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北洋时代 老袁解散国民党,乾纲独断、举国欢庆

老蔡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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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觀看·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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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概述
AI 生成本段內容講述了1913年袁世凱在就任大總統後,採取強硬手段解散國民黨(KMT)並剝奪其國會議員資格的過程,以及隨後與國會之間關於法治與權力的激烈交鋒。
講一講的話
1913年的11月4號
老袁下令解散KMT
很吧
理由是啥呢
你們就是一群搗亂分子
你們搞的所謂的二次革命
就是破壞民國
這麼個意思
這兩天我不是在講KMT嗎
正好順便說一下
有些朋友說你講的不對
說宋教仁的話
建了一個叫KMT
孫先生建的叫中國KMT
這不是一碼事
你說國民黨和中國國民黨的字面上
確實不太一樣
並且黨黨也不一樣
但是它是一脈相承的
甚至說更早一點的
可以追到1894年新中會
對吧
1894年譚陽傳的新中會
後來的話在東京同盟會
在後來的話建立民國之後
宋教仁主持違黨造黨
搞的國民黨
後來這不是又跟老袁翻臉了
又變成中華革命黨
又變成的話
中國國民黨是這麼一個過程
所以說很多朋友就講說
你說的一點都不對
說根本就不是一碼事
你說不是一碼事
他確確實實
他有一個發展的脈絡
並且的話黨的宗旨
也在不停地變化
這麼個情況
跟大家解釋一下
那麼好了
這一次老袁的話
你看他10月10號
當的政治大總統
馬上就露出了手的獠牙
是吧
開始跟國會幹
他跟國會幹的主要目標
就是這個KMT
國會老跟我作對
我想去旁聽你們制憲
你們也不讓
索性就把你解散了
解散了
那麼這就是個大事了
是吧
你要把國會里邊的一個
主要的一個黨派
給解散了
非法
當時在他下令之前
梁啓超就聽到風聲了
梁啓超當時是內閣裏邊
是司法總長
在議會里邊
他是進步黨的領袖
進步黨的領袖之一
梁啓超懂得憲政
就感覺這也太不像話了
是吧
這破壞法治嗎
就匆忙跑到總統府
去見老袁
想勸勸他不能這麼搞
太明火紙張了
他到門口的時候
人家門口侍衛官就給攔住了
說總統正在開會
商量大事
說請總長的話明天再來
因爲這時候梁啓超是有title的
司法總長
梁啓超就着急
說我這也是大事
說我在這等他
等了好長時間
老袁的話
終於見了梁啓超
那梁啓超就一頓擺和
說你不能這麼就幹
你這是把人家黨給取消了
與理不合
破壞法治
老袁也不吱聲
就笑
笑話的挺
老袁這個人這點挺好
你說啥我都聽
對
最後的話等梁啓超說完了
你說完了
不好意思
晚了
我命令已經發出去了
解散了
這當天
就派了300多人
把KMT的北京總部給包圍了
在哪
廣安門內
廣安門寧家街
在那
300多人
第二天又包圍了參衆兩院
甚至半夜到家裏邊
幹嘛
不是說抓人
而是宣佈他非法
宣佈他解散
然後把這些KMT這些議員的一種資格
給取締了
議員的不就議員證嗎
還有議員的會章等等的
全給收繳
其實就是什麼
剝奪他們的議員的一個身份
一共有438人
了得嗎
438個議員就突然間就非法了
那麼對KMT遭到了這樣一個迫害
所以說像金不黨這些人
雖然說是他的對手
也的話有點兔子戶北的感覺
大家也都很反對
特別是梁啓超
司法總長
所以在開內閣會的時候
梁啓超就說了
說你看總統現在要解散KMT
他這個命令也沒有經過
咱們國務院附屬討論
說咱們得表示一下抗議
所以梁啓超就主張什麼
內閣總辭職
咱都不幹了
你像當年唐紹儀務就是
你至少就表明個態度
那是當年
這一年多了
人家老袁已經鞏固了
所以當時梁啓超提出這個意見之後
所有人默不作聲
誰也不支持
包括總理熊西林
也是面無表情
他坐在主桌上
主位上總理
面無表情不置可否
這事的話就不了了之
沒辭
那這邊沒辭
你國務院這邊沒辭
國會那邊
國會那邊衆議院的議長就湯化龍
湯化龍本來也是進步黨的一塊
但是一看到這個情況
對解散KMT
取消了KMT會員
國會議員的資格
也是非常的生氣
他認爲啥呢
這議員的資格
應該由議會來解決
不應該由你的話
政府出動軍隊警察
哪怕你政府真是認爲
說有些議員跟南方的革命黨叛亂
有牽連
你也應該的話
把證據給我們
給國會
國會有一套流程
去處理這些議員
並且湯化龍還告訴議會的祕書處
說別看這些人被取消了
但是咱這邊有什麼文件會議通知還造反
並且湯化龍還以爲自己臉面子挺大
找老袁去交涉
那意思的話
你把被扣的那些議員的證書會長髮回來
要不然的話
咱國會開會都不夠人了
現在老袁不一樣了
老袁剛上臺的時候多謙虛
現在人家是政治大總統
得到列強的承認了
剛剛又在軍事鬥爭中大敗KMT
所以說老袁就對湯議長毫不客氣
看着湯議長來了
老袁的話就這麼冷眼這麼看看
一句話沒吱聲
給湯化龍搞得下不來臺
不打理你
湯化龍沒辦法把誰搬出來
李淵虹
李淵虹是民上的進步黨的大boss
你像是梁啓超湯化龍
這都具體的知情的
李淵虹也給老袁打電報
說不能這麼辦
這太暴力了
老袁的話還是不打理
不但不打理
10天以後
11月4號下令收他們的證書
取消他們資格
14號的時候又下令
說所有被取消證書的KMT議員
如果你們想離開北京的話
必須找五個保人
保證你們出去之後
不能做任何反對我的言論和行動
一步一步他們勒緊對KMT的繩索
他這麼一整吧
兩院的衆議院參議院就很丟人
本來衆議院參議院已經準備投降了
你剩下這些KMT的議員也準備投降了
但是老袁的話一點顏面
也一點面子也不講
跟吊堆椅似的一點面子也不講
那還行
所以說的話還得走法律程序
還得表示一下自己的態度
但是兩院也不敢招搖而完
找誰找國務院
11月17號
衆議院給國務院發文
那意思民國不能一日無國會
國會議員不能由政府取消
此世界共和國之統一
立憲政治之大經驗
人家世界上全這樣
哪能說由你們取消呢
近月報載
還得從報紙上再看這些消息
大總統11月4日命令解散KMT
並追繳立即該黨國會議員證書徽章
我是從報上看到的
衆議院我們從報紙上看到的一個字
呼該黨本部與南方亂黨勾結
政府依法律委任
以行政命令解散步伐之劫勢
反我國民無不認爲正當
如果是說
KMT總部這邊跟南方有勾結
然後政府就法辦他們
說這個我們也支持
不是國民黨與立即國民黨之議員
在法律本屬兩室
其處分自不能衝突
其實衆議院已經投降了
那是該收拾
但是但可是可但是
說這個議員跟那個黨還不一碼事
法律上是兩碼事
你不能這麼處理
假令議員而與亂黨通謀
缺有證據
無論立何黨籍均得案發程序
假如說議員犯法
確實的話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不應該的話是給他分黨
他無論哪個黨的辦法也得收拾
否則卻與亂世無舌
激勵KMT者亦不能取消牽連
說反制的話
哪怕他是KMT的黨員
但是他沒犯法的話
沒跟南方那邊勾搭
那也不能這麼辦吧
蓋黨制黨而議員之議員
兩者性質不謀
既不能併爲一談
黨是黨 議員是議員
你不能就因爲南方KMT造反
你就把議員都給免了
查議院法第8條
議院於開會後發現不合資格的疑義時
各院議員得呈請本院審查
由議院決選舉13人
組織特別委員會審查之
說退一萬步講
哪怕議員的話
真是有問題了
也不應該政府
是由本院搞一個13個人的特別委員會來審查
據此議員資格之疑義
其審查權屬之兩院
院法規定尚然可證
這一條一條的明擺着的
這議員的處分應該由我們國會來處分
今政府已立即國民黨制議員
早不以法律上合格之議員自居爲理由
豈非以政府而審查議員資格
侵害國會法定之權限乎
現在你們政府就說了
說這些議員資格已經上時了
然後就你們就弄了
這那意思不就是變成了
你們政府去審查議員資格了嗎
其實這都是明擺的
是吧
明擺的
至於追繳證書徽章
只以命令取消議員資格
細按約法
大總統無此特權
按照約法的話
大總統沒有權利剝奪對議員的身份證書
不時政府毅然出此
根據合縱法律
此不能不懷疑者一言
所以不知道你們政府到底根據哪一條法律
辦的這個事
把議員的證書都給攪了
這是我們懷疑的第一點
提第二點
11月4日命令的結果
KMP議員被取消了300餘人
第二天又追加百餘人
稅過議員總額之半
兩院均不能開會
兩天你們取消了400多人
都過半了
兩院都沒法開會了
查議員中
有早已脫該黨黨籍改入他黨
或述稱穩健
曾通電反對幹亂者一一同取消
你這400多人裏邊
有些人都不是KMP了
早就脫黨了
還有些人的話雖然沒脫黨
但是的話一直是挺穩重的
並且還通電反對過江西的這事
李立軍二次革命
說你這把人家都給取消了
政府確爲懲治內亂嫌疑
你真的是想爲了懲罰那些內亂分子嗎
則應檢查證據
分別提交法院審判
不得以概括辦法良莠不分
這令國會人數不足
使部門解散之名而受解散之使也
那你不能這麼幹
你得走法律途徑
你這麼一取消之後
你說是這個取消KMP的一個議員資格
名義上對國會沒對國會下刀
但實際上國會開不了會了
這不怕使部門解散之名而受解散之使也
那實際上國會不就解散了嗎
近乎報紙分傳
政府將組織行政委員會
修改國會組織法改組國會
我們都聽到風聲了
說你們要搞一個政府將組織一個行政委員會
此種傳說是否屬實孤不拒論
究竟政府方針對於民國是否有國會之必要
對於國會是否以法律爲正當的解決
此不能不懷疑二者
說你們這一系列的一個動作下來之後
啥意思是不是民國就不需要有國會
並且國會也不需要通過法律產生
像啥小媳婦兒是吧
議員等對於KMT束身誤覺
當南方無事政府敷衍委員之時
予以破壞主張無不嚴厲攻擊
說其實我們國會議員都是跟你好的
我們對於KMT我們一直就恨他們
不是現在才恨
當南方無事政府敷衍委員之時
就還沒鬧事的時候
大總統不還在敷衍那些南方來的那些委員嗎
孫先生王先生對吧
我們之前講了不搞這個巨頭會面嗎
你看人家議員直接說了
說政府敷衍委員之時
那就是敷衍那個時候
予以破壞主張無不嚴厲攻擊
所以就那個時候他們一些的話
那個破壞民國的主張
我們都是嚴厲抨擊的
集虎口亂旗天下震動
一層聯名通電生罪之討
到那個李立軍在虎口的話發動叛亂
我們也曾經聯名發通電呢
討伐他們呢
經政府去害群扶正器爲前提
時與議員等素質符合
爲去之之方是否是法
扶之之道是否誠信
趕走這幫害群之馬
跟我們的想法是一樣
我們現在唯一的就是說你這個方法和手段上
是不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呢
一再下次是吧
群懷疑慮勢難見末
大家都這麼疑慮重重的
我們沒法就不說話呀
質疑議院法第40條質問
應請政府於三日內明白答覆
請這個政府你們給我三天給我答覆一下
這是11月17號
衆議院質疑
12月3號參議院也質疑國務院
國務院倒黴吧
國務院說這些命令不是我下的
都是總統下的
你們不找總統天天找我
參議院也行文國務院
前月初四日
一月以前了
這是12月3號了
11月4號下的令
政府忽有追繳議員證書徽章之命令
並以暴力阻禁議員到院
其數多至400餘人
今夏之日
舉國黃瀚
人情騷動
這一個月以前
政府突然間下這麼個令
不但是把他們證書給沒收了
還不讓他們來開會
400多人
兩月因不足法定人數
至今一月不得開會
此次與民國國體政敵有重大關係
這不夠人
一個多月沒開會了
這不是對國家有影響
大總統另出府中用意或別有在
而法有明文
國務院不必總統名列附屬
其餘此令不能不負責任
看看這個參議院
一看就是沒杆那幫傢伙
不敢質疑大總統
還說大總統的這道命令
是大總統可能會別有深意
咱不太懂
那你們國務院
那你們跟着附屬了
你得負責任
你這個玩意兒
院頭三小組
你得找這個大總統了
不敢找國務院
國務院兩頭受氣
只僅依約法第19條第9款
意願法第40條
提出質問書於國務員
定義意願法第40條
限政府12日內答覆
就跟政府有能耐
這種能耐其實也扯淡
大家看那個語氣行爲
無外乎是想保留點什麼
一絲法治的面子
那我就跟你一樣
我也恨他們
你取的是對的
只不過是是不是給我點面子
經過我們點程序
包括到最後跟人家行文
還得說我是一某某法某某條
某某法某某條
還限人家的話
三日內答覆
國務院呢
答覆嗎
答覆了
根本不是三天內答覆的
是12月23號
4號發出來的
人家23號
國務院纔給參議院答覆
大家看看這答覆的挺有意思
一約法第19條
即國會組織法第14條之規定
質問權爲議院職權之一
非議員職權之一
其一勝名
你看看雙方都流氓
但是呢
還都得把法律掛在嘴上
人家國務院說啥呢
你質問可以啊
但是質問權是屬於議會的
不屬於議員呢
大家說
這不是行政院和參議院發的文嗎
大家往下看
故質問之形式
無論議院法有如何聯署之規定
雖不必由議院公決
要不能不經由議院提出
是以議員點次
依議院法而提出質問書
有點繞口令
但是那意思就是說
你想質問可以
參議院也好
衆議院也好
可以有權
但是你議員無權之一
爲啥呢
均於議院有國會組織法第15條鎖定
總議員過半之時出席
得以開議時
由議長以開議日期報告
文件之計提出報告
就你們提出新聞
你們不得開會嗎
你們的議院裏開會啊
此執行國會組織法
即議院法之通例
實爲兩院所限刑
斷未有不經此項手續
而可以濫行質問者也
質問可以
但是你們得開會吧
你們得討論吧
能隨便就問嗎
接下來點題了
自來自既稱兩院不足法定人數
不能開會
前議院所有之質問權
當然因不能開會之結果
你們不是超出議院
人數不夠嗎
那人數不夠你們就沒開會唄
你沒開會你有什麼權利提出質問
叫什麼
以子之矛獻以子敦
他這邊質問人家
我們人都不夠了
沒法開會
你給我個解釋
人類這個國務院說了
對吧
給你解釋可以啊
你們拿這個
你理議院那個拿這個結論來啊
你們不是人不夠沒法開會嗎
你沒法開會
你們人都不夠
你們這個質詢那就是非法的
查兩院議長
業餘11月13日
與兩院議員不足法定人數
不能開會
不得已於11月14日起
停發議事日程等於通告有案
那你們自己發的通告
對吧
說你們從這個11月14號開始
就不開會了
此次質問書之提出
在議院議長通告停發議事日程之後
既已停發議事日程
何能提出質問書
你們不都不商量了嗎
不開會了嗎
不夠法定人數
你們這個質問書哪來的
且查當日提出質問書之情形
系發生於兩院現有議員的談話會
我都知道了
那小屁都告訴我們了
你們這個所謂的這個質詢書
就是你們幾個議員
你們在一塊區區區區花天酒地的時候
你們幾個區區掃描的不合法
依法律規定所屋置談話會
而提出屬於法律上議院職權之質問書
實爲約法國會組織法
議院法規定是所謂特許
那你們搞這套東西
那你們喝花酒的時候
掃描場上來質詢我們呢
你這就不合法
我告訴你
政府爲尊重國會起見
對於不遵法定人數之議員
非法所提出之質問書
應不負法律上答覆之義務
你們這兩個質問書都不合法
人都不夠
我們國務院沒有義務答覆你
這個大腳大子打的譁嚓譁嚓的
我們沒法開會了
人不夠了
你得給我解釋
人說的對啊
你都沒法開會
你還給我要什麼解釋啊
哎
你這個要解釋這事就不合法
質詢完是吧
哎
人家國務院接着說
爲查各該質問書
於追繳立即
谷KMT議員證書徽章
及令內務總長分別查取
本屆合法候補當天人
如何遞補個節
不免不無所疑
不能毀滅說明以免誤會
哎
雖然你們不合法
但是呢
哎
我們也願意給你們解釋解釋
查11月4日大總統命令
曾聲明此舉
係爲挽救國家的威王
減輕國民的痛苦起見
並將詳細信息佈告全國
該議員多數而爲構成內亂之舉
係數變出非常不特
議院法未規定處理明文
及各國亦無此先例
你看看
大總統這個命令四處有因
沒辦法
純屬特殊情況
爲啥呀
我要挽救國家挽救人民
這道德不高的吧
我道德之高點強的可以吧
說並且這事呢
確實特殊
爲啥特殊呢
那國會的大多數都是內亂分子
說這個事
係數變出非常
說國國會的議員裏邊
大部分議員都是標準分子
說這個不但是這個
你們那個議院法沒規定怎麼處理
就放眼世界也沒有這些利益
那偏偏中國就出現了
大多數議員是內亂分子
沒辦法呀
大總統爲了挽救國家
挽救人民於水火之中
我們才下了這個命令
大總統於危機存亡之秋
爲整理舊墳之計
是非新近
昭然天然
事關國家之亂
何能知常理已相生
那大總統容易嗎
在存亡危機存亡之秋
整理舊墳
墳是被淹死了
墳是被燒死了
爲了拯救這些
我容易嗎
我呀
事關國家之亂
你怎麼拿這個常理來要求我們呢
法律是常理
你一旦拿法律要求我的時候
我是事出有因
國家處在危機存亡時刻
你好意思拿法律制約我
所以令夏之日
據東南各省都都民政黨來電
均爲市民歡呼
擱首相親
所以大總統的命令一發
我的媽呀
那東南各省那些都都也好啊
民政黨都來電了
那老百姓奔走向高啊
樂壞了
不取締不墜
平民憤
你們法律靠邊站一會
啥意思
大總統錢剛獨斷
舉國歡慶啊
對吧
既然人民擁護
你們還老拿了個破法律來限制我
議員等所稱舉國謊漢
人心騷動
悉數危言聳聽
乖書事情
那有些議員說
這次命令下達之後
說是這個這個人群惶惶
扯淡
誰說的
我看那全是奔走向高啊
且現已由內部總長覈定調查後補當選人
花一辦法
另行各省議法辦理
你不是人不夠嗎
彆着急
咱們內政總長已經制定方案了
讓各個省的話
那是個補選
把人給你補齊
啥意思
政府制定議員的補選辦法
大家聽明白了吧
議員正與一等所稱
對於民國是否有國會之必要
有屬陰霧之疑
那至於你們議員說
哎呀
說到底咱民國要不要國會
這是誤會
要啊
怎麼不要呢
要啊
咱現在政府不能在組織各地選人的嗎
總之
前奉大總統命令
業與鄭重聲明
務實我莊嚴神聖之國會
不再爲助長內亂者所挾持
以及鞏固真正之共和
宣達真正之民
誰說不要啊
我們要我們也鄭重聲明瞭
國會那是莊嚴的
但是咱不能讓那些壞分子把持國會是吧
必須能讓好分子真正表達民意
各議員果能深提此意
懷疑之點當然是
各位議員
如果你們能理解總統和政府的苦衷
自然你們會釋然了
除韓達參議院議長外
相應韓請貴議長轉達貴院現有各議員查照可以
那是的話
那你們都傳達一下
這麼一份意思
講的比較多
老袁當了政治的大總統之後
國會呢
沒用
爲啥呀
他本來想當政治大總統
抵抗國會呢
選他
你不能讓國會開不了會
而這個時候KMT佔了國會的大多數
而當他10月10號當選了大總統之後
他就感覺這個國會呢
沒啥用
我要徵求約法
你們也不同意
我要旁聽憲法會議
你們也不同意
那索性別開了
開什麼開
把KMT的議員取消
那衆議院參議員試圖偵查
被人家誇殺一大嘴巴打回來了
你們不講法律嗎
法律的話
你們人都不夠
你們都開什麼會呀
人都不夠
你提什麼質詢呢
我是給你面子
我跟你說兩句
大總統不容易嗎
危機時刻
你還跟我們講法律
可見啊
在咱們民國的初期
都很幼稚
是嗎
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