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9月24日訊】黑龍江勃利縣某商店存款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卻遭銀行拖欠15萬元利息。商店起訴後,法院一審判決銀行構成違約,需支付欠款及遲延履行利息。
綜合陸媒9月23日報導,涉事的某商店位於勃利縣,2022年5月,商店與某銀行簽訂《單位協議存款合同》,約定存入3000萬元定期三年,利率4%,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20萬元。
商店存款後,銀行未全額支付第三年利息,僅給付105萬元,尚欠15萬元。
商店要求銀行給付,銀行總是拖延不付。商店為此訴至法院。
但銀行辯稱,尚欠商店的15萬元利息不予支付,是因接到省行通知對於高於年利率3.5%的協議存款不予支付利息。
法院查明,2022年5月23日雙方簽約,當天商店經營者孫某將3000萬元存入銀行。銀行此後分批轉款:2023年7月轉入120萬元,2024年5月和8月分別轉入105萬元、15萬元,2025年8月再轉入105萬元。法院認定銀行未按約定支付全部利息,構成違約。
今年5月25日一審判決,銀行需向商店支付利息15萬元。自2025年5月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年利率3%計算遲延履行利息。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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