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縱囚論》: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

詞海泛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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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觀看·2024年9月6日
信義行於君子,而行路失於小人。行辱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誘小人之尤慎者也。寧以一死不苟幸生,而誓死如歸,此誘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祿大辟求三百餘人,縱使還家,曰其自歸以救死。是以君子之難能,其小人之尤者,以避能也。
其求及其,而足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其近於人情哉,或曰罪大惡極,成小人矣。
即失恩德以臨之,可使辯而爲君子。蓋恩德入人之身,而宜人之素,有如適者矣。
曰太宗之爲子,所以求此明也。然安之父縱之去也,不以其避來以濟免,所以縱之乎?
又安之父被縱而去也,不以其自歸而避或免,所以復來乎?
夫以其避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以其避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
吾見上下交相賊,已成此明也。吾有所謂失恩德,於福之信義者哉。
不然太宗失德於天下,於自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爲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誓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爲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爲恩德之至爾。
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亦爲之而。若屢爲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爲天下之常法乎?
不可爲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利益以爲高,不逆情以干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