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刑法志
正说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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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次觀看·2025年1月19日
人模仿天地的形狀
具有人 意 理 智
性無常的本性
聰慧明理細緻淳樸
是有生命的動物中最具有靈性的
人的手和腳
不足以供給嗜好和慾望
奔走不足以躲避侵害
沒有毛皮與羽毛用來防禦寒暑
所以
人一定要以使萬物來養活自己
使用智慧而不依靠武力
這就是人
所以尊貴的原因
因此人不仁愛
就不能形成群體
不能形成群體
就戰勝不了外物
戰勝不了外物供養
就不充足
形成了群體
但物質仍不充足
爭奪的心思就將產生
前代的聖人
特意率先講求
恭敬謙讓和不愛的道德
大眾心中高興
就跟從他們了
跟從他們的人形成了群體
他們就成了君主
都爭著去歸附他們
他們就成了王
《尚書洪範》上說
天子做民眾的父母
成為天下的帝王
聖人選取相似的稱謂證明份
稱君王為父母
他們懂得仁愛和謙讓
是王道的根本
仁愛依靠恭敬
就不會敗壞
恩德必須有威嚴
才能長久存在
所以
制定禮制來推崇恭順
制定刑法來顯明威嚴
聖人既然自身
具有洞察事理的品性
一定通曉天地的思想
制定禮制興辦教育
建立法制設置刑法
動輒順乎民情
就能依照上天的法則
管理大地
所以說前代君王建立禮制
是根據上天的神明
依照大地的本性
刑罰和威嚴的監獄
是用來模仿上天
用雷電殺戮的威力
溫和慈祥寬厚和諧
是用來效仿上天
能生長養育萬物
上書上說
天暗等級賞賜有禮的人
天討伐有罪的人
所以
聖人依照天的次序
制定了吉
兇
兵
軍
加五禮
依照上天的討伐的原則
制定了五刑
大刑用假兵
稍輕一點的用斧鐵
中刑用刀具
稍輕一點的用鑽鑿
小刑用鞭撲
大刑的刑罰
要陳詩到平原和曠野
小刑的刑罰
要到街市和朝廷示眾
這種情況的由來
已很久遠了
自從皇帝時有捉路之戰
平定了炎帝之亂
專須使用貢弓戰役
平定了貢弓之亂
唐虞的時候
祭祀天下
他平定到了極致
還依然流放貢弓
放逐了歡兜
驅逐了三苗
誅殺了滾
然後天下才歸順
下代有起
與有護世戰於幹
到殷周之時
才用兵力平定天下
天下安定後
就收藏起武器
用禮義教化進行教育
但還要設立司馬的官職
設置六軍部隊
劃分井田
制定軍婦
土地面積
一里就劃為一井
十井就形成一通
十通就形成一城
一城有十里建方
十城就形成一中
十中形成一桶
一桶有百里建方
十桶形成一峯
十峯形成一基
積有千里建方
有田租有兵婦
田租用來滿足食用
兵婦用來滿足兵用
所以
四井就形成一驛
四驛就形成丘
丘
就是十六井
有軍馬一匹
牛三頭
四丘形成一殿
一殿有六十四井
有軍馬四匹
兵車一輛
牛十二頭
兵十三人
士足七十二人
武器具備
這就叫乘馬之法
一桶有百里
總共有一萬井
除去山川和鹽鹹地
水挖地
城池村莊
原右大道外
一共有三千六百井
規定繳納兵婦的六千四百井
軍馬四百匹
兵車百輛
這是清大夫官邸中較大的
稱作百勝之家
一峯有三百一十六里
總共有十萬井
規定繳兵婦的六萬四千井
兵馬四千匹
兵車千輛
這是諸侯中最大的
稱作千勝之國
天子的王基
有千里建方
總共有一百萬井
規定繳兵婦的六十四萬井
兵馬四萬匹
兵車萬輛
所以稱為萬城之主
兵馬車夫武器平素
都準備齊全
春獵以整頓部隊
夏天拔草以修整營地
秋天進行練兵打獵
冬天打獵對軍隊進行大檢閱
都在農時的空隙
來講演訓練
五個封國為一署
每署都有長官
十個封國為一連
每連有統帥
三十國為一族
每族有政官
二百一十國為一州
每州有牧官
連公和帥官
每年檢閱兵車
族官和政官
每三年檢閱人員
群牧每五年大規模
檢閱兵車和人員
這是先王為國家建立武裝
充實兵力的大方針
周代王道衰敗
法令制度被毀壞後
到齊桓公任用管仲
國家財富強
人民財安定
齊桓公詢問稱霸用兵的方法
管仲答道
您想安定軍隊
整治武備
大國也將這樣做
而小國要想利軍備來制敵
就難以很快地達到目標
於是就依靠制定內政
來整治軍隊法令
因此
在禮中定祖武制度
軍隊正式
就在封邑治理中完成
把十人
五人地連在一起
共同生活同享歡樂
死生同憂
獲福共擔
所以
夜晚作戰
就可以相互聽到聲音
白天作戰
就可以看到彼此
危急的時候
足以為對方而死
這種教化形成
對外排除了夷狄的侵擾
對內尊崇天子
安定國內諸侯
齊桓公沒落後
晉文公加以繼承
也是先安定了他的人民
制定被奴之法
統率諸侯
接替做了盟主
但他的理智
已超出本分差錯很多
又隨時苟合
以求急功近利
所以不能算作是先王的法制
齊桓公
晉文公之後
漸漸衰落
到魯成公時
制定使邱帝繳納田賦的法令
哀公又令繼田母和家財
各為一副
狩獵
治理軍隊
和盛大的閱兵等事情
都失去正統
春秋
對此加以記載
並進行指責
以保存王道
這之後
戰事屢次發生
百姓羸弱貧困
沒有了殉節而死
和殉難
而死的情誼
孔子對此感到傷心
就說
用未經受過訓練的人民去作戰
這是在拋棄他們
因此
他稱讚子路說
眾由
到一個有一千輛兵車的國家
可以讓他負責兵婦工作
而子路也說
有一千輛兵車的國家
被夾在幾個大國的中間
外有軍隊侵犯它
內又有災荒
我去治理
等到三年
可以使人人都有勇氣
而且懂得道理
這是說
治理說服和軍隊
同時也要教導以禮義的情況
春秋以後
弱小國家被吞併
合併而形成戰國時期
略微增加了一些
講習武士的禮儀
作為遊戲取樂
用來互相誇耀
秦朝時改名為腳底
先王的禮儀
淹沒在不合正道的音樂之中了
非凡傑出的人士
根據時勢輔助時局
即便狡詐互相輕壓
吾國有孫武
齊國有孫病
魏國有吳起
秦國有商鞅
都會情敵取勝
垂民殊疾偏孤之中
在這個時候
合縱連橫
轉而互相攻擊
諜相爭霸
齊敏王以奇技機而強大
魏惠王以魏武足而奮發圖強
秦昭王以勤銳勢取勝
世俗正為功利而相爭
而遊說的人以孫病
吾起為尊奉對象
當時只有孫清懂得王道
就批判這種狀況說
孫病
吾起他們這些人
崇尚權勢和財力
而且眾是即便狡詐
適用於兇暴動亂
昏聵輕慢的國家
就是君臣有隔閡
上下不團結
政治謀劃不善
所以他們可以即便而狡詐
仁慈的人在上面
就被下面的人所仰慕
就像兒子弟弟
維護父親兄長
守河足捍衛大腦和眼睛
有什麼可以他們相比的呢
鄰近的國家遠望我們
像親戚一樣喜悅
像嬌蘭一樣芬芳
回頭再觀望他們的君上
就像看見仇敵眼中冒火
人的性情
難道有肯為了他所憎惡的
而去攻擊他所喜好的嗎
因此
用劫來攻擊劫
還可以投機取巧
以劫去詐騙謠
就像用彈去碰石頭
哪裡還有僥倖的呢
詩上說
武王舉著旗幟
虔誠地握著兵器
像火一樣猛烈
沒有人敢阻止我們
是說用仁義來安撫人民的
就會無敵於天下
像齊國比賽擊劍的技巧
得到一顆頭顱
就受到賞金
軍事規模小
敵人脆弱
則這種技巧狗
且可以使用
軍事規模巨大
敵人堅強
就會煥然離散
這是王國的軍隊
衛士用武裝的士兵
穿著三層中甲
操用十二十的劍弩
揹著劍石五十枚
把割放在行裝上面
戴著頭盔攜帶寶劍
帶著三天的糧食
一天之內奔走百里
考試合格
就免除他的賦稅
給他以田地住宅的實惠
如果這樣
那麼他們國家土地雖然廣闊
稅收一定很少
而人的氣力
經過幾年後就衰弱了
這是危害國家的軍隊
秦國的人
教養人民很狹隘
一使人民卻殘酷暴力
用勢力來威脅人民
用窮困去折磨他們
使人民貪求賞賜
用刑罰來引導人民
使他的人民
凡對上邀功行賞
不去打仗
就沒有別的出路
功勞和賞賜相互激增
能夠得到五個
穿著中甲的人的首級的
可以奴役五家
這是最有效率的
所以能經過四代
而擁有天下
然而
都是求取賞賜
追逐利益的軍隊
是平庸之輩做買賣的辦法
卻沒有穩定製度
保持節操
所以即使土地廣闊
軍隊強大
戰戰兢兢
常怕天下同心協力來
共同傾壓自己
至於齊桓公
晉文公的軍隊
可以說達到了一定的境界
是有節制的
然而仍未遵照人意的綱領
所以
齊國祭祀的方法
不能用以抵擋
魏國武裝的兵士
不能抵擋秦國精銳的士兵
秦國精銳的士兵
不可以與齊桓公
晉文公的節制之兵相比較
齊桓公
晉文公的節制之兵
不能與商湯
周武王的人意之師相匹敵
所以說
善事者不臣
善臣者不戰
善戰者不敗
善敗者不亡
至於說到順治理百官
任命舊瑤為負責司法的官員
告訴他
蠻夷擾亂華夏
是一群劫掠殺人為非作歹的人
而刑法無所作用
這就是說
善於統帥軍隊的人
不必布陣
商湯
周武王進行征伐
排列好軍隊
進行戰前動員
劫
咒於是被擒
這就是說
善於擺陣的人不作戰
齊桓公難免徵服強大的楚國
使他進貢周氏
又北面討伐山戎
為燕國打先鋒
能夠存威王
緒斷絕
功勞為霸王之罪
這是說
善於作戰的人不失敗
楚昭王遭受到蘭陸的戰禍
國家被滅
國王流亡
百姓來為他送別
楚昭王說
你們回去吧
何愁沒有君主呢
百姓說
哪有如此賢明的君主了
就一同跟從他
有的人奔走到秦國
豪哭著請求幫忙
秦國就為他們派兵
兩個國家齊心協力
驅逐吳國軍隊
楚昭王返回了楚國
這是說
善於失敗的人不會滅亡
向秦國憑藉四代的勝利
佔據黃河和高山的險要
使用白起
王儉這樣的豺狼之輩
舉用他們的黨圖
獲取了六國
吞併了天下
用盡武力和姦詐
軍事和人民都不歸附
服役的士兵利徒
又成為敵仇
像狂蜂一樣興起
像雲彩一樣聚合
最後共同顛覆了他
這就是最末流的用兵之策
凡軍隊
是用來使滅亡的國家重新存在
使斷絕了的後代重新接續
拯救危亂
剷除禍害的
所以
伊尹
呂望這樣的將領
子孫都有國家
同商朝
周朝共盛衰
到了他們的末代
隨便使用狡詐之術
以貪婪殘暴為快樂
為爭奪城市殺人滿城
爭奪土地殺人
充滿原意
孫兵
吳起
商陽
白起之流
都是自身被誅殺在前
國家滅亡於後
報應的趨勢
是各自依照類別到來的
他們的下場就是這樣
漢朝建立後
高祖自身有神明威武的稟賦
行為寬厚仁慈
統領英雄豪傑
誅殺秦王
項羽
採用蕭和
曹燦的文質
使用張良
陳平的計謀
盡情施展陸脈
立聲的辯才
張明叔孫通的禮儀
文武之道相互配合
大方針都已齊全
天下安定後
依照秦國在郡國設置裁官
京師有南北二軍駐紮
到武帝平定百越
又在內增設七校
在外有戰船
每年每季都加以講授演習
軍備得以治理
到元帝時
按照貢語的建議
才廢除腳底的遊戲
但沒有端正
治理兵軍重振軍心的方略
古人曾說
天生有金木水火土五種性質
人類都加以利用
去掉其中一樣都不可以
有誰能去掉軍隊呢
治家不可廢棄鞭打
治國不能廢除刑罰
徵罰不可能從天下消失
使用起來要分清本末
實行起來要有逆有順
孔子說
工匠要把事情辦好
一定要先使他的工具銳利
文德是帝王銳利的武器
威武是文德的輔助
禮樂教化影響的程度深
那麼武力就能使服從的人多
道德所適用的範圍廣
那麼威信所制服的地方就大
三代強盛
達到了行止濱西的地步
他們本位有序
這是帝王最極致的功業
以前周代的法律
建立清
中
重三類刑法來規範國家
責罰各民族
一位承治新國用清法
二位承治承平守成的國家用中法
三位承治無秩序的國家用重法
五刑中
末刑有五百種
易刑有五百種
公刑有五百種
越刑有五百種
死刑有五百種
這些就是所謂的
承治承平守成的國家用中刑
凡是殺人的人
就在市上斬首
遭末刑的人
讓他去守城門
遭易刑的
讓他去守關
遭公刑的人
讓他去把守宮內
受越刑的
讓他去守院右
接受完刑
被剔去病發的犯人的
讓他去看守機具的物資
那些奴隸
男的沒入官府為奴隸
女子沒入官府沖米和做飯的牢役
凡是有爵位的人
以及年滿七十歲和七歲左右
還沒有換牙齒的兒童
都不收入官府為奴
周朝衰落後
沐王昏憤放縱
叫府侯根據十一制定刑法
用來刑責天下
末刑處罰的條款有一千條
易刑處罰的條栓有一千條
寬刑處罰的條目有五百條
公刑處罰的條約有三百條
死刑處罰的條目有二百條
五刑的條目共有三千條
這些都多於承平國家的
中刑五百條的數目
這就是
所謂的治理動亂的邦國用重刑
春秋的時候
王道逐漸被破壞
正叫風化不普及
子產為鄭國香時
就註刑法於頂上
靖國書像指責他說
以前先王先討論犯罪的情況
然後再確定罪行
不制定刑法
是害怕人民有爭鬥的思想
這樣仍然不能加以禁止防禦
所以就用道義來防範
用政令來督察
用理來示範
用誠信來保持操守
用人來進行教化
制定官路地位
來勉勵他們服從
嚴厲判處罪犯
來使他們為放縱感到害怕
害怕還達不到目標
所以用忠誠來教會他們
根據行為來獎勵他們
用實務來教導他們
溫和地意識他們
嚴肅地面對他們
用強大力量監視他們
果敢地斷刑
如此
還要尋求具有超凡道德才智的公侯
明察的官員
忠誠守信的長者
仁慈恩惠的老師
這樣
百姓就可以服從指揮了
不會發生災禍動亂
百姓知道有刑法
就不會害怕長官
有了爭辯的心思
就在刑典上加以求證
心存僥倖而逃避刑法
就不可治理了
夏朝有違反政令的人
就制定了雨刑
商朝有違反政令的人
就制定了湯刑
周朝有違反政令的人
就制定了酒刑
三代刑法的興起
都在每代末世
現在
您治理政國
參照下
商
週三代的刑法
助刑率於頂上
用以治理人民
不也很難嗎
詩上說
按照文王以德教化的做法
那麼每天四方都安寧
又說
刑法如文王
那麼萬邦都誠信歸順
如此
何必制定刑律
人民知道徵送
就要放棄禮義
而去求證於刑書
像追刀尖端般的小事
都在盡力爭奪
將使錯亂的案件更加繁多
賄賂的行為並舉
在您活著的時候
政國恐怕要衰敗吧
子產回信說道
按照您所說的
公孫橋沒有才能
不能考慮到子孫
我只用此碗就當代
輕薄的政治
就從這裡開始蔓延
孔子對此感到哀痛
就說
用道德來誘導他們
用禮教來整頓他們
人民不但有廉恥之心
而且人心歸服
用政令來誘導他們
用刑罰來整頓他們
人民只是暫時地免於罪過
卻沒有廉恥之心
禮樂制度不興起
刑罰就不會得當
刑罰不得當
百姓就連手腳都不知道
擺在哪裡纔好
孟氏仁陽父為是詩官
他就向曾子請教
曾子答道
在上位的人去了規範
百姓早就離心離德了
你如果能夠審出
罪犯的真情
就應該加以同情和憐憫
而不要自惡得意
王道衰落
一直到了戰國
韓國任用身不害
秦國任用傷藥
實行一人犯法
株連他人同時治罪的法律
製造了誅殺三族的法令
增加了肉刑
大批的科目
有鑿癲
抽鞋
互烹的刑法
到了秦始皇的時候
他兼併了戰爭中的各國
於是廢毀了先代帝王的法則
消滅了禮義的官職
專門使用刑罰
親自操作文書寫作
白天審判訴訟
晚上處理文書
自己按定額處理事情
一天以120斤竹簡為量
但是邪惡不正的人都出現了
犯罪的人塞滿道路
牢獄多如市場
天下的人都憂愁怨恨
紛紛反叛秦國
漢王興起後
高祖剛開始進入關中
就以三條法令相約束
說殺人的人要判死刑
傷害別人以及盜竊的人
抵償他應付的罪責
免除繁多苛刻的刑法
億萬人民大為高興
這之後
四方少數民族沒有歸附
兵事沒有停止
三條法令
不足以防止邪惡的人
於是相國蕭和
採集秦朝法令
選取其中合乎時宜的
制定了九章法律
到了蕭惠帝
高厚的時候
百姓剛免除戰爭的毒害
人人都想撫育兒童
侍奉老人
蕭和
曹參仁丞相
用無為之策來安定百姓
順從他們的要求
而不加以擾亂
因此
百姓衣食豐盛
刑法使用得很少
等到孝文帝即位
親自修行清淨無為的政治
鼓勵人們去耕枝
減免田租和兵賦
而且他的將相
都是從前的功臣
少華美而多樸實
以秦國滅亡的政治作為教訓
定罪平易一定要寬厚
以議論他人的過失為恥
教化流行天下
接人隱私的習俗改變了
官吏安於本職
百姓高興地生產
積累逐年增加
人逐漸增長
風俗教化真誠純一
法令簡略
選拔張氏之任廷位
有一點難以定罪的人
從民心處罰
因此刑罰大大的減少
以至於被判罪的全年
只有四百人
形成刑法擱置不用的風氣
孝文帝在位十三年後
七國太倉令
純於公有罪應當判刑
奉詔令逮捕捆送長安
純於公沒有兒子
有五個女兒
當要被逮捕的時候
他罵他的女兒說
生孩子沒有男孩
緊要關頭沒有用處
他最小的女兒提盈
獨自哀傷悲泣
就同他的父親一起到長安
給皇上寫信說道
我的父親為官吏
七國中都稱讚他廉潔公平
現在犯罪應當受罰
我哀痛那些死了的人不能復生
被刑刑的人不能恢復
即使以後想改正過錯重新做人
也沒有道路可走了
我願意被沒入官府為奴婢
以此熟解父親的刑罰
使他得以重新做人
信到了天子那裡
天子哀憫他的心意
就下令道
治詔御史
曾聽說有餘世的時候
用畫著不同圖文標誌的衣服帽子
表示不同等級的制服
作為刑殺的象徵
而百姓不去犯罪
這是何等的太平
現在刑罰有三種肉刑
但邪惡仍然沒有停止
果實到底在哪裡
難道是朕的道德淺薄
教化不明確不成
我很慚愧
因為訓誡引導不正
愚民就陷入罪惡了
詩上說
和樂簡易的君子
是百姓的父母
現在人有罪過
還沒有進行教育
而刑罰就已加上來了
有人想改正行為去做善事
卻沒有道路可到達
朕很哀憐他們
刑罰致人截斷肢體
刀剋肌膚
終生都不能再生長復原
這種刑罰何等的痛苦
而又不道德
難道何忽視人民的父母的含義嗎
我命令廢除肉刑
予以改替
縣令罪犯各自根據輕重
不逃亡的
滿了年數
就免為平民
以上作為條令
丞相張倉
御史大夫馮進尚奏說道
肉刑用來禁止邪惡
所據由來已久了
陛下下達英明的詔令
憐憫萬民中
一旦有過錯被處罰的人
終生受苦不息
等到罪人想改正行為去做善事
卻沒有道路可以通達
這樣盛大的恩德
是臣下等人所比不上的
臣等謹慎地建議
請求確定刑法為
所有應當處完刑的人
把完刑改為承擔刑充刑
應當處刑刑的
把剔去頭髮
而以鐵圈豎井的刑罰
改為承擔刑充刑
應當處役刑的
用竹板打三百
應當斬左腳的
用竹板打五百
應當斬右腳的
以及殺了人先自首的
加上官吏犯了接受賄賂而枉法
看守官府財產物品
而自己盜取
已被判罪
而又犯吃罪的人
都要處以棄死
罪犯的案件已判決
服完刑改為服
白天守城門的承擔刑和充刑的
滿三年改為服鬼星白燦刑
服鬼星白燦刑滿一年的
改為服利臣利竊刑
服利臣利竊刑滿一年
就免罪為平民
服利臣利竊刑滿兩年
就改為服司寇刑
服司寇刑一年
以及服如同司寇刑的刑滿二年
都免罪為平民
其中逃亡的
以及犯有重罪的
不是用這個法令
在此法令之前
服成但刑充刑
但沒有禁錮的
與完刑改為服成但刑充刑一樣
免除刑罰
臣等貌似請示
皇帝下詔說
可以
這以後
在外有刑卿的名聲
在內實際上在殺人
斬右腳的人
又要被處死刑
斬左腳的罪犯
要用竹板打五百
應當負責刑的
用竹板打三百
服刑的人大都被打死了
景帝元年
皇上下令說
加吃刑與死刑沒有區別
僥倖沒有死的
也不能自立
確定的刑法應是這樣
吃五百改為三百
吃三百改為二百
這樣罪犯仍不能保全生命
到了景帝六年
又下令說
加吃刑的人
有的到死而吃術還沒打完
朕很哀憐他們
減吃三百為二百
吃二百為一百
又說
打竹板是用來教導他們的
要確定刑刑刑具的法令
丞相留舍
御史大夫未完請示
竹板
杖長五尺
竹杆一寸
竹的末端後半寸
都把竹節削平
應當受吃刑的要門
臀部
不得更改刑刑的人
懲罰完一個罪犯後
才更換刑刑人員
從這以後
受吃刑的人得以保全
但殘酷的官吏
仍把這作為威嚇
死刑既然太重
而生刑又太輕
那麼百姓就容易犯法
等到孝武帝及帝位
外面追求徵討四億的功勞
在內大肆追求生死的欲求
徵集動用民間的人力
和物資頻繁
百姓耗損嚴重
貧困的人犯法
殘酷的官吏
掌握判刑的權利
為非作歹的人仍不止
於是招進張湯
趙宇之輩
一條一條確定法令
製作了知人犯法不舉告
負責實地監察部
主有罪一同判罪的法令
放寬酷吏執法苛刻的罪果
立即誅殺
放出犯人的官員
這以後
邪惡狡猾的官吏
鑽法律的空子
互相比較
法綱逐漸俊穎
法令一共有359條
死刑有409條
1882件細節
死罪的判決和就例相比較為
13472條
文件充滿幾案書架
重要的文獻不能全都看到
因此
郡國接受使用的相矛盾
有人罪相同
而判處相異
監吏趁機會做交易
想要人活
就附上使他活得平易
想要陷害人
就與死罪案例相比附
以構成死罪
議論的人
都為此感到冤枉哀痛
宣帝在民間時
就知道情況如此
等到登上帝位
停使錄溫書上奏書
說秦朝有十種過失
其中還有一種被保存
那就是治理罪犯的官吏
宣帝為此感到深深哀痛
就下令道
近來官吏使用法律
武文弄墨量刑日益加重
這是朕的不得
判案不適當
讓有罪的人起邪惡的念頭
無辜的人反而遭到殺戮
附和子向悲傷痛恨
朕對此很哀痛
現派停使與郡國
一同審訊囚犯
任務卿奉祿寶
現設置庭評
官奉六百彈
人員四個
一定要公平對待
以使朕感到滿意
於是選拔於定國人庭位
求得明察寬恕的
皇霸等人人庭評
秋季的第三個月
到朝廷議罪
當時皇上經常到宣室殿去
在那裡居住著
進行齋戒並處理案件
官司刑法號稱公平
當時濁郡太守鄭昌上奏說道
英明的君王
設置直言規勸的大臣
不是發揚聖德
而是為防備安樂的生活
建立法治章明行令
不是為了太平
而是為了拯救衰敗動亂
以重新興起
現在英明的主上
親自聽取案情
即使不設置庭評
官司也將自然判公正
如果為開創後事
不如刪改確定法令
法律一旦確定
百姓就知道
所要躲避的
邪惡的官吏
就無法玩弄法律了
現在不端正法律的根本
而去設置庭評治理法律的末端
政治衰敗治理鬆懈
那麼
庭評將會攬權
而成為動亂的禍首
宣帝沒有來得及修改糾正
到元帝剛被立為皇帝
就下令說
法令
是用來抑制強暴
扶助弱小
是希望人們難以觸犯
而容易避免
現在法令繁複而不簡明
自己主管法文條例的人
都不能分辨清楚
卻想用它去控制
知識所不及的平民
這難道是刑法適當的意思
令討論律令中
可以免除減輕的部分
逐條上奏
只求能使百姓方便安定
道成帝和平民間
又下詔說
服刑上說
五刑的條目有三千
死刑的刑罰條目有二百
現在死刑的條目
有一千多條
法令繁雜
有一百多萬字
與法律正文之外
又另引案例判案
一天比一天增多
本來在研究的人
都不知道他們的來由
想明白開導群眾
不是很難嗎
用它來控制善良的百姓
使不知過錯的無辜的人天亡
難道不是
很悲哀的事
命令同中二千代
二千時
博士以及明白熟悉法令的人
討論減免死刑
以及可以省略的律條
使他們明白易懂
分條上奏
書上不是說嗎
應當對刑法感到憂慮
要審查覈實
一定要以古代法律為基礎
朕將盡全心去批攬
但官府中沒有重山富那樣
有明察才能的人
不能抓住時機
廣泛宣傳主上的恩德
建立盛名的制度
作為一代的法律
而知識求取細微的東西
列舉毫毛大小的事情
作為應付韶令而已
因此
皇帝的理論沒有建立
一直到了現在
議論的人中有人說
法令難以多次變更
這是平庸的人不明白
一律重重堵塞了治理的道路
是聰明智慧的人
所經常憂患的
所以大略列舉
自建立漢朝以來
法令稍加確定
而且合乎古法
便於當代的法令條文
漢朝建立的初期
即使有三條法令約束
但還是疏漏的
像是漏掉了
可以吞下船隻的魚的缸
然而大辟之刑中
尚還有滅三族的法令
法令說
當殺三族的
都先用刀刺面額
再用墨塗
割鼻
斬左右腳
用主板打死他
斬下頭懸掛木上
在市上把他骨肉剁成肉醬
其中
誹謗罵人詛咒的
又要先斬斷他的舌頭
所以稱
這位具備了五行
彭越
韓信之輩
都受到這樣的殺害
到高厚元年
才免除滅三族的罪行
妖言令
孝文帝兩年
又下令丞相
太尉
御史
法律
釋之天下的保證
用它來禁止
殘暴保衛善良的人
現在犯法的人
已經被判決
卻使無罪的父母
妻子兒女
一同去接受懲罰
正感到很不可取
你們議論一下
左右丞相周伯
陳平上奏說道
父母妻子兒女
及同母所生兄弟
一同定罪並拘捕
是用來仲介他的思想
使他難以去違法
拘捕他們的方法
已施行很久了
臣等的餘季
認為還是
與原來一樣為好
文帝又說
朕聽說
法律端正
那麼百姓就謹慎
罪罰得當
那麼人民就聽從
治理人民
並用善來加以引導的
是官吏
既不能引導
又用不正當的刑法
來處罰他們
這是刑法
反而害民
成為暴力
我沒有看見它的變臉
你們應仔細加以考慮
陳平
周伯才說
陛下有幸把大恩會
施行給天下
使有罪的人
不受拘捕之罪
無罪的不相牽連同受罰
這樣盛大的德操
是臣等所比不上的
臣等謹慎地奉行詔令
徹底廢除拘捕法
連坐法
這以後
新元平陰謀造反
重新使用
誅殺三族的刑法
因此說
風俗變更
人的性情相近
而習俗則相差很遠
確實是這樣
以孝文帝的仁慈
陳平
周伯的智慧
尚且有如此大的錯行
和荒謬的議論
更何況那些
沉溺於不良風習的
庸才之輩呢
周官
有五廳
八藝
三次
三幼
三社的審案規定
五廳
一教聽言辭
二教觀臉色
三教灌氣息
四教查聽力
五教測試力
八藝
一教王的五代以內的親族
有罪考慮減免刑罰
二教王的故舅
有罪考慮減免刑罰
三教有德行的人
可以考慮減免刑罰
四教有技能的人
可考慮減免刑罰
五世有功勞的人
可以減免刑罰
六世爵位高的人
有罪可以減免刑罰
七世為國事勤勞的人
有罪可以減免刑罰
八世前王朝的後人
有罪可考慮減免刑罰
三次
一世詢問群臣
二世詢問群吏
三世詢問萬民
三幼
一世不審慎
二世無意
三世遺忘
三社
一世幼小兒童
二世高齡的老人
三世天生的癡呆
凡是囚犯
大罪兩手同時上銬
並且銬住腳
中罪銬助手合腳
小罪銬助手
王的同族銬住雙手
有爵位的銬腳
以等待判決
高皇帝七年下詔譽時
官司有疑問的
官吏有的不敢判決
有罪的很久不加以定罪
無罪的長期關押不判
從今以後
憲和道中的官司有疑問的
各自上報所屬的
二千難官審判定罪
二千難官員
把犯人所犯的罪
及判處的情況上報
所不能判決的
都移交給廷尉
廷尉也把判處的結果上報
廷尉所不能判決的
謹慎地仔細上奏
附上所應參照的法令
讓我知
皇上的恩德如此
官吏仍不能照著去辦
所以孝景第五年
又重新下令說
各種有疑問的官司
即使是五文弄法以判人罪
但人行有不服的
立即復一審定
這之後
司法官吏又開始
避開細碎的法律條文
達到自己愚蠢的用心
到後元年
又下令說
官司是國家的大事
人有愚蠢和智慧之分
官有上下之分
官司有疑問被判罪了的
命令審判定罪的
已經呈報罪狀
而後發現不適當的
判罪的人不為過失
從此以後
刑法更加詳細
同舞廳三幼的意義相近
過了三年又下令說
年齡高的老人長輩
是人人應尊敬的
官寡沒有依靠
是人們應哀憐的
應頒佈命令
年齡在八十歲以上
八歲以下
以及懷孕了
還沒生產的婦女
也是諸如
應當審訊拘捕的
可寬容不帶刑具
到孝宣帝元康四年
又下詔令說
朕惦念老年人
頭髮和牙齒都掉落
血氣已經衰弱
也就沒有兇暴叛逆的念頭
現在有老人
陷入莫須有罪行之中
被關在牢房
不得善終有生之年
朕很憐憫他們
從今以後
各位年齡在八十歲
不事無告
殺傷的罪犯
其他的都不要判刑
到承帝洪家元年
制定法令
年齡不滿七歲
打架鬥毆殺人
以及犯下斬首死罪的人
向上請示庭位
讓他們知道
得以免死
同三社幼弱
年老人相和
這些都是法令稍加制定
就和古代相近似
而且對百姓有利的
孔子說
如果有稱王的人
一定要經過三十年人政才成
有道德的人
治理國家一百年
可以戰勝邪惡
不進行殺戮
這是說
英明的君王
在衰敗混亂的時代崛起
把道德教化施予人
對他們加以改變和改化
一定要過三十年
然後人政才能形成
至於有道德的人
雖不被列入聖人之列
但也要百年才能戰勝邪惡
不進行殺戮
這是治理國家的程式
現在漢朝道運極盛
經過了兩百多年
考察從昭帝
宣帝
元帝
承帝
哀帝到平帝這六代之間
判處死刑的
大概每年一千多人中只有一個
從耐罪向上到斬右絞刑
一千人中有三人
古代的人曾說
滿屋的人飲酒
有一人向著牆壁而哭泣
那麼一屋的人都
為此感到不高興
帝王對於天下
就好像在一屋之中
所以只要有一人沒有得到平等
就要為此而心中悲痛
現在郡國中遭受刑罰而死的人
每年有一萬多
天下的監獄有二千多所
其中受冤而死的入上下鄉覆蓋
監獄沒有減少一人
這是和諧的氣氛
沒有形成的原因
考察官司刑罰如此之多的原因
是由於禮義教化沒有建立
刑法不明確
百姓大多貧苦窮困
有地位有勢力的人謀求私利
邪惡的人不能立即被迫揪
判決不公平所帶來的後果
上述上說
伯夷頒布法典
依照刑法審理案件
是說製造理法來防止用刑
就像用堤來防範水流出來
現在堤壩被破壞
禮制沒有建立
死刑超過了限制
生刑又容易違反
飢餓寒冷一同到來
窮困到處氾濫
豪傑自謀私利
像用口袋來裝物品的
邪惡亦有所隱瞞
那麼犯罪的習慣將逐漸擴大
這就是刑罰之所以多的緣故
孔子說
古代懂法的人能夠檢出刑罰
這是本
現在懂得刑法的人
不放過有罪的
這是末
又說
現在審理官司的人
追求的是怎麼去殺死罪犯
古代審理官司的人
追求的是怎樣使人活命
與其殺死無辜的人
不如放過有罪的
現在的司法官員
上下追逐
把嗑毒作為高明
利害的人
獲得功勞名聲
公正的人多後患
諺語說
賣棺材的人
盼望有疾病的年頭
不是他憎恨
想去殺死別人
而是他想從死人中獲利
現在管理司法的官吏
想陷害人
也跟這樣
總共有這五種弊端
是官司所以多的原因
從建武
永平以來
百姓也剛免除戰爭的禍害
人們有了安居樂業的考慮
與高厚
晦地之間的情況相同
而政治在於
意志強暴
扶持弱小
朝廷沒有了
作威作福的大臣
相應沒有了豪傑大俠
以人口大致統計
審理案件比稱帝
哀帝之間少十分之八
可以說是很太平了
然而和古代相比
還不能稱一
這是因為
弊病沒有全被革除
而且
刑法的根本就不端正的緣故
荀子對刑法的評論
真是太好了
他說
世俗中著書歷說的人
認為上古天下太平的時候
沒有肉刑
有像刑末勤之類的刑罰
用穿草履
布衣舞領來代替
實際上不是這樣的
認為太平的古代
人們沒有去
觸犯刑法的
不但沒有肉刑
也用不著相刑了
認為人們如有犯罪的
就直接減輕他們的刑罰
這是使殺了人的不處死刑
傷了人的不受刑罰
罪刑極重
而刑罰極輕
人們無所畏刑
那麼禍亂沒有比這個再大的
大凡制定刑法的本意
是用來禁止兇暴邪惡
而且防患於未然
殺人的人不被處死
傷人的人不受處罰
這是恩譽兇暴的人
寬恕邪惡的人
所以
像刑並非產生於太平的古代
而是剛興起於動亂的當時
凡是爵位官職
賞罄刑罰
都是根據公國的等級
相應施予的
一種事物失去了平衡
就形成了動亂的開端
道德與爵位不相稱
才能與官職不相稱
獎賞與功績不相當
刑罰與罪行不相符
沒有比這更不吉祥的了
征伐殘暴
誅殺叛亂
是治理天下的威力
殺人的人要被處死
傷人的人要受到刑罰
這是歷代帝王所認同的
沒有人知道
它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所以
天下太平
那麼刑罰就重
天下大亂
那麼刑罰就輕
觸犯了太平時代的法律罪行
就顯得重了
觸犯了動亂時代的法律罪行
就顯得輕了
《尚書》上說
刑罰隨著時代有重有輕
就是說明瞭這個道理
所說的製作相形就明白了
是說
依照天的規律而製作刑罰
哪裡有曹呂者一之類的事呢
荀子的言論是如此的
在根據世俗的言論
加以評論道
夏語既稱堯舜
自己認為道德衰落
就制定了肉刑
傷湯
武王延禧並加以實刑
是因為士風比唐虞時不純厚的緣故
現在漢朝承繼衰落的周朝
殘暴的秦朝的極端劉弼
士風已薄於三代
卻使用堯、舜的刑罰
就像以韁繩
來駕馭兇悍的馬匹一樣
違反拯救時代的和事方針
況且廢除肉刑
本意是想保全百姓
現在減去崑前刑罰一等
轉移到死刑中
用死來控制百姓
失去了恩惠的本意
所以
死的人每年以萬計
是刑罰太重所帶來的結果
至於川壁翻牆的強盜
憤怒商人
男女淫亂
官吏邪惡貪污
像這樣的邪惡
崑前這樣的刑罰
又不足以用來懲罰
所以
受刑的每年有十多萬
百姓既不畏懼
又不曾感到可恥
是刑罰太輕所產生的結果
所以世俗認為能幹的官吏
公開地以殺死盜賊作為威嚴
專一於刑殺的人
被看作能勝任官職
守法的人被看作不能治理
擾亂聲名傷害制度
不可一一列舉
因此
法綱嚴密
但邪惡沒有得到控制
刑罰繁多
但百姓更加輕慢
經過了三十年
而人證沒有得到實刑
經過了一百年
卻沒有戰勝殘暴
實在是禮樂缺少
而且刑罰不端正根本的緣故
實在應該思考一下清理源頭
端正根本的議論
刪減確定法令
撰寫二百章
用來對應死刑
其餘的罪行等級
按照古代應當活命的
現在觸犯死刑的
都可服肉刑
至於偷盜和傷害他人
官吏接受賄賂貪贓枉法
男女淫亂
都恢復古代刑罰
制定三千章
誣告欺騙
五文弄法的細小刑罰
都免除
如果這樣
那麼刑罰就可使人感到畏懼
而容易避免禁閉
官吏不獨斷殺人
法律沒有兩樣
輕重符合罪行
百姓性命得以保全
符合刑罰的節度
宣映天人的和諧
符合古代的制度
形成和善的風氣
像陳康時代的刑罰攔制
雖然不能達到
孝文帝時候的處理官司的境界
差不多可以趕得上了
詩經上說
順應人民
受福於天
尚書上說
建立工業
可以不朽
是說
為政的能順應民意
工技事業都有了
就承受天福而不朽
就是所謂的
一人有福
萬人依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