的事情的,只有这样才能防微杜渐。因为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不能只看事物的一个方面,只说同意的意见,不说不同意的意见,那这样的决策一定是有缺陷的,一定是执行不下去的,如果强制执行,一定会出乱子的。
所以,压制言论的结果,不仅不利于政权的稳定,反而会危害政权的稳定。
不要总是用那些僵化的思维去思考问题,要有新的思想,要有新的视角才行,要放眼全世界,要看到全世界的潮流,人民希望文明,不希望野蛮;人民希望真诚,不希望欺骗;人民希望被尊重,不希望被愚弄;人民希望开放活泼的社会风气,不希望腐败堕落的社会风气;人民希望生机勃勃的生活氛围,不希望老态龙钟的生活气氛;人民希望宽容,不希望强制;人民希望诗情画意,不希望毫无生气、死气沉沉的党八股。
这种赌很的方法,这种谁有权谁就说了算的做法,这种利用法律来打压人的做法,这种利用法律来打击不同政见者的做法,早就过时,早就不合适宜了,早就该抛弃了。
只有顺从民意,只有放开言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免,形成一种敢说、敢做、敢干的社会氛围,这样社会才有生气,政府也才有朝气,官员也才能清廉,社会也才有希望。
例如,就我这个案子来说,如果政府真的是想社会稳定,真的是想得民心,真的是想活跃社会气氛,真的是想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来,那么,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公开宣布判我无罪,公开宣布赔偿给我相关的损失,公开给予我奖励。这才是符合实际的做法,在这件事情上,如果真的这样做了,最起码是做了件好事情,起码是做了件得到国际社会称好的事情,起码是干了一件得民心的好事情。
另外,江岸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我有罪,是根据2020年2月4日至8日这五天中,我在youtube视频网站“武汉直击”频道所发的视频做出来的判决,他们说我在境外youtube视频网站上发布的视频引起了互联网上的混乱,因此判我有罪。可是,中国的互联网是安装了防火墙的,境外youtube视频网站在中国国内的网民根本就看不到,根本就不存在引起什么国内互联网上的混乱这一说。如果是对外国网民有影响,那只能适用外国的法律,根据中国的《刑法》也不能判我有罪。
《申诉书》补充说明02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是方斌,下面是我的第二份补充说明,正如我在前面的《申诉书》补充说明01中所说的,我说中共是暴政,并不是恶意的攻击,而说的是一些暴政的具体事例。
例如:
1、这次我出狱后,就去武汉市女了监狱看望我的妻子冯蕴青,我是按照监狱规定的正常时间去探视的,可是,监狱方却不允许我与冯蕴青接见 ,理由仅仅只是因为她是法轮功学员 ,如果接见,就得需要领导的批准,这样他们叫我回去等通知,结果,我回家后一直等了一个多月,到现在通知也没有来。武汉女子监狱其它的服刑人员,都可以按规定的时间定期与亲属接见,可是我妻子仅仅只是因为她是法轮功学员就被剥夺了正常接见的权力。这是典型的违反《宪法》中关于信仰自由的暴政行为。
2、我这次出狱后,因为原来的微信被封锁了,我就申请了一个新的微信号,在我没有违反任何微信使用规则的情况下,主管网信的管理方,却五次限制我的微信功能,到现在我的微信仍然被限制社交功能。
3、我是从事服装生意的,现在服装主要的销售渠道就是网上销售,可是我这次回来后,我的销售服装的淘宝店“烟绪汉服”店却被封锁了,然后,我在淘宝网上申请了一个书画网店,卖我的诗词和书法作品,可是,没过几天,我的书法淘宝店“方斌书画店”也被封锁了,不仅如此,我原来所有的通信工具例如QQ,抖音、手机号等,几乎全部都被封了,当今是网络时代,这种不顾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一个热爱中国的爱国者,一个热爱中国人民的仁者,一个热爱中国传统的文化人,却被限制了在网络上正常交流与正常交易的途径,这难道还不是暴政行径吗?
4、我被关押在江岸看守所期间,明明是在有很多空号子的情况下,管理方还是把十几个人挤在不到二十来平米的号子里,每个在押人员就长期生活在平均不到两平米的号子里,每天24小时的吃、喝、拉、撤、睡都要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解决。而就是这么狭小的空间,如果有钱买地位的,却能获得特权,花钱多的能买个挂角的当(就是号子的老板),号子里面所有的物质与权力全归他一人所有;花钱一般的,可以买个甩手当(就是什么活也不用干,还能睡单独一个铺位),在这么狭小的地方,这几个人就占去了一半,剩下的人就只能更加挤着睡了。所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花钱才能获得宽松。这些花了钱的人,就是相比之下宽松些的人,可是毕竟是在被关押,也失去了自由,有些挂角的,特别是一些多板的(多次被关押的人),为了缓解自己的精神压力,还不断的在号子里欺压其它的人。管理号子、管理在押人员的权力全掌握在这几个人的手上,如果这些人是些好人,那号子还好过,如果是些坏人,那号子就成了地狱,就会生不如死,度日如年。坐过牢的人都知道,一般来说,普通的打人并不是最让人痛苦的事情,而用坏人整人,那才是叫人最痛苦的事情。例如:干扰你睡,减少你吃,限制你拉,限制你喝,不让任何人与你说话等等,各种整人的手段能让人痛不欲生。有人会说,现在有监控视频,整人的事情怎么能够发生呢?因为从表面上看起来,并不是号子里面打架,而是表面上基本正常的生活中的残酷欺压。当然我也听说过,现在有些新建立的看守所,地方很大,被关押的人员生活的地方还比较宽松,所方管理也还比较规范,不都象江岸看守所这样,位置这么小、这么拥挤。但是实际号子里的管理,还是由在押人员来管理,谁当管理谁就有了特权,别人就得为他服务,有些人为了获得这个特权,就得花钱去买。还有号子里面本来规定是禁烟的,可是实际情况是,里面的烟多的是,有钱的人只要是想抽烟总有烟抽,谁带进来的呢?就是管教带进来的,本来200元一条的烟,带进来就得1000元一条了。那抽烟不是有监控吗?可是号子里面有死角,如果死角也不行,那可以让人都起来转圈,把抽烟的人挡起来,所以烟总是有得抽。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封闭、不透明造成的。那怕是在中国的古代,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类似今天这样的看守所里,亲属朋友都可以进来看他,都可以公开的给他送饭、送衣,可是,今天所说的新的社会,被关押的人员,这些嫌疑犯,根本不能与亲戚朋友见面,送进来的东西,只能由管教来传,这些被关押的人,在里面的死活,外面的人根本就无从知晓。我被关押在江岸看守所近三年时间里,外面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我被关押在哪里,我出来后才知道,有朋友想给我存钱,根本就找不到我这个人在哪里。
5、 2023年1月12日,我被下到湖北未成年犯管理所(湖北军山监狱)后,第一站就是一管区,也叫“入所管区”,就是先要搞入所教育,要学行为养成,那由谁教呢?就是由犯人来教犯人,他们穿的衣服上面写着“监督岗”几个大字,他们就代表所方,代表警察来管教新进来的犯人,他们想给谁多吃谁就多吃,想给谁少吃谁就少吃,想让谁少睡,谁就得少睡,想把谁弄到墙壁前罚站谁就得面壁站着。这种公开违反监狱管理法的行为,却能够明目张胆的进行,而不受到纠正。二个月后,我被转到“出所管区”也叫九管区,那些在监狱里服刑快满刑的人员,都从这里出所,我听他们说,几乎所有人都说,他们在服装管区,劳动时间都远远的超过了8个小时,所定的劳动任务在8个小时内几乎都完不成,一般都得10来个小时才能完成,如果10个小时别人都完成了,要是有人还没有完成,那么这个人就会被惩罚,一般都是由犯人来惩罚犯人,如果被惩罚不服的,就由管教来惩罚,如果管教来惩罚还不服的,就弄到严管队里面去,上刑具实行严惩,只到服了还得观察一段时间为止。这种强行劳动在当今所谓的文明社会还能存在,可见监狱里面不透明到了什么程度。而这样做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让这些犯人给监狱创收,好让监狱的工作人员获得额外的收入。岂不知道这样做,欺压了人不说,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例如,服装加工,如果在外面正常的一件服装加工费是20元,到了监狱里15元就搞定了,因为监狱里没有劳动力成本,没有房租的成本,无论外面多少钱一件加工费,到监狱里面来,都会比外面便宜,这不是严重的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了吗?这叫那些正常搞服装加工的人怎么活呢?
6、暴政的形成与法律的混乱是不开的,所有的法律,特别是《刑法》一定要简单明了,不能这样说也行,那样说也行,例如,寻衅滋事罪,就是个口袋罪,根本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只是根据需要扣个寻衅滋事的帽子就可以判人有罪了。再如,利用邪教组织妨碍法律实施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都是些法律工具罪,就是把法律做为工具,按照需要用来惩罚人。
所有中国历史上的盛世,或者就人类历史一般而言,都是以宽法为主,能不抓的就不抓,能放的就放,能不关的就不关,除非是重大的、恶性的、民愤极大的暴力犯罪予以严惩以外,其它的多以宽法相待,尽量的给人以活动的空间,而且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实行全国大赦。就是现在世界各国的法律界,也都是以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处理。可是在今天的中国,虽然口头上是在说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判案,可实际的做法,我在被关押的三年时间里,所见到的,全都是疑罪从有的做法。而且几乎都是重判。
就象我的案子,所有与我关押在一起的人,开始都认为我会被无罪释放,后来看到没有放我,就都说关押不会超过一年,就是检察院和法院给我建议刑期都只是半年至一年,可是最后却判我三年。这也是一个活生生的疑罪从有的判决,也是一个就算是按照法院的立场认为我有罪,也是轻罪重判的例子。
7、中国从十多年前就开始反腐败,为什么会越反越多呢?这是因为没有人民的监督造成的,没有新闻监督造成的,就象我在这次视频中举的一个例子,一个国营企业的老总,能够贪污十多个亿,能够养100多个情妇,能够有100多台汽车,为了方便管理情妇,能够把100多个情妇放在同一个小区里。这种事情却能够公然的进行,可见贪污都到了什么程度。
8、我所说的这一切,我所举出的这一切暴政(违反正常法制的政府与官员的行为)的例子,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没有落实《宪法》中关于中国公民自由权而造成的,再深入的看,就是没有树立中国人民主人公地位造成的,尽管电视上、新闻上成天在说,成天在宣传“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听从人民的意愿”。可是实际做的,很多却是反着来的,人民不是主人,这些为人民服务的官僚们却成了主人,他们却能够胡作非为,就是有再多的法律、法规,有再多的条条框框也是形同虚设。因为没有透明,没有公开,没有人民的监督,人民也实际上没有权力去监督,谁要敢去监督就把谁给抓起来了;谁要敢去说,就把谁给抓起来了,例如,我不是仅仅只是因为说,就被抓起来了吗?那么,这些官僚们当然就可以暗厢操作从而胡作非为了。
9、树立人民主人公地位是极其关键的社会问题,也是极其关键的政治问题。树立人民主人公地位不能只是挂在嘴头上,不能只是放在文件里,不能只是放在电视里来宣传。而是要落到实处,落到具体的事情上。
现在没有人是傻子,中国人民不傻,反而把中国人民当成傻子来愚弄的人才是真正的傻子,每个中国人自己都知道自己是不是主人公,每个中国老百姓都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如何,不是谁能够欺骗得了的。
例如,几乎所有知道我的中国人,都异口同声的说,我是中国人民心目中的英雄,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中国公民,是广大的中国人民中的一员,是人民中的一份子。可是,仅仅只是因为我说了几句真话,为中国人民发声,为中国人民说话,不仅不受表扬,反而却被抓了起来。所有的人心里都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执政者必须得有公正、廉洁的品行,否则只能是害人又害已,只顾自己、不顾他人,视人民如草芥,只知道自己贪污、捞钱、养情人,包小三,这样的人是不配执政的,如果发生了战争,人们也不会去保卫这样的人,人民只会去保卫为了人民的人。
10、我在这次所谓的涉案视频中,随口说出了四句话,人们把他叫着诗也行,这四句话是,“中华大地多阳刚,不做奴才不做娼,马列邪教欺华夏,全民反抗捣贼巢”。在我看来,马克思列宁主义就是邪教,是西方传来的邪灵。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自己就公开的说,有个“幽灵”在欧洲上空徘徊,马克思自己都说共产主义是个“幽灵”。
其实,无论马克思主义是正也好,是邪也好,这只是意识形态上的分歧,根本不存在法律问题,更不存在刑事处罚的问题。
也许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认为马克思是个伟大的思想家,可是,按照我不信共产党主义的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来说,我认为马克思不仅不伟大,而且还是一个邪教徒,是个变态狂。
无论对马克思主义如何认识,这只是个人的意识形态上的不同,是每个人信仰的不同,中国现行的《宪法》明文规定,中国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也就是说,我也有不信仰共产党主义的自由,我也有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的自由,我也有认为马列主义是邪教的自由。这种意识形态上的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那么,按照我的认识,我认为马克思主义不仅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好处,反而给中国人民带来坏处;马克思主义不仅不是什么伟大的思想,反而是危害人类的邪教;那么基于我的认识,我号召全民反抗,那不正好是为了保卫中国,保卫中华民族,保卫中华传统文化,保卫中国人民的正义行为吗?这不就是为了中国好吗?
所以,要看目的和落脚点。要看目的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搞乱中国,还是为了搞好中国;是为了危害人民,还是为了有利于人民;再一个是要看落脚点,就是要看达到的效果,我所说的一切,好的效果都再明显不过了,提升了中国人民的正义感,增强了中国人民的自豪感,加强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这一切不都是正面的吗?这一切不正好说明我是有功的吗?怎么反而因为我反对马列主义就有罪了呢?
马克思主义是好是坏,不是以是不是马克思主义来决定的,而是要看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好不好,对中国人民好不好来决定,这是要由历史来检验的。
而我所说的全民反抗,指的是全体中国人民思想上的觉醒,是一场思想觉醒运动,是一场再和平不过的有利于社会,有利人民,有利于历史的一场伟大的思想运动。
而我所号召的行为,就是传播我的视频,传播方斌的声音,所有的人都知道方斌的声音是什么。方斌的声音一无暴力,二无色情,三无贪腐。所有看过方斌视频的人都知道,都知道方斌的声音是讲真相的声音,是和平的声音,是文明的声音,是正义的声音,是觉醒的声音,是光明的声音,是有利于中国的声音,是有利于中国人民的声音,是有利于中国未来的声音,是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声音。
11、在这几期关于我所谓涉案的视频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我所说的一切全都是为了树立中国人民主人公的地位;全都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全都是为了中国走向光明,为了中国摆脱黑暗;都是在为中国着想,为中国人民发声。
我所有的言论,不仅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反而有利于社会进步;不仅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反而维护了公共秩序;不仅没有影响社会稳定,反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所以,江岸区法院和武汉市法院判我三年有期徒刑的裁决是完全错误的,必须立即纠正,还我清白。
说心里话,“执政者一定要畏惧人民,一定要有畏惧之心,千万不要视民如草芥,随便抓捕,随便关押,随便欺压。以为谁有权谁就可以胡作非为,想抓谁就抓谁。这种目中无人,痴迷权力,眼睛只往上看,不向下看的土匪行径,其实才是最愚蠢的,无论有多大的权力最后也得失去,无论贪得多少钱财,都得吐出来,而且还得加陪偿还。无论在见不得人的暗室里欺压过多少无辜的百姓,真相到时都会被曝光,其所犯下的罪恶都会被加倍的偿还”。
我不反对谁要领导一切,在中国历史上,有过很多盛世,有过很多皇帝就是领导一切的,就是在他和与他在一起的大臣们和一群社会精英们来领导一切的,他们是一群品德高尚的人,他们是一群尊重人民,与人民休戚与共的人,他们是畏惧人民,有畏惧之心的人,他们是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任劳任怨的人。在他们的领导下,中国确实取得了社会的繁荣,取得了生活的富有,取得了人民的幸福,取得了国家的安定,取得了辉煌的盛世荣光。
可是,如果是一帮贪污犯,一帮心眼狭小,一帮僵化份子,一帮只知道搞形式主义迎合上意的官僚主义份子,一帮眼里只有钱、只有权,心中没有人民的人,这些人还要喊着要领导一切,那能领导得好吗?那能把一切都领导得好吗?
关键不在于领导不领导一切,而在于有没有领导一切的能力,有没有领导一切的品德,有没有领导一切的宽容,能不能容纳不同的声音,能不能容纳不同的意见,能不能视政治上的反对者为朋友,能不能辨识忠奸。能不能把中国领导好,能不能使社会风清气正,能不能使官员清正廉洁,能不能使人民安居乐业,能不能使人民幸福安康,能不能真的使中华民族实现伟大的复兴,这才是关键,这才是标准。
伟大的人不是高高在上的人,越是伟大的人越是平凡的人。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方斌
2023年7月20日
未完待读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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