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百问百答】(第30问)如何设立信托?
1.1K 影片觀看 2025年3月31日
【信托规划 财富传承 律师百问百答】(第30问)如何设立信托?答:我们在以前的视频中提到过,信托是指信托设立人(也称信托委托人或信托创建人)将现金和财产委托给信得过的信托受托人(也就是信托管理人),由受托人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按照信托创建人在信托中设立的条款,持有、管理并分配其资产本金和收益的合同或者声明。大家都知道,合同或者声明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纽约州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口头信托无效,但信托最好是书面的。按照纽约州法律规定,信托要被pour-over will遗嘱接收,必须要由设立人像签署房地产登记手续所要求的方式一样签署书面文件,即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或者由两个证人见证。虽然法律没有要求,但律师界的黄金标准是设立人和受托人要在两个证人面前签字并有公证员公证。这只是形式要求。设立信托更是技术活,是需要熟悉遗产规划法、信托法、税法、家事法、房地产法、甚至公司法和很多其它专业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来帮助您设计完成。您通常需要意识到设立信托的重要性,再跟您信得过的专业律师见面,把您所关注担心的各种事项,您家庭成员的全面情况、您家庭的财务状况、您想达到的目的告诉律师,律师再跟您一起来设计您的信托条款。很多时候您的想法很好很理想,但实际操作可能有一定困难或者不现实。比如在信托中留两万美金给孩子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再比如说限制任何情况下房子不能出售是不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可能都需要跟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一起来跟您讨论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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