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文博公開課】館藏書畫文物的保護與修復 山東博物館 魯元良 (書畫修復技術向) P1 - 1.文物保護與修復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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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物 什麼是書畫文物
文物這個概念按照我們的理解應該屬於舶來品
我們國內對文物這個詞的認識是這樣的
文物就爲禮樂 典章制度的統稱
這跟我們理解的文物應該是有區別的
現代概念中的文物是人類在社會活動中
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 藝術 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存
我們從文物保護修復的角度理解它
既包含了法規上的界定
又是從現在文物保護理論發展出來的概念
文物的基本特徵有這樣幾個
第一 必須是由人類創造的
或者是由人類活動有關的
第二 必須是已經成爲歷史的過去
不可能重新創造的
文物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 一般具有歷史 藝術 科學三方面的價值
不一定同時具備 但至少具備其中一點
二 是重要的 有代表性的實物
三 具有廣泛性 反映歷史各方面狀態的實物
文物的分類方法多種多樣
從文物保護修復的方向來說
可以分爲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
可移動文物主要包括陶瓷器 書畫 青銅器 五角器等等
不可移動文物主要包括古建築 遺址 碑刻
我們也可以按照文物的材質進行分類
主要可以分爲有機制文物
比如紙製 服飾 木製 五角制等
無機制文物則主要包括石制 金屬 泥塑 壁畫等文物
那什麼是書畫文物呢
首先 書畫文物屬於可移動文物的範疇
同時還有屬於有機制文物的範圍之內
其次 在概念上
書畫文物是指人類在歷史上創造或遺留
並且經過文物普查確定爲文物的
書法 繪畫 實物遺存
是指在紙和絹上用毛筆 墨汁 顏料等工具材料
創造出來的書法繪畫作品
書畫文物的材質主要是紙張和絹帛
我們在這裏主要以紙製書畫來進行論述
什麼是文物的保護修復
文物保護修復的目的是什麼呢
保存珍貴其獨有的文化財產
是博物館的一項基本功能
文物保護修復有兩部分
文物保護指的是對具有歷史價值 文化價值 科學價值的歷史遺留物
採取的一系列防止其受到損害的措施
而修復就是對文物遭受的損害進行一定程度的復原
加固其本體使文物以更好的狀態呈現在世人面前
簡單的說保護就是保存文物的現狀不讓其繼續受損
修復則是針對文物的狀況及需要實施以適當的修復工作
至於爲什麼要進行文物保護修復
這是由文物的特性決定的
文物經過歷史和時間的洗禮
會遭受各種各樣的病害侵襲
比如文物材質的自然老化
比如人爲的破壞
再比如外界自然因素對文物的損害
爲了能讓文物繼續流傳下去
讓我們的後人可以看到它們 研究它們
通過它們瞭解我們的歷史
文物修復保護工作勢在必行
書畫文物屬於有機制文物
它的質地主要是紙張絹帛
非常的脆弱
在保存和流傳中極易受到損害
書畫文物保護修復的實質就是
保護書畫文物的價值及其相關要素
由具有專業技能的修復人員
通過規範的技術手段及工藝
對書畫實施的一種保護活動
相關要素主要包括裝裱和裝裱相關的技術
文物保護修復的原則
國際上最重要的文物修復理論依據
是1964年通過的
國際古蹟保護與修復憲章
簡稱威尼斯憲章
它的提出者切薩萊布蘭迪提出
修復這種行爲
是在思索藝術品傳達給未來的含義時
在這個藝術品物理性
實質性 審美性 歷史性兩極中
形成了對認識這個藝術品的方法論上的瞬間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
一件藝術品我們必須考慮到
它傳達給未來什麼東西
只要想到這一點
我們在實施修復這個行爲之前
就會被迫對這件藝術品
到底是什麼意思進行再認識
通過這件藝術品的物質面
和該藝術品所具有的兩極性
即審美性和歷史性來進行再認識
這就形成了幾項基本的原則
A 文物具有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
要嚴格地進行評估
針對這些價值擬定不同的保護對策
B 只對文物的材料進行修復
C 文物必須以原始材料和確鑿的文獻爲依據
D 文物歷史上所有時期的貢獻都是值得尊重的
去除要慎重
E 與其他人類產品相比
藝術品的特徵不依賴於它的物質組成
或它的二元性特徵中的歷史特徵
而是它的藝術特徵
在不涉及歷史藝術特徵作假的前提下
修復應以重建藝術品潛在的和諧或整體爲目標
以布朗迪文物修復理論爲標誌
文物的現代修復理念得到了確認
現代文物在修復的同時
追求文物的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的平衡和諧
然後回到我們的國內的書畫文物保護修復
行內有一種普遍的說法就叫修舊如舊
這一說法樸素地表達了
在修復中要儘可能地保持現狀的含義
對殘缺部分的修補並在外觀上隨舊
以一定手段讓人看不出與原貌的區別
這裏包含了傳統修復的幾層含義
一在技術層面
傳統修復強調不觸莫分爲最高境界
也就是我修復過後看不出修復的痕跡
二筆念態度層面
復還舊觀由衷地希望與古人在精神上達到一致
回覆古畫本體和畫意的完整
三從現代修復觀念來理解
修舊如舊的舊
本質是追求認知層面的原狀
文物法出臺之後
修舊如舊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說法
對我們書畫修復具有指導意義
就變得比較模糊了
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四章第46條規定
修復館藏文物不得改變館藏文物的原狀
複製拍攝踏印館藏文物不得對館藏文物造成損害
經過多年的發展結合我們工作實際
現在我們對國內通行的文物修復實施原則
主要歸納了三點
一最小干預
二可逆性
三材料的一致性匹配性
這三條修復原則
基本上適用於各類書畫文物的保護修復
在與此同時
我們還要滿足以下兩條可辨識性和協調性
結合一些修復實例就可以更加明晰
比如一幅舊畫的修復
最小干預原則反映在修復上
就是文物修復師首先要研究它的病害情況
這個過程就像醫生給病人看病
病害不太嚴重的
我們就要儘量去少的動文物的本體
能不揭表就不揭表
儘可能多的保留文物本體
受損發黴的部分也要儘可能的保留
修復使用的方法必須是安全的
比如高猛酸鉀 鳴帆
這些我們已知對紙張有嚴重損害作用的試劑
儘可能的不去使用
所使用的材料必須具有可逆性
我們曾經遇到過八十年代
用透明膠處理的字畫
化學的膠滲入紙張
進一步變性已經無法完全清除
對紙張造成了永久性的損害
爲了防止進一步危害周邊的紙張
我們只能把它去除
所以在修復過程中
只能採取安全的手段
對文物本體無害
並且可以更換的材料
後兩條原則主要針對文物的藝術價值
文物有它的唯一性
大部分文物中凝結了人的藝術創造
我們在修復它的時候
不應隨意篡改前人的創作
對本體的加固和去除病害
應該是最優先的工作
修復過程中也要充分考慮文物的藝術風格
修舊如舊也就是這一風格的體現
比如四川安越石窟佛像的重繪
就屬於一個失敗的修復實例
不考慮原來的藝術風格
完全按照意想的形式進行所謂的修復
會對文物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