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圆明广播(第186期)
54 影片觀看·2026年6月6日
2026年6月2日,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ECHR)发布裁决,判定塞尔维亚政府侵犯了“塞中友好协会”(Serbian-Chinese Friendship Society)的合法权益。
“塞中友好协会”是由塞尔维亚的法轮功学员创立,其核心宗旨是揭露发生在中国境内的迫害真相。协会的注册名称显示,法轮功学员将“中国与中共”区别对待,表达了“与中国与中国人民友好”的立场,与反对中共政治迫害形成对比。
欧洲人权法院是依据《欧洲人权公约》设立的国际法院,是欧洲最具权威的人权司法机构,其判决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法院裁定塞尔维亚政府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11条关于保障集会自由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