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悖論,降價為甚麼這麼難

房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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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觀看·2023年10月29日
最近一段時間因爲開發商降價
引發的前期業主的維權事件
是此起彼伏
涉及到了衆多的知名開發商
在武漢的一家央企開發小區的幾名業主
甚至因爲維權被行政拘留了
我剛入行的時候就曾經聽過一個故事
說在香港
李嘉誠的長江實業開發的一個項目
因爲市場下行
所以這個項目在銷售的後期就降價了
不得不給原來的業主是鉅額的賠付
但目前的開發商無論是資金狀況
還是行業慣例
都不可能有這種賠償了
所以你看前期業主不滿
更重要的是政府也不滿
我們前些天說過
包括昆明
瀋陽
唐山
哈爾濱等20多個城市的管理部門
先後出臺了限跌令
甚至還有補貼令
以行政手段不讓降價
我們不由的感慨
開發商是真難
市場好的時候不讓漲價
市場不好
甚至都資金要爆雷了
想降價回款也不行
這十幾年來
因爲降價被砸售樓處的項目
涉及了幾乎所有的知名開發商
由此可見降價這事兒
跟開發商的品牌信譽
包括所有之形式
可能都沒有什麼關係
房地產市場是政府開發商和購房人
三方參與的市場
降價的結果是三方的供輸
這肯定不是一個好的結果
這讓我想起了經濟學中
那個著名的囚徒困境的博弈模型
囚徒困境的經典例子
就是警察和兩個小偷的故事
在一個案子中
警察抓了兩個小偷
將他們分開來審訊
警官分別就告訴兩個囚犯
說如果你招供
而對方不招供
則你就會被立即釋放
對方就會被判10年
如果你兩個人都招供
均被判刑兩年
如果兩個人都不招供的話
將是最有利的
因爲無法定罪
所以只能被判半年
於是兩人同時陷入招供
還是不招供的這種兩難的處境
但兩人因爲分別關在不同的地方
又無法溝通
從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慮
兩個小偷都理性的選擇了招供
這種情況在博弈論中
就被稱爲納實均衡
它是找到了一個均衡的點
對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這時個體的理性利益選擇
與整體的理性利益選擇
是不一致的
而合作則會使博弈各方的情形
都會變得更好
在房地產市場裏
主要的參與者有三方
它就是開發商
政府和購房人
這三者之間
也有內部的博弈和外部的博弈
同樣其實也是符合囚徒困境
政府既要低房價
又想要高地價
開發商想要高房價
但是是要低地價
購房者想在買的時候價格低
但是買了之後又想讓價格漲
所以你看在開發商與政府的博弈裏
政府提高土地的掛牌價
開發商應對策略有幾種
你比如說前些天
杭州深圳等地的集中土派
很多開發商就不參與了
導致政府不得不緊急叫停
修改規則
後續開發商覺得規則不到位
又有很多地塊流開
在拿地之後
新一輪的博弈又開始了
只不過這變成了開發商
和購房客戶的博弈
開發商爲了利益最大化
想辦法運用各種營銷策略
來推高房價
政府就出臺調控政策
開發商在應對
遇到了市場行情不好
開發商降價
政府爲了穩定市場
緊急時刻還會發這種限跌令
這樣幾輪下來達到一個平衡
避免就出現相互鎖死的囚徒困境
但在現有的政府與開發商的
博弈模型裏
很難看到開發商去改善產品的
動力
政府與購房者之間
也存在着博弈
政府鼓勵房主不炒
希望每一個購房者都是剛需
從而解決民生的問題
因此從中央來看
肯定希望房價能穩定
以保證更多的年輕人和困難家庭
住得起房子
而真實的市場總有一部分的房子
它是具有投資屬性的
而買房的人就希望這樣的房子
越買越漲
因此雙方都從自己利益出發
尋求最優解
政府一有風吹草動
就往磁力調控
從2016年開始
這一輪調控
從限購到現在是限購
限貸限價限售限商等等
這個花樣是越來越多
調控的次數也越來越密集
今年前9個月
全國各地的調控政策
就已經超過了500次
但購房者也是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像什麼假離婚
假戶口
都已經是小兒科了
更有甚者
還有像申芳裏
這樣的房產衆籌和代持
套取信貸資金
進入房地產市場的這種惡性事件
這就是目前非理性
非市場化的
房地產市場的真實狀況
囚徒困境之下
政府要面對的是
房地產會不會硬着陸
房企要面對的是
會不會量價齊跌
債務違約
購房者要面對的是
會不會房價下跌
資產縮水
沒有一個參與者
可以通過獨自的行動
而增加收益
房地產稅也不可能產生
各方都最優的結果
政府希望通過徵稅來擴展稅源
降低土地財政依賴
打擊炒作的這樣的一個效果
但同樣面臨着
擠壓產業生存空間的問題
部分購房者期待徵稅之後
說減少房子的控制
降低房價
但對開發商來說
甚至看不到一點點好處
如果各個市場主體
不能在妥協中尋求合作
兼顧各方的利益
最終可能會導致玩家被玩死
或者有玩家掀桌子不玩了
好的制度設計
是能讓各方在博弈中
達到一個納實均衡的狀態
但很顯然
現在我們看不到這種均衡的狀態
由此也可以看出
我們的房地產製度的建設
還將是長期的
在現有的制度下
巨幅降價是不可能發生
即使偶然出現
那些即將退出市場的
開發商的最後選擇
而這樣的房子
肯定不是你願意選擇的
當然大幅漲價
也不符合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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