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近日港府頒布新規,若拒絕向警方提供密碼或協助解密手機、筆電等個人電子設備,將構成犯罪。此舉若界線不清將引起外資的疑慮。

香江望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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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次觀看·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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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網友,大家好
這一節要跟大家講的是強制解鎖引起內施的疑慮
大家知道最近香港特區政府最新修訂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則
當中包括警方可以要求任何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指名人士
提供電子設備,手機電腦等密碼或其他解碼的方法
一旦拒絕提供密碼或提供虛假或有誤導成份的資料
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以處罰款和監禁
這引起了香港社會各界,乃至海外投資者相關國家的重視
為何這樣說呢
按道理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
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香港特區當然有其責任
但在落實香港國安法細則的過程中,界限一定要非常清晰,非常明確
因為基本法第五條講得很清楚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
保持如有的政府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你在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
中央一直都要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地位,發揮其獨特優勢
而香港之所以能成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是有賴於它自由法治基石
所以你在落實香港國安法細則時
要求人提供手機電腦密碼解鎖時
適用於那些人在甚麼情況下,在甚麼場合,這些要講得一清二楚
例如現在有五個賊去打劫一間金舖
當警方衝過來去圍捕這些賊時,捉到兩個而逃脫了三個
這些屬於現行罪犯,在這種情況下要求被捕那兩個現行斷斷續續的搶劫犯
要求他們把手機密碼交出來,令警方可以循他們的手機聯絡一些
去追捕其他三個同黨,我相信香港市民百分百都會擁護
警方可以在這種情況下迅速取得被捕現行版的手機密碼
來追捕其他逃犯,這是對的
但涉嫌指名人士的範圍是否太過模糊、太過廣泛
而且還適用海關,換言之令海外的投資者、遊客
覺得就算在香港轉機,不入境,在香港轉機,因為涉及到海關
那些轉機的人士都有機會成為所謂的指名人士
要交出他的手機、電腦的密碼,這樣的話就成問題了
為何呢?大家要知道基本法第30條有一個明確的規定
我可以讀給大家聽,基本法第30條講
香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的保護
除了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由有關機關依照法律程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
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因此在根本上沒有犯罪的情況下
香港的居民也好,海外的遊客也好,國際的投資者也好
他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都是受到保護的
所以涉嫌甚麼甚麼的指名人士就要強制解鎖
這個概念是否太過廣泛、太過模糊呢?
例如作為香港居民,我都曾做過三間上市公司的主席
如果在街上有警方認為你涉嫌甚麼甚麼
要你交出手機密碼
這間上市公司是對某間上市公司或某項目進行收購
而這個收購是會在市場上引起比較大的轟動
會導致成交量價格的重大波動
當我將手機密碼交出時,警方拿到這些資料
我不知道他們會否有意無意洩漏出去
導致市場上的波動,造成我們投資計劃被洩漏而破產
或者受到損失,或者受到證監會監察所的調查
惹來不必要的麻煩,這又如何計數呢
例如在香港轉機的人士,剛才那位是美國波音飛機製造公司的設計師
被所謂涉嫌甚麼甚麼,作為指名人士要他交出手機密碼、電腦密碼
一下打開,隨時波音飛機設計的最新式飛機或戰機
圖紙模型的數據全部洩漏,是否會造成對其他國家的機密重大洩漏事件
所以即是說,又例如某個海外人士去香港洽談生意
他當中亦有一個龐大數以十億數以百億計的資金準備進行某一單的收購
結果你涉嫌甚麼甚麼,叫他強制解鎖,交出手機或電腦密碼
一下子他的國際基金一項重大收購的機密就當然無存
輕則計劃破產,重則造成他公司的重大損失
人家對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對香港的自由和法治
是否會有一個很大的問號,因此裹足不前
最近美伊聯軍對伊朗實行打擊,而伊朗無差別對沙特,阿富汗,阿聯酋,阿曼,巴林等地方亂轟亂炸
令中東阿聯酋的杜拜作為中東的國際金融中心受到很大威脅
因此在中東面臨戰火的動盪衝擊下,很多資金走了出來
有些走去新加坡,有些走來香港
所以我們在這個時候,香港要特別顯出我們是和平穩定的綠洲
我們的自由和法治沒有受到影響,這樣纔可以吸收到資金來我們香港
令我們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得以鞏固和提高
然後就可以對中國的深化改革和現代化建設做出一個招商引資的通道
扭帶超級聯繫人,這樣才令我們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
但是如果由於一些適用範圍,適用對象,適用場景是模糊不清的
強制解鎖,所謂細則的實施規定的話
引起了外國對香港的自由法治的疑慮
美國政府已經對香港發出了旅遊警告
警告美國人士來香港旅遊、出差、談生意的時候要小心
因為香港會隨時將你列為所謂的指名人士
要你將你的手機、電腦的密碼披露出來
讓香港的警方、海關進入你的手機或電腦去截取他們的資料
這樣你的商業機密或關乎國防機密的東西都會洩露
在這種情況下,人家是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生意免得去香港談,旅遊免得去香港玩
這樣對我們的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是有益還是有害呢
所以我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是必要的
但維護國家安全的細則落實的時候
一定要掌握一個分寸、掌握一個度數
不可以太過泛國家安全化
洋洋拉埋風濕
否則只會造成海外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危邦不入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的印象
令外資不單止不流入香港,相反在香港的投資都會撤走
這樣對我們香港的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
完全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所以我希望那個界線一定要畫得很清晰
如果現在的規定被外界覺得是模糊不清的話
我們就有必要去進行一個跟進的工作
將它規定得清晰無誤的
令到外界不容易引起誤會、誤解
這樣我們既可以達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目標
亦不會影響到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
這樣做到兩全其美
所以這件事很考驗港府管治的水平和領導的藝術
在這方面我們希望強制解鎖這件事
要向國際社會做一個清晰的說明和交代
需要修訂的,需要將界線畫得更清楚的
那個細則裏面規定得更為合理的
應該要這樣做
不要說外界一片疑慮一片批評的時候
就我行我素
最高的一個原則應該是如何去維護到國家改革開放的形象
如何維護好香港已經受到衝擊受到動搖的一國兩制
正所謂黃臺之瓜何堪再摘
香港不可以再在一左二擇犯國安法的錯誤路上繼續走下去
應該要撥亂反正
回到鄧小平他們一國兩制的精髓
要完整地準確地落實執行基本法
這樣我們香港纔有運行
多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