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三十宋紀十二太宗明皇帝上之上

qingshe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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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所记历史有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前后共1362年。全书按朝代分为十六纪,即《周纪》五卷、《秦纪》三卷、《汉纪》六十卷、《魏纪》十卷、《晋纪》四十卷、《宋纪》十六卷、《齐纪》十卷、《梁纪》二十二卷、《陈纪》十卷、《隋纪》八卷、《唐纪》八十一卷、《后梁纪》六卷、《后唐纪》八卷、《后晋纪》六卷、《后汉纪》四卷、《后周纪》五卷。
《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
《资治通鉴》这书名的由来,就是宋神宗认为该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钦赐此名的。由此可见,《资治通鉴》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资政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封建帝王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
《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的通史(《史记》为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春秋》为现存最早编年体史书 [1] ),按时间先后叙次史事,往往用追叙和终言的手法,说明史事的前因后果,容易使人得到系统而明晰的印象。它的内容以政治、军事的史实为主,借以展示历代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作为历史的借鉴。叙述了各族人民的生活与斗争。
《資治通鑒》,卷帝130,宋記十二,太宗明皇帝上之上。
太史元年,春徵月已未朔,廢帝改元永光,大赦。
丙申,魏大赦,二月丁丑,魏主如樓梵公。
自孝建以來,民間盜著爛錢,商貨不行。
耕銀更助二諸錢,形勢轉細。
官錢每出,民間即磨孝之,而更薄小無輪廓,不磨綠。
魏之雷子,三月已四,魏主還平成,下五月鬼卯,為高宗儲。
初,魏氏祖經營四方,國破虛耗,重以內難,朝野楚楚。
高宗四之,欲時消息,竟以政治,懷疾中外,民心復安。
賈臣,太子洪及皇帝魏,大赦,尊皇后與皇太后。
賢祖十年十二,世中車騎大將軍以魂專權,
繳詔撒尚書楊保年,平陽公賈愛仁,南陽公張天渡與晉忠。
世中司徒,平雲王陸立至集於黛郡溫泉,以魂使司衛諫穆多侯詔之。
多侯衛立曰:「魂有無君之心,僅公車宴駕,王德望訴眾,奸臣所計,
以少焉留以觀之,朝廷安靜,然後入,未完也。」
立曰:「安有聞君復之喪,律患而不復者乎?
即此復平成,以魂所為多不乏,立碩正之。」
物深
魂又沙立及穆多侯,多侯受之地也。
即有衛以魂為太尉陸尚書氏,東安王劉尼為司徒,
尚書左蒲燁,代人何其奴為司空,
殿中尚書順陽公玉,謀諸以魂,魂沙之。
仁子
衛以淮南王陀為鎮西大將軍,一統三司,鎮梁州,衛開九進。
仁武
加柳元景南豫州次使,加嚴師伯丹陽隱,
求七月鬼四,衛以太尉以魂為丞相,衛居諸王尚。
事無大小,解決於魂,廢帝幼兒倦報,
及其位,始由南太后大臣及代法星等,
未敢自字。
太后既足,帝年漸長,欲有所為,
法星者亦至之。
衛帝曰:「官所為如此,欲作營養也。」
帝稍不能平。
所幸焉人化怨尼,次與無算。
法星長加裁減,怨尼恨之。
帝使怨尼於外,查聽風謠。
怨尼言與帝曰:「道路皆言,宮中有二天子,
法星真天子,官為燕天子,
且官居深宮,與人物不接。」
法星與太宰沿柳共為一體,
往來門客行有數百,內外事數莫不畏伏。
法星是孝無左右,久在恭維,
今與他人作一家,深恐此作習非復官有。
帝遂發詔免法星,淺還田裡,仍習遠峻。
八月新有,次法星死,解朝上之舍人。
圓外散濟世郎,東海西險渡,已有寵於世祖。
常典作義,客都苛虐,垂鋪慘讀,人皆苦之。
帝長戲曰:「險渡為百姓患,必當除之,
左右因唱諾,即宣之殺之。」
尚書又譜業,領魏衛清,丹陽尹,
尹師伯居權日久,交涉銀字,為醫官所籍。
帝裕親朝政,耕武,以師伯為尚書左鋪業,解清銀。
以吏部尚書王裕為右鋪業,分其權任。
師伯史句,出:「世祖多猜忌,
王公大臣崇祖秉惜,莫敢妄相過從。
世祖祖,太宰義公等皆相賀曰,
今日時勉橫死矣。
撫過山嶺,義公與柳元景,尹師伯等,
聲月憨吟,不捨晝夜,底內不能平。
既殺戴法興,諸大臣無補震懾,各不自安。
於是元景師伯密謀廢地,立義公,日夜懼謀,而遲疑不能決。
元景以其謀告沈慶之,慶之與義公素不厚,
尹師伯常專斷朝事,不與慶之參懷。
偽令史曰,沈公、趙牙爾、安德、豫正氏,
慶之恨之,乃發其事。
詭有,抵自率禦林兵討義公,殺之,並其四子。
斷絕義公之體,分裂腸胃,挑取眼睛,以密字之,
謂之鬼目縱。
別遣使者稱趙,趙柳元景,以兵隨之,
左右奔告,兵刃飛長。
元景之獲至,入慈其母,整朝府,乘車應趙。
帝車騎司馬書人榮福,率左右壯士欲拒命,
元景苦盡之,既出向,軍事大智。
元景下車受祿,容色恬然,並其八子六弟及諸侄。
或嚴師伯虞道,殺之,並其六子。
又殺廷尉劉德苑,改元景和,文武晉尉二等。
遣使諸襄州自使,江夏世子伯勤。
自是公卿以下,皆被垂夜如奴隸矣。
初,帝在東宮奪過師,世祖欲廢之,而立新安王子鸞。
世中原以盛稱,太子好學,有日新之美。
世祖乃旨,帝猶是得之。
既諸群公欲飲盡飲,任以朝政,遷為吏部尚書。
與尚書幼程徐源,皆以諸義公等功,賜爵獻子。
徐源便僻善事人,頗涉書傳。
自源家出,入室左右,御參顧問。
既常於復會,又適宜典文,故為太祖所任諭。
大明之事,委記猶重。
時殿省舊人,多見諸主。
惟遠巧於江營,始終無舞。
廢帝待之意厚,群臣莫及。
帝美初,常與沈慶之及山陰公主同年,遠亦豫言。
山陰公主,帝子也。
是駙馬都尉何己?
己,偃之子也。
公主猶吟字,常謂帝曰。
且與陛下男女雖疏,懼託體先帝。
陛下六宮萬數,而且惟駙馬一人,始太不均。
帝乃為公主至面首左右三十人。
晉爵快姬郡長公主,志同郡王。
吏布郎楚淵茂美。
公主舊帝情已自逝,帝許之。
淵是公主時餘日,被賤逼迫,
已死自逝,乃得冕。
淵,佔之之子也。
帝令太廟別化足考之相。
帝入廟,至高祖相曰。
取大英雄,生勤數天子。
至太祖相曰。
徐邑不惡,但末年不免而拙去頭。
至世祖相曰。
取大扎鼻,如何不扎?
立照化功,令扎之。
以晉恩王修仁為雍州刺史。
襄東王裕為南裕州刺史。
皆留不淺,假虛。
以司徒楊州刺史豫章王子上領上書令。
以始興公沈慶之為侍中太位。
慶之故辭。
徵清濟二州刺史王玄摩為領軍將軍。
為葬文成皇帝於金陵。
廟號高宗。
九月鬼祀帝如胡鼠。
務虛,還健康。
新安王子鸞有寵於世祖。
帝急之。
辛丑,前史次子鸞死。
又殺其母帝南海王子師及其母妹。
罰殷貴妃沐。
又欲絕景寧陵。
太史以為不利於帝。
乃旨。
出。
金子光祿大夫謝莊為殷貴妃磊曰。
贊鬼堯門。
帝以莊彼貴妃於勾役夫人。
欲殺之。
禍遂帝曰。
死者人之所同。
一往之苦不足為困。
莊生長富貴。
今系之上方。
使之天下苦巨。
然後殺之。
未完也。
帝從之。
徐州刺史易陽王長。
素為氏族所物。
民間每訛言常當反。
逝歲。
訛言尤慎。
廢帝常未左右曰。
我及大魏以來
遂未嘗戒言。
使人異議。
長史典籤取法生。
奉表亦健康。
求入朝。
帝未法生曰。
易陽與太宰謀反。
我正欲討之。
今之求還。
甚善。
有呂節問法生。
易陽謀反。
何故不起。
法生懼。
逃還蓬城。
帝因此用兵。
即有下詔逃場。
內外戒言。
帝自降兵渡江。
命沈慶之。
統諸軍前驅。
法生至蓬城。
場即拒兵返。
一席統內諸軍。
皆不受命。
展長史。
將左文武西懷一心。
場之事不成。
棄母妻攜愛妾。
也與數十季開北門奔魏。
場頗社學能主文。
為人重之。
史上公主。
拜世中。
徵南將軍。
駙馬都尉。
次爵丹陽王。
吏部尚書原以。
始為帝所寵任。
訛而失職。
待遇頓衰。
史有司糾奏其罪。
白衣領職。
以懼。
鬼辭求出。
假言。
已以督雍梁諸軍事。
雍州次使。
以救蔡興宗。
未知曰。
襄陽興厄。
何可枉。
已曰。
白刃交錢。
不救流史。
今者之行。
惟願生出虎口耳。
且天道遼遠。
何必揭豔。
事實。
臨海王子虛。
惟都督荊襄等八州諸軍事。
荊州次使。
朝廷以興宗。
惟子虛長使。
南郡太守。
行輔州事。
興宗辭不行。
以稅興宗曰。
朝廷行事人所共見。
在內大臣朝不保息。
就今出居陝西。
惟八州行事。
以再相勉。
帝聖兵強。
取江陵直齒。
水路流通。
若朝廷有事。
可以共立桓文之貢。
豈比受至兇狂。
臨不測之禍乎。
今得見不去。
後復求出。
豈可得也。
興宗曰。
武肅日平靜。
與主上甚疏。
未容有患。
宮省內外。
人不自保。
會應有變。
若內難得彌。
外信未必可量。
汝欲在外求全。
我欲居中勉惑。
各行其志。
不亦善乎。
以於是狼狽上路。
猶律見追。
行至巡洋。
喜曰。
今是綿矣。
鄧婉為晉安王子薰。
鎮君長使。
巡洋內事。
行江州市。
以與之款暇過長。
每清閑。
比近日窮夜。
以與婉人地本疏。
見者知其有意志矣。
尋赴以蔡興宗。
為吏部尚書。
務武。
解嚴。
地因自白夏。
既江至瓜布。
沈慶之復起。
聽民思著錢。
猶是錢貨亂敗。
欽錢常不盈三寸。
大小趁此。
謂之訛眼錢。
列於此者。
謂之言還錢。
貫之一縷。
入水不沉。
隨手破碎。
市井不復料數。
十萬錢不盈一居。
鬥米一萬。
商貨不行。
東十月丙寅。
地還健康。
地就東陽太守王藻。
賞氏族女林川長公主。
公主渡。
贈藻於地。
集卯。
藻下欲死。
快機太守孔陵福。
所至有政績。
以午飯盡臣。
盡臣贈之。
地前使鞭殺陵福。
丙誅其二子。
寧碩將軍何邁。
與之子也。
賞帝姑新菜長公主。
抵納主於後宮。
謂之謝貴嬪。
詐言公主烘。
殺公婢。
送邁帝殯葬。
行喪禮。
庚臣。
擺貴嬪為夫人。
甲鸞露龍旗。
出井入壁。
邁肅豪俠。
多揚死士。
謀因帝出遊。
廢之。
禮晉安王子薰。
是謝。
十一月人臣。
抵自降兵諸邁。
出。
沈慶之既發嚴柳之謀。
遂自溺於地。
碩晉嚴歸見。
抵晉不悅。
慶之懼。
渡門不接賓客。
長秦左右範縣
至吏部尚書蔡興宗所。
興宗使縣為慶之曰。
公閉門厥客。
以閉猶有請託者爾。
如興宗。
非有求於公者也。
何謂見懼。
慶之使縣邀興宗。
興宗往見慶之。
主上避者所行。
人倫道盡。
率得改興。
無可復忘。
今所忌憚。
惟在於公。
百姓勇勇。
所瞻賴者。
亦在公一人而已。
公威名訴諸。
天下所服。
今舉朝黃黃。
人懷威步。
知灰之日。
誰不想應。
如猶豫不斷。
與作觀成敗。
豈為但兮極惑。
四海眾則將有所歸。
樸盲倦異常。
故敢盡言。
願公詳思其計。
慶之曰。
樸常之今日憂慰。
不負自保。
但盡忠奉國。
始終已知。
當委任天命爾。
假老退私門。
兵力鈍缺。
雖欲為之。
事亦無成。
興宗曰。
當今懷謀私分者。
非欲邀公賞富貴。
正求託朝夕之思爾。
殿中將帥。
惟聽外間消息。
若一人唱首。
則扶養可定。
況公統戎累朝。
舊日不去。
不在公省。
受恩者多。
沈憂之輩。
解公家子弟爾。
何患不從。
且公門徒義父。
並三無勇士。
殿中將軍陸憂之。
公之鄉人。
僅入東討賊。
大有凱杖。
在清夕未發。
公取其器杖。
以配衣麾下。
使陸憂之。
率以前驅。
譜在尚書中。
自當率百寮。
按前代故事。
更簡賢明。
以奉社稷。
天下之事。
立定矣。
有朝廷諸所施為。
民間傳言。
公悉欲知。
公今不覺。
當有先公起事者。
公亦不免復從之禍。
聞車駕屢姓貴弟。
憾罪焉留。
又聞丙左右獨入閣內。
此萬事一時。
不可失也。
慶之曰。
敢君至言。
然此大事。
非樸所能行。
事至。
故當報忠以莫爾。
青州刺史沈文秀。
慶之弟子也。
江之鎮。
率布軀出屯白夏。
一睡慶之曰。
主上狂暴如此。
禍亂不久。
而一門受其寵任。
萬物皆謂與之同心。
且若人愛增無常。
猜忍特甚。
不測之禍。
進退難免。
僅因此重力。
圖之易於反掌。
機會難執。
不可失也。
再三言之。
至於流涕。
慶之終不從。
文秀遂行。
即地諸河脈。
兩慶之必當入見。
先必清西諸橋以絕之。
慶之聞之。
國往。
不得進而還。
地乃使慶之從父兄子。
直閣將軍幽之。
賜慶之藥。
慶之不肯飲。
幽之已被飲殺之。
十年八十。
慶之此事中文殊欲亡。
恐如太宰義公北之解。
為其弟忠叔郎文稷曰。
我能死而能報。
遂飲慶之之藥而死。
弟密叔郎昭明亦自經死。
文稷揮刀馳馬而去。
追者不敢逼。
遂得免。
弟乍言慶之病轟。
贈世中太位。
誓曰忠武功。
葬禮甚厚。
領軍將軍王玄魔
所留替建帝以刑殺過此。
弟大怒。
玄魔肅將有威名。
道路訛言玄魔已建株。
蔡興宗常為東陽太守。
玄魔點遷包法戎家在東陽。
玄魔使法戎至興宗所。
興宗為法戎曰。
領軍殊當憂懼。
法戎曰。
領軍必日待不復時。
夜役不眠。
橫言收己在門。
不保訛請。
興宗曰。
領軍憂懼當為方略。
那得坐待獲至。
殷使法戎勸玄魔舉世。
玄魔使法戎謝曰。
此意未亦可行。
其當不謝君言。
又為將軍劉道隆。
為帝所寵任。
專點進兵。
興宗常語之據從帝夜出。
道隆過興宗車後。
興宗曰。
劉軍必日思憶閑寫。
道隆解其意。
恰興宗守曰。
蔡公物多言。
人尹立皇后陸氏。
太皇太后帝道慶之女也。
帝慰寄諸父。
恐其在外為患。
解拒之健康。
居於殿內。
毆錘靈業。
無復人禮。
襄東王玉。
晉安王修仁。
山陽王修祐。
皆肥壯。
帝為竹龍。
長耳昌之。
以玉猶肥。
謂之諸王。
謂修仁為沙王。
修祐為賊王。
以三王寧長。
猶物之。
長路以自隋。
不離左右。
東海王伊。
姓樊烈。
謂之驢王。
桂林王範修。
八陵王修若。
年尚少。
故病得從容。
常以木槽成範。
並砸矢絞之。
決地為坑。
始以泥水。
裸玉坑內中。
始以口舊曹石之。
用為歡笑。
前後欲殺三王。
以時數。
修仁多智術。
每以談笑。
寧於樂之。
故得推遷。
少婦劉蒙竊韻。
臨樂。
帝迎入後宮。
似其生男。
與立為太子。
欲嘗五指。
帝落之。
復其手足。
貫之以杖。
使人擔負太官。
曰今日屠豬。
修仁笑曰。
豬未應死。
帝問其故。
修仁曰。
待皇子生。
殺豬取其肝肺。
帝怒乃解。
曰且復庭位。
宜肅室之。
丁位蒙竊生子。
明曰皇子。
謂之大赦。
似為婦後者。
決議其。
帝又以太祖室祖。
載兄弟
庶皆第三。
江州次使晉安王子
勳亦在第三。
故誤之。
因合邁之謀。
使左右朱景雲。
送藥賜子薰死。
景雲至盆口
亭不進。
子薰點籤謝道邁。
主帥攀心之。
世書楚陵四文之。
持以告長使鄧婉。
棄替請記。
婉曰。
神南土寒室
蒙先帝殊恩。
以愛子見託。
豈得兮門戶百口。
豈當以死報效。
幼主婚報
社稷危殆。
雖曰天子
室尤獨夫。
今便只率文武
執造精義。
與群公卿室
廢婚立明爾。
誤申。
婉娼子薰教。
令所不戒言。
子薰容服楚廳室。
即寮左。
使攀心之口宣旨
譽之。
四座衛隊。
陸氏參軍陶亮。
首請孝子前驅。
眾皆奉旨。
乃以亮為資役參軍。
領忠兵。
總統軍事。
公曹張沈為資役參軍。
捧坐周建。
南陽太守沈懷保。
民山太守薛長保。
龐澤令陳紹宗等
並為將帥。
出。
帝使荊州
陸宋前軍長使。
荊州刑事張躍至盤口。
婉娼子薰命。
弒其志固。
營已所乘車。
以為司馬。
越唱之地也。
婉月二人共掌內外重事。
遣將軍於伯啟
率五百人短大雷。
禁絕商旅及公司使命。
遣使上諸郡民丁。
收斂器械。
巡日之內得假釋五千人。
出盾大雷。
於兩岸助雷。
又以巴東建平二郡太守
孫沖之為資役參軍。
領中兵。
與陶亮並統前軍。
一席遠進。
物武。
帝召諸妃、主列於前。
搶左右使主之。
南平王朔妃江氏不從。
帝怒。
殺妃三子。
南平王敬尤。
廬陵王敬先。
安南侯敬淵。
貶江妃一百。
先是。
民間訛言。
襄中出天子。
帝將南巡京襄二州。
以壓制。
明旦。
禦先朱襄東王獄。
然後發。
出。
帝祭殺群公。
恐群下謀己。
以直閣將軍宗嶽、譚金、
童太一、沈幽之等有勇力。
引為爪牙。
賞賜美人金箔。
充刃其家。
嶽等久在殿省。
眾所未福。
解為帝盡力。
帝恃之。
亦無所顧淡。
自為不道。
中外騷然。
左右肅衛之事皆有意志。
而為嶽等不敢發。
使三王久憂。
不知所為。
襄東王獄主一。
快機軟殿夫。
內建始興王道龍。
學官令林懷禮道尼。
以直閣將軍柳光世。
及帝左右狼牙淳於文族等。
謀事帝。
帝以立後顧。
假諸王焉人。
欲左右乾嵐生意在中。
欲密使後帝舉止。
先是帝有化林園竹林堂。
使工人落香竹。
一人不從命斬之。
夜。
夢在竹林堂。
有女子罵曰。
帝被虐不道。
明年不及屬矣。
帝於宮中求得一人。
似所夢者斬之。
又夢所殺者罵曰。
我已訴上帝矣。
於是烏席。
言竹林堂有鬼。
是日不時。
帝出化林園。
建安王休人。
山陽王休幼。
快姬公主並從。
襄東王玉獨在密書省。
不被詔亦憂懼。
抵肅物主一無形受祭之。
見者竊恥。
阮殿夫以其謀告祭之。
即外見點是東陽諸幼。
戲楷主南鵬城江產之。
戲楷將晉陵王靖澤。
中書社人戴明寶。
祭之等文職皆響應。
有欲淤樂內外。
使秦嵐生密報休人休幼。
使帝欲南巡。
復興宗樂等並聽出外莊數。
偽隊主樊僧正訪華陵閣。
柳光世與僧正相仁。
因密邀至。
僧正即受命。
凡同謀十餘人。
阮殿夫屢歷少不濟。
更欲昭和。
受祭之曰。
謀廣獲謝不凡多人。
其夕。
帝夕稟侍衛。
與群巫及才女數百人。
設跪於竹林堂。
勢必將奏樂。
受祭之抽刀前入。
江產之賜之。
淳於文族等皆隨其後。
休人聞行聲甚極。
偽休幼樂。
相隨奔景陽山。
地見祭之至。
引弓射之。
不中。
才女皆蹦走。
帝一走。
大呼祭祭者三。
祭之追而適之。
宣令肅衛曰。
襄東王守太皇太后令。
除狂主。
今已平定。
殿省惶惑。
未知所為。
休人就密書省見襄東王。
即稱臣。
引生西唐。
登御座。
召見諸大臣。
於是士氣倉促。
王師旅。
險至西唐。
有著烏帽。
作定。
休人呼主衣。
以白帽戴之。
令備禹儀。
雖未即位。
凡事悉稱令書施行。
選太皇太后令。
恕廢帝罪惡。
命襄東王轉成皇籍。
吉明。
宗越等始入。
襄東王府皆甚厚。
廢帝母帝司徒。
揚州自始。
豫章王子上。
頑備有匈奉。
即位。
襄東王以太皇太后令。
賜子上及快姬公主死。
晉安王休人等。
適得出居外舍。
是謝莊之囚。
廢帝有橫屍太醫閣口。
蔡興宗為尚書幼僕業。
王豫曰。
此雖兄輩。
要是天下之主。
已使喪禮粗足。
若執如此。
四海必將成人。
乃藏之莫靈獻難。
出。
襄東王母沈潔瑜早足。
陸太后養之。
王是太后慎謹。
太后愛王一度。
王既是廢帝。
欲為太后心。
下令以太后弟子休之。
為皇門侍郎。
貌之為中書侍郎。
論功行賞。
授祭之等十四人。
皆封縣侯縣子。
十二月更申說。
以東海王一為中書監太尉。
晉鎮軍將軍。
江州次使晉安王子勳為車騎將軍。
開府一同三司。
貴害。
以晉安王修仁為司徒尚書令。
揚州次使。
以山陽王修祐為荊州次使。
貴陽王修範為南徐州次使。
遺醜。
西安陸王子綏為江夏王。
秉淫。
襄東王及皇帝位。
大赦改元。
其沸地使昏治妙風。
並皆堪噱。
庚武。
以右衛將軍劉道隆為中護軍。
道隆溺於沸地。
常無禮於晉安太妃。
治世。
晉安王修仁求解職。
明帝乃次道隆死。
宗嶽、譚金、童太一等。
雖為尚所輔皆。
內不自安。
尚意不遇使居中。
從容未之曰。
卿等遭離報朝勤勞日久。
應得自養之地。
兵馬大郡隨卿等所擇。
嶽等素以自宜。
聞之皆相顧失色。
陰謀作亂。
以告沈幽之。
幽之已聞。
尚收嶽等。
下欲死。
幽之復入直閣。
新衛喜林鶴王子產為南平王。
晉熙王子虞為廬陵王。
仁申。
以尚書幼濮業王景文為尚書濮業。
景文即豫業。
畢尚明以自行。
以亥。
追尊沈太妃曰宣太后。
陵曰崇寧。
出。
豫州次使山陽王修佑入朝。
以長使南梁郡太守殷衍行輔州事。
即修佑喜荊州。
即以衍為督豫司二州諸軍事。
豫州次使。
有司奏陸太后宜急前號。
宜居外宮。
尚不許。
勿隱。
尊陸太后為崇獻皇太后。
居崇獻宮。
恭奉禮儀。
不亦舊日。
立妃王氏為皇后。
後景文之妹也。
把二諸錢。
謹訛衍言還錢。
於皆通用。
江州左吏得尚所下令書。
皆喜。
共造鄧晚曰。
暴亂既除。
殿下又開皇閣。
實為公司大慶。
晚以晉安王子勳。
次帝居三。
又以巡陽啟事。
與世祖同服。
為事必有成。
取令書投帝曰。
殿下當開端門。
皇閣是無徒視爾。
眾皆害惡。
晚更與陶亮等。
擅至棄駕。
徵兵四方。
遠以既至襄陽。
即與資邑參軍劉湖。
擅修兵械。
檢及世祖。
乍稱匹太皇太后令。
使其起兵。
即劍牙持習。
奉表勸子勳及大魏。
新四。
更以山陽王修祐。
為江州次使。
荊州次使林海王子虛。
及留本任。
新四。
廢帝以紹陵王子元。
為襄州次使。
中兵參軍沈仲裕。
為道路行事。
至闕頭。
聞巡陽兵起。
不敢進。
晚遣數百人。
截營之。
令子勳。
劍牙於桑圍。
傳習建康。
稱。
古至尊前典。
處優至名。
有未上。
剿害名貌。
篡妾大寶。
甘我朝目。
寡我兄弟。
渺孤同氣。
猶有十三。
聖陵何孤。
而當乏想。
映州次使。
安祿王子隨。
嘗子勳出席。
欲攻廢地。
聞廢地已允。
即截甲下標。
既而聞江雍猶至兵。
營府行事苟便知大巨。
即遣資邑。
令中兵參軍鄭景玄。
率眾持下。
並送軍糧。
荊州行事孔道存。
奉次使臨海王子須。
快機降左。
奉太守巡洋王子防。
皆舉兵以應子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