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疫苗「女王」高俊芳四罪併罰 被判無期
曾轟動一時的中國疫苗「女王」、長生生物原董事長高俊芳案,二審敗訴,並於近日被法院宣判四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9月21日訊】曾轟動一時的中國疫苗「女王」、長生生物原董事長高俊芳案,二審敗訴,並於近日被法院宣判四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日前,吉林省高級法院二審結果出爐,維持對長生生物原董事長高俊芳等人的判決。
高俊芳在今年1月30日一審時,被判犯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單位行賄罪,四罪併罰後,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高俊芳的丈夫,長生生物原董事、副總經理張友奎,被判犯挪用資金罪,處有期徒刑6年。此外,包括長生生物原董事、副總經理張晶,長生生物全資控股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劉景曄等12人,被判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處以15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有長生生物原董事趙志偉等4名員工,被判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分別處以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至2年9個月不等的刑期。
公開資料顯示,高俊芳1954年10月出生,早年曾任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職員、財務處處長。她的丈夫張友奎,也在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工作,曾任人事處副處長。
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現名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共「六大生物製品所」之一,主營業務為疫苗、診斷試劑等產品的研發和銷售。
1992年,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發起成立長春長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高俊芳先後任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
2018年7月,長春長生被指違規生產狂犬疫苗,存在記錄造假等行為,並被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問題疫苗事件自此爆發。
2018年7月24日,長春市公安局長春新區分局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為由,將高俊芳、張友奎等12人刑拘;同日,時任長生生物董事趙志偉等4名員工,亦被刑拘,事由是涉嫌幫助毀滅證據罪。2天後,即2018年7月26日,長春市公安局長春新區分局又對另外2名長生生物的員工,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為由予以刑拘。
在高俊芳等人被刑拘十幾天後,即2018年8月10日,長春市公安局長春新區分局以高俊芳等14人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趙志偉等4人涉嫌幫助毀滅證據罪,向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責任編輯: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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