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百問百答】第42問 設立信託可以避免債務嗎?
10 影片觀看·2025年4月11日
設立人本人不能將資產放到可撤銷信託避免債務,是因為信託設立人對可撤銷信託里的資產有完全的掌控權,因此債權人可以追討可撤銷信託中的財產,只有受ERISA稅法保護的Qualified Pension Trust是個例外,這種信託中退休帳戶可以免於債權人或官司的追討。一旦信託設立人創建不可撤銷信託並把資產轉到不可撤銷信託中,如資產贈與出去,就不是設立人自己的了,因此債務人就追償不到。因此不可撤銷信託不僅是避免遺產稅的極好工具,也是某些高危風險人群避免債務的好工具。但單純躲避債務或者預防躲避預料之中的債務去設立不可撤銷信託,可能會被視為欺詐,債權人還是可以追到不可撤銷信託中的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