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9月25日訊】 近日,深圳前海法院審結一起高空拋物案。男子江某將吃剩的豬排骨從17樓陽台扔下,砸中路過女子頭部,導致其輕傷,獲刑6個月。該事件引發熱議。
綜合陸媒9月24日報导,江某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工作,與同鄉合租一處高層住宅。
今年5月8日中午,江某與同鄉吃完飯收拾碗筷時,隨手將吃剩的豬排骨從約50米高的17樓陽台向外拋下。樓下正是人行道,當時人流量較大,靠近地鐵口,周邊商鋪林立。
李女士與朋友途經此處,飛速墜落的豬骨頭砸中其頭部右後方。李女士當即被砸得頭暈發蒙,捂頭蹲地,血流不止。
友人立即報警並呼叫救護車。經檢查,傷口長約2厘米、深約1厘米。司法鑑定為輕微傷。 江某扔完豬骨後外出上班,並未察覺樓下有人被豬骨砸傷。
5月10日,江某被抓。 8月10日,法院以高空拋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
對此,網友紛紛熱議:
「應該按行為判刑!高空拋物按5年起步,以儆效尤。」「高空拋物,就應該判個20年以上,殺雞儆猴,這樣才能避免高空拋物。」
「量刑太輕,不能服眾!以傷情判決,不以高危行為定罪,不足以對他人將來是否再出危情起到法律的威懾作用。」「相當多的人由於不知道『重力加速度』的物理知識,高空拋物所能造成的傷害,甚至是可以致人死亡的。」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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