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9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中共黨魁習近平即將赴美之際,多名旅美異議人士、民運及維權人士對本報表示,他們在中國大陸的親屬近日接到中共國保、警方或基層人員的電話或登門詢問,被要求勸阻他們不要在海外參加抗議活動。受訪者認為,中共試圖以國內親屬為籌碼,對身處美國的異議人士施壓,是中共跨國鎮壓手段的延伸。

有受訪者表示,原本因工作繁忙沒有計劃前往華盛頓DC抗議,但得知中國當局聯繫家人後,反而決定一定要去,以行動回應威脅,「如果我不去豈不說明我害怕了?所以我一定要去。」

上海訪民:前夫遭跨省騷擾

上海訪民傅玉霞對本報表示,北京時間9月14日,她在中國的前夫接到電話,對方警告他的女兒「不要和法輪功搞在一起」。

傅玉霞在上海的房屋曾遭強拆、財物被搶奪,她在紐約中領館外聲討中共時,被中領館的保安打傷,她為此狀告中領館和保安公司。

傅玉霞稱,9月15日,上海五里橋派出所人員又跨省找到她的前夫,稱傅玉霞「與中國政府有過節」。她的前夫回答,他與傅玉霞早已沒有聯繫。

「我跟前夫根本不聯繫,他們為了恐嚇我,還跨省去找他。」傅玉霞說,她認為當局的真正目的,是要給她造成心理壓力,試圖阻撓她去抗議習近平。

傅玉霞還提到,在她狀告中領館保案一案的庭審中,被告方曾透露,涉事保安使用的警棍由中領館提供,而且中領館內還張貼有她的頭像,以便把她作為目標辨認出來。

傅玉霞對此表示:「你們不要找我前夫,我跟他根本就不聯繫。我還要控告中國政府。你們提供警棍毆打我,把我的頭像掛在中領館裡面,定向攻擊我,我要告你們跨國鎮壓。」

民運人士稱國內家人頻遭騷擾

中國民主黨成員吳平奇表示,從2023年以來,他在中國的家人曾十餘次受到有關人員的騷擾和威脅。

吳平奇說,他在中國大陸期間曾參加秦永敏發起的公民活動及「同城飯醉」等活動。自己剛剛離開中國後不久,警方便找到他的妻子,雙方發生爭執,其女兒的衣服也在衝突中被撕破。

他表示,當局後來還找到他家老人,說他們知道吳平奇在美國從事的活動,並要求轉告他「不要瞎搞」。

吳平奇說,他後來安慰老人說:「不用怕,他們就是讓你恐懼,然後通過你來威脅我、左右我。我根本不吃他們那一套!」

起初有關人員聯繫家人時以「人口普查」等理由作掩飾,後來則不再遮掩了。吳平奇說,這種做法就是通過騷擾和恐嚇境內親屬,使海外人士因為擔心家人安全而減少公開活動,形成「寒蟬效應」。

他說:「在我的心裡,中共不是合法的政權,我不認為它可以代表中國,所以從這個層面來說,我是一個沒有國家的人,我認為我是一個世界公民,我用世界公民的角度來主張我的權利。中共的威脅恐嚇,恰恰說明它的卑鄙無恥。」

中國民主黨成員安強在中國大陸的家人也曾多次接到國保人員電話。安強說,對方曾警告:「不要成為骨幹」「什麼時候回來」「成為骨幹就救不了你」。

安強說,這些人既有身穿警服的,也有便衣人員,那些便衣不知是哪個部門,而且穿警服的是聽他們的。

另一名中國民主黨成員魏史傑也表示,中國當局過去曾頻繁尋找他的家人,他的母親由於長期承受壓力,與他說話時變得非常小心。有一次母親因為擔驚受怕,「臉色都發白了」。

魏史傑說,自己來到海外,「既來之則安之,做好了這輩子都不回中國的打算」,不會因為這些壓力停止參加反共活動,等著親眼見證共產黨被推翻的那天。

「本來沒想去,他們打來電話,我反而要去」

一位中國民主黨的主要負責人因擔憂其在中國的家人受到進一步騷擾,要求不具名。他告訴本報,近期國保人員聯繫了他的母親。

他說:「國保給我媽媽打電話,我本來因為在紐約工作忙走不開,不打算去DC的,他們這一打電話,我反而要去。我人在美國,他們還想威脅我,我不去表達抗議都不行!」

他說:「中共把我們在中國的親人作為人質,來恐嚇我們,這能嚇住我們嗎?在美國抗議中共領導人,是美國言論自由的體現,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

據了解,一些民運組織、反共團體已做好準備,屆時前往華盛頓DC抗議中共及黨魁,表達中國人對中共政權及其人權迫害、跨國鎮壓的不滿。

此前,中共黨魁或領導人來美國,所到之處皆出現大規模的抗議,抗議聲此起彼伏,聲討的橫幅舉目皆是,人們高喊「打倒共產黨」「共產黨下台」。

中共要親共僑團僱「演員」 美國警告

不過與此同時,中共為了撐場面,吩咐親共僑團、商會僱人「扮演群眾演員」,來營造「歡迎」場面,包吃包住包車,還發錢。

但「歡迎者」可能並不是單純來「歡迎」的。美國國會「美國與中共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The Select Committee on the CCP)在2024年7月31日,轉發了2023年11月中共黨魁習近平訪問舊金山期間親共者打人、襲擊的報告。報告詳細記錄了「歡迎者」利用紅旗來擋住抗議的橫幅和旗幟, 用旗桿作武器来對付抗議者,「歡迎者」還會充當打手。

就在習即將來美之際,美國司法部本週三(16日)發布公告,根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提醒在美國境內「接受外國政府或外國委託人的指示、控制而行事的人」,依法可能負有登記或通知義務,否則可能面臨聯邦民事或刑事責任;即使是公開集會等活動,如果是在外國勢力指揮或控制下進行、並旨在推動其宣傳或其它目標,也可能涉及相關法律。

律師陳闖創接受本報採訪表示:如果有人受外國政府指使,在美國從事騷擾、威脅甚至攻擊異議人士的活動,應意識到可能面臨美國執法部門調查。

責任編輯:陳玟綺#

Original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