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Sister法律达人 #法官被起诉藐视法庭 ? #MariaChin和其他被判藐视法庭的人下场如何 ? #告法官的人下场如何 ?#告诉你law 1. 您知道吗! 原来法官也被起诉《藐视法庭》罪的! 2. 《藐视法庭》这个课题, 是很多人,包括律师,都不敢谈的课题, 3. Law Sister 已经在上一 支影片探讨了《藐视法庭》这个课题以及《当今大马》被罚款50万令吉的案例! 4. 在这一 支影片里Law Sister会跟大家分享马来西亚人民被判《藐视法庭》罪的案例以及法官被提控藐视法庭的案例。 5. 如果您想知道那些被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的人下场如何? 或者法官是在什么情况下被起诉《藐视法庭》,以及那些原告下场如何,请您一定要看完这一 支影片, Before it Disappears! #englishsubtitles #告诉你law #cc字幕 #普通话字幕 #putonghua #Please contact 《Law Sister 法律达人》: [email protected] 我不是跟您说八卦新闻,我是根据法律来带您看八卦新闻! 好的律师告诉你什么是你不能做的事 伟大的律师告诉你如何做你想做的事 I am not talking about gossip, I am telling you the law using gossip! Good lawyer tells you what you cannot do Great lawyer tells you how to do what you want to do Hello, 我是 Law Sister《法律达人》 我会在这个频道免费分享生活上的法律小知识与智慧, 希望能借此提高您的法律思维! Hello, I am Law Sister 《法律达人》 , Hoping to elevate your Legal Mind by sharing with you some legal knowledge and wisdoms in life. 0:00 Introduction 0:15 Law Sister 上一 支影片探讨了《藐视法庭》这个课题以及《当今大马》的案例! 1:10 复习一下什么是藐视法庭? 1:51 法官就可以对藐视法庭的人进行立即处罚! 2:48 司法武器库 3:14 Lord Denning MR 的告诫! 3:46 到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判藐视法庭! 6:59 法官究竟是如何被提控藐视法庭的呢? 8:19 Gopal Sri Ram JCA 的告诫! 9:30 法官的义务 10:43 3 起法官因藐视法庭的指控而被传召的案件!
評論 文字稿
您知道嗎?原來法官也是可以被起訴藐視法庭罪的,而且是已經被起訴了。
藐視法庭這個課題是很多人包括律師都不敢談的課題。
LawSister已經在上一支影片探討了藐視法庭這個課題以及當今大馬被罰款50萬令吉的案例。
在這支影片裏,LawSister會跟大家分享馬來西亞人民被判藐視法庭罪的案例以及法官被提控藐視法庭的案例。
如果您想知道那些被判藐視法庭罪名成立的人有什麼樣的下場,或者法官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被起訴藐視法庭,
以及那些原告有什麼樣的下場,請您一定要看完這支影片before it disappears。
Hello,大家好,這裏是LawSister的法律達人,我是Angel。
我會在這個頻道帶大家以法律角度一起探討生活上發生的事,以及分享生活上的法律小知識與智慧。
希望能借此提高您的法律視圍。
我們來複習一下什麼是藐視法庭。
藐視法庭包括一切會妨礙或者會傾向於妨礙司法行政的言辭或行爲,包括不服從法院的判決、命令或其他有關的法律程序。
藐視法庭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的,都可能導致被監禁和罰款。
那什麼時候可以因藐視法庭而被起訴呢?
當藐視法庭的動議被提交給法官時,法官就可以選擇別的日期來審判他。
但是如果藐視法庭是在法庭面前發生呢?
如果藐視法庭是在法庭面前發生的話,法官就可以對藐視法庭的人進行立即處罰了。
而且法官還有權下令將藐視法庭的人立即收監。
這種權力叫做拒絕判決,就是法官是可以立刻做出判決。
在法律上,法官是可以根據整個案件的案情或該案件中的禮尚問題做出拒絕判決,即未經全面審判的判決。
在馬來西亞,當法院認爲索賠、辯護或問題沒有真正的成功前景,並且沒有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來說明該案件或問題應該被審判處理時,
法院可以運用他的自由裁量權來對還未進行全面審判的案件或問題做出拒絕判決。
簡單來說,法官是可以立即判決在法庭面前發生的藐視法庭。
這是一個未經全面審判的判決。
這種立即處罰的權力是司法武器庫中極爲有用而且有價值的武器,
如果使用得當,它會通過灌輸大衆對司法機構的信心來達到維護正義的目的。
然而,這種權力很容易被濫用,
一旦被濫用或者被認爲是被濫用了,就會削弱公衆對司法系統的信心。
那爲什麼說這權力很容易被濫用呢?
其實這不是Law Sisters自己說的,是英國法官Lord Denning說的。
根據Lord Denning,法官在應用立即處罰的權力的時候,
他既是法官又是檢察官,而且是根據自己的動議來進行的。
所以,Lord Denning說這種權力應該被侷限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行使的權力。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以下幾個案例,
看看到底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會被判苗式法庭。
在2022年4月25日,伊斯蘭高庭就以苗式法庭罪名
判處馬來西亞Badaling Jaya國會議員瑪利亞城監禁7天。
伊斯蘭高庭表示,瑪利亞城的失明侮辱了伊斯蘭司法系統。
這起案件的起因是瑪利亞城因爲替穆斯林婦女Emilia Hanafi叫屈,
痛斥伊斯蘭高庭判決不公,因爲當時Emilia只是延後前夫,
也就是NASA Group的始創人Faiza探望孩子的日期,
就被判苗式法庭並且監禁7天。
那是什麼樣的失明導致瑪利亞城侮辱了伊斯蘭司法系統呢?
瑪利亞城在聲明當中就指,
穆斯林婦女依然受到馬來西亞伊斯蘭教法制度的歧視。
就是這樣的一個失明,讓瑪利亞城在時隔3年後因此而受牢獄之災。
法官在裁決中表示,瑪利亞城未能通過他在2020年2月21日的辯護,
證明他發佈的媒體聲明沒有籌劃伊斯蘭司法系統。
是的,在1950年證據法令114A條文下,
瑪利亞城需要立證自己的清白的。
意思是他需要證明他在媒體發佈的聲明沒有籌劃伊斯蘭教司法系統。
最後,高庭認爲瑪利亞城在沒有證據之下,
就爲Emilia和前夫Faiza的離婚案件做了簡單的結論。
瑪利亞城更不應該質疑伊斯蘭高庭履行職責,
因此而對他下監禁判決。
這是一件令人感到傷心的案件。
因爲瑪利亞城是批評了一件別人犯了描述法庭而被判處7天監禁的案件,
反而造成自己也因此犯了描述法庭而被判處7天監禁的後果。
您會不會覺得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判決呢?
是吧,其實跟接下來的案例比較,這已經算是輕判了。
在2019年4月,聯邦法院對律師Arundhati判處描述法庭30天監禁,罰款4萬令吉。
理由是因爲他發表了兩篇批評聯邦法院在PCB Construction對Leap Modulation判決的文章。
接下來的案例是轟動全馬的描述法庭案件。
在安華Anwar Ibrahim貪污案件審判當中,
安華的律師之一Zainul Zakaria因爲指控檢察官僞造針對安華的證據並且拒絕道歉,
最後被主審法官Justice Augustine Paul以描述法庭罪判處3個月的監禁。
還有一位可憐的律師在法庭上被判描述法庭罪,
因爲他未能針對在聽證會當天缺席的當事人做出令法官滿意的解釋。
接下來我們進入正題,就是法官是如何被提控描述法庭的呢?
誰又可以做出這樣的提控呢?
有兩類人可以提起描述法庭的訴訟,
第一類人是法院本身,
第二類人是司法部長或任何對此事有利害關係的人。
在馬來西亞,LawSister暫時還沒有看過法院本身
或者是司法部長對任何法官提起描述法庭的訴訟。
但是LawSister倒知道三起法官因被聲稱描述法庭而被有利害關係的人起訴的案例,
那誰是有利害關係的人呢?
在描述法庭訴訟裏的關鍵詞是妨礙司法行政,
但是司法行政不只是在法官手中,
馬來西亞律師協會也是司法行政或司法程序裏的合作伙伴。
在司法行政或程序裏,法官是和律師協會一起攜手合作的,
因此有一個犯錯的法官或犯錯的描述者都是對伸張正義保坐的純潔性的威脅。
而律師也是法庭的官員,Officer of the Court,
因此馬來西亞律師協會和律師們都是描述法庭案件裏有利害關係的人。
這裏想要分享馬來西亞上述法庭法官Gopasri Ram在Lee Chan Leong案件中的告誡。
他說,律師公會是法院履行職責的重要合作伙伴,
就是確保公衆和訴訟當事人不受污染地伸張正義。
而藐視法庭訴訟是爲了保護和捍衛正義本身的完整性,
它不是爲了保護個別法官的自以爲是或是他們的個人自豪感。
因在小事上被冒犯或在所事上被激怒而使得辯護律師受到藐視訴訟的程序,
既不符合法官的最佳傳統,也不會提高法院的尊嚴。
律師平日已經承受着相當大的壓力,要盡其所能調查客戶的案件,
法官不應通過提起壓迫性的藐視法庭訴訟程序來加重這一負擔。
LawSister 重新感謝Gopasri Ram法官的告誡。
一般來說,任何一方,無論他是誰,誰幹涉司法行政,誰就是藐視法庭。
所以有人就問,法官的義務是守護者,
作爲法律、正義和公衆對法律制度的廉政性的信心的守護者。
如果他們違反了這個守護者的義務,爲什麼他們不可以被起訴呢?
但是,1964年的法院法令第14條賦予法官和任何司法人司法豁免權。
目的是爲了確保法官可以獨立地執行司法而不用擔心個人後果。
但是,如果法官可以因此而被起訴的話,法官將失去其獨立性。
所以,法官是不能因爲審理案件而被起訴的。
此外,也有人說,法官的道德行爲是受2009年法官道德準則的約束,
而且這個準則已經提供了一個處理法官不當行爲的平臺。
另一方面,馬來西亞著名已故律師Gabbasing也說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法官也不能隨心所欲地行事,
因爲他們是受到法律、法規和公約的約束的。
所以,基於以上的原因,在馬來西亞就發生了三起法官因藐視法庭的指控而被傳造的案件。
第一起這樣子的案件是在1989年發生的。
這一起案件是和1988年馬來西亞最高法院的幾位法官,
包括最高法院主席Don Saleh Abbas,
the Lord 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Malaysia,被革職的事情有關聯。
在1989年,馬來西亞律師協會入稟法院申請以藐視的罪名判處擔任代理大法官時的Abdul Hamid Omar法官藐視法庭,
聲稱理由是因爲他阻止最高法院開庭而犯了藐視法庭罪。
然而,該動議被駁回了,原因是法院認爲
第一,馬來西亞律師協會缺乏訴訟立場,就是沒有local stand-by,
以及第二,該法官採取了在他的權力範圍內的行動。
第二起案件是律師對法官提起的藐視法庭的訴訟。
一名律師因高等法院的法官下令將他的客戶在高等法院的請願書駁回,
而對該法官提起藐視法庭的訴訟。
但是,最後這位律師卻反而被法官判藐視法庭罪。
第三起案件也是律師對法官提出的藐視法庭訴訟。
在安華安諾伊佈雷厄姆貪污案件審判當中,
安華的律師之一Christopher Fernando在動議中提出
對主審法官Justice Augustine Paul藐視法庭的控告。
Christopher Fernando聲稱該法官在審判中
對他發表了不愉快和侮辱性的語言。
在上述貪污案件的審判中,
主審法官Justice Augustine Paul發表了以下的言論。
如果他說話的方式像動物,我們不能容忍他,
我們應該殺他,他應該改過。
而對該法官提出藐視法庭的訴訟。
但是奇怪的是,這個案例並沒有被報道,
它只是在安華伊佈雷厄姆2002案例中有被提及。
這是相當可惜的,因爲法院並沒有着手
針對法官Justice Augustine Paul藐視法庭的指控作出裁決,
因爲法院均表示將在以後裁決這些問題。
直到今天,此案件仍然在審理中。
訴訟的雙方,即使法官和律師都已經去世了,
因此很可能會結案。
說到這裏,你們可能很想知道,
到底法官會不會因爲藐視法庭而被判罪呢?
如前面所說的,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並不明確?
與印度相比,馬來西亞對法官藐視法庭的立場並不明確。
因爲印度的法律明確規定
法官是可以被判藐視自己的法庭的。
最後,LawSister想要跟大家談談的是
根據中國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偉健教授提到藐視法庭行爲
不限於當事人、律師或者一般民衆。
如果司法人員不能公正履行自己的司法職責,
比如法官徇私忘法,
那麼藐視法庭的人正是這類法官之籍。
如果司法被強權裹挾,被金錢污染,
即使判再多的藐視法庭罪案件,
人們再內心也建立不起來對司法的尊重。
如果司法腐敗和裝橫得不到清除,
對於法庭的藐視就會暗中瀰漫。
經驗告訴我們,司法越公正就越有權威,
人民享受的自由就越多,
司法受到人民的尊重就越大。
是的,LawSister也是這麼想,
司法權威其實就是人們內心對司法的尊重和擁護。
好啦,今天的影片就到此爲止,
這裏是LawSister法律達人,
如果您想讓我們探討什麼話題的話,
記得留言讓我知道,
別忘了訂閱LawSister法律達人的YouTube頻道。
謝謝,我是Angel,我們就在下一集見啦,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