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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版《史記》八書·卷四·歷書

白話版《史記》八書·卷四

西漢  司馬遷 著

       歷書

       在上古的時候,使用以孟春月為正月的曆法。這時,冰雪開始融化,蟄蟲甦醒過來,百草萌生新芽,子規鳥率先在原野上鳴啼。萬物都長了一歲,從春季開始時降生,依次經歷夏季和秋季,最後結束在冬盡春分之時。這時候雄雞叫三遍,天色才漸明。正月從寅月開始,經過了十二個月的節氣後,直到醜月結束。日月運作都已成周,所以日月組成一個「明」字。 「明」有「孟」的意思,「幽」有「幼」的意思,「幽明」是指雌雄。雌雄交替出現,而又與以孟春為正月的曆法相符。太陽在西邊落下,在東邊升起;殘月逐漸消失在東方,新月在西方露出來。當政的不按天時行事,又不順應民心,所以凡事都易於破壞,而難以促成。
       
       君王接受天命而改朝換代,對於開始必然十分謹慎,修改曆法,改變朝服的顏色,推算曆法的起始點曆元,以順承天的旨意。

       太史公說:神農以前,年代過於久遠的曆法就不必說了。大概從黃帝開始,考察星體的運行,制定曆法,創建了五行序列,確立起陰陽死生消長的規律,糾正了閏月餘分數值的大小,於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祇和其他物類的官員,叫作五官。他們各自掌握屬於自己的事務,不會互相雜亂。民眾因此能夠有所信賴,而神明也因此能夠有明德。民眾與神明各盡其職,民眾對神明禮敬而不褻瀆,神明因此賜給民眾好的收成,百姓以豐潔的禮品颯祭神,而使災禍不發生,養生所需永不匱乏。 時間與日曆
       
       少暤氏衰落以後,九黎的諸侯作亂,民眾與神明都受到了驚擾,失去了依托,災禍接連發生,惡氣不能消盡。直到顓頦受命於天,登臨帝位,才任命南正重負責天事,屬領神事,任命火正黎負責地事,屬領民事,這才使一切又恢復到以前的狀態,不致於相互侵擾瀆亂。
       
       後來三苗部族又效法九黎出來作亂,所以南正與火正二官都廢棄了自己的職守,閏餘的排序失去了次序,正月的設置與節氣不相符合,攝提星方位與月建也不一致,曆法混亂,使時序失順。直到堯帝繼位,又重新任命重、黎後人中還能推算曆法的人,讓這些人擔任歷官,設立了羲氏、和氏這兩個官職。推明時令,矯正歷度,使天時陰陽調和,風雨適度,這才有了興盛的景象,民眾沒有夭亡、疾病的禍亂。當堯年老之後禪位給舜的時候,在文祖廟告誡舜說「按天體運行規律制定和實施曆法的重擔就託付給你了」。後來,舜也用相同的話來告誡禹。由此可見,曆法是帝王該看重的大事。
       
       夏朝以正月為歷正,殷朝以十二月為曆正,周朝以十一月為曆正。夏、殷、商這三代的正月依序循環,周而復始。天下治理得好,曆法就不會亂了次序;天下混亂,則統一的曆法就無法在諸侯國之間通用。 
       
       自從週幽王和周厲王以後,西周王室衰微,列國大夫執掌國家大權,史官不記載年月日,君王不行告朔禮,所以歷算世家的子弟紛紛出走,有的在中原諸侯國中任職,有的到了夷狄,所以祝禱告祭祀的製度荒廢而不能統一。周襄王二十六年有閏三月,《春秋》非難它置閏月不當。因為古代帝王設定曆法,首先要確定好曆元,再由中氣糾正十二月的位置,有日月餘分則歸於年末。確定好曆法的起始點,則年月日等的次序就不會失誤;以中氣糾正月位,百姓就不會感到迷惑;將閏餘置於年終,諸事就不會悖亂。
       
       後來,到了戰國諸雄並爭的時期,君臣上下只關心如何使國家富強起來,戰敗敵國,挽救危難,排解糾紛而已,哪有餘力考慮天文曆法的事情!當時只有鄒衍懂得五德終始相傳,而且散佈陰陽消長的分限等理論,因此顯揚於諸侯。也因為強秦在徵滅六國時,戰事頻繁,加上秦始皇當上皇帝的時間還不長,所以顧不上製定新的曆法。但是秦時頗為注重推求五行勝克,自以為獲得水德的祥瑞,所以將黃河改名為“德水”,沿用夏朝的曆法,以十月為正月,崇尚黑色。至於曆法中具體推算五星的行度和閏月的安排是否正確,也就沒有仔細考慮。
       
       當漢朝剛興起的時候,高祖說“是北方的黑帝等待我來創建”,也自認為獲得了水德的祥瑞。懂得曆法的官員以及張蒼等人,也認同漢高祖的看法。當時天下初步平定,國家的基本規章制度和法令才剛創建,此後高後以女子主政,同樣沒有考慮到曆法的事情,所以仍承襲秦朝的曆法和朝服的顏色。
       
       到了孝文帝的時候,魯地一個叫公孫臣的人以五德循環的理論向皇帝上書,說「漢朝得到的是土德而不是水德,應該變更曆法的歷元,修改正朔,更換朝服的顏色。這樣天就會降下祥瑞,有黃龍出現」。皇帝把這件事情交給丞相張蒼處理,張蒼也學過律歷,不認為是土德,於是沒有理睬。後來黃龍真的在成紀這個地方出現了,於是張蒼不得已上書自請罷黜,他論述漢朝獲得水德瑞兆的著作也沒有寫成。後來,又有一個叫新垣平的人由於善於觀望雲氣得見天子,說了些改正曆法和服色的事,受到寵幸,後來卻反動叛亂,所以孝文帝就再也不過問這件事了。 
       
       到當今皇帝即位後,招來方士唐都,測量週天各部的星宿度數;任用來自巴郡的落下閔,讓他推算日月星辰制歷,以此得到的太陽各月位置的度數與夏曆相同。於是就改定曆元,更換官號,到泰山封禪。並詔告禦史說:「過去主管星曆的官員說星度未經確定,便廣泛地徵求意見,該怎樣測定星度,但未能得到滿意的答案。聽說以前黃帝制歷因為與季節相符,所以能循環地使用下去,這種曆法用實際天象檢驗,審定律的清濁,確立起四時分濁與五行的關係,創建了節氣的日分餘數。 ,現在太陽循著經過夏至、冬至的黃道運行,以黃鐘為宮聲,以林鐘為徵聲,以太簇為商聲,以南呂為羽聲,以姑洗為角聲。則陰陽交替的規律就通行了。
       
       ◎ 歷術甲子篇 時間與日曆
       
       歷元為太初元年,年名“焉零攝提格”,月名“畢聚”,日期為甲子,夜半時為冬至節。
       
       冬至在子時,位於正北;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無大餘,無小餘; 冬至無大餘,無小餘; 焉逢攝提格(甲寅年),即太初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四日,小餘為三百四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五日,小餘為八分; 端蒙單閼(乙卯年),即太初二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八日,小餘為六百九十六分; 冬至大餘為十日,小余為十六分; 遊兆執徐(丙辰年),即太初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二日,小餘為六百零三分; 冬至大餘為十五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強梧大荒(丁巳年),即太初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七日,小余為十一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一日,無小餘; 徒維敦犛(戊午年),即天漢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一日,小餘為三百五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六日;小余為八分; 祝犁協洽(己未年),即天漢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五日,小餘為二百六十六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一日,小餘為十六分; 商橫涒灘(庚申年),即天漢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九日,小餘為六百一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六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昭陽作鄂(辛酉年),即天漢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四日,小餘為二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二日,無小餘; 橫艾淹茂(壬戌年),即太始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七日,小余為八百六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七日,小余為八分; 尚章大淵獻(癸亥年),即太始二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二日,小餘為二百七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二日,小餘為十六分; 焉逢困敦(甲子年),即太始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六日,小餘為一百八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七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乙醜年),即太始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日,小餘為五百三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日三日,無小餘; 遊兆攝提格(丙寅年),即徵和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四日,小餘為八百八十分; 冬至大餘為日八日,小餘為八分; 強梧單閼(丁卯年),即徵和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八日,小餘為七百八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十三日,小餘為十六分; 徒維執徐(戊辰年),即徵和三年。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日,小​​餘為一百九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十八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己已年),即徵和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七日,小餘為五百四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四日,無小餘; 商橫敦牂(庚午年),即後元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一日,小餘為四百五十分; 冬至大餘為日二十九日,小餘為八分; 昭陽汁洽(辛未年),即後元二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五日,小餘為七百九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四日,小餘為十六分; 橫艾涒灘(壬申年),即始元元年。 冬至在酉時,方位正西方;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九日,小餘為七百零五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九日,小余為二十四分; 尚章作噩(癸酉年),即始元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四日,小餘為一百一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五日,無小餘; 焉逢淹茂(甲戌年),即始元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八日,小餘為四百六十一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日,小余為八分; 端蒙大淵獻(乙亥年),即始元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二日,小餘為三百六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五日,小餘為十六分; 遊兆困敦(丙子年),即始元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六日,小餘為七百一十六分; 冬至無大餘,小余為二十四分; 強梧赤奮若(丁醜年),即始元六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一日,小餘為一百二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六日,無小餘; 徒維攝提格(戊寅年),即元鳳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日,小餘為三十一分; 冬至大餘為十一日,小餘為八分; 祝犁單閏(己卯年),即元鳳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九日,小餘為三百七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日十六日,小餘為十六分; 商橫執徐(庚辰年),即元鳳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三日,小餘為七百二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一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昭陽大荒(辛巳年),即元鳳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七日,小餘為六百三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七日,無小餘; 橫艾敦犛(壬午年),即元鳳五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二日,小餘為四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二日,小余為八分; 尚章汁洽(癸未年),即元鳳六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五日,小余為八百八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七日,小余為十六分; 焉逢涒灘(甲申年),即元平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日,小餘為二百九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二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端蒙作噩(乙酉年),即本始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四日,小餘為六百四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八日,無小餘; 遊兆閹茂(丙戌年),即本始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八日,小餘為五百五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三日,小余為八分; 強梧大淵獻(丁亥年),即本始三年。 十二大餘四十二,小余九百; 大餘五十八,小余十六; 徒維困敦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二日,小餘為九百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八日,小餘為十六分; 徒維困敦(戊子年),即本始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七日,小餘為三百零八分; 冬至大餘為三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祝犁赤奮若(己醜年),即地節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一日,小餘為二百一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九日,無小餘; 商橫攝提格(庚寅年),即地節二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五日,小餘為五百六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十四日,小餘為八分; 昭陽單閏(辛卯年),地節三年。 太陽位於正南方,冬至在午時;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九日,小余為四百七十分; 冬至大餘為十九日,小余為十六分; 橫艾執徐(壬辰年),地節四年。 十二大餘十三,小餘八百一十八; 大餘二十四,小餘二十四; 尚章大荒元康元年。 閏十三大餘八,小余二百二十六; 大餘三十,無小餘; 焉逢敦犛二年。 十二大餘三十二,小餘一百三十三; 大餘三十五,小余八; 端蒙協洽三年。 十二餘二十六,小餘四百八十一; 大餘四十,小餘十六; 遊兆涒灘四年。 閏十三大餘二十,小余八百二十九; 大餘四十五,小余二十四; 強勢作噩神雀元年。 十二大餘四十四,小餘七百三十六; 大餘五十一,無小餘; 徒維淹茂二年。 十二大餘三十九,小餘一百四十四; 大餘五十六,小余八; 祝犁大淵獻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三日,小餘為八百一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四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尚章大荒(癸巳年),即元康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八日,小餘為二百二十六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日,無小餘; 焉逢敦犛(甲午年),即元康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二日,小餘為一百三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五日,小餘為八分; 端蒙協洽(乙未年),即元康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六日,小餘為四百八十一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日,小餘為十六分; 遊兆涒灘(丙申年),即元康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日,小餘為八百二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五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強勢作噩(丁酉年),即神雀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四日,小餘為七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一日,無小餘; 徒維淹茂(戊戌年),即神雀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九日,小余為一百四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六日,小余為八分; 祝犁大淵(己亥年),即神雀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三日,小餘為四百九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一日,小餘為十六分; 商橫困敦(庚子年),即神雀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七日,小餘為三百九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六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昭陽赤奮若(辛醜年),即五鳳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一日,小餘為七百四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十二日,無小餘; 橫艾攝提格(壬寅年),即五鳳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五日,小餘為六百五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十七日,小餘為八分; 尚章單閼(癸卯年),即五鳳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日,小余為六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二日,小餘為十六分; 焉逢執徐(甲辰年),即五鳳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日,小餘為四百一十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七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端蒙大荒(乙巳年),即甘露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八日,小餘為三百一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三日,無小餘; 遊兆敦犛(丙午年),即甘露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二日,小餘為六百六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八日,小餘為八分; 強梧協洽(丁未年),即甘露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七日,小餘為七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三日,小餘為十六分; 徒維涒灘(戊申年),即甘露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日,小餘為九百二十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八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祝犁作噩(己酉年),即黃龍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五日,小餘為三百二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四日,無小餘; 商橫淹茂(庚戌年),即初元元年。 太陽位於正東方,冬至是卯時;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九日,小餘為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九日,小余為八分; 昭陽大淵獻(辛亥年),即初元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三日,小餘為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四日,小餘為十六分; 橫艾困敦(壬子年),即初元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七日,小餘為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餘為九日,小餘為二十四分;尚章赤奮若(癸醜年),即初元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一日,小餘為八百三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十五日,無小餘; 焉逢攝提格(甲寅年),即初元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六日,小餘為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日,小餘為八分; 端蒙單閼(乙卯年),即永光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無大餘,小余為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五日,小余為十六分; 遊兆執徐(丙辰年),即永光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四日,小餘為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強梧大荒(丁巳年),即永光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八日,小余為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六日,小餘為零; 徒維敦犛(戊午年),即永光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三日,小餘為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一日,小余為八分; 祝犁協洽(己未年),即永光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七日,小餘為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六日,小餘為十六分; 商橫涒灘(庚申年),即建昭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一日,小餘為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一日,小余為二十四分; 昭陽作噩(辛酉年),即建昭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五日,小餘為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七日,無小餘; 橫艾閹茂(壬戌年),即建昭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九日,小餘為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二日,小余為八分; 尚章大淵獻(癸亥年),即建昭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四日,小餘為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七日,小餘為十六分; 焉逢困敦(甲子年),即建昭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八日,小余為八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十二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乙醜年),即竟寧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日,小餘為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餘為十八日,無小餘; 遊兆攝提格(丙寅年),即建始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六日,小餘為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三日,小餘為八分; 強梧單閼(丁卯年),即建始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日,小餘為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八日,小餘為十六分; 徒維執徐(戊辰年),即建始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五日,小餘為九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三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己已年),即建始四年。 以上《曆書》中:大餘,是指剩餘的日數。小餘,是指剩餘的分數。端蒙等,是年的名字。年名包括幹支兩部分,地支:例如醜叫作赤奮若,寅叫作攝提格;天干:例如丙叫作遊兆。正北,表示冬至在子時;正西,表示冬至在酉時;正南,表示冬至在午時;正東,表示冬至在卯時。百二十八分; 冬至餘為五十四日,無小餘; 商橫淹茂(庚戌年),即初元元年。 太陽位於正東方,冬至是卯時;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九日,小餘為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九日,小余為八分; 昭陽大淵獻(辛亥年),即初元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三日,小餘為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四日,小餘為十六分; 橫艾困敦(壬子年),即初元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七日,小餘為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餘為九日,小餘為二十四分;尚章赤奮若(癸醜年),即初元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一日,小餘為八百三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十五日,無小餘; 焉逢攝提格(甲寅年),即初元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六日,小餘為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日,小餘為八分; 端蒙單閼(乙卯年),即永光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無大餘,小余為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五日,小余為十六分; 遊兆執徐(丙辰年),即永光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四日,小餘為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強梧大荒(丁巳年),即永光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八日,小余為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六日,小餘為零; 徒維敦犛(戊午年),即永光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三日,小餘為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一日,小余為八分; 祝犁協洽(己未年),即永光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七日,小餘為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六日,小餘為十六分; 商橫涒灘(庚申年),即建昭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一日,小餘為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一日,小余為二十四分; 昭陽作噩(辛酉年),即建昭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五日,小餘為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七日,無小餘; 橫艾閹茂(壬戌年),即建昭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九日,小餘為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二日,小余為八分; 尚章大淵獻(癸亥年),即建昭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四日,小餘為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七日,小餘為十六分; 焉逢困敦(甲子年),即建昭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八日,小余為八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十二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乙醜年),即竟寧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日,小餘為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餘為十八日,無小餘; 遊兆攝提格(丙寅年),即建始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六日,小餘為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三日,小餘為八分; 強梧單閼(丁卯年),即建始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日,小餘為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八日,小餘為十六分; 徒維執徐(戊辰年),即建始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五日,小餘為九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三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己已年),即建始四年。 以上《曆書》中:大餘,是指剩餘的日數。小餘,是指剩餘的分數。端蒙等,是年的名字。年名包括幹支兩部分,地支:例如醜叫作赤奮若,寅叫作攝提格;天干:例如丙叫作遊兆。正北,表示冬至在子時;正西,表示冬至在酉時;正南,表示冬至在午時;正東,表示冬至在卯時。百二十八分; 冬至餘為五十四日,無小餘; 商橫淹茂(庚戌年),即初元元年。 太陽位於正東方,冬至是卯時;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九日,小餘為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九日,小余為八分; 昭陽大淵獻(辛亥年),即初元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三日,小餘為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四日,小餘為十六分; 橫艾困敦(壬子年),即初元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七日,小餘為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餘為九日,小餘為二十四分;尚章赤奮若(癸醜年),即初元四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一日,小餘為八百三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十五日,無小餘; 焉逢攝提格(甲寅年),即初元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六日,小餘為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日,小餘為八分; 端蒙單閼(乙卯年),即永光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無大餘,小余為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五日,小余為十六分; 遊兆執徐(丙辰年),即永光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四日,小餘為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強梧大荒(丁巳年),即永光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八日,小余為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六日,小餘為零; 徒維敦犛(戊午年),即永光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三日,小餘為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一日,小余為八分; 祝犁協洽(己未年),即永光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七日,小餘為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餘為四十六日,小餘為十六分; 商橫涒灘(庚申年),即建昭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三十一日,小餘為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一日,小余為二十四分; 昭陽作噩(辛酉年),即建昭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五日,小餘為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餘為五十七日,無小餘; 橫艾閹茂(壬戌年),即建昭三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九日,小餘為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餘為二日,小余為八分; 尚章大淵獻(癸亥年),即建昭四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四十四日,小餘為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七日,小餘為十六分; 焉逢困敦(甲子年),即建昭五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八日,小余為八十二分; 冬至大餘為十二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乙醜年),即竟寧元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日,小餘為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餘為十八日,無小餘; 遊兆攝提格(丙寅年),即建始元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五十六日,小餘為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三日,小餘為八分; 強梧單閼(丁卯年),即建始二年。 平年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為二十日,小餘為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餘為二十八日,小餘為十六分; 徒維執徐(戊辰年),即建始三年。 閏年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為十五日,小餘為九十三分; 冬至大餘為三十三日,小餘為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己已年),即建始四年。 以上《曆書》中:大餘,是指剩餘的日數。小餘,是指剩餘的分數。端蒙等,是年的名字。年名包括幹支兩部分,地支:例如醜叫作赤奮若,寅叫作攝提格;天干:例如丙叫作遊兆。正北,表示冬至在子時;正西,表示冬至在酉時;正南,表示冬至在午時;正東,表示冬至在卯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