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書信總論 • 天主教思高聖經新約

莉迪亞
10 位粉絲
67 觀看·2024年11月18日
保祿書信總論
保祿又名掃祿
約於公元二年或三年
生於小亞西亞基裏基亞省首都塔爾所城
父母為猶太人
屬本雅明支派
羅十一章一節
宗二十三章六節
生來即為羅馬公民
宗二十二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
自幼受了良好的教育
先在本城後往耶路撒冷深造
拜當時極富盛名的加瑪裏爾經師為師
宗二十二章三節
對於猶太教律和神學有極深的造詣
且照當時法利塞黨人的習上
還學會了一種織帳目的手藝
宗十八章三節
耶穌昇天後
他一本對猶太教和祖傳法律的熱稱
宗二十二章三節
竭力迫害基督的教會
宗七章五十八節至八章三節
就在他往大馬士革的途中
公元三十六年
基督忽然在一光中顯現給他
使原為基督徒的迫害者
剎那間變為自己的宗徒
保祿為準備自己來日善盡宗徒的任務
遂退居阿拉伯曠野凡三年之久
後返回大馬士革
加一章十七節
但因該城的猶太人要陰謀陷害他
不得不暗地出走
宗九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
上了耶路撒冷
在那裡拜見了伯多祿
加一章十八節
後由耶路撒冷返回了老家塔爾索
宗九章二十至三十節
公元四十三年
因巴爾納伯的邀請
他纔去了敘利亞安提約基雅
宗十一章二十五二十六節
後由安城開始了他那驚人的傳教工作
他以外邦宗徒的身份
三次從安城出發
向外邦人宣講福音
拓展基督的神國
足跡所至
除幾乎整個小亞西亞外
還有馬其頓
阿哈亞等地
在各地建立了非常興旺的教會
保祿初次出外傳教時
公元四十五至四十八年
先赴塞浦路斯島
後至小亞西亞的一些地區
最後上了耶路撒冷
參加宗徒會議
會議畢
返回了安提約基雅
宗十三章一節至十五章三十五節
二次傳教時
公元五十至五十二年
先去了敘利亞
呂考尼亞
弗裏基亞
加拉達等地
後進入歐洲
先至馬其頓
後至阿哈亞
在雅典時
曾在阿勒月帕戈
與當地學士辯論
後至格林多
住了一年半
然後再上耶路撒冷
由耶路撒冷返回了安提約基雅
宗十五章三十六節至十八章二十二節
三次傳教時
公元五十三至五十八年
先巡視了敘利亞
基裏基亞
加拉達
及弗裏基亞
後來到了厄弗所
住了三年
然後又去了格林多
在那裡住了三個月
再回到耶路撒冷
在耶經仇視他的猶太人
見他在聖殿內
救乘機動武
欲殺保祿
但為羅馬人救出
宗二十一章二十七節至二十三章三十一節
後被戒至凱撒勒亞
被囚兩年
宗二十三章三十二節至二十四章二十七節
後因上訴凱撒
宗二十五章十至十二節
遂有海路被戒往羅馬
一路遭受了不少海洋的危險
抵達羅馬後
又被囚了兩年
這即是史稱的羅馬首次被囚
宗二十七二十八章
保祿在羅馬獲釋後
曾去過西班牙
折回義大利
返回東方
看望並兼顧他在各地所建立的教會
終於在尼祿迫害教會時
再度被捕
戒至羅馬
史稱羅馬二次被囚
為基督捐軀
受斬首之刑
獲得了為基督殉難的榮冠
時在公元六十七年
聖教會每年在六月二十九日
保祿宗徒對傳教的事業
既滿腔熱誠
對自己所建立的教會
又如此慈父般的關懷
如有事故發生
自然不能不給一些教會或一些人士
寫些書信
但可惜他的書信
沒有全部給我們保留下來
擱淺五章九節
擱四章十六節
匪三章一節
今所存者只有十四封書信
這十四封書信
就其日期先後
可排列如下
在被囚以前所寫者
公元五十一至五十八年
既有德薩諾尼前後二書
格林多前後二書
加拉達書
羅馬書
在被囚期間所寫者
公元六十一至六十三年
既有費類孟書
哥羅森書
厄弗索書
斐理伯書
在被囚以後所寫者
公元六十三至六十七年
既有希伯來書
蒂茂德前書
蒂鐸書
蒂茂德後書
所有書信都是以希臘文寫成的
通常保祿只是口述
由一位祕書代筆
羅十六章二十二節
自己只在信尾或親筆簽署
或另附術語問候祝福
加六章十一節
以證明確為自己的罕見
凡讀過保祿書信的
無不感到宗徒思想的卓越
對基督的赤誠
以及對拯救人靈的滿腔熱火
保祿被稱為偉大的宗徒
實可當之無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