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10月29日訊】近日,反詐自媒體人吳愷(網名「徽劍」)兩年前遭境外人員懸賞劫持、被「假警察」綁架、毆打致死一案持續引發關注,眾多網友紛紛質疑對凶犯判決太輕,呼籲對案件進行重審。有分析稱,該案之所以引發公憤,是因為戳破了「國內安全」假象,人人自危。

10月28日,「徽劍案主犯死緩為何未限制減刑」詞條衝上熱搜,相關判決書顯示,主犯趙冰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死緩,且未附加限制減刑。眾多網友提出疑問:為何該案主犯是以故意傷害而不是以故意殺人定罪?為何只判死緩而沒判死刑立即執行?為何未附加限制減刑?

網友普遍認為,對主犯量刑太輕,是在保護作惡。

據大陸媒體曝光的判決書顯示,主犯判死緩的原因是:「鑒於被害人自身疾病(高血壓)是其死亡的次要原因,凶手歸案後具有坦白情節,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物質損失」。

網友諷刺,「以後法院判刑有參照了,可以對被害人仔細檢查身體找出點兒病來,給被告人抵扣量刑用。高血壓扣點兒,十二指腸潰瘍扣點兒,心肌缺血就更好了,你看被告只想嚇唬你幾下,都沒想著殺人,你就呱唧自己倒了!算次責!打鐵還需自身硬,身弱不怪被告人,不扛揍要找自己原因,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哪能先死一步等靠要上面申冤呢?」「找個體弱多病的故意殺人,是不是就不算殺人罪了?」

(網絡截圖)

微博帳戶「伍玲玲律師」發帖表示,「徽劍這個案子,真的讓我不寒而慄。一百萬元,就可以買凶殺人。冒充警察,光天化日之下綁架一個人,跨省拘禁、毆打,最後致人死亡,拋屍荒野。我很想知道,這樣的買凶殺人案件,在中國究竟還有多少?那些有錢有勢的犯罪集團,究竟能把暴力犯罪的成本壓到多低?」

「我們天天講嚴厲打擊電詐,到底怎麼打擊?一個揭露電詐犯罪的人,竟然可以被境外犯罪集團花錢雇凶,在國內綁架、殺害。還不判死刑?如果犯罪集團有錢就能買到個人信息,買到殺手,甚至買到別人的性命,那麼我們打擊電詐,究竟打到了哪一層?我希望看到完整的判決說理,也希望看到對幕後金主一追到底。」

(網絡截圖)

凶犯冒充警察綁架?

還有網友對報導中提到的「凶犯冒充警察把吳愷帶走」表示懷疑,「你怎麼知道真的是冒充?」「如果沒有因為冒充警察加重刑法那和真警察的區別是什麼呢」「誰還覺得是冒充?真忘了當時徽劍曝光了什麼內容了嗎?」「也有可能是真的」「裡面水太深了。為什麼境外詐騙一直打擊不死」「內外勾結,總的來還是國內的」。

(網絡截圖)

有分析稱,此案之所以引發這麼多人憤慨,是因為民眾聽信當局宣傳,以為國內安全,吳愷的遭遇一下子顛覆了民眾的認識,「這個案子為什麼引發大家這麼憤慨?因為大家原來以為在中國是很安全的。在網上批評,噴一下外國的黑暗事情,也沒有問題。反正外國的爪子伸不到國內來。不是中國號稱僱傭兵的禁區嗎?可沒想到這個案子,主謀僅在網上懸賞100萬, 竟真有人接單。將在國內自以為安全的人置於死地。這是何等的讓人毛骨悚然。就這樣都得不到嚴厲懲治。你讓我平民怎樣安心!」

還有網友說,「他都是有流量的名人尚且如此,那些每年失蹤的人多少是不為人知的,把人打個半死,然後扔到神祕園說的那幾個徒步出事的地方,是不是都不算殺人?」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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