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60%的遺囑被判無效,如何保證我的遺囑能夠有效執行?
17 觀看·2026年5月1日
立遺囑找公證員和找律師
有什麼樣的一些區別呢
公證不能出體
律師不出證
如何要保證我的遺囑
在我去世後
能夠得到有效的一個執行
像你這個朋友
要求撒骨灰的這麼一個遺願
我感覺不一定能夠得到執行
我用遺囑的方式去指定監護
或者是設立居住權
也是我們可以去給老百姓
或者給社會提供的一些解決方案
加釋法律服務
就是我個人認爲的公證的適合緣分
我們看到這個時候有公證遺囑
但是我們也看到社會上有很多人
做那種律師見證遺囑
作爲公證和律師
他都是專業的法律人士
立遺囑找公證員和找律師
有什麼樣的一些區別呢
公證跟律師都是法律職業共同體
都是法律的專業人士
律師他有他的優勢
但是公證有公證的長處
我記得我們公證界有一位老前輩
曾經說過一句很形象的話
他說公證跟律師究竟有什麼區別
究竟有什麼區別
他說他用兩句話來解釋
公證不能出庭
公證不出庭
律師不出證
實際上證就很關鍵
我們想到公證遺囑
我們經過公證的遺囑
它是公文書
公文書是具有公文書的效率的
也就是說我們迴歸到民事訴訟法
賦予公證的最高證據效率
就是他有公證公文書的效率
律師他只能去做見證
見證
它是個普通證據
對
實際上它歸類到私文書的範疇
它只是一個普通的證據
也就是說我們在立遺囑的時候
你總要考慮遺囑今後的效率
很合法
甚至執行的問題
對
甚至可行的問題
對
所以你選擇公證
你具有公文書的效率
肯定我們講是要優於我們講的私文書
或者一般的證據效率的
所以也就是說其實選擇公證去做遺囑
還是說選擇律師去見證遺囑
其實也是立遺囑人的自由選擇了
對
但是在同等條件下
我們當然很推薦說大家去選擇更優的這種方式
因爲更能夠去保證這個遺囑真實
合法
然後將來可行
對
您前面提到了說遺囑是死因行爲
我們知道確實是這個遺囑是在立遺囑人去世之後
它才生效的
如何要保證我的遺囑在我去世後
能夠得到有效的一個執行
我覺得這個問題很關鍵
比如說我有個朋友他天天拉着我就問一個問題
他說我死了以後一定要把我的骨灰灑向大海
陳主任你覺得像這樣的一個遺囑
我們能夠立嗎
我能夠去做這個公證嗎
您是怎麼看這樣的一種要求的
您剛剛提到的實際上在我們公證書也遇到過
也就是說隨着現在這種經濟社會的發展
人民法律意識的提升
甚至很多人特別是年輕人
追求他們的一種個性的解放
對
所以他們很多時候都要求要去立一些個性化的遺囑
可能這些遺囑裏面沒有財產處分的內容
對
有可能會
這也是我們通常也在考慮說
財富的傳承可能分爲兩種
一種是精神傳承
一種是精神財富的傳承
一種是物質財富的傳承
所以現在我們可能不光是在我們處
可能在行業裏面很多公證機構都會遇到說
我要來立這麼一個個性化的遺囑
比如說我的賬號
我的什麼Q幣
我的某種虛擬財產
我的皮膚
對吧
甚至有的人說我要把我人生的光輝歷史
也要作爲遺囑的內容
我的視頻嗎
對
流傳下去
實際上這也是反映了我們社會的一個多元化
也反映了我們法律服務需求的多元化
當然迴歸到剛剛您朋友的這一門
怎麼去保護他
這一個問題
我想說要保證遺囑得到有效的執行
我們首先要確保遺囑的合法和可行
像你這個朋友要求撒骨灰的這麼一個遺願
我感覺不一定能夠得到執行
有可能是不能做的
有些什麼問題呢
你是環境保護方面的
我們生態環境保護法
是不是有些法律的限制
不能隨便往大海去拋撒東西
而是中國的傳統的觀念
我們都是日土爲安的
他家人會不會接受
是不是
這個也是我們要去考慮的問題
對
因爲中國還是一個我們講的
還是有個非常悠久的歷史文化的
傳統的習俗問題
它還有很多傳統的習俗的
是的
我們講法理人情
有時候我們也考慮要去兼顧
如果他就真的想要就這樣執行
可以有什麼制度去保障他嗎
能夠怎麼樣去執行
如果我們假設骨灰撒入大海
如果在法律上
比如說環境保護法是允許的
他要執行的話
可能他要考慮他的家人
今後可能會阻止他這個意願的實行
所以這個時候他可以考慮設立
一個遺囑執行人
遺囑執行人是法律規定的一個制度
是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的
在遺囑生效後
有權按照遺囑人生前的意願
去執行遺囑的人
來執行遺囑的一個特定的固定的人
指定的一個人
對
指定的這麼一個人
他做些什麼事
他有些什麼職責規定嗎
遺囑執行人在我們國家
現在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職責
但是也規定了
遺囑執行人
他是當然的遺產管理人
因爲我們民法典
我們設置了遺產管理人這麼一個制度
也確定了遺產管理人的這麼一個職責
所以遺囑執行人
他的職責基本上可以歸納爲
我個人認爲
第一個確認遺囑生效
確認遺囑生效
召集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證人
公開遺囑的內容
清點遺產
製作遺產清單
管理遺產
並向繼承人報告遺產的這麼一個情況
償還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依住遺囑的內容
將遺產轉移給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證人
排除遺囑執行過程中的各種障礙
比如說您朋友的這麼一個
意願
如果上法律上沒有限制的話
可以通過遺囑執行人來保證
他可以得到實現
是如果家人反對
他可以來排除
排除這種方案
對執行中的方案
以遺囑業務爲代表的公證
未來如果說在家世這個方向
我們要去做一些發展
我們要去做一些努力的話
你覺得我們可以怎麼做呢
我從事公證行業到今年應該有22年的時間了
那麼長
我時常也都在思考一個問題
我們公證不僅僅只有眼前的忙碌
還應該有思和遠方
我們不僅要埋頭苦幹
還有抬頭看路
抬頭看路
於是我們可能要去思考
5年以後
或者10年以後
我們的業務在哪裏
我們的客戶在哪裏
什麼樣的人對公證有這些需求
對
這個是我們應該要去思考和考慮的問題
是的
在我的內心一直有一個信念
就是家世法律服務
就是我個人認爲的公證的思和遠方
家庭財富傳承就是5年
甚至更長時間裏面的業務
以遺囑公證爲代表的家世法律服務
是法理人情和時間的契合體
承載着情感寄託財產傳承的長期價值
但家世法律服務很苦
需要久久爲公
很瑣碎
對
需要堅持長期主義
我個人認爲公證是最有條件
在家庭財富傳承領域提供鏈條式
甚至閉環式服務的
就陪伴他一生
陪伴一個家庭一生是吧
對
所以我有時候跟我們的年輕公證員在聊天的時候
我都是跟他們在講說
我說我們真的要堅守和深耕
遺囑這一個領域
我們不光要深耕
還要延伸跟拓展
比如說遺囑保管
遺囑登記
這麼一些法律服務
更重要的是
要嘗試公證機構作爲遺囑執行人
我們前面提到了遺囑執行人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制度
對
爲什麼公證機構
我們不去嘗試作爲遺囑執行人呢
當然
也就是說這個時候我作爲做遺囑的公證效率上的人
然後同時我公證處
還可以去作爲遺囑執行的執行人是吧
對
有時候我跟一些同行在聊天的時候
我也在表達我這麼一個想法或者觀點
當然很多同行就提出來了
那有不同看法
對
他說遺囑你也是公證機構在證明的
然後執行
你要去執行
你又執行它
這個矛盾嗎
對
這會不會有衝突
有矛盾
實際上我也認真地思考了一下
我覺得這是不矛盾的
這不能
其實這是在兩個不同階段去做的價值和作用
對
因爲遺囑公證
我們講是公證機構根據公證法的規定
可以辦理的一個公證事項
而擔任遺囑執行人
是對公證法規定的公證機構
可以辦理的保管事務的職能的這麼一個延伸
是保管遺囑遺產
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的
這麼
這個職能的一個具體化
這兩個角色它具有銜接性
對實現遺囑人的真實意願
它的具有很重要的保障意義
是公證法律服務
全面化完整化的這麼一個表現
對
那公證做遺囑執行人
這樣的事務的意義在哪裏
我是這麼覺得的
就是在家事法律服務領域
我們應該是爲我們講當事人去提供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案
在家事法律服務領域
當事人很關心的就是財產傳承
財產傳承
這麼一個問題
我講財產傳承
我們首先不能考慮到受益
首先考慮的是安全
安全
是安全的受益
也就這個是我們當事人所提出來的一個需求
也就我們要如何去回應跟解決這個需求
它一定是一個綜合的法律服務的解決方案
爲什麼我一直在強調公證機構要嘗試去做遺囑執行人
對
因爲我們民法典規定了遺產管理人制度
雖然遺產管理人制度不是一個新創設的制度
在西方國家甚至在大陸法西都有了
但是在我們國家這一次是第一次被法律所明確
對
被法律所明確
民法典又規定了遺產管理人的產生方式有三種
我個人給它歸納一下
第一個是一定的
一定的就是兩種情況
一種就是遺囑人生前的意思表示去指定
生前指定的
就是指定遺囑執行人
遺囑執行人是當然的遺產管理人
第二個就是如果沒有遺囑或者立遺囑沒有遺囑執行人
就由所有的繼承人去推選
繼承人推選
繼承人的議定
繼承人的意思表示去推定
第二種我們講的就是法定
法定也就是說沒有遺囑執行人繼承又不指定的
就由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去擔任
還有一種第三種就是我們講的法院的指定
有利害關係或者有糾紛的
就由法院來指定遺囑執行人
從遺產管理人的這幾種方式來看
只有一種方式
是可以佔據遺產管理人的入口的
就是遺囑執行人
所以爲什麼我一直在強調
或者我一直希望說公正機構
能嘗試去做遺囑執行人
實際上它更深層次的意義是轉化爲遺產管理人
只有轉化爲遺產管理人
才能在家庭財富的這麼一個領域
去做得更深
去做得更精
服務的面也纔會更廣
所以這也是我們剛剛聊的
公正去做遺囑執行人
它的意義實際上是在於我們如何去拓寬
我們在家事領域
在家庭財富傳承領域
我們的法律服務如何去做得更好的問題
當然還有一個問題也想在這個機會聊一下
我們一般提到做遺囑
更多的考慮的就是用遺囑去處分財產
對就是常規的做法
常規的做法
實際上遺囑它不僅能處分財產
實際上它還可以去設立或者處分一些
非財產性的權利
比如說用遺囑的方式去指定監護
對指定監護
用遺囑的方式去設立居住權
這些都是我們講公正機構
可以去考慮跟介入的範疇
我們覺得在家事領域很重要的幾個制度
是吧
監護制度
監護
繼承製度
所以在這些領域
我覺得公正機構或者我們很多公正員可以去考慮
不光遺囑可以處分財產性權利
我用遺囑的方式去指定監護
或者是設立居住權
也是我們可以去給老百姓或者給社會
去提供的這種解決方案
去提供的一些解決方案
陳主任說的這個思路我非常贊同
其實確實因爲現在紛繁複雜的社會
它就是有這麼多元的需求
不能說你做個公正遺囑
我只解決財產的問題
我可能還有監護的問題要解決
我可能有居住的問題要解決
公正處和公正員剛好就是這樣
又懂法又懂情又懂禮的
這樣的一個符合性的法律服務人員
可以更好地去結合自身的法律知識和優勢
來去用綜合的解決方案
又加上公正處的特殊制度優勢
去解決這些當事人的法律服務需求
同時也迎來了自己未來
整個行業和事業的發展
我非常贊同您的這個觀點
我覺得也是爲我們未來發展
指明瞭非常多的道路
我也希望我們一起可以努力
往這個方向去走到您說的適合遠方
加適法律服務道足淺嘗
但是我們一定要跨出了一步
道足淺嘗行則將至
對行則將至
我們今天的節目也就到此了
很感謝大家來收看
我們的民性法律研究院的訪談節目
我們希望講解更多公正的法律制度
讓社會更加了解公正
能夠走進公正選擇公正的相關服務
同時也在我們行業之間形成非常多的交流
也歡迎大家來給我們提一些意見
好再次感謝陳主任做客
我們的訪談間謝謝您
謝謝于斌
謝謝大家
好再見各位
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