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041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

qingshe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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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最初稱為《太史公書》,或《太史公記》、《太史記》。作者是西漢時期的司馬遷。字子長,父親司馬談任太史令,寫古今通史的願望沒有實現,臨終要司馬遷完成其夙願。後來,司馬遷繼任父親太史令之職,開始寫《史記》,歷十餘年而完成。此書記載了從黃帝至漢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年)約3000年的歷史。全書共130篇,有12本紀、10表、8書、30世家、70列傳,共計526500字。
月王勾踐世家
第十一
月王勾踐
其先羽之苗翼
而下後帝紹康之庶子也
風雨快機
以奉守羽之祀
紋身斷髮
披草來而翼焉
後二十餘世
至於隕長
隕長之時
與吾王合履戰
而相怨乏
隕長祖子勾踐立
是為月王
元年
吾王合履聞隕長死
乃興師伐月
月王勾踐
使死是挑戰
三行至吾陣
忽而自警
吾師觀之
月因襲擊吾師
吾師敗於罪理
射傷吾王合履
合履且死
告其子夫差曰
必吾忘月
三年
勾踐聞吾王夫差
日夜勒兵
且以報月
月欲先吾未伐
往伐之
範禮建曰
不可
臣聞兵者兇氣也
戰者逆德也
徵者恃之莫也
陰謀逆德
好用兇氣
恃身於所莫
上帝盡之
行者不利
月王曰
吾以厥之以
遂興師
吾王聞之
兮伐驚兵擊月
敗之伏交
月王乃以餘兵五千人
保其於快機
吾王追而為之
月王謂範禮曰
以不聽子
故至於此
為之奈何
禮對曰
時滿者與天
定清者與人
節適者以地
北辭後禮以謂之
不許而申與之事
勾踐曰
諾
乃令大夫種
行常於吾
兮行頓守曰
君王王臣勾踐
使陪臣種
敢告下直事
勾踐請為臣
妻為妾
吾王將許之
子須言於吾王曰
天以月賜吾
勿許也
種桓
以報勾踐
勾踐欲殺妻子
凡寶氣
處戰以死
種旨勾踐曰
撫吾太宰痞
貪可誘以利
請踐行言之
於是勾踐乃以
美女寶氣
令種踐獻吾太宰痞
痞受
乃獻大夫種於吾王
種頓守言曰
願大王赦勾踐之罪
盡入其寶氣
不幸不赦
勾踐將盡殺其妻子
凡其寶氣
兮五千人處戰
必有當也
痞因稅吾王曰
月以福為臣
若將赦之
此國之利也
吾王將許之
子須盡見曰
今不滅月
後必毀之
勾踐賢君
種禮良臣
若反國
將為亂
吾王服聽
足赦曰
罷兵而歸
勾踐之困快機也
愧然歎曰
吾忠於此乎
種曰
湯戲下臺
文王求有禮
盡崇爾奔敵
豈小白奔舉
豈足王罷
猶是官至
何懼不為福乎
無濟赦曰
欲王勾踐反國
乃苦身交私
至膽於作
作臥即養膽
飲食異常膽也
曰
汝忘快機之恥也
身自耕作
夫人自知
食不加肉
衣不重采
折節下賢人
後欲賓客
振貧吊死
與百姓同其勞
欲使範禮治國政
禮對曰
兵甲之士
種不如禮
振輔國家
親輔百姓
禮不如種
於是舉國政
主大夫種
而使範禮與大夫
這機形成
為至於吾
二歲而吾歸禮
勾繭自快機歸七年
夫徇其市民
欲用以報吾
大夫旁同見曰
國心流亡
今乃復因己
善事倍利
吾必懼
懼則難必治
且治鳥之機也
必逆其行
今夫吾兵家齊盡
願身於楚越
名高天下
實亥州市
得少而功多
必隱自今
為越界
莫若結其親楚附近
以後吾
吾之治廣必清佔
是我連其全
三國伐之
越成其弊
可克也
勾繭曰
善
居二年
吾王將伐其
子須見曰
為可
臣聞
勾繭時不從位
與百姓同苦樂
此人不死
必為國患
吾有越
復心之急
其與吾
皆懸也
願王
視其先越
吾王服聽
遂伐其
拜之愛陵
魯其高國以歸
讓子須
子須曰
王無喜
王怒
子須欲自殺
王聞而止之
越大夫冢曰
臣管吾王政交矣
請事常之怠速
以補其事
請待
吾王欲語
子須見物語
王遂語之
越乃思喜
子須言曰
王不聽見
後三年
無其須乎
太宰體聞之
乃碩於子須爭越意
因禪子須曰
吾雲貌中而實忍人
其父兄不顧
安能顧王
王前欲伐其
雲搶見
以而有功
用事反怨王
王不備武雲
雲必為亂
與旁同共謀
禪之王
王始不從
乃使子須於其
聞其託子於報世
王乃大怒
曰
吾雲果欺寡人
亦反
使人賜子須主陋見
以自殺
子須大笑曰
我令爾復罷
我又力弱
若出欲分吾國伴與我
我不受
以
今若凡以禪諸我
皆忽
一人固不能獨立
保實者曰
必取吾衍至吾東門
以貫閱兵入也
於是吾任鄙政
居三年
勾踐趙範禮曰
吾以殺子須
倒輿者眾可乎
對曰
未可
至明年春
吾王北會諸侯於皇池
吾國精兵從王
唯獨老弱與太子留守
勾踐復問範禮
禮曰
可以
乃罰席留二千人
教室四萬人
君子六千人
諸御千人
罰吾
吾失敗
遂殺吾太子
吾告急於王
王方會諸侯於皇池
據天下聞之
乃密之
吾王以蒙皇池
乃使人厚禮以請承越
曰自奪亦未能滅吾
乃與吾平
其後四年
曰復伐吾
吾市民疲憊
清睿盡死於其盡
而越大破吾
因而留為之三年
吾失敗
越遂覆其吾王
於姑蘇之山
吾王使公孫雄
肉歎西行而前
請承越王曰
孤臣夫差敢不負心
一日常得罪於會稽
夫差不敢逆命
得與君王嘗以歸
僅君王舉御旨而誅孤臣
孤臣唯命是聽
亦者亦欲如會稽
只赦孤臣之罪乎
勾踐不忍欲許之
範禮曰
會稽之事
天以月賜吾
吾不取
今天以吾賜月
月豈可逆天乎
且服君王早朝厭罷
非為吾爺
毛之二十二年
一旦而棄之可乎
且服天與福取
反受其咎
罰科者
其則不遠
君王快稽之厄乎
勾踐曰
吾欲聽子言
吾不忍其使者
範禮乃古禁兵
曰
王以主政於執事
使者去
否者且得罪
無使者棄而去
勾踐憐之
乃使人為吾王曰
吾至王永東
君百家
吾王謝曰
吾老矣
不能弒君王
遂自殺
乃避其面
曰
吾無面
以見子虛也
月王乃葬吾王
而誅太宰匹
勾踐以平吾
乃以兵北渡淮
與齊晉諸侯
會於徐州
致共於周
周元王使人
賜勾踐座命為伯
勾踐以去
渡淮南
以淮上帝於楚
鬼吾所親
送帝於宋
與魯賜東方百里
當世時
嶽兵橫行於江淮東
諸侯避鶴
號稱霸王
範禮歲去
自其為大夫種書曰
飛鳥盡
梁宮藏
絞兔死
走狗烹
嶽王為人
長井鳥會
可與共患難
不可與共樂
子何不去
種見書
昌病不潮
人或產種且作亂
嶽王乃賜種見曰
子教寡人
伐吾七數
寡人用其三而敗吾
其四在子
子為我從先王逝之
種歲自殺
勾踐足
子王使與立
王使與足
子王不受立
王不受足
子王翁立
王翁足
子王亦立
王亦足
子王之侯立
王之侯足
子王無強立
王無強實
越興師北伐齊
西伐楚,與中國爭強。
當楚威王之時,越北伐齊,
齊威王使人順越王曰,
越不伐楚,大不亡,小不罷。
屠越之所爲不伐楚者,
謂不得近也。
韓魏固不攻楚,
韓之攻楚,赴齊軍殺齊將,
則涉揚敵威。
魏懿赴齊軍殺齊將,
則臣上菜不安。
故二晉之士越也,
不至於赴軍殺將,
馬漢之力不肖,
所重於得近者何也。
越王曰,所求於近者,
不至頓任接兵,
而況於攻城爲益乎。
願爲以拒大梁之下,
願齊之士兵南陽舉帝,
以拒長潭之境,
則方城之外不南,
淮寺之間不東,
上武西禮,
宗胡之地,
下路以左,
不足以備秦,
江南四上,
不足以待越矣。
則齊秦含位,
得至於楚也。
是二晉不戰而分地,
不耕而獲之。
不此之爲,
而頓任於河山之間,
亦爲齊秦用。
所待者如此其師濟,
奈何其以此妄也。
其實者曰,
幸也越之不亡也。
吾不貴其用智之如木,
見毫毛而不見其節也。
今王之晉之失濟,
而不自知越之過,
是木論也。
王所待於晉者,
非有馬翰之力也,
又非可與河君聯合也。
將待之以分楚衆也,
謹楚衆以分河待於晉。
越王曰,
奈何曰,
楚三大夫張九君,
北爲曲沃烏中,
以至吾甲之關者三千七百里,
景翠之君北距魯其南陽,
分有大辭者乎,
且王之所求者,
鬥晉楚也。
晉楚不鬥,
越兵不起,
勢之二五而不之十也。
此時不攻楚,
臣以勢之越,
大不亡小不罷。
復仇旁長沙,
楚之素也。
晉則靈,
楚之才也。
越窺兵通吾甲之關,
此四義者,
不尚共事於盈矣。
臣聞之,
圖亡不亡,
其必可以罷。
然而不罷者,
亡道失矣。
故願大王之,
轉功楚也。
於是越遂士奇而罰楚,
楚威王興兵而罰之,
大敗越,
殺王無強,
晉曲故吾帝至浙江,
北破其于徐州,
而越以此散。
諸祖子爭利,
或爲王,
或爲君,
兵於江南海上,
伏朝於楚,
後七世至閩君瑤,
左諸侯平秦,
漢高帝賦以瑤爲越王,
以奉越後,
東越閩君接起後也。
範禮氏越王勾踐,
即苦身祿力,
於勾踐深謀二十餘年,
竟滅吾,
報快機之恥。
北渡兵於淮,
以臨其近,
號令中國,
以遵周時。
勾踐以罷,
而範禮成上將軍,
還反國。
範禮以爲大明之下,
難以久居,
且勾踐爲人,
可與同患難於處安。
遺書此勾踐曰,
臣聞主憂臣勞,
主辱臣死,
昔者君王辱於快機,
所以不死,
爲此事也。
謹既以學恥,
臣請從快機之諸。
勾踐曰,
孤將於此分國而有之,
不然將家諸於子。
範禮曰,
君行令,臣行義,
乃莊其清保諸域,
自與其司徒蜀,
長州福海以行,
終不返。
於是勾踐錶快機山,
以爲範禮奉義。
範禮福海出其,
便姓名,
自謂癡以子脾,
耕於海畔,
苦身祿力,
父子至產。
居吾幾河,
至產數十萬,
其人聞其鹹,
以爲相。
範禮潰然嘆曰,
居家則至千金,
居官則至清相,
死不依之極也。
久受尊名,
不祥,
乃歸相應,
盡散其財,
以分與知友相當。
而懷其重寶,
漸行已去,
只於逃。
以爲此天下之中,
交易有無之路通,
惟生可以致富矣。
於是自謂逃諸公,
父曰邀父子耕畜,
廢居,
後時轉悟,
主十一之力。
居吾河,
則至資累鉅萬,
天下稱逃諸公。
諸公居逃,
省少子。
少子急壯,
而諸公終難殺人,
求於儲。
諸公曰,
殺人而死,
直也。
然吾聞千金之子,
不死於世,
告其少子枉事之,
乃裝黃金千億,
致賀器中,
再以一牛車,
且遣其少子。
諸公掌難,
故請御行。
諸公不聽,
掌難曰,
家有長子,
曰家都。
今弟有罪,
大人不遣,
大人乃遣少弟,
恃吾不孝,
欲自殺。
其母謂言曰,
今遣少子,
未必能生中子也,
而先空王掌難,
奈何諸公不得已,
而遣長子。
惟一封書,
謂故所善莊生,
曰,
至則盡千金於莊生所,
聽其所爲,
甚無語爭世。
掌難既行,
亦自私積數百金。
至處,
莊生家父郭,
披梨吊道門,
居甚貧。
然掌難發書盡千金,
如其父言。
莊生曰,
可及去矣,
甚無留。
即遞出,
勿問所以然。
掌難既去,
不過莊生而私留。
以其私積獻爲楚國貴人用事者。
莊生雖居窮鹽,
然以廉值文於國。
自楚王以下,
解師尊之。
即諸公盡金,
非有意授也。
欲以嘗試後,
復歸之以爲心耳。
故今至爲其復曰,
此諸公之金,
有如病不速戒,
後復歸,
勿動。
而諸公掌難不知其意,
以爲書無短長也。
莊生見時,
入見楚王,
言,
某姓肅某,
此則害於楚。
楚王肅信莊生,
曰,
金爲奈何。
莊生曰,
獨以德,
惟可以除之。
楚王曰,
生休矣,
寡人將行之。
王乃始識者,
奉三前之府。
楚貴人驚告諸公掌難曰,
王且赦。
曰,
何疑也。
曰,
美王且赦,
常封三前之府。
昨沐王時始封之。
諸公掌難以爲赦,
帝固當出也。
衆千金須棄莊生,
無所爲也。
乃復見莊生。
莊生驚曰,
若不去也。
掌難曰,
故謂也。
初謂是帝,
帝今亦自赦,
故辭生去。
莊生知其意,
予復得其金。
曰,
若自入室取金。
掌難即自入室取金持去,
獨自歡幸。
莊生休爲兒子所邁,
乃入見楚王曰,
臣前言某興事,
王言欲以修德報之。
今晨出,
道路皆言陶之婦人
諸公之子殺人求楚,
其家多持金錢,
鹿王左右。
故王非能續楚國而赦,
難以諸公子顧也。
楚王大怒曰,
寡人雖不得耳,
乃何以諸公之子顧而失慧乎?
令論殺諸公子,
明日遂下赦令。
諸公掌難
竟持其弟喪歸。
至,
其母及一人盡哀之,
惟諸公獨孝。
曰,
吾顧之必殺其弟也。
彼非不愛其弟,
故有所不能仁者也。
是少與我聚,
見苦爲生難,
故重棄財。
至如少弟者,
生而見我父,
長間屈梁逐狡兔。
豈知財所從來,
故輕棄之,
非所息令。
前日吾所謂欲謙少子,
故謂其能棄財故也。
而長者不能,
故足以殺其弟。
是之離也,
吾足悲者。
吾日夜,
故以忘其喪之來也。
故泛禮三喜,
成名於天下。
非苟去而已,
所指必成名,
足老死於逃。
故世傳曰,
逃諸公。
太史公曰,
與之公大義,
兼九川定九州,
至於今諸夏亦安。
即苗易勾踐,
苦身交私,
終滅強吾。
北關兵中國,
以尊周氏,
號稱霸王。
勾踐,
可不畏賢哉。
蓋有與之一烈焰。
泛禮三千,
皆有榮名。
名垂後世,
臣主若此,
與吾顯,
德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