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聲書 五四遗事

有聲書之家
4 位粉絲
3 觀看·2024年1月15日
張愛玲(1920年9月30日-1995年9月8日),中國現代著名女作家,本名張瑛,1920年(一說為1921年)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區的麥根路313號的一幢建於清末的仿西式豪宅中,原籍河北省豐潤縣歡喜莊鄉大齊家坨村,張姓該村大戶,張家至今人丁興旺。四十年代在上海孤島成名。作品主要有小說、散文、電影劇本以及文學論著,她的書信也被人們作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其小說擁有女性的細膩與古典的美感,對人物心理的把握令人驚異,而作者獨特的人生態度在當時亦是極為罕見。她家世顯赫,外曾祖父李鴻章,祖父張佩綸都是清末名臣。1944年張愛玲結識胡蘭成與之交往。1973年,張愛玲定居洛杉磯,1995年9月8日,適逢中秋節,張愛玲的房東發現她逝世於加州韋斯特伍德市羅徹斯特大道的公寓,因動脈硬化心血管病而去世,終年75歲,被發現的時候她已經過世一個星期。9月30日,生前好友為她舉行了追悼會,追悼會後,骨灰被撒入太平洋。
小船上,兩個男子兩個女郎,對坐在淡藍布荷葉邊平底船棚下,
膝前一張矮桌,每人面前一支茶杯,一撮瓜子,一大堆菱角殼,
他們正在喫菱角,一支支如同深紫紅色的嘴脣,包著白牙。
Miss Zhou今天好時髦,男子中的一個說,稱未嫁的女子為Miss,也是時髦。
Miss Zhou從她新配的眼鏡後面,狠狠地白了她一眼,扔了一支菱角殼打她。
她戴的是圓形黑礦屏光眼鏡,因為眼鏡並不近視。
這是1924年,眼鏡正入時,交際明星戴眼鏡,新嫁娘戴藍眼鏡,連顯肉裝上的妓女都戴眼鏡,冒充女學生。
兩個男子各自和女友對坐,原因只是這樣坐著,重量比較平均,難得說句笑話,打去的對象,也永遠是朋友的愛人。
兩個女郎,年紀約在二十左右,在當時的女校高材生裡,要算是年輕的了。
那時候的前進婦女,正是紛紛地大批湧進初小高小。
Miss Zhou的活潑豪放,是大家都佩服的,認為能夠代表新女性。
Miss Fan則是競舞的美,她含著微笑坐在那裡,從來很少開口。
窄窄的微尖的鵝蛋臉,前劉海齊眉毛,挽著兩支圓髻,一邊一個,薄濕脂粉。
一條黑華斯格裙子,系得高高的,細腰喇叭袖黑水鑽狗牙邊穴輕綢夾,脖子上圍著一條白絲巾。
周身毫無插帶,只腕上一支金錶,襟上一支金字來水筆。
西湖在過去一千年來,一直是名氏美人流連之所,重重疊疊的回憶太多了。
遊湖的女人,即使穿的是最新式的服裝,映在那湖光山色上,
也有一種時空不協調的突兀之感,彷彿是屬於另一個時代的。
湖水看上去厚沉沉的,略有點污濁,卻彷彿有一種煙暈不散的脂粉香,是前朝銘記的洗臉水。
兩個青年男子中,身材較瘦長的一個姓羅,長長的臉,一件湖色熟羅長衫,在他身上掛下來,自有一種飄然的姿質。
他和這姓郭的朋友,同在沿湖一個中學裏教書,都是以教書為藉口,藉此可以住在杭州。
擔任的鐘點不多,花沉月息,僅可以在湖上徬徨。
兩人志同道合,又都對新詩感到興趣,曾經合印過一本詩集,因此,常常用半開玩笑的口吻,自稱湖上詩人。
Miss Zhou,原是郭君的遠房表妹,到杭州進學校,家裏託郭君照顧她,郭請她喫飯,遊湖,她把同學Miss Fan也帶了來,有兩次郭也邀了羅一同去,大家因此認識了。
自此,幾乎天天見面,混得熟了,兩位Miss也常常連妹到宿舍來找他們。
然後,趙麗帶著新出版的書刊,去遊湖,在外面喫飯,晚上如果月亮好,還要遊夜湖。
布居羅或是郭,打開書來,在月下朗誦雪來的詩,聽到回腸蕩氣之處,Miss Zhou便緊緊握住Miss Fan的手。
他們永遠是四個人,有時候再加上一對,成為六個人,但是從來沒有兩個人在一起,這樣來往著已經快一年了。
郭與羅都是結了婚的人,這是當時一般男子的通病,差不多人人都是還沒聽到過戀愛這名詞,早就已經結婚生子。
郭與羅與兩個女友之間,只能發乎情,只乎理,然而也並不因此感到苦悶。
兩人常在背後討論得津津有味,兩個異性的一言一笑,都成為他們互相取笑的材料。
此外,又根據他們來信的筆觸,研究他們倆的個性,雖然天天見面,他們仍舊時常通信,但僅只是落落大方的友誼信,不能稱作情書。
他們從書法與措辭上,可以看出Miss Zhou的豪爽,Miss Fan的悠閒,久已分析得無微不至,不可能再有新發現。
然而仍舊滋滋地互相闖關品題,對朋友的愛人不吝加以讚美,私下裡卻慶幸自己的一個更勝一籌。
這類的談話,他們永不感到厭倦,在當時的中國,戀愛完全是一種新的經驗,僅止這一點點,已經很夠味了。
小船駛入一片荷葉,撒黃點子的大綠碟子磨著船弦,癡癡想著,隨即寂靜了下來,船伕和他的小女兒倚在槳上,一動也不動,遊著船隻自己漂流,偶爾聽見那湖水鍋的一響,彷彿嘴裡含著一塊糖。
這禮拜六,回去不回去?
Miss Fan問,這次大概賴不掉。
羅微笑著回答,再不回去,我母親要鬧了。
Miss Fan微笑,她儘管推在母親身上,事實依舊是回到妻子身邊。
近來羅每次回家,總是越來越覺得對不起Miss Fan。
回去之前,回來之後,Miss Fan的不愉快,也漸漸地表示得更明顯。
這一天,她僅只問了這樣一聲,已經給了她很深的刺激。
船到了平湖秋月,Miss Zhou上岸去買藕粉,鍋陪了她去,羅與Miss Fan已在珠西欄杆邊等著,兩人一直默然。
我下了個決心,羅突然望著她低聲說,然後看她並沒有問她是什麼決心,她便又說,
Miss Fan,你肯不肯答應我,也許要好些年。
她低下了頭,扭過身去,兩手捲弄著左邊的衣角。
當天,她並沒有吐口同意他離婚,但是那天晚上,他們四個人在樓外樓喫飯,
羅已經感到這可以說是他們的定情之息,同時覺得他已經現身於一種奮鬥。
那天晚上喝的酒,滋味也一樣,像是寒夜遠行人上路之前的最後一杯酒。
樓外樓的名稱雖然詩意很濃,三面臨湖,風景也確實好,那菜館本身卻是毫不講究外表,
簡陋的窗框,油膩膩的舊傢俱,堂倌向樓下廚房裡慢聲高唱的菜名。
一盤槍蝦上的大玻璃罩揭開之後,有兩隻蝦跳到桌上,在醬油碟裡跳出跳進,終於落到Miss Fan身上,
將她那淺色的澳上淋漓漓漓染上一行醬油劑。
Miss Zhou尖聲叫了起來,在昏黃的燈光下,Miss Fan紅著臉,很快樂的樣子,似乎毫不介意。
羅直到下一個星期六放纔回家,那是離杭州不遠的一個村莊,連乘火車帶獨輪車不到兩個鐘頭。
一到家,她母親大聲宣佈,捐免媳婦當天的各項任務,因為她丈夫回來了。
媳婦反而覺得不好意思,她大概因為不確定他回來不回來,所以在綢夾襖上罩上一件藍布短衫,隱隱露出裡面的大紅緞子滾邊。
這天晚上她向他開口提出離婚,他哭了一夜,那情形的不可忍受,簡直彷彿是一個法官與他所判處死刑的罪犯同睡在一張牀上。
不論他怎樣為自己辯護,他知道他是判他終身首寡,而且是不名譽的首寡。
他一面憤怒地抽噎著,一面緊盯著她問。
第二天,他母親知道了,大發脾氣,不許再提這話,羅回到杭州,從此不再回家。
他母親託他舅舅到杭州來找他,百般勸說小余,他也設法請一個堂兄下鄉,去帶他向家裡疏通,託親戚辦交涉,向來是耽誤時候。
而且,親戚帶人傳話,只能傳好話,決裂的話,由他們傳達,是靠不住的,因為大家都以和氏老字居,尤其事關婚姻,拆散人家婚姻,是傷陰治,損陽壽的。
羅請律師,寫了封措辭嚴厲的信給他妻子,家裡只是置之不理。
他妻子孃家人,卻氣得喧權怒斃,說:「他們羅家太欺負人,當我們張家人都死光了?」
恨不得興師動眾打到羅家,把房子也拆了,那沒良心的小鬼即使不在家,也把老太婆拖出來打個半死,只等他家姑奶奶在羅家門框上一鎖子吊死了,就好動手替他復仇。
但是這事兒,究竟個人自己主張,未變催促。鄉下一時議論紛紛,都當作新聞來講,羅家的族長看不過去,也說了話:「除非他一輩子躲著不回來,只要一踏進村口,馬上綁起來,去祠堂,去請出家法來。」
羅與Miss Fan仍舊天天見面,見面總是四個人在一起,郭與Miss Zhou十分佩服他們不顧一切的勇氣,不斷地鼓勵他們,替他們感到興奮。事實是,相形之下,使郭非常為難。
儘管Miss Zhou並沒有明言抱怨,卻也使她夠難堪的。到現在為止,彼此的感情裡,有一種哀愁,也正是這哀愁,使他們那微妙的關係,更加美麗。
但是現在這樣看來,這似乎並不是人力無法挽回的。羅在兩年內只回去過一次,他母親病了,風急火急,把他叫了回去。
他一看病勢,並不像說得那麼嚴重,心裡早已明白了,只表示欣慰。他母親趁機勸了他許多話,他卻淡淡地不接口,也不理睬在旁邊送湯送藥的妻子。
夜裡睡在書房裡,他妻子忽然推門進來,插金戴銀,穿著喫喜酒的衣服,仿照《紅樓夢》裡,抱饞送酒,給他送了點心來,兩人說不了兩句便吵了起來。他妻子說:「不是你媽媽迫著我來,我真不來了,又是罵,又是對我哭。」
妻子賭氣走了。羅也賭氣,第二天一早就回杭州,一去又是兩年。他母親想念兒子,漸漸地不免有點後悔。這一年,他是整生日,羅被舅父勸著,勉強回來拜壽。
這一次見面,他母親並沒有設法替兒子媳婦撮合,反而有意將媳婦支開了,免得兒子覺得窘。媳婦雖然抱怨婆婆上次迫他到書房去,白受一場羞辱,現在他隔離他們,他心裡卻又怨懟。
而且疑心婆婆已經改變初衷,倒到那邊去了。這幾年家裡就只有婆媳二人,個人心裡都不是滋味,心境一壞,日常的摩擦自然增多,不知不覺間,漸漸把仇恨都接到對方身上。
老太太那方面,認定了媳婦是盼她死,給公婆披過麻戴過孝的媳婦,是永遠無法修回孃家的。老太太發誓說,她偏不死,先要媳婦直著出去,她才肯橫著出去。
外表上看來,離婚的交涉辦了六年之久,仍舊僵持不下。Miss Fan家裡始終不贊成,現在他們一天到晚提醒她。
二十六歲的老姑娘,一眨眼忘三十了,給人做天房都沒人要,羅一味拖延,看來是不懷好意,等到將來沒人要的時候,只好跟她做小。
究竟她是否在進行離婚,也很可疑,不能信她一面之詞,也可能癥結是她拿不出贍養費。打聽下來,有人說,羅家根本沒有錢,家鄉那點產業捏在他妻子手裡,也早靠不住了。
她在杭州教書,為了離婚事件,校長對她頗有點意見,搞得很不愉快。倘若她並不靠教書維持生活,那麼為什麼不辭職?
密斯周背地裡告訴郭,說有人給密斯飯做媒,對象是一個開當鋪的,相親那天,在番菜館同喫過一頓飯。他再三叮囑郭君守祕密,不許告訴羅。
郭非常替羅不平,結果還是告訴了他,但是當然加上了一句,這都是他家裡人幹的事。是把他捆了起來,送進飯館子去的,還是他自己走進去的?羅冷笑著說,待會兒見面的時候可千萬別提,拆穿了大家不好意思,連密斯周也得怪我多嘴。
羅答應了他,但是這天晚上,羅多喝了幾杯,恰巧又是在樓外樓喫飯,勾起許多回憶。在席上,羅突然舉起酒杯,大聲向密斯飯說:「密斯飯,恭喜你,聽說要請我們喫喜酒了。」
郭在旁邊竭力打叉,羅倒越發站了起來嚷著:「恭喜恭喜,敬你一杯。」他自己一仰脖子喝了,推開椅子就走,三腳兩步已經下了樓。
郭與密斯周面面相去,郭炯在那裡不得下臺,只得連聲說:「他醉了,我倒有點兒不放心,去瞧瞧去。」跟著也下了樓,追上去勸解。第二天,密斯飯沒有來,他生了氣,羅寫了信去,也都退了回來。
一星期後,密斯周又來報告,說密斯飯又和當鋪老闆出去喫過一次大菜,這次一切都一妥,男方給置了一支大鑽戒作為訂婚戒指。
羅的離婚已經醞釀得相當成熟,女方漸漸有了願意談判的跡象,如果這時候忽然打退堂鼓,重又回到妻子身邊,勢必成為終身的笑柄。
因此,羅仍舊繼續進行,按照他的諾言,給了妻子一筆很可觀的贍養費,協議離婚,然後他立刻叫了媒婆來,到本城的染坊王家去說親,王家的大女兒的美貌是出名的,見過的人,無不推為全城第一。
交換照片之後,王家調查了男方的家世,媒婆極力吹噓,竟然給他說成了這頭親事,羅把田產賣去一大部分,給王家的小姐賣了一支鑽戒,比傳聞中的密斯飯那支鑽戒還要大,不到三個月,就把王小姐娶了過來。
密斯飯的婚事,不知為什麼,沒有成功,也許那當鋪老闆,到底還是不大信任新女性,又聽見說,密斯飯曾經有過男友,而且關係匪淺。
據飯家這邊說,是因為他們發現,當鋪老闆少報了幾歲年紀,根據有些青嘴薄舌的人說,則是事實恰巧相反,少報年紀,是有的。
羅與密斯飯同住在一個城市裡,照理,遲早總有一天,會在無意中遇見,他們的朋友們,卻不肯聽其自然發展,不知為什麼,他們覺得,這兩個人,無論如何,得要再見一面。
他們並不是替羅打抱不平,希望他有機會飽嘗復仇的甜味,他們並不贊成他的草草結婚,為了向密斯飯報復,而犧牲了自己的理想,也許他們正是要他覺悟過來,自己知道鑄成大錯而感到後悔。
但也許,最近情理的解釋,還是他們的美感,他們僅只是覺得,這兩個人,再在湖上的月光中重逢,那是悲哀而美麗的,因此,就是一樁好事,不能不做成他們。
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瞞著他們倆,有一天,郭陪著羅去遊夜湖,密斯周已經結了婚,不和他們來往了,另一隻船上有人向他們叫喊,是他們熟識的一對夫婦,那隻船上還有密斯飯。
兩船相並,郭跨到那隻船上去,招呼著羅也一同過去,羅發現他自己正在密斯飯對面,玻璃杯裡的茶微微發光,每一杯的水面都是一個銀色圓片,隨著船身的晃動,輕輕地搖擺著。
密斯飯的臉,與白衣的肩膀,被月光鍍上一道藍邊,人世的變化這樣多,而他,竟和從前一模一樣,一點也沒有改變,這使羅,無論如何想不明白,心裡只覺得恍惚。
他們若無其事地寒暄了一番,但是始終沒有直接交談過一句話,也沒有人提起羅最近結婚的事。
大家談論著政府主辦的西湖博覽會,一致反對那一粒湖濱引人注目的醜陋的紀念塔,素不可耐,完全破壞了這代的風景。
羅嘆息著,反正從前那種情調,以後再也沒有了,他的眼睛遇到她的眼睛,眼光微微顫動了一下,望到別處去了。
他們在湖上兜了個圈子,在西嶺印社上岸,各自乘黃包車回去。第二天,羅收到一封信,一看就知道是Miss Fan的筆記,她的心狂跳著,撕開了信封,抽出一張白紙,一個字也沒有。
她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她想寫信給他,但事到如今,還有什麼話可說,他們舊情復燃的消息,瞞不了人。
不久,大家都知道了,羅兩度進行離婚,這次同情她的人很少,以前將她當作一個開路先鋒,現在卻成了玩弄女性的壞蛋。
這次離婚,又是長期奮鬥,Miss Fan也在奮鬥,她鬥爭的對象是歲月的侵蝕,是男子喜新厭舊的天性,而且她是孤軍奮鬥,並沒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勵,像她站在羅的身邊一樣。
因為她的戰鬥根本是祕密的,結果若是成功,也要使人渾然不覺,絕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跡,她仍舊保持著秀麗的面貌,她的髮飾與服裝都經過縝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樣與回憶之間的微妙的妥協。
羅永遠不要她改變,要她和最初相識的時候一模一樣,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
如果有一天,她突然發覺,她變成老式落伍,她也會感到驚異與悲哀,她迎合她的每一種心境,而並非一味地千依百順,她送給她的書,她無不從頭至尾閱讀,她崇拜雪萊,十年如一日。
王家堅決地反對離婚,和平解決辦不到,最後還是不能不對簿公堂,打官司需要花錢,法官越是好說話,花的錢就更多,前後費了五年的功夫,傾家蕩產,總算官司打贏,判了離婚。
守邊雖然窘,她還是在湖邊造了一所小白房子,完全按照她和米斯範計劃著的格式,坐落在他們久已檢定了的最理想的地點,在幽靜的禮湖。
鄉下的房子自從她母親故事以後,已經一部分出租,一部分空關著,新房子依著碧綠的山坡,像湖心斜倚著,踩著高蹺,站在水裡,牆上爬滿了深紅的薔薇,紫色的騰鑼花,絲絲縷縷倒掛在躍動窗前。
新婚夫婦照例到親戚家裡挨家拜訪,親戚照例留他們喫飯打麻將,羅知道米斯範是不愛打麻將的,偶爾敷衍一次是她賢慧,但是似乎不必再約上明天原班人馬再來霸圈。
米斯範告訴羅,她是不好意思拒絕,人家笑她恩愛夫妻,一刻都離不開。
米斯範抱怨他們住得太遠,出去打牌回來得晚了,叫不到黃包車,車夫不願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回來的時候都不到生意。
輪到她還請,因為客人回去不方便,只好打通宵,羅又嫌吵鬧。
沒有牌局的時候,米斯範在家裡,成天躺在牀上嗑瓜子,衣服也懶得換,烏舊的長衫,刨叉撕裂了也不補,紐絆破了就用一根別針別上。
出去的時候,穿的仍舊是做新娘子時候的衣服,大紅大綠,反而更加襯出面容的黃瘦。
羅覺得她簡直變了個人,她婉轉地勸她注意衣飾,技巧地從誇讚她以前的淡妝入手。
她起初不理會,說的次數多了,她發起脾氣來,說:「婆婆媽媽的,專門管女人的閒事,怪不得人家說,這樣的男人最沒出息。」
羅在朋友面前還要顧面子,但是,他們三天兩天吵架的消息恐怕還是傳揚了出去,因為有一天,一個親戚向她提起王小姐來,彷彿無意中閒談,說起王小姐還沒有嫁。
羅苦笑著搖搖頭,當然羅也知道,王家雖然恨她薄性,而且打了這些年的官司,冤仇皆得海樣深,但是他們,究竟寧願女兒從一而終,反而總比再加強。
只要羅露出口風來,自有熱心的親戚出面帶她奔走撮合,等到風聲吹到她那泛氏太太的耳朵裡,一切早已商議妥當。
家裡太太雖然哭鬧著聲稱要自殺,王家護送他們小姐回羅家那天,還是由她出面招待。
那天沒有請客,就是自己家裡幾個人非正式地慶祝了一下,她稱王小姐的兄嫂為大哥嫂子。
住得太遠,買菜不方便,也顧不到好廚子,房子又小,不夠住,不然,我早勸她把你們小姐接回來了,當然該回來,總不能一輩子住在孃家。
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樣堅持著,沒有開口,她兄嫂卻十分客氣,極力敷衍。
事先,王家曾經提出條件,不分大小,也沒有稱呼,因為王小姐年幼,姊妹相稱是她喫虧,只有在背後互相稱為范家的、王家的。
此後不久,就有一個羅家的長輩向羅說:「既然把王家的接回來了,你第一個太太為什麼不接回來,讓人家說你不公平?」
羅也想不出反對的理由,他下鄉,到他孃家,把她接了出來,也搬進湖邊那蓋滿了薔薇花的小白房子裡。
他這兩位離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錢,因為離婚的時候拿了他一大筆贍養費,但是他們從來不肯幫他一個大字。
儘管他非常拮据,憑空添出許多負擔,需要養活三個女人與他們的庸僕,後來還有他們個人的孩子,孩子的奶媽。
羅回想自己當初對待他們的情形,覺得也不能十分怪他們,只是范家的不斷在旁邊冷嘲熱諷,說他們一點也不顧他的死活,使他不免感到難堪。
現在他總算熬出頭了,人們對離婚的態度已經改變,種種非議與嘲笑也都已經冷了下來,反而有許多人羨慕他稀有的艷福。
這已經是1936年了,至少在名義上是個一夫一妻的社會,而他擁有三位嬌妻在湖上攜引,難得有兩次他向朋友訴苦,朋友總是將他取笑一番說,
至少你們不用另外找搭子,關起門來就是一桌麻將。
出載1957年1月,臺北《文學》雜誌第一卷第五期,收入迅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