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屏東明揚大火案,日前我透過質詢,要求內政部和消防署必須痛定思痛、確實改善!

針對屏東明揚大火案,日前我透過質詢,要求內政部和消防署必須痛定思痛、確實改善!

針對屏東明揚大火案,日前我透過質詢,要求內政部和消防署必須痛定思痛、確實改善!
我提出三點具體建議:
1. #企業防災勝於事後救災!針對工廠每日存放化學物質加強規範、 #建立即時的線上資訊系統,規定確實數位化申報,以掌握實際情況。
2. 工廠各類申報不實、未能落實工安、職安、消防安檢等問題,內政部須和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執行聯合稽查,針對違反者嚴加督導與執法,且未來查核量能也要增加以落實稽查。
3. 《消防法》第21-1條保障的 #資訊權 #必須落實,不能只停留在程序上的東西就好,不是只要有交安全資料表、有填危害辨識卡就好,重要是要落實執法,確認所填的內容是否屬實,不然錯誤資訊只會誤導現場消防人員、影響救災人員的安全。
內政部林部長和蕭署長對於我的建議都表示認同,承諾將朝此努力、一個月內提交初步改善進度。
希望制度能加緊完善,讓辛苦的消防人員增加必要的保障!
轉載自賴品妤FB粉專