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在美課堂稱,應恢復政治暗弒!中國共產黨暴力革命被提倡,美高校教育亮紅燈?國務卿盧比奧:正在吊銷慶祝謀弒的外國人簽證!川普天價索賠控告《紐約時報》,美國新聞轉向? | #熱點互動
觀眾朋友大家好 歡迎收看新唐人熱點互動節目
我是主持人韓霏
一名在美國就讀大學的華裔面孔的女學生
公然在社交媒體用英文發表支持政治暗殺的言論
引發中英輿論圈的熱議
而美國國務卿盧比奧警告
將撤銷公開慶祝謀殺的外國人的簽證
引發一波網絡舉報潮
慶祝暗殺到底屬於言論自由 還是宣揚暴力?
就在相關討論高漲之時
川普總統突然宣布以150億美元的天價索賠金
起訴《紐約時報》長期誹謗和不實報導
再激起一波有關新聞自由的討論
在查理·科克遇刺後更多聲音呼籲
媒體為謊言負責的背景下
川普此舉是否更加具有象徵意義呢
我們今天邀請到兩位嘉賓分析點評
首先是中國問題專家 「橫河評論」的主持人橫河
橫河先生您好
韓霏好 藍述先生好 大家好
您好 還有美國資深媒體人
「時政春秋」的聯合主持人藍述
藍述先生您好
韓霏好 橫河好 各位觀眾好
您好 歡迎兩位
在查理·科克遇害之後
一些人因為不認同他所抱持的理念
而在社交平台公開對其遇害表示慶祝
或者發表惡毒言論 引發輿論的熱議
一名在美國俄亥俄州奧伯森學院
就讀的華裔面孔的女學生
因為主動在社交平台上傳視頻
用英文表示自己支持政治暗殺
在美國成為新聞
我們來看一下她的視頻畫面
那她還表示 她的教授也支持她
下課之後表示同意她的看法
那首先我要請問橫河先生
您是怎麼看這名學生的表態
您認為她的言論是否還屬於
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範疇之內
還是已經嚴重越界呢?
毫無疑問這是嚴重越界的
因為其實在《第一修正案》保護
這裡有好幾個問題
《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
其實講的是不要被政府壓制
國會不能立法去壓制
它並沒有說 你隨便說
特別是鼓吹這種極端暴力
就政治暗殺 是暴力裡面的極端暴力
就是說鼓吹這個東西的話
關鍵問題就是看去怎麼去對待它
就是說你有你的言論自由
你可以說
但是它是會有後果的
後果你要承擔的
所以這個人的說法其實是非常嚴重的
而且她是引用了毛澤東革命對鎮壓反革命的這種
她的意思就是說
如果不鎮壓的話
革命成果就沒有了
前功盡棄
那麼這個其實是共產主義革命的特點
所以共產主義革命它都會帶來大量的殺戮
這個屠殺不僅是在奪取政權過程當中
到了奪取政權以後
還進行大量的屠殺
所以這是它們的一個特點
結果她拿到這裡來去鼓吹
這個實際上是非常奇怪的
但我現在有點不是很清楚她是不是個中國學生
因為現在沒有
我沒有看到太多的證據證明
她是一個來自中國的學生
她家在康州
所以說她
她而且以前在
是在美國讀的高中
因此她不應該算是中國學生
就她已經是在美國
住在美國
生活在美國的了
很難說
我個人覺得她這個思想是從什麼地方來的
這是值得追究的
因為有很多人是幸災樂禍
對查理·科克被刺
有幸災樂禍
或者甚至有人慶祝
但是很少人
真的不多
就是把政治暗殺當成一個應該使用的一個東西
來拿出來講
這個是不太多的
就很多人對查理·科克確實很恨
有這麼一些人
所以他會幸災樂禍
但這種情況是不多見
所以我覺得更有意義的應該是去研究
就是在美國的大學生
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
她這個想法是從哪裡來的
是 現在根據這個了解
這名學生就讀該校的三年級
雙修政治法律和國際關係的專業
就像橫河先生說的
之前她是在美國一所貴族寄宿高中畢業
而她更多的成長背景外界還不得而知
藍述先生您是怎麼看的
就像她說的
如果她的所言屬實
她的教授也對她的言論表達支持
並沒有說當堂對她這樣的言論進行一個制止
反而是去表達支持
您覺得說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
她現在能夠公開發表這樣的言論
美國的大學教育該負多少的責任?
您認為美國大學是否正在廣泛教授學生
學習中國共產黨的暴力革命呢?
美國大學的教授
這個教育應該負非常大的責任
就是幾乎可以說是全部責任
因為居然她的教授還支持她的這種言論
這種極其完全是共產主義的言論
橫河先生剛才已經講了
這個完全是毛澤東的那一套暴力革命的理論
對吧
而且她居然是學政治和國際關係專業的
就是她還不是說
你比如說她如果是學一個其他的專業
比如說學個技術
當個工程師
那麼她那個教授可能
你還可以說她那個教授比如說就是個nerd
本來就是一個書呆子
本來就不懂政治
她這個教授就是教授這個專業的
那她居然這樣去同意他的說法
這就完完全全說明她整個的大學教育體系裡面
被中共這種意識形態
以及美國的那種左派的
共產主義的意識形態給滲透的很厲害
我前一段時間我引用一個推
我前一段時間我前幾天
在看到一個推友在網上推一個推子
他說如果他那個推子很有意思
他說如果你認為你有言論自由
而和你意見不一樣的人就沒有言論自由
他說那你就是一個左派
如果你認為政府可以動用政府的權力
去對那些不同意見的人士進行打壓
那你就是個極權主義者
他說如果你要動用暴力去對待
那些跟你意見不一樣的人
那你就是個恐怖分子
我覺得他說的蠻有道理的
你正好這個帽子扣在這個地方正好
不大不小正合適
這個中國女學生和她的教授兩個人
她既符合左派的這個定義
也符合這個極權主義的定義
甚至符合至少她們是對恐怖主義進行支持
所以美國的教育確實在上個世紀
前蘇聯共產主義倒台了以後
對共產主義全面的進行滲透
那麼在過去的20年裡面
由於對中共的政治體制改革有這種幻想
對這個所謂的中國模式有幻想
所以又加上了這個來自於中共的這種全面的滲透
所以它確實是到了不得不改的一個地步
那這次這個學生她是自己主動上傳這樣的視頻
反而是讓現在這個美國大學的這個現況
更加的暴露在這個眾人的面前
那在這個事件發酵之後
這名學生是迅速刪除
而且是私有化了她所有的社交媒體帳號
但是她的這個講話視頻等等的材料
已經是被網友下載下來
那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已經是向該校舉報
要求該校對這名學生進行處理
那美國的評論家章家敦也是轉發視頻呼籲
在這個國家緊急狀態的關鍵時刻
我認為法院應該縮小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範圍
我們絕不能容忍宣揚暴力
那橫河先生也請教您的看法
那宣傳暴力是不是本來就不在
《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範圍之內呢
這個要分開來講
這個因為《第一修正案》呢
無論是講的是宗教 還是言論 還是媒體
其實它講的都是國會不能立法來禁止
就是國會不能夠立法來
這個抑制言論自由
抑制這個新聞自由
所以這裡其實不存在一個
就是說只要政府沒有以政府的形式去打壓的話
它應該是它有後果的
就是說特別是宣傳恐怖和
危害國家安全這種東西的話
那是應該沒有言論自由的
相對來說當然美國的言論自由
在整個西方國家是最徹底的
因為它有很多這個最高法院的判案
但是這點一定要清楚
就是言論自由並不是說你可以亂說
只是說政府不能立法去壓制言論自由
所以我覺得這部分言論當然不應該
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但是呢這裡呢我想補充一點哈
就是奧伯林學院這個學校
奧伯林學院呢是1883年建的
就這個學校建立以後
很快的就走向左傾的道路
它和哈佛還不一樣
哈佛是後來慢慢變的
它是從一開始就是全美非常激進的左派
被認為是大學裡面就是美國文理學院最左傾
最接近左傾的一所院校
只是說它規模比較小
它一般只招2000多個學生
基本上沒有研究生
就是undergraduate就是那個大學生
大學生現在最高招到3000學生
就這麼多
所以呢它影響面沒有那麼大
但這個學校的左傾是非常非常有名的
他們學什麼呢
就這個 Julia Xu
朱利亞徐她自己在那個後半段裡面講到的話
就這幾天他們正在學中國革命
所以她引用了毛澤東那段話是他們正在學的東西
但是他們學呢有個很大的特點
就是他們是研究的方法來學的
不是用批判的方式來學的
所以呢實際上是教授們就引導大家去學這些東西
他們的政治學有馬克思理論
就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
有這個中國革命專題課的
中國革命就是一門專題課
他們有些教授是非常
他們政治學以前有一個非常有名的教授
他就是60年代到70年代的時候
反戰運動的時候的激進學生
然後那個時候他就對毛澤東非常痴迷
就對毛澤東的革命
特別對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非常痴迷
後來就逐漸逐漸的就
他們這個學校至少在政治學方面
因為它是個文理學院
所以不僅是政治學 政治課的問題
它整體上就是這麼一個傾向
就是非常左傾
所以它會在這個學校裡面的
教授這裡面的這個氛圍
就是支持這種東西的
所以說他們就是原來在反戰時期
激進左派 激進的學生
其實就是搞恐怖活動
就是爆炸 這裡炸那裡炸
有的被判刑的 有的沒有判刑的
逃過去的 後來就成了教授了
就這麼個過程
那個學校有點
就是雖然說全美的教育都有同樣的問題
類似教育
但是那個學院真的是比較特別的
但是我個人又覺得
它不是所有的人都受這麼嚴重的影響
因為她也說了
就是教授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
全班只有她一個人舉手發言了
就是說這麼反人類的言論
一般人還是做不出來的
就是說她能夠做出來
除了這個學校學院的問題
我覺得她個人也會有一些問題的
就像您剛才說的
如果這個學院它是鼓吹共產黨的這種暴力革命
這種行為是否應該在美國面臨禁止呢
現在問題是沒有人可以禁它
這就是中學現在校區
現在家長可以更多的介入
但是大學 美國大學它是有學術自由的
就是說你很難給它畫一個帽子
這部分東西他們已經長期經營幾十年了
而保守派實際上長期以來是忽略了這個領域的
首先是要認識到這是個嚴重的問題
然後才有想辦法的地方
因為現在很多法律
特別最高法院的判案
其實對保守派是不利的
它就很多判案都是把這個起訴弄得非常困難
比如說這種言論上恐怖行動的
你就要看所有言論自由的案子
都是個人或者是組織或者是一個機構
去針對美國政府
它兩個起訴的時候
它一定有一邊是政府
所以這裡存在這個問題就是誰去管這個事情
好像似乎現在沒有很明確的
現在就是靠輿論
就是輿論現在在施壓
還有就是政治上的抵制
經濟上給公司一些壓力可以的
但你對大學能有什麼壓力
這也是個問題
所以要解決不是很簡單的一件事情
也是他們學生的父母如果知道這個事情的話
也可以去做一些努力
也是可能是相對來說比較有效的一個方式
您前面也提到說《第一修正案》
它對於言論自由只是說禁止國會
禁止政府來去限制言論自由
並不是說《第一修正案》
它就是保障所有的言論都享有自由
您覺得說這個界限應該怎麼去劃定
就像這次查理·柯克遇害之後
美國的網絡上也是有很多的慶祝謀殺
然後為謀殺歡呼的人
這種的言論它應該去怎麼去劃定這個界限
這個我覺得大家覺得怎麼樣
我覺得目前這次所發生的事情
實際上是輿論起了作用
就是對這些人進行某種懲罰
今天我看到一個案子就新澤西
新澤西就是英格魯的一個英格魯的health
就是一家醫院
醫院有一個外科醫生
就發表了當著幾個護士還有一個病人的面
一個護士就講她說
天哪她說我很喜歡查理·柯克
後來外科醫生就說他說我很討厭他
然後就連說兩遍他罪有應得 罪有應得
後來這個護士就非常生氣
就到醫院裡面去匯報
結果第二天早上她起來
發現她自己被停職了
院方其實懲罰了這個護士
她自己被停職了
然後她就把這個事情放到網上去
而且她起訴醫院和起訴醫生
無故讓她停職
這個事情後來輿論發酵非常厲害
強大的壓力
使得醫院馬上就改變了主意
幾天以後醫院就改變了主意
現在醫院裡面說她沒有被開除
護士沒有被開除
只是被停職了
然後說停職調查期間她的工資照發
也就是說補還給她了
然後接受了醫生的辭呈
也就是說醫院是被迫這麼做的
但是它不得不做
因為輿論的壓力一上來以後
它是受不了的
別人如果是集體抵制或者怎麼樣的話
它就很麻煩
另外一個起訴以後
他們肯定知道就這種事情
即使打贏了官司
他在道德上也輸掉了
民眾並不會認為你贏了官司
你就是正義的
所以醫院馬上就做了讓步
但這個官司她沒有撤了
還在打
所以說到目前為止確實是沒有
因為沒有一個機構能夠去審查這個醫院
對不對
除非你起訴
所以說這裡我覺得
首先輿論的壓力非常重要
就像Office Depot的兩個僱員一樣的
他後來也是輿論的壓力
就是大家說要抵制
公司總部一看要抵制了 嚇壞了
馬上幾個小時以後
就把這兩個人開除了
那個反應速度非常快
然後就向所有的人道歉
他就把這個問題解決了
所以我覺得在目前
似乎沒有一個機制的情況下
就是民眾的壓力非常重要
是 其實輿論本身
它就是公民參與政治的一個方式
現在言論自由它確實是很難通過政府
或者是法律去做一些具體的限定
那藍述先生我們知道
現在其實不知道這個學生的具體身份
那如果她是持有美國籤證的外國人的話
可能會因為她的這個言論
面臨更加嚴重的後果
因為我們看到美國國務卿盧比奧
已經是公開警告
將會吊銷慶祝謀殺的外國人的美國籤證
他說如果你是個外國人
卻在慶祝某人被暗殺
我們不想讓你留在美國
因為我們不想把支持謀殺的人帶入美國
那他也說正在撤銷簽證
如果你持簽證在這裡
而且是公開為暗殺政治人物歡呼
請準備好被驅逐出境
這個國家不歡迎你
那根據美國媒體布萊巴特新聞網的報導
這個撤銷簽證的行動是已經開始了
美國國務院副國務卿克里斯·蘭道
已經是下令撤銷了一名
巴西神經外科醫生的美國簽證
因為他在網上發表
慶祝查理·柯克遇刺的言論
那蘭道還敦促美國人
要向政府報告那些慶祝柯克遇刺的外國人
那現在這個美國政府的相關舉措
也是引發大量的討論
那有人說因為慶祝柯克遇害就被吊銷簽證
是因言獲罪 不公平
但是反對意見指出
美國簽證本身就是賦予外國人的一種特權
吊銷簽證的本身並不需要法律審判
藍述先生您是怎麼看的呢
美國的憲法裡面確實它有最基本的權力
就是說你言論自由
第一修正案裡面有五大權力
言論自由 信仰自由 結社自由 媒體自由
還有一條是向政府表達我們不滿的自由
那麼實際上這一次查理·柯克的這個案件
它遠遠不僅僅限於言論自由
因為查理·柯克他本人是一個
他是非常open
就是直接講我是一個非常虔誠的基督徒
然後我的這些價值理念都是來自於
這個聖經對我的教導
這是一方面
另外就是說他是在一個集會上被槍殺的
這又牽扯到集會自由
然後他本人又是一個媒體人士
他是個自媒體的大腕兒
所以還有言論自由
所以你全部加在一起來
所以說這一槍打出去
他就針對了第一修正案裡面
五大自由裡面的四大自由
所以這個東西其實是非常嚴重的
那麼回過頭來再來看就是
美國的權力有兩種
一種叫天賦人權
那叫rights
那就是寫在憲法裡
protected rights
就是受到保護的基本人權
因為受到保護的基本人權
它屬於天賦人權的範疇
那麼有的是特許權
特許權包括簽證
這是給你的簽證
還有包括你的開車
你的駕照
這都是屬於特許權
就是你必須達到一定的條件
你才可以擁有這項權利
你比如說你開車的話
你有的人由於身體的原因
或者說是經常犯規
酒駕像這些人
他很可能他們駕照就會被取消掉
所以那麼你如果說是拿了簽證
來到美國的外國人
你到了美國來
然後你不尊重
因為你像這些言行
它實際上它是侵犯了別人的
這個最基本的權利
對吧
你本來是特許你到美國來
結果你到美國來
侵犯了美國公民的
他們的最基本的權利
而他們的權利是受到憲法保護的
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之下
你的這個簽證被撤銷
這個不屬於對言論自由的壓制
而是一個相反
它是對言論自由
以及我們剛剛講的那四大自由的一種保護
是 橫河先生您怎麼看現在這個
就是吊銷外國人
如果說是公開慶祝謀殺
吊銷這樣外國人簽證的這個事情
針對這件事情相反的兩種的看法
您對這個問題有什麼補充嗎
沒有
我記得上一次我已經談過了
這就是要像藍述先生說的
它實際上是兩種不一樣的權利
一個是基本權利
就是天賦人權
還有一個就是特權
這所謂特權的話
就是因為美國你來的時候
你不管是綠卡也好
已經拿綠卡也好
或者是你是訪問或者是讀書
你都是一個簽證
簽證就是一個特權
就是說我可以給你可以不給你
這個事情非常簡單
你到大使館去
你到領事館去申請簽證
然後人家拒簽了
拒簽了以後
他不一定非要給你理由不可的
他覺得他要拒簽你就拒簽
你不可能去跟他爭
你說這是我的基本人權
你不能夠侵犯我的人權
你不能去跟他爭
大家都知道不能去跟他爭
因為這不是你的基本人權
不是你的基本權利
這就是人家特權
人家願意邀請你就邀請你
你是客人
他不願意讓你來
那你就只能不來
就這麼個情況
所以說吊銷簽證的話
應該是美國國務院的特權
就是美國國務院的權利
他可以這麼做
他不需要經過別人
國務院因為他還管各地簽證
所以不讓簽證一種方式
還有一個就是已經有的就吊銷
雖然我們現在還沒有看到吊銷的情況
但是就是說
如果你極端的鼓吹暴力的話
那麼美國可以認為
就是說第一
你和美國的價值觀
完全衝突
第二
你對美國安全可能造成了危害
因為政治暗殺的話
你直接就影響到了國家安全了
因為你政治暗殺可以對政治人物
所以你鼓吹這個東西的話
你等於就是
這個政治暗殺的
你鼓吹的話
就跟支持恐怖活動
是已經到了差不多的水平了
差不多的類型了
所以說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
它不存在侵犯他言論自由的問題
因為其實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在實際判例當中
就是外國人的這種憲法保護的力度
沒有本國公民的保護力度這麼高
這在美國歷來的判例當中都是這樣的
那就這名女學生的事件
章家敦是最新表態說
煽動謀殺可能構成犯罪
尤其是在像她這樣
透過跨州通訊工具進行的情況下
那如果她是美國公民
應該對她展開調查
如果她不是應該立即將她驅逐出境
而且相關事件
也已經在英文媒體界引起關注
相信後續還會繼續的發酵
那我們再來關注
川普總統起訴《紐約時報》的事件
週一的晚間
川普總統是突然在他的真相社媒發文表示
他已經對《紐約時報》正式提告
控告《紐約時報》對他長期誹謗和歪曲報導
求償的金額高達150億美元
那川普在真相社媒寫道
「今天我非常自豪的
對《紐約時報》提起150億美元
索賠金的誹謗與重傷訴訟
《紐約時報》是美國歷史上
最糟糕最墮落的報紙之一
幾乎成為激進左派的喉舌
那川普強調《紐約時報》長期蓄意
慣性的 對他進行不實報導和誹謗
這種行為不僅不可接受
也違法 必須立即停止
那川普宣布這場針對《紐約時報》的訴訟
正在佛羅裡達州進行
那對川普的提告 《紐約時報》則回應稱
這是打壓獨立報導
那對這一事件 川普的支持者們認為
美國的法律保障程式正義
每個人都有起訴的權利
那反對意見則認為 高成本的法律戰本身
就是一種對新聞自由的打擊
無論法律程式如何
其目的和效果都值得高度警惕
那藍述先生您是怎麼看的
我們知道美國的第一修正案保障新聞的自由
那川普以天價索賠的方式起訴《紐時》
算不算打壓新聞自由呢
首先從我現在了解到的情況看
川普並沒有動用公共資源
他並沒有動用司法部去
對《紐約時報》進行起訴
他是基本上是以個人的名義去起訴他
所以他以他個人的名義去起訴《紐約時報》
這個他就是一種個人行為
美國的司法體制
它是真正一個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那麼你作為一個川普總統
他是一個美國公民對吧
那麼作為一個美國公民
他完完全全有權利
去為他自己的名聲受到了誹謗
而提起起訴
這裡不存在一個壓制問題
因為他是以一個公民的身份去提出這個起訴
那麼唯一的你現在可以說
把他的這個訴訟和美國總統能夠有一點連在一起的
那就是他這是150億的一個天價
為什麼
因為他是美國總統
你對一個美國總統的言論形象
進行誹謗的時候
他造成的這種負面的效果
要遠遠大於對一般的一個公民
的這種誹謗所造成的傷害
所以說他這個起訴會很高
起訴到這個150億
所以說他完完全全是在實踐
這個憲法對他所保護的
他應該擁有的權利
所以說不能說他壓制言論自由
那我們知道這個1964年的時候
美國的最高法院曾經是駁回來自阿拉巴馬州的一位
這個警監沙利文
他提告《紐約時報》誹謗的訴訟
那原因是這個誹謗成立的前提是
控方能夠表明 《紐時》明知道內容失實
也刊登了相關的內容
而且對事實真相漠視
也就是說對沙利文有「實際惡意」
那從那之後 外界是普遍認為
這相當於美國法律對媒體釋放了強大的保護
因為要想控訴媒體誹謗 就必須證明「實際惡意」
而這在歷史上幾乎很難達到
那橫河先生您認為川普這次起訴《紐時》
能不能夠滿足「實際惡意」呢
這個「實際惡意」是一個非常非常
不美國的或者是不法律的一個做法
因為法律是看事實
而這個判決就是沙利文對《紐約時報》這個案子判決
實際上是看動機
就是說你要是明知道這不是真的
然後我就故意的需要把它說出來
這就是沙利文案的特點
那麼是不是故意 這完全是一個主觀的判斷
所以這是一個非常非常奇怪的事情
在這之前美國近200年來
它所有的誹謗案它都有這麼一條規定
就是說是出於惡意
但這個惡意的話
就是我就想毀你的名譽
並沒有說動機這部分
所以沙利文對《紐約時報》案
就開了一個非常壞的先例
實際上就是把美國對於誹謗的
司法規定誹謗的定義給改了
所以這一點是非常難做到的
但是現在很難說
就是這個案子發展下去是怎麼樣的
因為這個案子可能會儘量的往最高法院打
那麼我想川普應該是有很多證據的
就是這方面的證據
如果能夠找到一個模式
一個模式的話
那麼也許可以證明它是(實際惡意)
而這方面來說的話
我覺得他們要能夠找到一個模式的話
應該不是太難的一件事情
那麼這個案子可能就一直打下去
可能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會不會打到最高法院
現在很難說
但是我個人覺得
現在的情況確實有點不太一樣
因為最近一下判案的話
其實對川普是有利的
至於說是不是惡意的話
這個就是
是不是壓制言論自由
因為他剛才那個藍述先生已經說了
他沒有動用公共資源
他不是以政府的形式
所以說他以個人形式起訴《紐約時報》的話
正好說明了
他沒有違反《第一修正案》
沒有破壞言論自由
因為《第一修正案》就是新聞自由
也是建立在政府壓制新聞自由這個基礎上的
國會立法壓制新聞自由這個基礎上的
所以個人起訴完全沒有這麼一回事
只要是個人起訴就沒有這件事情
那如果像您剛才所說的
如果這個案子能往最高法院打
而且成功打到最高法院的話
有沒有可能說是逆轉過去
就像您說的其實它這個判決的這個方式
其實是不正確的
不符合美國憲法和這個法治的
就是有沒有可能扭轉這個現象
這個是有可能的
因為其實在64年這個案子以後
又有過一兩個案子
這兩個案子實際上也是打到最高法院的
然後就把這個原來這麼嚴格的要求
又鬆了一些
就是有判案也有類似的判案
並不是說這個案子就成為一個
金科玉律 不能動的東西了
其實是有動過的
1990年有一個案子
最高法院就意見表達和誹謗界限
做了一個定義
就是說一個人的言論
報出意見表達而成為事實指控
而且這個言論可以被證偽的話
那麼就屬於誹謗而不受憲法保護
所以說後來還有一些判案
所以說我覺得如果能夠打到最高法院的話
那麼最高法院做出跟1964年不完全一樣的
這個判決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因為1964年這個判決在這之前的200年
美國遵循的都是英國法律系統的這個判斷標準
只有到了64年這一個案子
所以這是一個特例
這個特例讓美國的這個誹謗案
變成了一個非常奇怪的特例
所以扭轉過來的可能性還是有的
是 其實到目前為止
這個美國歷史上還沒有說
在任總統成功起訴媒體的這個例子
而且可能是就像剛才我們提到的
這個1964年的這個案子的原因
在任總統或者是現任總統
起訴媒體的這個例子並不多
所以川普可以算得上是提告媒體最多次的總統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
川普曾經在這個起訴美國廣播公司ABC
和旗下主持人喬治·史蒂芬諾伯羅斯
還有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母公司
派拉蒙全球公司的時候
獲得庭外和解
而且是分別獲得創紀錄的
1600萬美元和1500萬美元的和解金
那相關的金額都將捐給總統圖書館
藍述先生您是怎麼看這兩個特殊的案例
外界認為和解的這個本身
是已經代表了川普的成功
您的看法呢
當然是成功
它已經賠了
只不過就是說這個成功
還留有了一點遺憾不夠徹底
就是如果說是你這個案子打上去
打到美國的某一級的法院
最後判你成功了
那麼你這個成功
它就會成為一個案例
它會影響到以後很多很多的判決
因為美國的它這個司法體系
它是一個案例法
所以你有一個成功
那以後我們就照此辦理
直到就是說是你有另外一個案例
就推翻這個案例
在此之前就大家都照此辦理
所以說他在庭外和解
他就沒有達到這個
可以說只能這麼說未盡全功
那贏肯定是贏了
因為這裡面他這種贏法
你可以解讀成很多很多方式的贏
就是說川普的
因為這庭外和解他有一個考量
就是說因為你雙方一打起來
對吧
那你川普的名聲壓在那了
那這邊就是CBS ABC
他們的名聲也壓在那了
所以雙方就是不論誰輸
你最後你輸掉的那一方肯定你的
因為你這個東西
它都有經濟利益在裡面
對吧
因為你說代表你像這個媒體
ABC CBS都是很大的這個媒體公司
那麼你的名聲受損的話
你一定會帶來你的收視率的下降
所以說那麼你怎麼樣去解釋
他最後說我願意settle
就是我願意賠償
那麼這裡面他可以說
他是因為他的經濟
出於這個經濟上的考量
算了
息事寧人
所以說他如果這樣解釋的話
你的感覺上就是未盡全功
就是沒有拿到一個來自於法院的
真正的通過對憲法的詮釋去解釋
你為什麼他可以成功
就是沒拿到這個而已
但贏肯定是贏了
在宣布提告《紐約時報》之後
川普是稍晚時候再次發文表示
我告《紐約時報》的回饋非常好
大家普遍的感受和情緒是適時候了
激進左翼媒體正在竭力摧毀美國
我們要從各個層面阻止他們
橫河先生在這次查理·柯克遇害之後
有關這個新聞自由的討論
也是更加的熱烈
那一些柯克的支持者認為
部分媒體對其長期的負面報導
是促使他這次最終遇害的原因之一
您怎麼看這樣的觀點
您覺得說導致現在美國媒體界
出現這種亂象的原因是什麼
那川普在這個時候以天價索賠
起訴《紐約時報》是否是頗具象徵意義?
美國政府就是美國的這個媒體
它一直被稱為是第四權
問題就在於它這個第四權
是來監督前三個權力的
因此誰來監督它
這一直是一個問題
就是說新聞它也不能夠是肆無忌憚的
既然你已經成為了第四權了
變成了一個權力的一族了
那麼你就是有權的部分
有權的部分就需要來監督它
所以媒體只去監督別人
不被監督這也是一個問題
但是它又不能被政府監督
因為政府一監督的話就是壓制媒體
正好是第一修正案不允許做的事情
因此就變成了這麼一個情況
所以美國媒體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的話
實際上是它過分了
這就是造成了
你說以前沒有美國總統起訴過媒體
或者是沒有這麼大規模起訴媒體
問題是也沒有一個總統
曾經被這麼多的法律訴訟給纏身
很多莫名其妙的法律
就是因為他要競選總統了
於是就很多起訴案
所以也沒有人經歷過
川普現在做的事情
他自己經歷的事情都是以前沒有過的
這個不奇怪
關鍵問題就是在
媒體應該被誰來監督
這是個最大的問題
當然你可以說是讀者來監督
因為讀者如果不信任他的話
那麼就不去看他
不去看他的話他就銷售量下來
但這是不夠的
因為美國現在社會的分裂比較嚴重
就是說有的人他就是明知道它這個不對
他也要跟它
也要去讀它
他總有那麼
現在是一半對一半
總有一半人去支持他
所以這是一個
確實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
就是這個起訴
所以這個起訴的話可能是另外一條路
就是什麼呢
就是個人
以個人出面而不是以政府出面
來讓媒體承擔它該承擔的責任
就是你儘管可以說
但是有的時候你是需要對這個後果負責的
就是他叫accountability
所以我覺得這可能就是一個
現在狀態下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案之一
藍述先生最後對這個問題有什麼補充嗎
新聞自由應該怎麼去監督呢?
美國傳統上他沒有這個問題
因為在美國傳統上
在good old time那個時候
那基本上就是因為它是中間大兩頭小
所以說這個市場它基本上就保護了這個媒體
它必須要講真話
否則人大家就不看你的了
對吧
但是今天的美國的情況就是說
它兩頭變得很大
中間變得比較小
就是對立的很嚴重
在這種情況之下
它就牽扯到你要一個如何去保衛
捍衛美國本來的共和體制的問題
美國它這個國家有人把它叫憲政民主
或者實際上它就是個共和體制
所謂共和體制就是一個共同的合約
或者說是一個共同的合同
大家在這個合同的框架之內
你的所有的言論
或者是你的信仰
你的結社
這個媒體等等
這些自由你是受到保證的
換句話說
你超越這個框架之外
就是它這個框架是存在的
就是說你不能超越這個框架之外
無限度的去做事情
因為你超越這個框架之外
無限度的做事情
你實際上你就是在破壞這個框架
就是在破壞這個共和體制
那麼這個時候的話
你當然要找到這個辦法去
它這個美國的憲法裡面
它一定還有這個司法界
它有這麼多的人在那個地方
當這個問題嚴重到一定程度的時候
那你就必須去處理它
只不過因為在歷史上
基本上這種情況發生的比較少
因為整個在美國的歷史上
過去都是一個中間大兩頭小的
這麼一個社會布局
這個社會存在形式
那麼它就沒有遇到這方面的問題
現在它由於這個兩極分化了以後
它就遇到了這些問題
就是說是來自於這個極端上的
現在我們看到了這一次
像查理·柯克案
就是來到了極左方面的
它的這種挑戰
它實際上是在挑戰整個
憲政體制的這個框架了
所以說它就必須要處理
否則的話這個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那就像剛才這個橫河先生說的
這次川普總統以個人名義
起訴這個《紐約時報》
可以說是出奇制勝
既沒有說是違反《第一修正案(口誤)》
保護新聞自由的這個框架
也是在某種程度可以說是
對現在媒體
就是它過度的一個行為
可能會起到一個隱形的約束作用
好的 非常感謝兩位嘉賓
參加我們今天的討論
也感謝觀眾朋友您的觀看
我們今天的節目由於時間關係就到這邊
也歡迎您在留言區分享您的看法
我們下期節目時間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