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又新導讀柯文哲判決書 法官認定圖利關鍵曝光/誰說官場沒清流 陳又新揭露基層抗命高層護航血淚史/張懿軒展現法律人風骨 三次簽呈刻下犯罪預警/柯文哲彭振聲黃景茂鐵三角 護航京華城瘋到底|20260413
葉子G全球熱議
企業在追求永續經營同時
更應該要關注環保與社會的責任
壓縮空氣第一選擇
BECO 貝克歐
客觀存在的證據
書面的證據
不需要人去講
書面就有的東西
然後咧
反正照送啦
柯文哲
洪振聲
黃錦茂
鐵了心
這件事就是要做到底
我管你多少人反對
我就是要做到底
我就是要給金華成
我們臺北市政府的專案小組
要去幫一個私人的金華成
威金集團去想辦法
讓他們可以創設容積率啊
哇塞
你是怎麼樣
你是領誰的薪水
107年你就知道了
法官特地提醒你寫出來
109年
11月11號
你還是簽火人
大家好
我是陳宥新律師
歡迎來到小君臺灣PLUS的節目
上個禮拜
柯文哲案的金華成的這個判決書啊
完整的出來了
那所以大家認真做功課
看看這個判決書裡面寫了什麼
其實你知道嗎
在這幾天來
還有週末
很多人一定會去談到
關於判決裡面
有些我們可能先前
從新聞稿
或者是在先前的新聞報導裡面
都知道的一些基本的
故事跟基本的人物
像是不管是柯文哲 沈慶金
彭振聲他們這些人
黃錦茂 邵秀沛他們這些人
OK
但各位我知道
判決嘛
你看那麼厚一本
然後寫了很多東西
當然如果小草不肯去看是他的事
最重要的事情是
裡面提到了很多的事實
跟提到了很多的證據
就是說法官是用什麼樣的一個證據
去認定了這一些事實的發生
這其實都很重要
可是我今天啊
想跟大家
用一個
你就當作我在說書好了好不好
就是說我想把這一個判決書
所以我們時間有限
我可能就是前面有一些
我看了以後很感動的地方
你說看判決書看到感動
我覺得有一些名字
一定要讓大家知道
他們絕對值得
在這個世界上
被大家記住他們的名字
他們曾經做過什麼樣的努力
來保障著我們臺灣人
臺北市民的權益
他們是應該要被記住的
我覺得看了這一個
法官去努力審理
出來的這個內容跟事實
是很值得
大家記住某些名字的
就讓我試著
去慢慢的
去說明解說一下
到底
這個判決裡面前面提到的
這個精華層
容積率
這一小塊東西
不是
我們大概只能
解說大概其中大概
5%吧
5%左右的內容
但是
但是光是這一段
我
我不要再讓大家花很多時間去
憎恨什麼人
或者是去
繼續討厭他們
做了什麼這個
貪污違法的事情
中間我會提醒大家
有一些名字
大家一定要記住
這些公務員
很勇敢
而且
很
合法
一切都希望能夠
保護好我們臺北市民
我覺得是非常了不起的
但我知道
所有的新聞報導
可能不會提到他們
但我想幫他們的名字留下來
大家要記住
這件事情
在法官的認定裡面
講得很清楚
他收了210萬元
然後呢
他說他目的是什麼
要讓不應該進入討論的
精華層容積率
進入討論
精華層容積率
就應該停在560
超過560的部分
不應該再討論了
這就是這一塊的
貪污收穫
以及圖利的事實
那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呢
首先啊
在法官所提及的事情的起頭
大概是在109年的2月
那個時候是應小維
他呢去找了彭正森
找了黃錦茂
希望容積率要拉到
當時他們是用一個數字
就是先前的那個保障數字
就是12萬多平方公尺
12萬多平方公尺
希望拉高到這裡
那這個時候呢
隔了兩天
2月20號
柯文哲跟沈慶金
他們也自己單獨會談了以後
就開始啟動了這件事情
啟動了什麼事情
就是要把容積率
從原本的所謂的560
他們最後的目標
12萬平方公尺
要拉到那邊去
OK
那但是啊
這個時候
這個都發局就發現
不對啊
為什麼要談這件事情
都發局說
我們不該談這件事情
你應小維去找彭正森
黃錦茂
沈慶金去找柯文哲談這件事
可是不應該談啊
這時候就出現
第一個名字
我請大家
如果可能
雖然我完全不認識他啦
也許他也不想紅啦
可是抱歉喔
這個公開資料
我們都看得到你的名字
而且你做得很棒
我個人非常非常敬佩
張奕軒女士
應該是一位女士
工廠長司馬懿的懿
曹頭軒
他講得很清楚
也就是當應小維
沈慶金一開始
109年2月
要來談這件事情的時候
他的書面虔誠
所以各位
不知道啦
如果再有任何小草
跟我說沒有證據
這裡這裡
看一下
如果不看
尊重
我想這個世界上
總是會有這樣的人
他說
不好意思
張奕軒說
我們本局的立場
先前就說過啦
我們那時候就確定啦
我們不應該再自己
提出來演繹啊
我們已經決定了
怎麼會又
要討論要不要給到12萬
我們之前說過不要啦
我們怎麼可以這樣反覆呢
而且現在有訴訟啊
就讓法院判嘛
怎麼可以在這個情況底下
去做這件事情
他直接講
這樣的話
人家會質疑我們圖利啊
不好意思喔
這個虔誠啊
在黃錦茂的指示之下
當然是被推薦了
被推薦了
推薦之後
張奕軒只好再修改一下文字
可是他2月24號
再上一次簽呈的時候
25號他再上一次簽呈的時候
他說
還是不行吧
因為這個案子
之前我們
他們術院內政部也支持我們啊
現在也在訴訟啊
我怎麼可以就這樣
跟他和解說要給他呢
這樣不是變圖利了嗎
張奕軒還是不同意
所以呢
又被推薦了
推薦之後啊
沒辦法了
張奕軒最後就說
研議
他原本是說不同意研議
他只好把它刪掉
但是他強烈
我們不可以和解喔
不可以和解喔
不同意和解
然後這個簽呈
好啦 被送過去了
柯文哲在這個簽呈上批了
所以咧
現在就
原本說不能研議這件事不見了
好 那速成速絕
張奕軒
這位公務員
非常的有風骨
他寫了三次簽呈
兩次都被推薦
因為他講得太清楚了
不可以送研議
光送研議就是圖利
我們市府已經做過決定的事
內政部決定的事
而且也在訴訟中
怎麼可以呢
怎麼可以跟他討論
有沒有十二萬的可能性
這連討論都不可以討論
討論就是圖利
非常敬佩
也是非常正確的法律見解
但是
在他的長官
當時都發局長黃錦茂的要求下
送進去了
最好笑的一件事
也被法官寫在這裡面
那要送研議的東西是什麼啊
金華成要來陳情
說要送研議
不好意思喔
黃錦茂叫你送研議的時候
陳情函還沒寫好
笑死人
柯文哲你噁心至極
你們簽呈說要送研議
三月十號
說要送研議的
金華成陳情函
是三月十七號才寫好的
陳情人還沒跟你陳情
函都還沒來
他寫什麼你都不知道
三月十號
你就叫他
一定要送研議喔
我看了真的是噁心耶
三月十七號
金華成才寫的陳情函
在三月十號的時候
黃錦茂柯文哲就已經說
一定要趕快送研議
儘管公務員跟你說
不可以研議
這個事情
我們已經有決定了
不可以再讓他改
不可以討論
你還是送
就這麼一回事
好啦
金華成的函
三月十七號來
我們剛剛的
公務員張藝軒
只好把他就這樣一起送嘛
送進來
做研議啦
只好如此啦
對不對
可是啊
這個討論啊
送進來研議以後
那都
大家都很開心的接受嗎
不對
送進來研議以後
法官現在第十七頁
寫得很清楚
他就先點了好幾個
都委會七百六十五次會議
拒絕
七百六十八次會議
也說不要
一零九年九月二號
簽成會辦意見
也說不要
一零九年十月十二號
專家諮詢會議
也都說這是違法
更不要說一零九年七月十六號
北高行已經判你市政府贏了
你不用給他了
法官先幫你整理一下
後面我們會詳細講
這些東西都是證據
客觀存在的證據
書面的證據
不需要人去講
書面就有的東西
然後咧
啊反正照送嘛
柯文哲
彭正森
黃錦茂
鐵了心
這件事就是要做到底啦
我管你多少人反對
我就是要做到底
我就是要給金華成
所以呢
簽成
送上去啦
一零九年三月十七號
金華成寫好
陳情涵啊
張育軒很無奈啊
四月把他送上去啦
送上去以後咧
送上去以後
接下來是五月
開了都委會的會議啦
七百六十五次會議
這個會議裡面
我們看看有誰
他們講了什麼
都委會的幕僚小組
他針對這個案子
既然要送了
他還是要做一個初步意見
他說不好意思
認為五百六
不可以再給
他的初步意見就是這樣
都委會的幕僚小組
還是很有風骨的
他們針對這個案子看一看
你送來演繹我看一看
那我幕僚要先給個初步意見
給各位委員做個參考嘛
他的初步意見就認為
到此為止啦
所以他說
你們到底要演繹什麼
這不是已經決定了嗎
不是就五百六了嗎
要演繹什麼
所以幕僚小組看不懂啊
你市府為什麼要
送來給我演繹啊
我們的委員呢
首先第一位我要跟大家
大家應該要記下這個名字
黃臺昇委員
他從頭到尾都在努力阻擋
他講得很清楚
不是啊
社科學事情不是講好了嗎
十二萬多那個
平方公尺的容積率
107年就說不要啦
當時不是就討論好了嗎
為什麼忽然又拿進來
這不對吧
他說這程序不對啦
你如果有什麼要究竟
你就去訴訟啊
如果法官支持你
那就十二萬嘛
但你怎麼會
拿進來給我們討論
他認為連討論都不應該討論
有沒有注意到這個階段
無論是剛剛的張藝圈
現在黃臺昇委員
他來討論幹嘛
不應該討論這個事情
不好意思
你們既然不願意討論
來來來
這個黃錦茂的做法就是
那你們這個都委會
專家討論都不願意討論
我們先組個專案小組
你們去在小範圍裡面討論看看
所以五月的時候
明明他們是這樣講
委員就說這不應該討論
我們的幕僚小組
認為這不應該討論
結果他們還是在六月
組成了一個專案小組
由邵秀沛
受黃錦茂的指示以後去
組成專案小組
結果咧
那個時候就忽然
生出了好多idea
然後這個專案小組
把他們的idea就是說
那不然精華層你們
自己去想辦法創設幾個項目
把這些項目送進來
說這些項目
可以讓你增加容積率
你把它創設一下好了
喔 好妙啊
我們臺北市政府的專案小組
要去幫一個私人的精華層
威經集團去想辦法
讓他們可以創設容積率啊
哇塞
你是怎麼樣
你是領誰的薪水
你是領人民的薪水啦
你在做那什麼
狗屁倒竈的事情
時序又來到什麼
都委會開會不同意
你們弄一個專案小組去幫
幫精華層想辦法
你是公部門
你去幫一個私人想辦法
結果又遇到了
時序接下來流到了
109年的7月16號
哈哈 好笑了
北高行判精華層輸啦
就是560啦
你不能要到12萬啊
判喔 判了喔
所以接下來
109年7月27號
都委會又開會了
這是第768次會議
這個時候啊
7月30號的會議
來啦 有趣了
好幾位委員
曾光宗委員
這時候也說了
這個不是吧
我們這個案子
就已經討論過了
但是啊
因為彭正聲
在開會的時候
預擬了一個案子
就是說
那陳情單位就是精華層
你喔
後續喔
要不要跟市府再去協商
該提什麼樣方案來處理
你去跟市府協商
那個曾光宗委員說
你給我等一下
這件事已經結束了
我們之前107年就說了
沒有要給他12萬
現在法院也判了啊
怎麼還讓他
我們沒有說要給他機會
讓他再去討論耶
沒有耶
為什麼會有冒出這個文字
這彭正聲寫進去的
曾光宗我們沒有讓他討論
你為什麼還要讓他什麼
補救還有沒有
沒有啊
要救他什麼啦
這沒得救啊
我們決定107年就決定
沒有要12萬
然後7月也才剛
北高行也判出來
沒有要給他12萬
怎麼會自己又開一個會說
要給他補救機會
是要補什麼救
剛剛提到黃臺昇委員也說
對啊
這一次會議結論
不是就是回歸560嗎
其他他要爭取什麼項目
跟我們有什麼關係
我們為什麼要幫他說
有這個可能性
不應該記載啊
彭正聲指示底下的這一個
這一次開會的研議意見
最後還是做了這個記載
只是又多講一句話說
不過因為現在行政法院判決駁回
我們應該不用給予補救
彭正聲還是留下一個文字就是說
專案小組建議
就是剛剛講的
已經不同意了
結果他們自己組一個專案小組
然後建議金華城去跟臺北市政府
私下研商一下有沒有可以的方案
然後因為剛剛委員不是反對
所以他不肯刪掉這一句
他後面又給他多一句說
不過我們應該已經不用再補救了
我們現在應該不用再補救了
那你寫前面那幹嘛
不是那你就整個刪掉啊
因為我沒有看到
我有委員同意要做這件事
但是你幹嘛硬要寫進去說
叫金華城去找臺北市政府
好好私下研究一下要怎麼補救
委員沒有說可以這樣子
委員是跟你說不應該這樣
結果你還是留下那段文字
然後後面就把他弄一個說什麼
不用再補救
不用補救你就不要寫
你寫進去就有問題
所以這個會議結論明明是這樣
可是金華城就順著這一條路
他就開始提了
有這個項目 有那個項目
要給我們容積獎勵
要給我們怎麼樣怎麼樣
就開始用這個理由
就開始用這個理由就提了
提了這些東西
這個東西提了以後就送啊
開始跑啊
跑到了副祕書長李德權那邊
他就覺得怪怪的
他貼了一張黃色便條紙
上面說你這個
怎麼會冒出這些項目啊
你不是應該要回歸
土管自治條例嗎
應該要用一致性的規定
怎麼他這個特案怎麼會有
這個案子怎麼會冒出一些
只有他纔有的項目啊
但是後來人家就跟他說
沒有啦 那個是我們那個
有一個科長 楊科長
就跟我們的副祕書長說
沒有啦 這個有來關切啦
希望不要退件啦
副祕書長不要退件
他就把這個便條紙撕掉
就簽了 就這樣繼續送
中間是有人有意見的
結果呢
送送送 送到最後柯文哲就簽了
就簽了這一份公文
但我要提醒
柯文哲到底知道這個問題
法官特別提醒他一件事
提醒你柯文哲啦
107年5月這件事情
當時威金小省就希望提過
那時候你去問林青榮
你就說怪怪的
不是560了嗎
為什麼又要增加成678
就是那個12萬
為什麼要變678
林青榮也跟他說
對啊 與法無據啊
不應該給他12萬啊
你那107年你就知道了
107年你就知道了
法官特地提醒你寫出來
然後也提醒你啊
109年10月12號的專家會議
他們也說
No No No
無論是都市計畫科的代表
都市更新處的代表
還有好幾個委員都跟你說
這個不適用不適用
109年11月11號
你還是簽合了
大家都告訴你不對
你就是硬送
講到這邊啊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名字
我要跟大家說是一串名字
雖然柯文哲剛剛已經
蔑視了一切這個違法的事情
他硬是要簽
送了
但是到了109年12月24號
都委會又開會
775次會議
這一次執行祕書
都委會的執行祕書
劉秀玲女士
還有幕僚小組的成員
這每一個名字我們都應該把它記住
有胡方瓊
蔡立睿
郭泰奇
賴彥霖
黃書瑄
儘管市長都已經簽就是要送
要談
要不要給他到100
要不要給他到12萬
他們還是簽下來告訴你
第一個
為什麼可以增加項目
臺北市首例
為什麼可以給人家增加項目
你說一下
你要解釋
這不合理
不公平
為什麼一定要新增加項目
而且還只有他
就可以提出新增加項目
那他又問下一個問題
而且臺北市政府你回答我
這是他而已還是以後都可以
這些項目以後大家都可以用嗎
回答我
他又說這一件
你給我用都更
他也不是都更也不是危老
為什麼可以用
你要說明理由
而且還告訴你
109年7月30號都委會會議768次
不是就跟你講了嗎
他要符合通案性原則
要公益
要有對價
都沒有
各位很了不起
幕僚小組明明白白的直接
不只幕僚小組
當次的會議裡
我們剛提到曾光宗委員
還有我剛沒有提到
還有新的宋正邁委員
郭宗瑞委員
全部都說
這不對吧
全部都說這樣不對
嘿嘿
沒有用
彭正森說
那再來一次這一招好了
你們都反對啊
我們組成專案小組
專案小組你們去討論
所謂專案小組
你以為大家就真的接受嗎
專案小組裡面
何芳子委員
黃臺昇委員
馮正銘委員
潘一如委員
法務局代表王道慧公務員
在這個專案小組裡面全部反對
理由其實就跟我們剛剛講的一樣
你幹嘛給他創設一堆項目
就他可以
首例 特例
而且你也不解釋
是不是以後大家都可以用
你現在要成立一個新的規定了嗎
全部不符合都更
你也是要給他
你到底為什麼要給他
我們以前就做過了
法院也判贏了
你還是要給他
各位這些名字
我們真的都要記住
因為在這之後
很抱歉
在柯文哲 彭政昇
他們的
強力的要求之下
黃錦茂 邵秀沛
的強力要求之下
不管後面多少人拒絕
我在提到的還有像薛昭信委員
不管有多少人的拒絕
這件事就是這樣被決定下來了
你說荒謬不荒謬
這麼多人
無論是公務員
專業的委員
每一個都告訴你
為什麼不可以
但這件事還是就這樣被推動
我沒有看到可以的結論
專家沒有一個可以的結論
但柯文哲的決心
就讓這件事情一路往下走
一路成真
我只能說
柯文哲
貪婪圖利的嘴臉
在這個故事裡面
昭然若揭
但還有這麼多了不起的公務員
了不起的專家學者
秉持著
司法 法律
的標準
秉持著
他們的專業
沒有要輕易的放寬
只是很抱歉
行政機關在臺北市市長柯文哲的
掌控之下
最後
他撇除了所有的專業意見
沒有回應
硬幹到底
因為時間的關係
先跟大家聊到這邊
希望大家記住我剛剛提到的那一些
偉大 了不起的公務員
我是陳宥新律師
歡迎大家持續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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