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0月28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將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讓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毒駕、拒絕攔檢或拒測時,比照汽機車沒入車輛並扣繳牌照。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9月這類車輛的毒駕案件已達580件。

1. 修法方向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0月28日邀交通部與內政部警政署進行專題報告,議題涵蓋酒駕與毒駕車輛沒入後的裁決、保管與拍賣,以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規格審驗。交通部表示,已與警政署研商,並採納警方建議,大幅提高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違規的罰則,修正草案預計11月底陳報行政院,再轉送立法院審議。

2. 案件數字

根據警政署資料,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件數在2023年為35件,2024年降到10件,2025年回升至131件,到了2026年前9個月已有580件,報告列出的增幅為717%。同一期間拒測案件為334件,增幅23%。交通部說明,2025年起第一線員警可用唾液快篩當場檢測,過去不易攔查的案件因此較容易查獲,件數也跟著上升。

3. 汽機車現行規定

立法院7月28日已三讀修正同一條例,針對汽機車加重處分:首次毒駕的汽車罰15萬元、機車罰12萬元,再犯每次加罰9萬元;首次拒測罰27萬元,第二次45萬元。違規車輛不論車主是否為駕駛人一律沒入,駕照也會被吊銷,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同車18歲以上乘客另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4. 保管期縮短

警政署在報告中補充,遭扣留的酒駕與毒駕車輛持續送進保管場,部分車主遲遲不領回,占用場地。為此,未領回車輛的公告期間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這項修正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預定10月31日起施行。

5. 立委說明

7月的修法三讀後,國民黨立委林倩綺在議場發言指出,修法明確提高酒駕的違法成本,並對毒駕採取更嚴格的處分,兩者處分強度也明確區分。她表示,案件增加不只威脅駕駛人與行人,也危及執勤員警;若駕照遭吊銷期間改開他人車輛,除原有罰鍰外還要再加重二分之一。

交通部預計11月底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罰則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車輛公告期縮短則自10月31日施行。

精華 FAQ

Q1:微型電動二輪車將面臨哪些新處分?

交通部擬讓這類車輛在毒駕、拒絕攔檢或拒測時,比照汽機車沒入車輛並扣繳牌照。

Q2:今年相關案件有多少?

警政署統計,2026年1至9月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案件580件,拒測334件。

Q3:修正草案何時送出?

交通部預計11月底陳報行政院,之後再由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審議。

資料來源: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