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十六國南北朝篇·中華人物誌 【英雄傳·南北朝·北魏·于忠】深得寵信,掌握朝廷詔命和生殺大權,權傾朝野濫殺朝臣,北魏權臣——于忠

戴师旭huop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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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帝即位後,深得寵信與重用,拜常水孝位,平定元席反叛有功,受封魏駿功,後遷陝西常氏,出任華州、襄州和定州刺史,入圍市中,領軍將軍。
雍麗孝明帝即位,拜上書令,一統三司,權傾朝野,濫殺朝臣,掌握朝廷詔命和生殺大權。
臨太后臨朝攝政後,於中失勢,被外放爲冀州刺史。
我們今天一起來了解一下於中。
於中,462年到518年,本姓萬紐於氏,自私賢,小名千年,代郡高柳縣人,先卑族。
北魏時期權臣,鎮南將軍於立低增孫,上書令於落拔之孫,車齊大將軍於列之子。
於中在弱冠之年時,便擔任事與中散之職。
逢太后臨朝執政,行政頗爲嚴峻,其左右是臣,不少人由於對他稍有指責而被治罪。
於中爲人樸職少言,雖始終沒有犯什麼過失。
太和年間授任五旗侍郎之職,因此賜名爲於登,後轉任太子義軍校尉。
太和二十三年,四九九年,宣武帝元克即位,升任於中爲常水校尉,不久趕任左中郎將,領職勤。
咸陽王元喜陰謀反叛之際,宣武帝由於事發倉促,不知如何纔好。
於中向宣武帝進言說,臣是待蒙受朝廷特殊的恩寵,忠心於王室。
我父親任領軍將軍,擁有留守京城之重任,早已有所防備,皇上不用有什麼擔憂的。
宣武帝立即派於中騎馬馳赴京城觀察動靜,而其副餘列已分兵嚴加防備,果然如他所料。
宣武帝回宮後,俯着於中的背說,你真是善知人意,賜給他伯五百匹。
又對他說,先帝賜給你明爲登,實在是一個美稱,我讚賞你的忠誠,現在給你改名爲中。
既表示忠貞堅強的誠心,也是要使得明時向復。
景明二年,五百零一年,於中的父親餘列去世,於中因父去世居喪而去職,沒過多久再度啓用並官復原職,後改任司空長使。
當時太傅、陸尚書、北海王元祥作爲宣武帝的叔父,權勢很大,將作大將王豫經常隨元祥心之所欲營造各種東西。
後來有一次因爲公事,於中當着元祥的面對王豫說,殿下是我們魏國的周公,輔佐王氏他所需要的各種材料用具,你自然應當向朝廷稟報,爲什麼要阿於赴世,損功而賄私。
王豫聽後坐立不安,元祥也感到慚愧自責,於中後升任徵魯將軍,其餘官職仍於保留。
因平定元席反叛有功,賜封魏郡開國公十億九百戶,不久升任陝西常侍兼任武衛將軍,於中每次由於其耿直的氣質和正直的言辭遭到元祥所憤恨。
元祥當面斥責於中說,我擔心你會死在我前面,而不擔心我會死在你前面。於中說,人生在世,生死自有定分,如果我應當死於你北海王之手,想要逃避也不能倖免,如果天命不是這樣,你北海王也不能殺死我。
元祥借於中上表辭讓之機,暗中勸宣武帝把於中作爲列卿,令其解除在皇帝左右的職務,聽任他辭讓爵位。於是宣武帝詔令停止於中的封賜,幽厚地讓他晉爲太傅卿。
正是二年五百零五年秋天,宣武帝詔令於中以本官任使辭儉,兼任侍中併爲西道大使,凡是次使、鎮江當中有貪贓之罪和明顯暴虐行爲的人,就寫具罪狀申報朝廷,太守、縣令以下的官吏有違法的,可以立即進行處置。
於中和府君將軍、尚書李崇分別出使兩路,於中彈劾幷州次使高聰貪贓枉法的罪刑二百餘條,朝廷論罪處以即刑。於中返回京都,授任平西將軍、華州次使,恰逢其繼母去世,未能就任。扶桑完畢後,授任安北將軍、襄州次使,又任衛尉卿、河南大中正。
宣武帝令於中與吏部尚書袁徽、杜芝尚書袁匡、河南尹元長等人推定帶軍的地方姓氏宗族。高照畏懼於中的爲人,想要祕密地把他逐出京師,就向宣武帝進言,說中山是一個要鎮,加強保衛需要人才,憑於中的才識和能力,最適合擔當此任。於是於中出任安北將軍、襄州次使。
宣武帝不久後悔,再次任命他爲衛尉卿,兼任左衛將軍、恆州大中正,祕密派遣中使傳令給他。延長初年,五一二年,授任於中督官尚書之職,擔任安南將軍,兼任左衛、中正入故。
有一次趁於中侍奉宣武帝飲宴,宣武帝賜給他劍杖,並局九囑咐於中道,你父子兩代保持貞潔,所以長期以來把宮中禁衛的重任都委託給你們。過去因爲你行爲盡忠,特賜名中,現在憑你的才幹可以抵禦敵武,就把我所用的劍杖相賜於你。
就其名而求其役,我的期望很高,你在宮禁中出入周旋,可以常用它來防身。於中跪拜行禮,表示感謝。宣武帝又授任他侍中,領軍將軍之職,於中當面推辭說,臣沒有學識,不能同時接受文武重任。宣武帝說,當今有學識、有才華的人爲數不少,但秉性剛直這方面卻不如你。
你在下面勤勞辛苦,我在上面就無所憂慮。延長四年五一五年,宣武帝駕崩,於中連夜與侍中催光派六位將軍侯綱到東宮迎奉太子允許即位,視爲孝明帝。於中與門下省計議,因爲孝明帝尚在幼年,不能親自處理朝廷政務,太位高揚王元庸輩分高,名望重,應當入宮居於西柏堂,處理決斷各種政務。
任郕王元成是有德才的皇親,可以任尚書令,總領朝中文武百官。於是把這樣的安排禁奏孝明帝,請求立即斥令授人,欲使中尉王顯想要施逞奸計,與中常侍、給侍中孫福蓮等人聲色距離。
拒不接受,將門下省的奏章擱置起來,並把朝中侍中黃門叫來,命他們將受官部路上官員的姓名送來,孫福蓮等人暗中想要詐稱太后之令,以高照路上書室王顯與高蒙人侍中。於中就在殿中逮捕並殺死王顯。
於中繼官居門下省,總領宮中晉位,把持朝政,權傾一時。太和年間,軍國知事繁多,孝文帝考慮財務用度不足,把文武百官的俸祿減去四分之一。於中既然擅權,想要用小恩小惠籠絡百官以鞏固自己的地位,於是就全部歸還所減去的俸祿,所有官員都晉位一級。
原有的制度規定,天下百姓每人每年繳納券部一匹之外,還要交棉麻八兩。於中全部予以免除。於中告訴高陽王袁庸,說是宣武帝在位時,原來就准許寬容改變。袁庸懼怕於中的威勢和權柄,就順從他的意願,授任於中爲車騎大將軍。
於中自以爲處於新舊交替之際,自己有安定社稷之功,就委婉地鼓動百官,令他們加給自己封賞。於是太魏袁庸,清河王袁邑,廣平王袁淮難逾維爾他的意願,商議封賜於中爲常山郡開國公十一二千戶。朝中百官都認爲可以,於中又爲自己獨自得到封賞感到爲難,就婉言勸說朝廷。
給同他一起在門下省任職的人都授予封邑。尚書左鋪設郭作,尚書陪職,由於看到於中權勢日益擴大,就勸袁庸讓於中離開京師。於中聽說此事,強逼有關部門向朝廷污作他們的罪狀。
郭作有曾任太子師父之恩,陪職有庸地歸赴北魏之宮。於中委託孝明帝詔令把他們倆處死。對於於中的行爲,朝野之人都十分怨憤,莫不怯恥痛恨王公以下的官員,都害怕受牽連而被他追究。
於中又想殺害高陽王袁庸,士中催光堅決制止,纔沒動手,於是免去袁庸太尉之職,讓他以高陽王的身份回到自己的王府。從此以後,朝廷詔命和生殺之權都出自於中之手。
後來,遵奉孝明帝生母胡氏爲皇太后,居於重遜宮,於中任一統三司,尚書令,兼任重遜衛衛,士中領軍等職仍照舊。胡太后臨朝執政,解除於中士中,領軍,重遜衛衛之職,只任一統,尚書令,加任士中。
於中任尚書令十多天,胡太后在重遜宮接見門下省的士官,問他們說,於中在尚書省任長官,他的名聲如何?衆人回答說,他不勝任這個職位,於是就讓於中出任使持解,督督既定營三州諸軍事,徵北大將軍,冀州刺史。
太傅,清和王元義等人上表奏說,臣等私下認爲先帝先逝之初,皇上登基之時,四海安定與內清平。至於奉迎皇帝,侍衛恭敬,這是臣子通常的節操,爲官一般的原則,不容以此當作功勳,隨便賞賜封邑。臣等先前之所以建議廣爲豐壽王侯,正因爲畏懼威權,暫且免除暴力之故。
這次朝廷謀議大事之時,以十三日夜晚入宮爲武功,僅僅是抗拒僞造的太后詔令,壓抑和罷黜奸邪之人,纔可以褒獎續功。因爲前世忠於中,總設文武百官,世中催光,久居要職,贊同他的意見,所以只賞賜這兩個人。
現在尚書袁昭等人多次上訴,遵奉赤命,重以此事。王顯暗中交結奸徒,圖謀不軌,高照在外勾結凶逆,企圖製造禍端,逆亂之罪,理應誅戮。於中等人懲治他們的罪行,僅僅誅殺他們本身,沒有誅戮其妻兒,定將再出罪人,不能窮至出根。
按照法律來衡量,這個過失不能算清,以至於皇上繼位時,將聖後置於別宮,母子隔異,親情隔絕,都是於中等人的過失。過失多於功勳,功效而罪重,而且於中專權之後,擅自殺害重臣,廢除宰腐,令朝野驚心,遠近怪惡。
功勞與過失相比,完全不應賞賜,請求聖上將其風次全部追奪。胡太后於是聽從這一意見,西平元年五一六年春天,御史中尉嚴匡上表奏報,於中擅權專政,濫殺大臣等過失,凡是於中越級晉升的職位,請求依並予以追奪。
胡太后下令說,你們趙職所糾合的事實,那卻符合朝廷法典,但於中之事已經寬幼,又受到特別的赦免,不宜窮追其罪責,其餘事項準其所奏。
右下趙說,於中由於往年朝廷大會之際,受到朝廷風次,但酬報他的軍功超過常理,有私已經予以追奪,怎麼能因爲有一些過錯,就捨棄他其餘的功勳呢?而且於中長期擔任恭敬要職,忠誠和潔操十分顯明,應當在全國對他褒揚嘉獎,以安衆望,可封於中爲靈壽縣開國公,十億五百戶。
當初宣武帝駕崩之時,高太后謀害胡太后,於中聽從崔光建議將胡太后轉移安置,嚴加守衛使胡太后轉危僞安,因此胡太后對於中等人很感激,一直在暗中保護她。
西平二年五一七年四月,胡太后除授於中尚書又鋪設,嘉世忠將軍辱故。神歸元年五百一十八年三月,傅儀同三司,於中病重末敗,見裴直,郭作鬼魂沒遂,於中自知不久於世,上表謝果,並請立侄子於永鈔爲嫡。
胡太后下令說,於中的表奏屬實,其忠誠與功勳既應當記錄,又無仔細時可聯繫,臨危之時所祈請的事不可使他失望,可特准許其所請以表彰他的書勳。
三月新四二十六日,於中去世,終年五十七歲。朝廷賜給東原製作的棺木一幅,朝服一套,衣一件,錢二十萬,布七百匹,臘三百斤,追贈他爲世忠,司空公。
於中剛執猛暴,專斷於魯而好殺,按歷史之法,剛強力執約武,是爲四行約醜,應當定其勢號爲武丑公。太常卿袁修義的意見,則認爲於中盡心奉上,減除兇祕,依照歷史之法,除爲寧真約武,夙夜攻勢約靜,應是爲武靜公。
二卿的意見不同,此事上奏之後,胡太后下令依照袁修義的意見,定勢號爲武靜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