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005景帝紀第五

qingshe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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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又稱《前漢書》,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漢朝東漢時期史學家班固編撰,前後歷時二十餘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後唐朝顏師古為之釋注。其中《漢書》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補寫而成,《漢書》天文志由班昭弟子馬續補寫而成。《漢書》是繼《史記》之後中國古代又一部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為“前四史”。 《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漢書》包括紀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傳七十篇,共一百篇,後人劃分為一百二十卷,全書共八十萬字。
漢書卷五,景帝記第五,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
母曰竇皇后,後七年六月,文帝崩。
丁位,太子及皇帝位,遵皇太后博士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背於西方,元年冬十月。
趙曰,蓋文古者足有功而宗有德,至禮樂各有由。
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名功也。
高妙咒,奏武德文史五行之舞。
孝惠妙咒,奏文史五行之舞。
孝文皇帝臨天下,通官糧,不亦遠方。
除匪棒去肉刑,賞賜長老收緒孤獨,以遂群生。
儉事欲不受限,罪人不奴,不誅無罪,不思其利也。
除公刑,出美人,眾絕人之事也。
朕既不敏,福能生智,此皆上士之所不及。
而孝文皇帝親行之,德厚謀天地,立則師四海。
彌補禍福,明相乎日月,而妙月不趁。
朕甚鉅言,其謂孝文皇帝妙,為昭德之舞,以明修德。
然後,祖宗之功德,亦於萬世,永永無窮。
朕甚佳之,其與丞相、獵侯、中二清旦、禮官,
據禮儀奏,丞相、臣家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
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聖德,
及臣家等於所不及。
臣謹譯,事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勝於孝文皇帝。
高皇帝妙,宜為帝者太祖之妙。
孝文皇帝妙,宜為帝者太宗之妙。
天子宜事事獻祖宗之妙。
郡國諸侯,宜各位孝文皇帝禮太宗之妙。
諸侯王、獵侯使者,是此天子所獻祖宗之妙。
請宣佈天下,至曰,可。
春徵月,照曰,見者遂必不登。
民多乏食,夭厥天年,朕甚痛之。
郡國或敲轄,無所農喪戲序。
或地擾廣,見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喜。
其意,民欲喜寬大地者,聽之。
夏四月,涉天下,次民決議吉。
遣御史大夫清狄,指代夏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照曰,禮授所兼臨。
授財物,借買貴賣,論清。
廷尉與丞相更譯註令。
廷尉信,僅與丞相議曰。
立及諸有志,受其官屬所兼、所致、所行、所降。
其與飲食既成廢,勿論。
他誤,若買固賤,賣固貴。
且作贓為盜,莫辱贓獻官。
立遷徙免罷,受其固官屬所降,兼致送財物。
奪厥為事無,免之。
無厥,罰金二金,令莫辱所授。
有能補告,避其所授贓。
二年冬十二月,有興備於西南。
領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復。
春三月,禮皇子德為河金王。
厄為臨江王。
於為淮陽王。
非為汝南王。
彭祖為廣春王。
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人武,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家轟。
奉顧相國蕭和孫系為列侯。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趙月。
襄平侯家子輝月不肖,
謀反,欲以殺家,大逆無道。
起舍家為襄平侯。
及妻子當作者,復故厥。
論輝月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陽王公正殿哉。
吾王弼,交西王昂。
楚王悟,趙王遂。
濟南王碧光,資川王賢。
交東王雄渠,皆舉兵反。
大赦天下,遣太尉亞夫。
大將軍鬥英,將兵機制。
斬御史大夫曹錯,以謝七國。
二月仁子會,日有時至。
諸將破七國,斬首十餘萬級。
追斬吾王弼於單突。
交西王昂,楚王悟,
趙王遂,濟南王碧光,
資川王賢,交東王雄渠,
皆自殺。
下六月,趙曰,
乃者吾王弼等為逆。
起兵相挾,掛物利民。
利民不得已,
僅碧等已滅。
利民當作碧等,
即葡萄王軍者,皆赦之。
楚元王子亦等與碧等為逆。
朕不忍家法,
除其極,無令無宗室。
李平祿侯劉禮為楚王,
敘元王後。
李皇子端為交西王,
盛為中山王,
次民絕一級。
四年春,
復治諸官用傳出入。
下四月幾四,
李皇子戎為皇太子,
撤為交東王。
六月,攝天下,
次民絕一級。
秋七月,
臨江王鄂烘,
十月戊戌會,
日有時至。
五年春徵月,
作陽陵邑。
下,
牧民洗陽陵,
賜錢二十萬,
遣公主嫁匈奴纏魚。
六年冬十二月,
擂臨雨。
秋九月,
皇后博侍妃。
七年冬,
十一月耕銀會,
日有時至。
春徵月,
廢皇太子戎為臨江王。
二月,
罷太尉官。
下四月以四,
立皇后王室。
丁四,
立交東王撤為皇太子。
四民為婦後者,
絕一級。
中元年夏四月,
赦天下。
四民絕一級。
奉顧御史大夫周柯周昌孫子為獵侯。
二年春二月,
兩諸侯王薨,
獵侯出封,
即之國。
大紅爐奏士累策。
獵侯薨,
即諸侯太傅出楚之官。
大行奏士累策。
王薨,
遣光祿大夫調遂辭奉,
是喪事,
因利四字。
獵侯薨,
遣太中大夫調辭,
是喪事,
因利四。
齊藏,
國德發民晚喪。
川復土,
致焚無過三百人畢氏。
匈奴入焉,
改哲曰棄氏,
勿復哲。
三月,
臨江王榮,
坐親太宗妙弟,
爭議中尉,
自殺。
夏四月,
有星倍於西北。
李皇子月為廣川王,
繼為交東王。
秋七月,
耿郡守為太守,
郡尉為都尉。
九月,
方故楚趙,
傅相,
內使,
前死士者四人子,
皆為獵侯。
賈須會,
日有時至。
三年冬十一月,
把諸侯御使大夫官,
春正月,
皇太后崩。
夏旱,
晉孤九。
秋九月,
黃,
有星倍於西北。
賈須會,
日有時至。
李皇子盛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
啟德陽宮。
御使大夫婉,
早晉馬高五尺九寸以上,
尺未平,
不得出關。
夏,
黃,
秋,
攝徒作陽陵者,
死罪欲服者。
許之,
十月物武,
日有時至。
五年夏,
李皇子順為長山王,
六月,
攝天下。
次民決一吉,
秋八月吉有,
衛陽宮東卻災,
更名諸侯丞相為相。
九月,
趙月,
法令度量,
所以盡報止邪也。
欲,
人之大命,
死者不可復生。
立或不奉法令,
以禍祿為事。
旁黨必周,
以科為察,
以克為明。
令無罪者失職,
朕甚憐之。
有罪者不服罪,
甘法為報,
甚無畏也。
諸欲宜,
若雖文治於法,
而於人心不厭者,
則厭之。
六年冬,
十月,
行姓庸,
教武治。
十二月,
改諸官名,
頂住前為黃金契氏律。
春三月,
禦雪。
夏四月,
梁王薨。
分梁為五國,
李孝王子五人皆為王。
五月,
趙月,
福利者,
民之失也。
車架衣服以襯,
禮六百旦以上,
皆長利也。
無度者,
或不立福,
出入旅禮,
與民無異。
令長利二千旦,
車諸兩番。
千旦至六百旦,
諸左番。
車既從者,
不襯其官衣服。
夏利出入旅相,
無立體者。
二千旦尚其官術,
三服舉不如法令者。
皆上長相御使請之。
先是利多軍功,
車服尚輕,
故未設禁。
又為庫利奉獻失忠,
乃照有司簡吃法定垂令。
與在刑法制。
六月,
匈奴入燁門,
至武泉,
入尚郡,
取怨馬。
立足戰死者二千人。
求七月辛亥會,
日有時之。
後元年春徵月,
詔曰,
欲眾士也。
人有至於,
官有上下。
欲疑者驗有司,
有司所不能決,
疑庭位。
有令驗而後不當,
驗者不為師。
欲令治癒者,
勿先寬。
三月赦天下,
四民決一吉。
中二千旦諸侯相,
決又數長。
夏,
大服五日,
民得孤九。
五月,
地震。
求七月以祀會,
日有時之。
調侯周亞夫,
夏遇死。
二年冬十月,
省澈侯之國。
春,
匈奴入燁門,
太守房敬與戰死,
髮車祭才官屯。
春,
已遂不登,
僅內郡十馬宿,
莫入之。
夏四月,
詔曰,
雕文刻陋,
賞農事者也。
錦繡轉祖,
害女工者也。
農事商,
則積之本也。
女工害,
則含之緣也。
夫積寒病治,
而能無為非者寡矣。
朕親耕,
後親喪。
以奉宗廟資成祭福,
為天下先。
不受獻,
儉太官,
省堯富。
與天下務農喪,
素有序積,
以備災害。
強無攘弱,
重無報寡。
老齊已壽終,
幼孤得歲長。
僅歲獲不登,
民時頗寡,
其舊安在。
或詐偽為利,
利以禍祿為事,
愚奪百姓,
欽謀萬民。
獻成長利也。
甘伐與道道,
甚無畏也。
其令二千旦,
各休其職。
不恃官職好亂者,
常向以文,
請其罪。
不告天下,
使明知正義。
五月,
詔曰,
人不患其不知,
患其為詐也。
不患其不勇,
患其為暴也。
不患其不富,
患其無厭也。
其為廉事,
寡慾一族。
僅資算十以上乃得患,
廉事算不必重。
有事即不得患,
無資又不得患。
朕甚敏之。
資算四得患,
無令廉事久失職,
貪夫長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
詔曰,
農天下之本也。
黃金諸玉,
既不可食,
含不可飲。
以為必用,
不食其忠實。
見歲貨不登,
以為末者重,
農民寡也。
其令郡國誤勸農喪,
以種樹,
可得一食物。
立發民,
若取庸,
採黃金諸玉者,
作臧為道。
二千旦輕者,
與同罪。
皇太子冠,
賜民為富厚者,
決一極。
甲子,
帝崩於魏陽宮。
遺詔賜諸侯王,
獵侯馬二四。
立二千旦,
黃金二金。
立民互擺錢。
出工人歸其家,
富終身。
二月鬼友,
葬陽陵。
再曰,
孔子稱私民。
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信哉。
周秦之弊,
網密文俊,
而奸鬼不生。
漢興,
掃除凡科,
與民休息。
至於孝文,
家之以恭儉,
孝敬尊業。
五六十載之間,
至於宜風易俗,
離民淳厚。
周雲成康,
漢言文景,
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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