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醫產業投資案中盡責查證(due diligence )所產生的關鍵作用—從法律及智慧財產層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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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主題:「在生醫產業投資案中盡責查證(due diligence )所產生的關鍵作用—從法律及智慧財產層面分析」(影片有中英文字幕)
分享人:柯盈甄 Ellen/ 基亞生技專案經理
法院法官助理/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高雄醫學大學藥學系
Ellen目前在基亞生技擔任專案經理,主要負責法律相關的工作,除了一般合約審閱外,還包含投資併購與資本市場相關法律事務。Ellen的學習背景是藥學和法律兩個看起來南轅北轍的領域,但在生技產業裡,它們意外地交會了。
這次選擇分享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Ellen是把自己在工作裡遇到的一些觀察與體會,整理出來跟大家分享。Ellen希望這段分享可以提供一些角度──也許不是標準答案,但是是一種提問的方式。
影片簡介:
這支影片不是一場專業教學,也不是給出正確答案的說明書。而是來自生技產業現場的一點點觀察與提問。
Ellen會分享兩個Ellen實際遇過的案例──一張租約、一份授權──從中談談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不只是「查資料」,更是一種對風險的感知力。
Ellen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足夠的專業眼光,但經驗告訴Ellen:很多時候,真正的風險藏在看起來沒問題的地方。
如果你也曾經懷疑過一個交易是否真的該做、一份文件是否真的可靠,也許這支影片會給你一些靈感。
註:本片所分享的案例基於保密責任,已做相當程度的改編及潤飾。
聯絡方式 :
Linkedin:
https://www.linkedin.com/in/ellen-ying-chen-ko/
影片(有中英文字幕)連結如下:
https://bit.ly/3RIL3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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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謝謝百業分享堂 Blake 的邀請
讓我有機會在這裡跟大家分享我的工作心得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 我叫柯盈甄
大家也可以叫我 Ellen
目前我在基亞生技擔任專案經理
主要負責法務的工作
我自己本身同時擁有藥學和法律兩個不同領域的學位
所以在進入基亞之後
除了一般的合約審閱之外
做的比較多的工作
就是投資併購和資本市場相關的法律事務
今天想來跟大家聊聊一件在買公司
買技術的時候一定會做
也絕對不能夠省略的工作
Due Diligence 盡職調查
我分享的重點會放在我們如何透過盡職調查
知道我們準備花大錢去買的
到底是漚梨子(台語)、還是蘋果(台語)
我也會分享兩個我遇過的實際案例
來說明盡職調查這件事為什麼重要
為什麼該做
又為什麼值得我們花時間做
首先
為了完全沒有接觸過Due Diligence的朋友
我會大概講解一下Due Diligence是什麼
才會進入案例的分享
Due Diligence在臺灣一般翻譯成盡職調查
大部分的人也會稱作DD
在法律上的意義就是說
我今天用一個審慎的態度
去對我即將要做的交易做一些必要的調查和了解
舉個例子來說
大家今天出門買水果
你可以用水果的蒂頭是不是乾枯
來判斷這個水果新不新鮮
是不是值得這個價錢
甚至你去買車子
買房子
都可以透過我們自己的眼睛
實際去看到這個東西的品質
也可以透過一些公開資訊
或賣家提供的資料
來判斷這個物件是不是值得賣家的開價
但是在一些交易當中
眼見也不一定為憑
例如買房子吧
大家最擔心的其實就是買到漏水屋
買到海砂屋
買到故事屋
這些除了靠賣家提供的資料之外
可能還要靠一些查詢公開資料啦
或者是向鄰居打聽之類的手段
來保障買家的權利
盡職調查簡單來說就是在做這件事
不管是買公司還是買技術
要付出的錢可能都遠大於買房子
所以大家覺得盡職調查到底該不該做呢?
好,我們已經知道在買公司和買技術的時候
需要做DD了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什麼時候該做?
從剛才的例子大家應該都可以猜到
在談要不要買的時候
這件事情就應該要做了
如果你都已經花錢買了
再做
雖然也不是說沒有這樣的情況
但是對於買家來說的幫助
絕對沒有在買之前就做DD來的大
所以DD一般來說
都是會在交易前就會做的事情
甚至有很多合約都會約定
如果沒有完成DD
這個交易合約就不會生效
既然DD這麼重要
基於達到客觀且審慎評估交易的這個目的
我會推薦公司將不同職能
不同專業的同事
例如業務、BD、財務、法務
甚至研發人員都加入DD團隊
大家共同合作才能夠達到這個目的
而且一般DD都會從
建立Data Room和提供資料開始
但是做DD絕對不限於
只看紙上資料這種方式而已
要記住
我們的目標是客觀審慎地評估交易
所以單純只靠賣家所提供的資訊
可能會有偏誤
你還是需要透過各種公開資料的查詢
無論是交易對象或是交易內容
而且如果交易金額很大
有些付費的資料庫
甚至付費的背景調查機構
可以幫助你達到這個審慎評估交易的目的
那你都不應該過度節省
這是在做交易的時候的必要花費
除了透過審閱文件進行DD之外
我還特別推薦
對交易對象和交易內容進行訪談
甚至實地訪查
聽到訪談和實地訪查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這好花時間喔
有必要這樣大費周章嗎
後面我會分享兩個案例
讓各位體會到這樣做的好處
OK
這是稍微有一點理論的說明
簡單一句話總結
做DD目的就是降低交易風險
讓你買得安心、放心
事後也不煩心
但是做DD這件事情
並不是說你有做
就可以降低交易風險
因為魔鬼藏在細節裡
風險也是
要怎麼樣透過做DD去識別風險
甚至管理風險
我接下來透過兩個案例
來跟大家分享我的經驗
第一個案例
我稱它為蓋在沙丘上的城堡
這是我第一個做的DD的案子
我對它印象深刻
但是我對它印象深刻
並不是因為它是我做的第一個案子
而是從這個案子之後
我就被同事戲稱是烏鴉嘴
這個案子是這樣的
我們剛接觸到這家公司的時候
發現它的技術和製程
都極為獨特、有亮點
也非常創新
市場上擁有這樣的技術的人
可以說是沒有
而且所有的技術和製程
都是他們自己獨立開發
也都有做完整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現在只是因為過去的研發
實在太燒錢了
需要資金注入
所以找上我們
怎麼樣?
看起來還算是一個很吸引人的公司吧
所以我們就開始評估
是不是要買下這家公司
這家公司在提供資料上的配合度很高
即使不方便提供的資料
也歡迎我們到公司查閱
所以我們在確認
對方初步提供在Data Room上的資料
沒有什麼問題之後
就到他們公司進行實地查訪
進到他們公司內部之後
我就開始覺得有點不對勁
因為根據公司登記的資料
他們公司是一家非常新的公司
在業務沒有多大的進展
和持續燒錢在研發的情況下
公司內部居然有上百個員工
在同一個場域工作
我很好奇
就問招待我們的公司總經理
現場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員工呢?
這跟當初提供的員工人數不同
他很客氣地回答我
他們是跟母公司分租辦公室
還有分租廠房
所以母公司的員工
也會在同一個地方上班
聽起來就非常合理
畢竟母公司支持自家的子公司
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
後來進到辦公室
其他同事按照各自的專業
查閱這家公司所提供的文件
我自然也要求查閱他們的合約
他們的合約很少
也還算簡單
都是一些普通的條款
也完全合法合規
但是有一件事情非常重要
他們的生產廠房是跟母公司租的
租約非常地普通
也很公平
甚至因為房東是母公司
還給了一些讓利
根據這份租約
租期還剩下一年多
到期前半年
雙方也可以在重新商定租金後簽約
看到這裡我有一點疑問
因為總經理來接洽我們的時候
有提到他們的股權
是百分之百由母公司所持有
所以如果
母公司有提到說
如果有公司願意接手經營它
他們願意將百分之百的股權全部讓出
所以這邊就發現一個問題了
一旦作為大股東的母公司退出這家公司的經營之後
它還願意租廠房給這家公司嗎?
這家公司縱使擁有製程的know-how
沒了廠房
它還能夠維持正常的生產
正常地供貨給客戶嗎?
而我們接手這家公司之後
我們自己有沒有能力
在它沒有正常廠房的時候
為它找尋新的
適合它們製程的廠房呢?
我在後續的評估會議當中
提出了這些疑慮
但是當時沒有受到重視
在一年多之後
租約到期
原本的大股東果然要收回廠房
大家又為了找尋替代的生產基地
焦頭爛額了至少半年以上
因為符合它們的製程的廠房
真的超級難找
我們也沒有足夠多的資金
可以投入蓋廠
更何況蓋廠也是緩不濟急
所以說文件合法合規
就等於沒有風險嗎?
其實也不盡然
這必須結合業務
技術生產甚至財務狀況
綜合判斷
這是為什麼我稱這個案子是
蓋在沙丘上的城堡
因為遠看它超級漂亮
超級吸引人
可是實際上
它的生產就是建立在一紙
未來有不確定性的租約上
到期後就隨時可能會垮
聊完第一個併購的案子之後
我再舉一個
技術授權的案子來跟大家分享
當時也是有一個
自己找上門的機會
想把兩個技術授權給我們
條件也不錯
因為當時對方急缺現金營運
所以這兩項技術願意整個賣斷給我們
而這兩項技術
也確實是當時的我們所欠缺的
如果買斷技術
和我們自己研發出來的Gamma材料
結合
我們確實可以減少很多在研發的
投資和加快商品化的腳步
這兩項技術我就稱之為
Alpha和Beta吧
我們檢視了對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
專利佈局還有合約
同時又自己查找了
外部的資料庫和新聞
確認了Alpha沒有問題
Alpha是對方自己開發
擁有乾淨的全部權利
但是Beta呢
則是由該國政府資助的
某個研究機構授權而來
雖然他們已經基於
當初授權的技術
進行改良改進
但是我們沒有辦法通過
對方現有提供的資料來確認
這項技術的權利是否乾淨完整
因此我們決定訪談
對方的經營者
對方說確實Beta
是經過授權而來
再改良的
他會再提供給我們當時的授權合約
讓我們參考
不過他覺得我們看不看這個合約都不是問題
因為他跟這個研究機構的主持人
關係很好
就算合約有什麼限制
他也能夠幫我們搞定
只要我們願意買下這兩項技術
可能因為我們當時有一點遲疑
對方又再度加碼
表示如果我們願意
買下這兩項技術
他願意幫我們免費去談一個
X技術的授權
我們最後還是先
決定先審閱跟Beta有關的
授權合約之後再做決定
結果呢就發現
果然在這份合約裡面有提到
所有基於授權技術改良
改進而成的技術
要再對外授權都必須經過
那個研究機構的事前同意
而且如果因為這項授權
有產生任何的收益
這個研究機構都可以分一杯羹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
限制再授權區域的條款
另一方面
在我們跟研發同事提起對方
很熱心地說要免費去幫我們談
X的授權時
研發的同事說
X確實是一個關鍵
如果我們要加快產品商品
商業化的腳步
集齊Alpha Beta Gamma X
這四塊拼圖就可以了
這時我們還不是真正
很明白X的重要性
而研發同事這時候
再加碼提出說
如果缺少X
我們預計要商業化的產品
需要再額外投入大筆的開發資金
和三到五年的研究時間
開發時間
那光靠
Alpha Beta Gamma三樣東西
組合起來
距離商業化還有很大一段的距離
最後我們拒絕了
這項交易
而這次的經驗也讓我體會到
團隊合作很重要
如果不是研發的同事
及時提出對技術的看法和研究
光靠我自己是
沒有辦法判斷出這個交易
是否是真正的適合我們
之後我們也發現
Beta被限制的再授權區域
有包含我們想要將商品
推進市場的區域
換句話說
即便我們當時取得了技術
也會因為這個限制而大大減損
這個技術所帶來
所能夠換取的商業價值
從這個案例
也可以順便聊聊4月生效的
美國生物安全法案
在這個法案中
有限制運用聯邦政府資金
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和技術
被授權方是不能夠
運用在受限制國家的
所以大家如果可能向
美國的公司研究機構取得技術
要特別注意這一塊的規定
前面跟大家分享了兩個案例
最後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這幾年下來我累積的心得
對我來說發現風險只是開端
不是說發現了風險
就是有鬼、要終止交易
而是我們如何管理
降低這個風險
是不是需要終止交易
則是要根據我們可以採取的
管理或降低風險的手段
來衡量是不是有終止交易的必要性
雖然在很多時候
決策者呢
他可能往往低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又或者是高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
但無論如何
你都辛苦做了DD了嘛
就要善用做DD出來的成果
因為我們一般
是在交易完成之前
甚至簽約前就會完成DD
所以DD出來的風險
可以發揮什麼功用呢
第一個也就是最重要的
就是談判的籌碼
回到我們最開始講的
買房子遇到漏水屋海砂屋
故事屋你會怎麼做?
那在這裡,就是差不多的做法
你可以把它當作
談價格的依據
討價還價的依據
可以把它當作爭取更多保證的依據
甚至如果
你有可以談到一些
在風險發生時
降低你的損失的
方法都可以做
當然
如果根據當時的狀況
你不得不買,也談不了
談不下任何保障你的條款
那麼提早在內部做
風險發生的因應計畫絕對不會錯
至少在風險發生時
你不至於措手不及
最後的結語
其實也是我鼓勵自己
在做任何DD的時候的一句話
永遠再多問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呢
不管是問自己
還是問交易對象
甚至是問一起做DD的夥伴們
你永遠不知道你的評估
會不會因為你多問了一個問題
就讓你發現了難以承受的風險
而讓評估結果有天南地北的差距
網路上
有一句很有趣的話
來形容婚姻
他們說你婚後流的淚
就是婚前腦子裡進的水
我覺得這個也很適合形容做交易
一旦你決定把標的買進來
不管是買技術還是買公司
你為了收拾這些標的
後來產生的麻煩所流的淚
其實就是做DD時
你腦子裡進的水
所以如果我們在做DD時
多問一個問題
多花一些時間發現風險
也許就多一個解方
多一點保障
以上是我做這項工作的心得
也希望今天的分享
能對大家有所啟發
我的分享到此結束
謝謝大家的寶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