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10月10日訊】10月9日,湖北省應急管理廳通報,湖北煙花爆燃致12人死亡事故的原因,系顧客謝某龍違規在店前試放標識為「震天雷」的雙響煙花導致。

根據湖北省應急管理廳網站發布的調查報告,事故發生於2月18日14時22分許。湖北襄陽宜城市鄭集鎮金鋪村四組12號的宜城市千和百貨店發生一起重大煙花爆竹爆燃事故,造成12人死亡(其中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

調查組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顧客違規在店前試放標識為「震天雷」的雙響煙花所致。事發時,店外人員逃至店內躲避,但前門被爆燃的煙花爆竹封堵,後門處於關閉狀態,導致人員未能及時逃生,最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在事故責任處理方面,報告指出:零售店負有安全主體責任,存在違規在店外擺放、超核定儲量存放、銷售超標煙花爆竹等安全風險。

鑒於實際經營者、26歲林某飛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刑事責任追究;共同經營者、48歲女子楊波被行政處罰,並對其涉嫌犯罪行為移交司法處理。

消費者謝某龍(26歲)因違規在店前試放煙花爆竹導致事故發生,目前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屬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存在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已移交省紀委監委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

(責任編輯: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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