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10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DHS)10月7日宣布一項擬議規則:F-1國際學生首次獲得學校的OPT(選擇性實習培訓)推薦前,學校須繳納7萬美元;此後每次新的OPT推薦,包括STEM(科學、科技、工程與數學)專業的24個月延期,須再繳3萬美元。消息一出,在華人留學生和家長中引發強烈關注。
DHS在公告中表示,新規是為了應對SEVP(DHS管理的學生與交流訪問者計劃)所發現的欺詐和濫用問題,鼓勵學校更審慎地推薦學生,並保護美國工人的就業機會。所收費用將存入美國財政部。
規則於10月8日在《聯邦公報》正式刊登,公眾評論期至11月9日。若最終定稿,將在最終規則發布60天後生效,生效前已作出的OPT推薦不受影響。
這項規則會如何影響留學生?法律上站得住嗎?紐約VIP Law Group移民律師李國鋒接受本報採訪時,他首先提醒,新規的收費對象在形式上是學校,而不是學生,「按照擬議規則,經SEVP認證的學校必須先繳費,指定學校官員(DSO)才能在SEVIS系統中錄入OPT推薦;USCIS在費用未繳的情況下不會批准工作許可。」
他說,「但規則允許學校把成本轉給學生或雇主,最終誰來付,要看各校的做法。」
他特別指出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7萬美元針對的是規則生效後的『第一次』OPT推薦,不分類型。在讀期間的pre-completion OPT、畢業後的OPT,甚至STEM延期,只要是第一次,都按7萬收。」這意味著,一個在讀期間用過OPT、畢業後再申請OPT和STEM延期的學生,理論上可能觸發7萬加兩次3萬,合計13萬美元的收費。
「OPT原本是留學生把所學用於實踐、積累美國工作經驗的重要橋梁。」他說,「如果門檻抬到這個程度,很多原本合格的學生實際上會被擋在外面。」
不過李國鋒強調,「現在它還只是擬議規則,沒有生效。」「目前正在OPT或已經拿到推薦的同學,不必恐慌。」
影響:傳統「OPT轉H-1B」路線成本驟增
據DHS數據,2024年在美參加OPT的學生約19.4萬人,參加STEM OPT的約9.5萬人。
李國鋒說,對典型的STEM留學生來說,「畢業——12個月OPT——24個月STEM OPT——再抽H-1B」這條路,前兩個階段就要多出10萬美元。這筆錢對多數家庭和大多數雇主都不是小數目。
他認為影響會從三個方向傳導:一是學校,尤其是國際生比例高的院校,要決定是否承擔、如何分攤這筆費用,可能要更嚴格地篩選推薦對象;
二是雇主,尤其是中小企業和初創公司,招聘外國畢業生的意願可能下降;
三是擇校中的家庭,美國留學的總體性價比會被重新評估。
訴訟前景難預測:這次不是「程序之爭」
外界普遍預期,新規一旦定稿,大學、雇主或國際教育團體將迅速提起訴訟。很多人以去年的H-1B十萬美元費用為例,認為OPT新規也會被法院叫停。李國鋒律師認為,這種類比需要謹慎。
李國鋒解釋:H-1B十萬美元費用被擋下來,關鍵是程序問題;今年6月馬薩諸塞州聯邦法院已阻止該費用,第一巡迴上訴法院拒絕暫緩執行;9月30日,加州聯邦法官Haywood Gilliam再次裁定,相關機構跳過了《行政程序法》(APA)要求的通知與評論程序,在完成規則制定前不得執行。
但是他說:「這次OPT新規恰恰走的是正式的通知與評論程序,H-1B案裡最有力的那個理由,這次可能用不上。」
他還提醒,美國商會另案主張總統無憲法權力設定H-1B費用,該主張在地區法院被駁回,商會正在上訴。政府也已經換了路徑,通過正式規則制定程序擬議對受配額限制的H-1B申請收費103,265美元。
那麼,原告還有哪些籌碼?李國鋒分析,訴訟將集中在實體層面:
1. 法定授權:DHS援引《移民與國籍法》第103、214條及《國土安全法》,主張有權設定F-1學生入境和停留的條件,問題是,國會授予的是設定條件的權力,還是設定如此巨額、明顯帶有勞動力政策目的的收費權?對這樣有重大經濟影響的措施,法院通常會要求國會有清楚的授權。
2. 費用的性質:一般的移民規費,是按照政府提供服務或監管的成本來測算的。這筆錢存入財政部,而不是用於SEVP運作,看起來更像一種征費,而不是服務收費。7萬美元和政府的實際成本之間有什麼關係,DHS必須說清楚。
3. 是否「武斷任意」:根據APA,機構須對其選擇作出合理論證,考慮替代方案和各方的信賴利益。為什麼是7萬而不是7千?DHS有沒有考慮過針對欺詐的更精準措施?已經按現有規則入學的學生,他們的信賴利益有沒有被認真考慮?這些都會是庭審焦點。
李國鋒說,實體訴訟比程序訴訟難打,結果也更難預測。但這項規則的金額之高、目的之明確,在法律上確實留下了很大的爭議空間。
律師建議:關注時間點 積極參與評論
對於在讀和即將畢業的留學生,李國鋒給出幾點建議:
1. 把握生效前的窗口:新規只適用於生效後作出的推薦。符合條件、計劃申請OPT或STEM延期的學生,應與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溝通時間安排。
2. 慎用pre-completion OPT:若新規定稿,在讀期間的OPT會占用「第一次」7萬美元的額度,規劃時要通盤考慮。
3. 向學校了解分攤方案:各校是否承擔、是否轉嫁,會直接影響個人成本。
4. 提交公眾評論:評論期至11月9日。「學生、家長、雇主和學校的真實情況,是DHS在定稿時必須回應的,也是日後法院審查DHS是否充分論證的重要記錄。」
5. 不要輕信傳言:規則尚未生效,任何聲稱「已經開始收費」的說法都不可信,有疑問應諮詢學校DSO或專業律師。
「這項規則最後會不會實施、以什麼形式實施,現在都還是未知數。」李國鋒說,「留學生能做的,是了解規則、做好規劃,必要時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自己的聲音。」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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