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10月13日訊】湖北一男子在中秋節凌晨下地幹活時,被槍擊身亡,警方稱該男子被打獵人誤當成獵物射殺,但由於事件存在多個疑點,引發輿論強烈質疑和各種猜測。

10月13日,據大陸媒體報導,湖北荊門的成先生反映,他的弟弟成某中秋節凌晨在自留地幹活時,被人槍擊死亡。

成先生介紹,成某今年64歲,兩個女兒成家後住在市區,老夫妻倆在荊門麻城鎮老家守著十幾畝農地。中秋前,女兒們約定,中秋當天接老人到市里過節。

9月25日(中秋節)早上6點左右,成某的女婿接到警方電話通知,稱成某遭到槍擊。

成先生稱,「去現場發現,他躺在自家田裡,身邊淌著血。他老伴說,天氣預報最近要下雨,他半夜戴著頭燈出門,想把田地收拾出來準備秋播,第二天安心地去跟孩子們團聚。」

警方告知家屬,接到附近村莊某男子報警自首,自稱誤將成某當作獵物槍擊了。

據當地派出所向殯儀館開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載明,9月25日,成某在兩村交界處遭他人持槍射擊鉛彈擊中,導致心包填塞並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

成先生說,他們查看發現,屍體上有兩處槍擊貫穿傷,左側大腿一處,右肩膀至左胸一處。

成某家門外安裝的監控顯示,成某當時帶著頭燈在幹活,大概3點,頭燈的光斑熄滅,幾分鐘後開過來一輛皮卡車,在附近停頓三四分鐘之後開走了。

成先生稱,「開槍者跑了之後又返回現場,救護車是一小時後根據急救電話趕到現場的。槍是什麼槍,怎麼來的,當時發生了什麼,怎麼會有兩處槍傷,誰撥打的急救電話,目前警方沒告知我們。」

荊門警方回應稱,涉案槍枝是一支氣槍,案件還在調查中。

事件報導後,引發了網友廣泛質疑:「動物會帶頭燈?第一槍沒打中要害又補了一槍要害?」「開一槍是誤認,開兩槍是什麼?」「誤將成某當作獵物?一個戴頭燈幹活的農民,跟野兔野豬長得像嗎?他不是把老人看成了獵物,他是把凌晨的農田當成了自己可以隨便開槍的獵場」「1.持槍合法嗎?2.誰會去農田裡「打獵」?3.為何會認為帶著頭燈的會是「獵物」?總之,『打獵』一說完全站不住腳,更像就是衝著人去的」「關鍵老人是戴著頭燈的,把他當成獵物這個說法就非常牽強」。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持有槍枝是非法的,甚至,有商家因為售賣玩具槍及槍枝零部件被判重刑。但是,類似遭受槍擊死亡事件,卻往往不了了之。

網友質問:「槍是哪裡來的,誰能持槍打人?」「江西南昌前兩年也有一起,沒後續了,到底是誰為什麼有槍為什麼可以隨意打獵,一切都沒有答案了」「我鄰居就是半夜在田裡被氣槍射擊死了,案發也是湖南湖北交界」「獵殺老百姓案越來越多了」「就是故意殺人」「這事就很奇怪」。

2025年7月7日,江西省南昌市54歲農民工如廁被指誤當獵物遭槍擊身亡。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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