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天官冢宰【原文】
《周禮》是儒家經典,西周時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軍事家周公旦所著,今從其思想內容分析,則說明儒家思想發展到戰國後期,融合道、法、陰陽等家思想,與春秋孔子時思想發生極大變化。《周禮》所涉及之內容極為豐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歷象;小至溝洫道路,草木蟲魚。凡邦國建制,政法文教,禮樂兵刑,賦稅度支,膳食衣飾,寢廟車馬,農商醫卜,工藝製作,各種名物、典章、制度,無所不包。堪稱為上古文化史之寶庫。

周禮
秦漢 作者:周公旦
《周禮》是儒家經典,西周時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軍事家周公旦所著,今從其思想內容分析,則說明儒家思想發展到戰國後期,融合道、法、陰陽等家思想,與春秋孔子時思想發生極大變化。《周禮》所涉及之內容極為豐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曆象;小至溝洫道路,草木蟲魚。凡邦國建制,政法文教,禮樂兵刑,賦稅度支,膳食衣飾,寢廟車馬,農商醫蔔,工藝製作,各種名物、典章、制度,無所不包。堪稱為上古文化史之寶庫。
目錄:《天官冢宰》· 《地官司徒》· 《春官宗伯》· 《夏官司馬》· 《秋官司寇》· 《冬官考工記》
《天官冢宰》
第一章 敘官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治官之屬:
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內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甸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獸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漁人:中士四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鱉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
臘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食醫;中士二人。
疾醫:中士八人。
瘍醫:下士八人。
獸醫:下士四人。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漿人:奄五人、女漿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淩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籩人:奄一人、女籩十人、奚二十人。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
鹽人:奄二人、女鹽二十人、奚四十人。
冪人:奄一人、女冪十人、奚二十人。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掌舍: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幕人: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次: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內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內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信人、徒八十人。
內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遊亦如之。
寺人:王之正內五人。
內豎倍寺人之數。
九嬪、世婦、女禦、女祝四人、奚八人、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
典婦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賈四人、徒二十人。
典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二人。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內司服,奄一人、女禦三人、奚八人。
縫人:奄二人、女禦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追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屨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
第二章 大宰
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屬,以舉邦治。二曰官職,以辨邦治。三曰官聯,以會官治。四曰官常,以聽官治。五曰官成,以經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糾邦治。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以八則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馭其神。二曰法則,以馭其官。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四曰祿位,以馭其士。五曰賦貢,以馭其用。六曰禮俗,以馭其民。七曰刑賞,以馭其威。八曰田役,以馭其眾。
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一曰親親,二曰敬故,三曰進賢,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貴,七曰達吏,八曰禮賓。
以九職任萬民:一曰三農,生九穀。二曰園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澤之材。四曰藪牧,養蕃鳥獸。五曰百工,飭化八材。六曰商賈,阜通貨賄。七曰嬪婦,化治絲枲。八曰臣妾,聚斂疏材。九曰閑民,無常職,轉移執事。
以九賦斂財賄:一曰邦中之賦,二曰四郊之賦,三曰邦甸之賦,四曰家削之賦,五曰邦縣之賦,六曰邦都之賦,七曰關市之賦,八曰山澤之賦,九曰幣餘之賦。
以九式均節財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喪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之式,八日匪頒之式,九曰好用之式。
以九貢致邦國之用:一曰祀貢,二曰嬪貢,三曰器貢,四曰幣貢,五曰材貢,六曰貨貢,七曰服貢,八曰斿貢,九曰物貢。以九兩系邦國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藪,以富得民。
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國都鄙,乃懸治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象,挾日而斂之。乃施典于邦國,而建其牧,立其監,設其參,傅其位,陳其殷,置其輔。
乃施法於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貳,設其考,陳其殷,置其輔。凡治,以典待邦國之治,以則待都鄙之治,以法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萬民之治。
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及執事,視滌濯,及納亨,贊王牲事。及祀之日,贊玉幣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贊玉幾、玉爵。
大朝覲會同,贊玉幣、玉獻、玉幾、玉爵。大喪,贊贈玉、含玉。作大事,則戒於百官,贊王命。王視治朝,則贊聽治;視四方之聽朝,亦如之。凡邦之小治,則冢宰聽之。待四方之賓客之小治。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聽其致事,而詔王廢置。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而誅賞之。
第三章 小宰
小宰之職,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之政令,凡宮之糾禁。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執邦之九貢、九賦、九式之貳,以均節邦用。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一曰以敘正其位,二曰以敘進其治,三曰以敘作其事,四曰以敘制其食,五曰以敘受其會,六曰以敘聽其情。
以官府之六屬舉邦治:一曰天官,其屬六十,掌邦治,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二曰地官,其屬六十,掌邦教,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三曰春官,其屬六十,掌邦禮,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四曰夏官,其屬六十,掌邦政,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五曰秋官,其屬六十,掌邦刑,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六曰冬官,其屬六十,掌邦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
以官府之六職辨邦治:一曰治職,以平邦國,以均萬民,以節財用。二曰教職,以安邦國,以甯萬民,以懷賓客。三曰禮職,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職,以服邦國,以正萬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職,以詰邦國,以糾萬民,以除盜賊。六曰事職,以富邦國,以養萬民,以生百物。
以官府之六聯合邦治:一曰祭祀之聯事,二曰賓客之聯事,三曰喪荒之聯事,四曰軍旅之聯事,五曰田役之聯事,六曰斂弛之聯事,凡小事皆有聯。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裡以版圖,四曰聽稱責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
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以法掌祭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軍旅、田役、喪荒,亦如之。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捨,聽其治訟。
凡祭祀,贊玉幣爵之事,祼將之事。凡賓客,贊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幣之事、喪荒,受其含襚幣玉之事。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要。贊冢宰受歲會,歲終,則令群吏致事。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法,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乃退,以宮刑憲禁于王宮,令於百官府曰:各修乃職,考乃法,待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共,則國有大刑。
第四章 宰夫
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複、萬民之逆。
掌百官府之征令,辨其八職:一曰正,掌官法以治要;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征令。
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視滌濯。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客賜之飧牽與其陳數。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與其幣器財用凡所共者。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治之。三公、六卿之喪、與職喪帥官有司而治之。凡諸大夫之喪,使其旅帥有司而治之。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正歲,則以法警戒群吏,令修宮中之職事,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於上。
第五章 宮正/外饔
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國有故則令宿。其比,亦如之。辨外、內而時禁,稽其功緒,糾其德行,幾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與其奇邪之民,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月終則會其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宮之官府、次舍:無去守而聽政令。春秋以木鐸修火禁。凡邦之事蹕宮中廟中,則執燭。大喪,則授廬舍、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序,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眾,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後、世子。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侑食。膳夫授祭,品嘗食,王乃食。卒食,以樂徹於造。王齊日三舉。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劄則不舉。天地有災則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
王燕食,則奉膳贊祭。凡王祭祀、賓客食,則徹王之胙俎。凡王之稍事,設薦脯醢。王燕飲酒,則為獻主。掌後及世子之膳羞,凡肉脩之頒賜皆掌之。凡祭祀致福者,受而膳之,以摯見者亦如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世子之膳不會。
庖人:掌共六畜、六獸、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鮮槁之物,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及後、世子之膳羞。共祭祀之好羞,共喪紀之庶羞,賓客之禽獻。凡令禽獻,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犢麛,膳膏腥;冬行鮮羽,膳膏羶。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膳禽不會。
內饔:掌王及後、世子膳羞之割烹煎和之事。辨體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選百羞、醬物、珍物以俟饋。共後及世子之膳羞。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鳴,則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烏皫色而沙鳴,狸,豕盲視而交睫,腥;馬黑脊而般臂,螻。凡宗廟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飲食亦如之。凡掌共羞、脩、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凡王之好賜肉脩,則饔人共之。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脩、刑、膴。陳其鼎俎,實之牲體、魚、臘。凡賓客之飧饔、饔食之事,亦如之。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亨之事。饗士庶子,亦如之。師役,則掌共其獻賜脯肉之事。凡小喪紀,陳其鼎俎而實之。
第六章 亨人/獸醫
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職外,內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鉶羹;賓客,亦如之。
甸師: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共齊盛。祭祀,共蕭茅、共野果瓜之薦。喪事,代王受眚災。王之同姓有罪,則死刑焉。帥其徒以薪蒸役外,內饔之事。
獸人:掌罟田獸,辨其名物。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時田,則守罟。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凡祭祀、喪紀、賓客,共其死獸、生獸。凡獸入於臘人,皮毛筋角入於玉府。凡田獸者,掌其政令。
漁人:掌以時漁為梁。春獻王鮪。辨魚物,為鮮薨,以共王膳羞。凡祭祀、賓客、喪紀,共其魚之鮮薨。凡漁者,掌其政令。凡漁征入於玉府。
鱉人:掌取互物以時簎魚、鱉、龜、蜃,凡狸物。春獻鱉、蜃,秋獻龜、魚。祭祀,共蠯、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籍事。
臘人:掌乾肉。凡田獸之脯、臘、膴、胖之事。凡祭祀,共豆脯,薦脯、膴、胖,凡臘物。賓客、喪紀,共其脯、臘,凡乾肉之事。
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瘍者造焉,則使醫分而治之。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
食醫: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凡食齊視春時,羹齊視夏時,醬齊視秋時,飲齊視冬時。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鹹,調以滑甘。凡會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梁,雁宜麥,魚宜苽。凡君子之食,恒放焉。
疾醫:掌養萬民之疾病。四時皆有癘疾:春時有瘠首疾,夏時有癢疥疾,秋時有瘧寒疾,冬時有嗽、上氣疾。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以五氣、五聲、五色視其死生。兩之以九竅之變,參之以九藏之動。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入于醫師。
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劀殺之齊。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五味節之。凡藥,以酸養骨,以辛養筋,以鹹養脈,以苦養氣,以甘養肉,以滑養竊。凡有瘍者,受其藥焉。
獸醫:掌療獸病,療獸瘍。凡療獸病,灌而行之以節之,以動其氣,觀其所發而養之。凡療獸瘍,灌而劀之以發其惡,然後藥之,養之,食之。凡獸之有病者,有瘍者,使療之;死則計其數以講退之。
第七章 酒正/掌次
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凡為公酒者,亦如之。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緹齊,五曰沈齊。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辨四飲之物,一曰清,二曰醫,三曰漿,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齊,以共王之四飲、三酒之饌,及後、世子之飲與其酒。
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量。共賓客之禮酒,共後之致飲於賓客之禮醫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飲酒,共其計,酒正奉之。凡饗士庶子,饗耆老、孤子,皆共其酒,無酌數。掌酒之賜頒,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書契授之。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要,小宰聽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飲酒不會。以酒式誅賞。
酒人: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共奉之,以役世婦。共賓客之禮酒、飲酒而奉之。凡事,共酒而入於酒府。凡祭祀,共酒以往。賓客之陳酒亦如之。
漿人:掌共王之六飲:水、漿、醴、涼、醫、酏,入於酒府。共賓客之稍禮,共夫人致飲于賓客之禮清、醴、醫酏糟而奉之。凡飲共之。
淩人:掌冰正。歲十有二月,令斬冰,三其淩。春始治鑒。凡內外饔之膳羞,鑒焉,凡酒、漿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鑒。賓客,共冰。大喪,共夷槃冰。夏,頒冰掌事。秋,刷。
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橑、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餈。凡祭祀,共其籩薦羞之實。喪事及賓客之事,共其薦籩羞籩。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凡籩事掌之。
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蜃、蚳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食,酏食、糝食。
凡祭祀,共薦羞之豆實。賓客、喪紀亦如之。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王舉,則共醢六十甕,以五齊、七醢、七菹、三臡實之。賓客之禮,共醢五十甕。凡事共醢。
醯人:掌共五齊、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齊菹,凡醯醬之物。賓客,亦如之。王舉,則共齊菹醯物六十甕,共後及世子之醬齊菹。賓客之禮,共醯五十甕。凡事共醯。
鹽人:掌鹽之政令,以共百事之鹽。祭祀,共其苦鹽、散鹽。賓客,共其形鹽、散鹽。王之膳羞,共飴鹽;後及世子亦如之。凡齊事,煮鹽以待政令。
冪人:掌共巾冪。祭禮,以疏布巾冪八尊,以畫布巾冪六彝。凡王巾皆黼。
宮人:掌王之六寢之修,為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惡臭,共五之沐浴。凡寢中之事,掃除、執燭、共爐炭,凡勞事。四方之舍事亦如之。
掌舍:掌王之會同之舍。設梐枑再重。設車宮,轅門,為壇壝宮,棘門,為帷宮,設旌門。無宮,則共人門。凡舍事則掌之。
幕人:掌帷、幕、幄、帟、綬之事。凡朝覲、會同、軍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綬。大喪,共帷、幕、帟、綬。三公及卿大夫之喪,共其帟。
掌次:掌王次之法,以待張事。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設重帟、重案。合諸侯,亦如之。師田,則張幕,設重帟、重案。諸侯朝覲、會同,則張大次、小次;師田,則張幕設案。孤卿有邦事,則張幕設案。凡喪,王則張帟三重,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屍次。射,則張耦次。掌凡邦之張事。
第八章 大府/職幣
大府: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人,頒其貨于受藏之府,頒其賄於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用焉。凡頒財,以式法授之;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吊用;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大喪,共含玉、複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內府: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凡適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之好賜予,則共之。
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共王及後、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旅,共其財用之幣齎,賜予之財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服不會。
司會: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貢之法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歲會考歲成,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冢宰廢置。
司書: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人於職幣。凡上之用財用,必考于司會。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財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群吏之征令。凡稅斂,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治,考焉。
職內: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總。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職歲: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會計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財用,受式法於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法贊逆會。
職幣:掌式法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法贊之。
第九章 司裘/內樹
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獻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熊侯、豹侯。聊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大喪,廞裘,飾皮車。凡邦之皮事,掌之。歲終則會,唯王之裘與其皮事不會。
掌皮:掌秋斂皮,冬斂革,春獻之,遂以式法頒皮革於百工。共其毳毛為氈,以待邦事,歲終則會其財齎。
內宰:掌書版圖之法以治王內之政令。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以陰禮教六宮,以陰禮教九嬪,以婦職之法教九禦,使各有屬,以作二事;正其服,禁其奇邪,展其功緒。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正後之服位,而詔其禮樂之儀,贊九嬪之禮事。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致後之賓客之禮。凡喪事,佐後使治外內命婦,正其服位。
凡建國,佐後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陰禮。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始蠶於北郊,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後而受獻功者,比其大小與其粗良而賞罰之,會內宮之財用。正歲均其稍食,施其功事,憲禁令于王之北宮而糾其守。上春,詔王后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于王。
內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後出入,則前驅。若有祭祀、賓客、喪紀,則擯,詔後之禮事,相九嬪之禮事,正內人之禮事,徹後之俎。後有好事于四方,則使往;有好令于卿大夫,則亦如之。掌王之陰事陰令。
閽人:掌守王宮之中門之禁。喪服、兇器不入宮,潛服、賊器不入宮,奇服、怪民不入宮。凡內人、公器、賓客,無帥則彌幾其出入。以時啟閉。凡外內命夫命婦出入,則為之辟。掌掃門庭。大祭祀、喪紀之事,設門燎,蹕宮門廟門。凡賓客,亦如之。
寺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糾之。若有喪紀、賓客、祭祀之事,則帥女宮而致於有司,佐世婦治禮事。掌內人之禁令。凡內人吊臨于外,則帥而往,立於其前而詔相之。
內豎:掌內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為內人蹕。王后之喪,遷于宮中,則前蹕;及葬,執褻器以從遣車。
第十章 九嬪/女史
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禦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禦敘于王所。凡祭祀,贊玉齎,贊後薦,徹豆籩。若有賓客,則從後。大喪,帥敘哭者亦如之。
世婦: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齎盛。及祭之日,蒞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掌吊臨于卿大夫之喪。
女禦:掌禦敘于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凡祭祀,贊世婦。大喪,掌沐浴。後之喪,持翣。從世婦而吊于卿大夫之喪。
女祝:掌王后之內祭祀,凡內禱詞之事。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女史:掌王后之禮職。,掌內治之貳,以詔後治內政。逆內宮,書內令。凡後之事以禮從。
第十一章 典婦功/夏采
典婦功:掌婦式之法,以授嬪婦及內人女功之事齎。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賈之,物書而楬之。以共王及後之用,頒之於內府。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頒絲於外內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賜予,亦如之。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數,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賜予。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喪紀,共其絲、纊、組、文之物。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典枲:掌布緦縷紵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齎。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紗。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紗。凡祭祀、賓客,共後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衣服;共喪衰亦如之。後之喪,共其衣服,凡內具之物。
縫人:掌王宮之縫線之事。以役女禦,以縫王及後之衣服。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內之縫事。
染人:掌染絲帛。凡染,春暴練,夏纁玄,秋染夏,冬獻功。掌凡染事。
追師: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喪紀,共笄絰亦如之。
屨人: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舄、黑舄、赤弱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履。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夏采:掌大喪以冕服複于大祖,以乘車建綏複於四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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