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百問百答】(第32問)什麼是不可撤銷信託?
2025年4月10日
【信託規劃 財富傳承 律師百問百答】(第32問)什麼是不可撤銷信託?
答:顧名思義,不可撤銷的信託在其成立後,除非信託條款或者法律規定的某些條件出現,且很多時候要經過法院,否則設立人不得隨意更改或終止信託。信託設立人通常既不能是信託受託人也不能是受益人。從法律上講,相當於贈與,信託設立人將資產贈給不可撤銷信託,受託人為了受益人的利益,在法律形式上對信託擁有所有權。因為信託設立人不再控制這些資產,所以有某些稅收優惠和債權人保護即資產保護的功能。不可撤銷信託跟可撤銷的信託一樣,可以避免遺產認證、避免多州認證、輕鬆傳承、財產無縫對接、保持私密等好處。除此之外,還可以有資產保護、減免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好處。紐約州的法律規定,除非在信託中明確規定是可撤銷信託,否則視為不可撤銷信託。但因為一旦設立,信託設立人失去對財產的控制權,很多人都不願意輕易設立不可撤銷信託。通常有三類人才有必要設立不可撤銷信託。一類是富人,需要避免遺產稅,用不可撤銷信託結合其它規劃工具,可以避免高達40%的遺產稅;第二類是高風險執業人士,比如醫生、律師、餐館老闆等等,如果擔心被訴賠的傾家蕩產,可以把部分資產放到不可撤銷信託中,達到避免債務保護資產的目的;還有一類是為了享受政府醫療補助福利而設立白卡保護信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